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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的互动关系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景霄 魏占杰 李建荣

  【摘要】 文章论述了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的互动关系:完善的公司治理是会计行为优化的环境保证,优化会计行为形成的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二者相互促进,双向互动,并通过博弈模型进行了证明。
  【关键词】 公司治理; 会计行为; 互动
  
  由于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和产权虚置问题,虽经过国有企业的改革,但并未得到根本的解决。由于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作为有限理性的经营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存在着会计行为异化,操控会计信息的可能,从而产生了代理成本。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通过公司治理对经营者的行为加以激励和约束,促使其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呈现一定的互动性,完善的公司治理是会计行为优化的环境保证,优化会计行为形成的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二者相互促进,双向互动。
  
  一、完善的公司治理是会计行为优化的环境保证
  
  人的行为是由动机引发的,动机是建立在需要基础上的。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内部驱动力,是个体活动积极性的源泉,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个体的行为,总是直接或间接、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了获得某种需要的满足。因此,需要是推动人类行为活动的原动力。正如马克思在阐述社会经济活动源泉时所指出的:“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正是“需要”这种对某种目标的渴求或欲望,决定了人们行为的动机和人们的行为本身。在企业中,拥有信息优势的经营者有着各种各样的需要,诸如:安全的需要、契约的需要、政治的需要、职务升迁的需要等,在其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为经营者的追求目标,正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形成了其生产失真的会计信息的动机,从而导致了会计行为异化的发生。动机是行为产生的内在的直接原因,动机支配行为。也就是说,人的行为是受动机支配的,它引发并维持某一动作,是行为的主要动力。
  需要是行为产生的基本原因,而动机是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行为是动机的外在表现。需要引发了动机,动机导致了行为的发生。但是,并非人们的所有需要都会转化为动机,有了动机并不一定会导致行为的产生。
  行为学家库尔特・卢因根据“需要,动机和行为”的关系,首次提出了关于人类行为的著名公式:B=F(P,E),式中,B表示行为,P表示个体的心理和人格,E表示个体所处的环境,该行为函数表明人类行为是人对不同环境所做出的现实反应活动。意思是说,人类行为乃是由人的内在心理因素和外在环境刺激所决定,因此,研究人的行为规律,必须从个体心理和环境方面寻找原因,行为是他们相互作用的结果。会计行为是会计行为主体与会计行为环境作用于会计行为客体的结果。会计行为异化是经营者在自身利益最大化需要的前提下,基于生产失真的会计信息的动机,在其不能得到有效激励的情况下,对会计环境的影响所做出的能动反应。
  经营者在个人利益最大化需要的驱使下,萌发了生产失真会计信息的动机,但这种动机未必转化为现实,只有在公司治理权力失衡和会计管制不力的情况下,其动机才会导致会计行为异化的发生。会计行为异化的产生是经营者在动机与环境共同作用下的行为反应。
  在国内外的研究中,关于公司治理对会计行为影响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Watts & Zimmerma,Steven Balsam等人的研究均表明,代理人存在为自身效用最大化而操控会计行为,生产失真的会计信息的动机。王立彦、刘军霞(2004)检验A一H股双重报告差异与公司治理的关系,结论表明公司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披露有显著影响。Leftwich,Watts and Zimmerman发现,企业的公司治理越完善,其信息披露质量越高。崔学刚以公司自愿信息披露指数作为公司透明度的代理变量,发现公司治理越完善的企业,其信息透明度越高。
  公司治理作为企业的制度安排,同时也是会计行为主体提供会计信息的内部环境。完善的公司治理通过内部权力制衡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的安排,减少经营者操控会计信息的空间,加大违规成本,减少其会计行为异化的收益。同时通过加强会计管制,确保经营者所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有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二、会计行为的优化有利于公司治理的完善
  
  行为激励的过程就是激发人的潜在的某种需要,并由此产生动机,使人们具有某种内在的动力,朝所期望的目标前进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过程。对行为的激励过程,实际上是要使激励引起经营者的需要、动机等产生激活与兴奋状态,从而引起积极的行为反应,以实现预期的目标,提高工作绩效。当经营者所处环境不能对其形成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时,便会萌发通过会计行为异化的方式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相反,当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激励与约束其行为,便会促使其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需求。
  所有者要实现对经营者的激励离不开对其代理结果的正确评价,而评价的依据往往是经营者披露的会计信息。如果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掌握的信息完全一致,所有者将会对经营者做出正确的评价,也就不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但是由于双方的效用函数不同,他们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经营者为了追逐激励,规避约束,可能通过会计行为异化的方式披露失真的会计信息。正是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经营者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委托代理关系是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础,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成为维系委托代理关系的纽带。
  Jensen和MeCkling认为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的结合体,由签约、履约、评估、再签约等一系列过程构成。而其中的“评估”工作有赖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可以有效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是企业作为一个契约结合体得以顺利运行的关键环节。从契约观的视角来看,企业签订、履行、评估的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信息的生产。反过来,会计信息也成为衡量契约责任、评价代理绩效的必要手段。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联结委托代理关系双方的纽带,是各种企业契约的评价标准。良好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是公司治理机制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优化的会计行为所形成的相关可靠的会计信息是解决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重要因素,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所有者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借助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来反映受托责任的完成和履行情况,并向所有者传递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充分、透明的会计信息披露将有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充分发挥其在激励约束机制中的作用。
  目前,对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关系的研究,研究者大多侧重于公司治理对会计行为的影响,即使对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的互动研究,基本属于规范分析,处于静态的、零散的研究,并没有深入探究两者的互动机理。本文力图通过构建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两者互动的博弈模型,厘清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之间是如何实现互动,以期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的博弈分析
  
