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退税管理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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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国昱
[摘 要]目前,世界经济已经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在给我国出口贸易稳步回升带来不稳定因素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提出了新课题。文章分析了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在出口退税管理中采取的积极措施及其发挥的促进作用,并针对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时期;出口退税管理;危机应对措施;问题与建议
一、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管理面临的新课题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开始减缓,世界经济已进入徘徊和复苏的阶段。与金融危机时期相比,后金融危机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都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是美国、欧元区、日本的经济指标均出现反弹,国际金融、股票市场普遍回暖;二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在危机中强势崛起,在国际上的话语权逐渐增强;三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低碳绿色产业即将成为引领全球新一轮产业升级的主导产业;四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再度兴起,特别是发达经济体对中国等发展中经济体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明显增多;五是国际能源资源价格持续大幅上涨、高位波动,我国面临的输入型通胀压力将逐步加大。
虽然我国经济呈现出了不错的回升势头,但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深层次的矛盾依然存在,产能过剩、消费不足、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能源资源价格上涨等因素对我国经济的稳步回升仍有较大影响。与此同时,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也并不稳固,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复苏情况还不如我国。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不稳定的因素不仅没有根本消除,而且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为了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国际经济环境的新变化,国家决定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努力促进出口稳步回升,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以减少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外贸企业在出口上可能面临的不利影响。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为保持出口稳定增长、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信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对我国的出口退税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二、应对危机我国在出口退税管理上采取的积极措施
(一)积极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自金融危机发生以来,我国政府连续7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及退税额的增大,部分弥补了外需疲软导致的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也振奋了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信心。同时,国家及税务部门也通过各种渠道做好对出口企业的政策宣传及辅导工作,使出口企业能及时根据国家最新的退税政策和调整后的退税率办理退税事宜。
(二)优化退税流程,减少危机影响
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出口退税远程预审,引导企业采用网上预审的方式进行预申报。企业可直接登陆出口退税网站进行数据传输和预审,改变企业需要使用软盘拷贝数据到税务部门进行预审的现状,出口企业退税申报预审不再受时间、空间和次数的限制,提高出口退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减少企业往返跑路的负担,为纳税人提供了方便。
其次,减化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管理制度,对核销单信息审核等部分前置审批条件逐步改为税务部门后续管理,扩大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审核办理退税的范围。进一步规范缺失电子信息核查处理。对纳税人提供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退税申报,自受理正式申报之日起及时审核,并及时反馈结果,坚决杜绝被动等待、久拖不决的现象。出口退税进度的加快,能进一步缩短企业获得退税款的时间,使企业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得到一定的保障。
(三)优化出口退税服务,树立管理、服务并重的理念
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愈加重要,按照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税务部门及时调整了思路,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以人性化的服务为处在经济寒冬中的纳税人送去融融暖意。一方面税务部门通过制定配套制度,合理设置管理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等方式,提高办税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纳税服务制度,优化纳税服务平台,不断增强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以公正、文明、人。性化的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急纳税人所急,想纳税人所想”。通过将优质的纳税服务辐射到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力争做到管理科学化、服务人性化,从而实现征纳双方的和谐共赢。
三、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出口退税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一)加强出口退税日常管理,严防出口骗税案件发生
出口退税率的持续提高、出口退税流程的进一步优化等进出口税收政策的调整,为金融危机形势下出口贸易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给极少数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款以可乘之机,如将核销单信息由前置审核条件改为后续管理模式后,税务部门将承担在没有外管局核销信息的条件下提前办理退税的风险,同时也增加了对相关信息比对异常数据进行后续管理的责任。因此,税务部门在落实提高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同时,必须继续做好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工作。除认真审核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申报资料、单证及其相关电子信息外,对有疑点的出口企业,还应运用函调、实地核查等手段,对其出口及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实现人民币跨境结算的退税办理,切实规避汇率风险
为规避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汇率风险,2009年7月1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试点企业受地域、规模、出口地区等多方面的限制,该办法在刺激出口、规避汇率风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有限。如某大型外贸企业2009年6月拟与东南亚某国签订一笔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涉及出口金额近千万人民币,但因为企业所在地不属于试点地区,东南亚也不属于试点出口地区,无法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也无法获得此笔货物的出口退税款,故企业只得放弃在出口贸易中的币种决定权,改由欧元结算。因此,尽快扩大试点范围。积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政策,使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真正意义上开展起来,确立人民币在国际结算中的主体币种地位,才能达到出口企业跨境贸易手续简化、交易成本降低、汇率风险减小、对外贸易相对稳定的目的。
(三)加强部门协作,打造优质服务环境
企业出口货物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监管的过程,企业为获得出口退税款所需要取得的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等单证繁多、种类复杂,再加上相关单证电子信息反馈的时间较长,客观上阻碍了出口退税效率的提高。某些企业曾因专用税票电子信息滞后而在长达半年时间内无法获得出口退税款,而报关单、核销单电子信息滞后时间较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税务部门急需加强内部征、退税部门之间以及与外部海关、外经委、外汇管理局等的联系,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实现信息的实时同步共享,以便对出口贸易协同管理和共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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