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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武卫军

  摘 要: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企改革、国有资产重组的逐步深入,以及大集团战略的实施,集团的财务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文章就合理设计和规范集团财务治理结构,进行了探讨。指出要构建集团多元财务治理模式,建立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实现效率提升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集团 财务治理 研究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3-172-01
  
  随着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发展环境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国企改革、国有资产重组的逐步深入,以及大集团战略的实施,集团的财务治理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通过研究财务治理结构,理顺和规范在各级、各类公司的财权与控制权的合理配置问题,明确在财务上集团管什么、怎么管,各子公司管什么、怎么管,形成一个通盘的协调和激励机制,实现企业集团效率提升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统一。
  一、集团财务治理的研究对象
  集团财务治理不仅包括集团母公司本身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而且还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和总分公司之间的财权划分以及财务约束和激励、成员企业之间财务关系的协调。集团公司的财权包括对分子公司资金管控权、预算审批权、投资决策权、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内部财会政策和财务制度统一规范权、绩效考核权、审计监督权等。由于一个公司的财务治理结构一般是由具有实施控制权的大股东主导的,并且应服从公司法人治理的总体安排,本文所指财务治理不涉及集团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层面的财权分配问题,主要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分子公司在财务控制权上的安排,即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之间的财权分配问题。
  二、集团财务治理的基本模式
  目前对于集团财务治理的主要模式有集权型、分权型、平衡型三种类型。
  1.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对下属各企业重大财务决策事项有直接决策权;有权决定各子公司财务机构设置与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对子公司具体运营活动进行财务控制。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财务管理效率高,有利于企业集团发挥整体资源的整合优势,提高整体资源的利用效率。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不利于子公司负责人的作用发挥;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会在很大程度上破坏“有限责任”这一原则;对子公司的经理人员的业绩无从评价和考核。
  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产品单一或同一行业的企业;资源需要也容易整合的企业;子公司在集团中的重要性使得母公司不能对其进行分权;子公司的管理效能较差,需要母公司加大管理力度。
  2.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将财务决策权下放给集团所属各企业,集团下属各企业独立行使经营权,集团公司仅对其经营结果进行必要的审核监督。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调动子公司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财务决策效率。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可能造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财务目标不一致;集团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受到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配置效率会大大降低;各子公司之间的战略协同度较差。
  分权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由行政单位转化的公司;各子公司之间业务关联度较低的多元化企业;知识产业和知识含量较高的企业。
  3.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集团公司通过对下属公司的战略管理,达到集团公司整体战略协同的目的。同时通过对财务权利的适度划分,明确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财务决策权限,并通过对财务负责人的委派和对资金的管理,监督下属公司在财务权利的执行及战略发展的管理情况。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集团整体战略目标的协调;有利于调动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资源优势;使集团整体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的缺点是:增加了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在财务权限上的博弈;增加了重大事项的管理级次,使决策效率受到影响。
  平衡型财务治理模式主要适用于产业关联度较强的集团公司。
  三、集团财务治理的基本手段
  集团公司的财权包括投资决策权、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资金管控权、收益分配权、预算管控权、内部财务制度统一规范权、财务信息管控权、审计监督权等。针对每项权利的分配,集团可以使用的治理手段有以下几种选择。
  1.在财务制度的制定方面:可以采用集团统一制定财务政策;集团统一确定主要财务原则,由各公司根据相应的制度法规制定本企业的财务制度;各公司自主制定财务制度。
  2.在资金管控方面:可以采用资金集中管理(包括财务公司、结算中心、内部银行、统收统支、拨付备用金等方式)、自主管理制等方式。对于项目投资资金,可以采取额度内备案及超额度审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3.在预算管控方面:可以采用经营者预算管控和出资人预算管控(模拟出资人预算管控)。出资人预算管控又可选用集权、分权和平衡等不同方式。
  4.在投资权管控方面:可以采用集团各公司自主决定投资项目;集团公司确定投资方向,各公司自主决定投资项目;集团公司直接决定各公司的投资项目。集团公司可以按照不同的公司组织模式采用不同的资金支持或控制政策,如无偿划拨、无偿使用、有偿使用、比例配套、额度备案等方式进行管理。项目的实施应当有一定的排序,尤其是各公司之间的项目排序应当由集团公司进行掌控。
  四、财务治理实施通道
  集团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下属公司,选择合法有效的实施通道,以确保财务治理手段的顺利实施。在选择实施通道时,主要应当从目标公司的组织形式、集团控股状况、其他股东的持股情况、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因素出发,考虑实施通道的建设。
  1.对于分公司,由于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因此,集团可以采用直接制定相关制度的方式实施集团财务治理手段。
  2.对于全资子公司,集团可以采用制定政策下发执行的方式,保证集团财务治理权限的实施。
  3.对于控股子公司,集团应当利用其派出的股权代表,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法人治理通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者通过公司章程确定财务治理手段的实施通道,通过对人员的间接管理确保财务治理手段实施,同时要注意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4.对于相对控股子公司,集团一方面利用其派出的股权代表充分表达意志;另一方面通过和其他股东达成管理共识,通过公司章程和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集团母公司实质的管理地位,从而保障财务治理手段的落实。
  综上所述,集团财务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合适的财权安排,建立相应的财务约束与激励机制,既调动分、子公司的经营积极性,又能维护出资人的利益,最终目标是能提升整个集团的资源利用效率和信息对称度,控制集团整体风险,从而促使整个集团的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李桂芝.创新与完善公司财务治理结构的对策,科技和产业,2007(6)
  2.杨波,黄瑶.经营者在财务治理中的权利、责任及风险,2005(11)
  3.肖俊.资本结构与财务治理结构的关系研究,当代经济,2007(06S)
  (作者单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河北唐山 063018)(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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