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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统计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胡北忠 陈春明

  【摘 要】 随着企业社会影响力的不断增长,人们越来越多地开始关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情况,尤其是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研究日益增加。文章以贵州省上市公司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状况为样本,分析了贵州省上市公司对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自觉披露情况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策略和改进的方向,希望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企业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贵州省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为实现企业、自然环境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道德观、多赢发展的理念及行动,日益成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积极进行高质有效的社会责任的披露成为一种时代趋势。
  目前为止,我国尚没有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作出强制性规定和标准的披露形式,大多采取自愿性或在相关报告中零散涉及,披露的程度也大相径庭,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披露,这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发展很不利。本文通过对贵州省所有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探讨目前贵州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情况和程度,提出改进的方向,希望能够对贵州省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概况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学术界普遍认为,英国学者欧利文・谢尔顿(Oliver Sheldon)1924年最早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概念。将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其中还包括了道德因素。这种思想认为:“公司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随着人类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以及当前环境、资源和社会问题的日益严峻,企业在不同发展时期其制定和实现企业目标所考虑的相关者范畴也在逐渐扩大(见图1)。
  目前,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但人们达成的共识是:企业社会责任是关乎道德的行为,企业在制定决策时既要考虑自身利益,也要履行兼顾利益相关者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义务。表1引述国外一些权威组织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这些定义本质大体相同,只是侧重点略有不同。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范及发展状况
  在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开始进行研究的时间比较晚。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全球化深入,各种对企业行为、产品质量的规范标准的实施,社会责任会计与信息披露研究逐渐被重视。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工作已有了一定的进展,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见表2),国内的相关组织机构也积极与境外国家展开这一领域的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6年3月,国家电网对外正式发布了我国中央企业的第1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SR),国内其他企业也根据自身特点,陆续尝试使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进行披露和公告。这些对于发展和探索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范围和程度都是一个好的开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12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作出制度性约束;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中对在该所上市的上证公司治理板块、样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及金融类公司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也作出强制性规定。2009年8月,深沪两市相继正式发布社会责任指数,在自愿性原则的基础上,旨在鼓励和促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这些原则的作出,表明我国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面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三)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根据《中国商界》提供的数据显示,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情况与往年相比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所提高。从数量方面来看,2009年为371份,2010年达到471份,增长率接近27%;从质量上看,2009年润灵环球对371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级的平均分为29.44分;2010年评级平均分为32.65分。2010年得分较2009年提升了3.21分,得分提升率为10.9%。除以上宏观变化之外,2010年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也大大增加。从2009年开始,证监会要求上交所三类共260余家上市公司必须随年报一起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要求深交所深证100指数成分股,共计100家上市公司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两市共计360余家,2010年沿用了这一规范。在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公司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报告数量的增长意味着自愿披露的企业大大增加。虽然证监会并未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社会信息披露进行强制性的规范,但在2010年年报披露期内,共有六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其社会责任报告,这是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沟通和信息透明化的良好体现。
  但是从报告的披露程度和水平上看,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2009年,MCT评级得分40分以上的报告共计36份;2010年40分以上报告共计82份,高质量报告数量显著增加。同时,2009年垃圾级报告(得分低于25分的报告)的数量是128份,2010年为118份,约占年度总报告数量的四分之一。因润灵环球MCT系统是基于定量信息的评级系统,所以一般得分较高的报告其定量数据也越多。但有相当部分上市公司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依旧以定性陈述为主,这类报告不能作为标准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载体使用,实用性和可靠性都有待商榷。
  
  二、贵州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统计分析
  (一)统计样本选取
  本文以2010年贵州省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沪深(不含中小企业板)共有14家。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9家,深圳证券交易所5家。所有样本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数据是根据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公布的年报手工收集,相关数据的处理及检验采用Excel 2003进行处理。
  (二)样本情况统计分析
  1.贵州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
  贵州14家上市公司分别属于机械金属类、综合类、电子元器、计算机应用服务、电器机械及器材类、交通运输设备、医药类、饮料类、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橡胶煤炭等。其中制造业10家,金属制品、综合类、计算服务业和煤炭采选业各1家。
  2.贵州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性质分布
  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性质来看,国有控股11家,占78.57%,而民营企业控股4家,占21.43%,表明超过半数的贵州上市公司由国有股东控制。
  (三)贵州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统计分析
  将贵州上市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分为五大类:可持续发展与环保(指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有毒物质等对环境的污染以及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开展可持续发展等活动的披露);员工利益与福利类(指有关员工技术培训、员工健康以及安全等活动的披露,不包含职工薪酬福利待遇、各种保险等方面);科研、质量管理与售后服务情况(指新产品研发、产品的安全性、职工福利支付情况以及提供令消费者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等活动的披露);公益事业(指捐赠现金或产品,以及对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社区计划(指为社区提供服务或鼓励员工参与社区等活动的披露)。其具体披露情况见表3。