  在博弈模型中,博弈双方为企业的所有者(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和经营者。假设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经营者有两种选择:一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采取“会计行为异化”,一是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而采取“会计行为优化”;同样,企业所有者针对不同的情况也有两种选择,“加强公司治理”和“疏于公司治理管理”两种选择。

  假设W为企业经营者的固定收入工资(设为不变常数);P为股票的货币价格,进一步分为:P1表示经营者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时的股价,P2表示经营者以个人权益最大化为目标时的股价,假设在一定时期内P值变化不大,且P1>P2,F(P)为经营者除固定工资W以外所得的股权收益,将其定义为以股票价格P为自变量的函数,且dF(P)/dP>0;Q为经营者因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获得的其他不当得利,V为经营者因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被企业所有者监督时受到的处罚(设V>Q)。G为企业所有者应得的正常股权收益,C为企业所有者为加强公司治理所付出的成本,R为所有者加强公司治理带来的收益(R>C),L为经营者会计行为异化给所有者带来的损失。
  由上述假设,可得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根据博弈理论,在这个博弈中不存在纯策略的纳什均衡,具体分析如下:
  (1)当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异化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所有者选择加强公司治理。因为所有者加强公司治理带来的收益要大于经营者会计行为异化带来的损失,G-C+R-L>G-L(R>C)。
  (2)当所有者加强公司治理时,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优化。因为对经营者会计行为异化的惩罚要大于其所得,P1>P2,V>Q,所以W+F(P1)>W+F(P2)+Q-V。
  (3)当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优化时,所有者选择不必为加强公司治理而付出成本,因为G>G-C。
  (4)当所有者疏于公司治理时,经营者会选择会计行为异化,因为W+F(P2)+Q>W+F(P1)。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都知道对方的博弈策略的前提下,“监督”或“不监督”、“以个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还是“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得益情况下,没有一个组合满足纯策略纳什均衡。但是,如果考虑企业所有者和员工随机选择不同策略的概率分布,则该博弈模型存在一个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可以分别求解如下:
  假设所有者加强公司治理的概率为?琢,给定?琢,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优化(?琢=1)和会计行为异化(?琢=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UG(1,?琢)=[W+F(P1)]?琢+[W+F(P1)](1-?琢)
  UG(0,?琢)=[W+F(P2)+Q-V]?琢+[W+F(P2)+Q](1-?琢)
  企业所有者选择监督的概率,一定要使经营者选择以会计行为优化和会计行为异化的期望收益相等,可求得:
  令UG(1,?琢)=UG((0,?琢)
  可知:?琢=[F(P2)-F(P1)+Q]/V
  同理,假设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优化的概率为?茁,给定?茁,所有者加强公司治理(?茁=1)和疏于公司治理管理(?茁=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U0(1,?茁)=(G-C)?茁+(G-C+R-L)(1-?茁)
  U0(0,?茁)=G?茁+(G-L)(1-?茁)
  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优化的概率,一定要使企业所有者选择是否加强公司治理的期望收益相等:
  令U0(1,?茁)=U0(0,?茁)
  可知:?茁=(R-C)/R
  由此可得,上述矩阵的混合策略纳什均衡是,所有者将以?琢的概率选择加强公司治理;经营者以?茁的概率选择会计行为优化。经营者选择会计行为优化的概率取决于所有者加强公司治理的收益与成本。所有者在加强公司治理时,应进行充分的成本效益分析,只有当加强公司治理的效益大于其成本时,公司治理才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才有利于会计行为的优化。
  所有者一方面希望增大经营者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选择会计行为优化的概率;同时又希望降低自己监督的概率。因此,所有者可以通过提高F(P1)值,赋予经营者一定的股权,使其与自己的利益一致。“最难被监督的和最重要的成员应当成为所有者,这样的制度安排是社会最优的所有权安排。”从而形成公司治理与会计行为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 Watts R L,Zimmerma J L.Toward a Positive Theory of the Determination of Accounting Standards[J].The Accounting Review,1978:112-134.
  [2] Steven Balsam. Discretionary accounting Choices and CEO Compensation[J].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1998,15: 229-252.
  [3] Leftwich, Watts and Zimmerman. Voluntary corporate disclosure: The case of interimreporting [J]. Journal of accountingresearch(supplement),1981,19:50-77.
  [4] Jensen, M. C., and W. H.,Meckling.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1976,3:305-360.
  [5] 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5.
  [6] 曹正进.组织行为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7:115-144.
  [7] 库尔特・卢因.拓扑心理学[M].竺培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230-235.
  [8] 陈兴淋.组织行为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9.
  [9] 崔学刚.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J].会计研究,2004(8):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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