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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娄彦晓

  [摘要]农村信用社在成立初期,仅仅发挥了其最基本的财务核算职能。为了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现代管理制度,我国提出了许多的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极大地强化了农村信用社的管理、监督和预算职能。现在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在管理体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本文针对农村信用社现代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与完善的措施,有效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管理体制改革 建议
  
  农村信用社从农行分离出来后,经过多次改革,逐步建立了以国家宏观调控为主,省级政府依法管理,信用社自担风险,自主经营的体制模式。可以说,农村信用社也正在向现代化的金融企业靠拢,但不得不承认,农村信用社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管理体制方面存在很多问题。2006年2月,国家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这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体制管理,促进农村信用社更好更快发展,是其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1、农村信用社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农村信用社的一个重要改革就是管理权下放,这样不仅可以使农村信用社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而且管理人员直接对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负责,可以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对中央资金的过度依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国家对农村信用社采取的就是分权制的管理,地方政府也是在帮助农村信用社达到防范风险的目标,因此地方政府在统一法人治理的过程中,多采用行政手段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分配和经营管理。但这和地方政府满足经济发展、控制本地金融、强化政绩工程建设的欲望是有冲突的。因此在对于地方的一些重点项目上是否贷款、贷款投向何处、不能收回的贷款将如何处理等问题上地方政府必然会过度干预,这样地方政府势必会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权造成侵犯。其次,农村信用社现在还使用的是行政任命式管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坚持的是市场化方向,就是要求政府多采用经济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行政任命式管理和现代化金融企业理念是相矛盾的,而且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新型的金融企业,是缺乏经营经验的,这样长久下去,会使农村信用社在缺乏经验的同时人才也很匮乏,成为发展的瓶颈。
  
  2、农村信用社财务型管理人才匮乏
  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金融企业,财务型管理人才的缺位,使得财务职能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金融企业的重点就是形成以资金运作管理为中心,及时高效的内部财务管理执行方式。而农村信用社管理模式粗放,管理机制滞后,因此在营运资产、控制成本、筹集资金、控制风险等方面的职能远未得到发挥。追求价值最大化的目标没有充分体现,从而引起一系列问题。如成本加大,吸收存款能力差,惜贷、惧贷等问题造成的投放不足,从而使利息收入减少,忽视非生息资产的占用,网点扁平化使经营成本增加等都是由于财务型管理人才缺乏而造成。而且农村信用社一般财会人员基础工作薄弱,他们在履行财务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其他各类业务的职责。
  
  3、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向定位问题的矛盾性
  农村信用社改革一方面强调要明晰产权关系,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另一方面肯定了农村信用社的商业性改革方向,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同时强调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扎根农村,立足社区,通过政策扶持,解决三农贷款问题,要以坚持为三农服务为经营方向。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农村信用社刚从农行脱离出来,本身的资金实力比较弱,它的目的是利用政策扶持等等相关政策使自身发展壮大,这和改革和服务三农的目的并不完全一致。如果农村信用社也参与到服务三农的行列,无疑对自身利益以及发展是一个很大的限制,这样的改革也违背了当初改革的初衷。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1、改革信用社股金结构,采用下放式和合作制经营模式
  农村信用社在坚持下放式经营管理的同时,还必须坚定合作制经营方向,这样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加强信用社自我管理体制的约束,增强抗风险的能力,使经营实力不断壮大。其次,信用社成员在农村信用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信用社应加强对社员的服务,这样才能得到社员的信任,提高日常工作的效率。
  信用社从农行脱离后,整体采取的是下放式的经营模式,这样的体制同样适用于信用社内部,即侧重于强化社员在信用社股份中的基础地位,通过改革信用社股金结构,形成以社员为主体,努力达到信用社覆盖面积广,网点多的局面。农村信用社扩股主要以广大农民为对象,因此,农村信用社必须认识到这一实际情况,要深入农村进行入股动员,大力宣传其服务农民发展农村经济的目的。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立足农村的服务宗旨和目的可以极大的调动社员的积极性,提高农民对信用社的经营方针和性质的认识,这样可以广泛吸纳农民的股金,分散股权,使信用社社员具有群众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2、建立和完善信用社资金结算体系
  有一位人大代表曾经提出,要想完善中央、省、地、县信用管理组织,其基础是要筹建全国农村信用社系统结算机构。因此,农村信用社要在继续开展同城票据结算的基础上,通过其他商业银行代理资金或个人代理等方式进行转汇业务。首先,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参加全国农村信用社汇兑清算中心,并通过扩展全国结算网络的方式增强自身结算汇兑能力。提高自己电子化建设的步伐,有计划、有步骤的发展电子网络网点,提高电子化汇兑的效率。其次,农村信用社的资金结算还可以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代理转汇。还可以依据一定的组织机构,发展自己的资金结算体系。无论哪种方式,信用社都要做好结算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员工可以准确高效的完成结算任务,最终达到可以开通农村信用社自己的资金汇兑业务,独立完成资金结算工作。
  
  3、尽快组建农村信用社行业自律组织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江苏省建立了省级信用管理组织试点,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信用合作协会的有利资源,最终试点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人总行提出要在其他省建立省级信用合作协会,再以相同的方式组建中国农村信用合作协会。从江苏省的试点单位可以看出,信用合作协会在金融企业中发挥了重要的职能。合作协会充分发挥了行业自律机构的管理职能,在员工培训、业务管理、资金结算和资金调剂等方面都发挥了组织领导作用,这样彻底改革了农村信用社以往分散经营、各自为战的不利局面。而且对于一些重要的决策的申请,以合作协会法人的地位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可以极大地提高信用社的经营效率。这样不仅切实地维护了农村信用社切身利益,而且有利于信用社配合执行政府制订的相关条文和规定。
  因此,如果成立农村信用社,信用社就可以脱离市级甚至县级联社,制定一些更适用于农村信用社的制度,更高效的执行一些相关政策。行业自律组织将会成为一个地区农村信用社发展、协调和平衡的核心组织。它可以提高基层信用社整体资金效益,增强社社之间的资金调剂功能,增强联合经济实力,并对信用社进行培训、服务、协调、指导等行业管理。
  
  三、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展望
  
  农村信用社作为一个金融机构,其最终目的是达到利润的最大化,同时其特殊性体现在农村信用社是依托于农村经济的金融机构。所以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与股权设置相配套,从而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为三农服务。因此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提高社员的权利,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充分考虑社员的意见;其次要建立名副其实的监事会制度,赋予监事会更大的权力。可以建立监事会定期办公制度,使监事会行使的职责不受制于主任和理事长,
  而对社员代表大会和全体社员负责;要以发布规章制度等正规形式确定各主体的职责,根据以往的经营管理经验,并结合实践中已经暴露出来的矛盾,进一步分摊责任,做到权责对等。最终达到明确农村信用社管理职责分工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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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娄彦晓(1971―),女,河南平顶山人,平顶山卫东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方向:农村信用社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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