  从表3可知,对于可持续发展与环保方面的披露,只有贵绳股份、长征电气、贵州茅台、贵航股份和黔轮胎A 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定量信息,其余的上市公司都是以定性的方式给予披露的。在人力资源方面,只有贵绳股份给出了定量的信息,其他有7家定性描述,剩余5家没有进行披露。在科研、质量管理与售后服务方面,振华科技、高鸿股份、贵州茅台、赤天化、贵航股份和盘江股份6家上市公司给出了定性指标,只有盘江股份和红星发展没有进行此方面的披露,其余的上市公司均进行定性的披露。在公益事业方面,赤天化进行定量披露,贵绳股份、中天城投和南方汇通以定性的形式披露,其余的上市公司均没有进行此方面的披露。在社区计划方面,只有贵州茅台进行定量披露,长征电气给出相关的定性信息,其余的上市公司均没有此方面的信息。
  从披露形式来看,就2010年贵州深沪14家上市公司中,只有贵绳股份、中航重机、赤天化和红星发展4家上市公司编制单独报告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南方汇通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有一项进行社会责任信息的单独披露。但是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在年度报告中简单穿插一些社会的相关责任信息,主要分散在董事会报告中的经营情况回顾部分或会计报表附注中;信息比较零散,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对于公益事业和社区计划方面披露的相关信息相对较少,说明企业对此方面的关注度还是不够的。
  在表3的基础上,进一步对14家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可持续发展与环保、员工利益与福利、科研、质量管理与售后、公益事业和社区计划5个方面的披露程度进行统计(详见表4)。由表4可知,14家贵州省上市公司中,只有35.71%的公司对于可持续发展与环保方面提供了定量信息,而半数的公司只是进行定性的信息披露。员工利益与福利方面,有50%的上市公司提供了定性信息,有42.86%的公司无定量信息;在科研、质量管理与售后方面,提供了定性信息和定量信息的公司几乎相等,但对于公益事业捐助和社区建设方面,70%~80%的上市公司均未给予详细的信息披露情况,只有个别公司提供了定性或定量信息。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尽管14家上市公司或多或少地披露了有关社会责任方面的信息,但大多数以文字表述形式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加以说明,这种方式居于主导地位。一方面只是分散地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很少的社会责任信息,并没有明确列出社会责任的具体项目,使发布的社会责任信息的可靠性及真实性受到质疑。另一方面缺乏相关数据的支撑,信息使用者可能无法判断和评价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实际情况和实施程度,导致贵州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远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由此可见,贵州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还处于初步的探索阶段。
  
  三、结论与建议
  (一)加深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认识
  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采用的是开放式思维形式,认为企业不仅是一个经济组织,更重要的是一个社会组织。把企业置于整个社会之中,考核的不仅是本企业的经营成果,还要考核企业对社会所带来的贡献和损害。公司管理者要从思想上明确公司履行社会责任不是公司发展的绊脚石,而是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能够改善公司与政府、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使公司与政府、社会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为自身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同时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披露,还能够促进公司创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能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树立良好形象,产生广告效应,为公司带来更多机遇。
  (二)不断完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质量
  企业在编制报告时,既要体现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所关注的特定议题,又要依据适当的国际标准来提高报告的质量,使报告更加规范、更具有可比性。国际上以G3标准的影响最为普遍。我国企业可将深指引与沪指引进行综合,以G3为参考,形成适应我国特点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告。对于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可以有效地确认和计量,则应优先采用定量指标进行反映,使披露的内容更具客观性和可比性,能够帮助利益相关者从中提取有用的信息。由于上市公司之间规模差别悬殊,社会责任指标也应同时采用绝对数和相对数进行定量披露,便于信息使用者对不同企业社会责任情况进行横向对比。对确实无法采用定量方式披露的社会责任项目,可以采用文字表达的方式进行定性披露。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不仅应披露正面的、积极的企业履责信息,对于负面的、消极的信息也应予以充分披露。对于已经发生的负面信息,企业应及时披露整改治理措施与成效;对于潜在的负面信息,企业应主动披露出可能给各利益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优秀的报告不是选择回避责任,而是在报告中坦诚布公,客观披露企业为之所做的努力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
  (三)加强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的考核与监督
  可以省为单位成立相应的监督机构,也可以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对企业披露的责任情况和履行程度进行考核和评价。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披露情况执行得好的企业,相关部门可以给予相应的荣誉或鼓励,并及时定期对外公布评比结果,也可以有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适当的政府补贴等等。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证监会等相关部门也可以设立一些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充分利用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形式形成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与督促的良性链条。由于社会舆论的监督可以产生有效的引导指引倾向,这会使企业管理人员更加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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