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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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蓉
[摘要]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不仅给财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将从许多方面影响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工作者只有深入理解新旧准则之间的各种差异,才能准确把握企业发展的脉搏,为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献计献策。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利润;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38项具体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等更深层次上实现了国际趋同。也更加关注会计信息的质量与使用价值。执行新准则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许多方面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本文将从经营成果角度对新准则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加以探讨。
一、减缓企业利润波动的新会计准则
(一)《资产减值》准则
《资产减值》准则是新会计准则体系中最具特色的准则之一,该准则不仅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还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的原会计准则允许对已经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以其实际运行情况看,该规定已经成为一些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重要手段。
在《资产减值》准则的第17条中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此项规定有效地杜绝了部分企业利用减值准备转回而迅速改善财务状况的现象。使会计信息更具真实性,同时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利润的非正常波动。
(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报表的合并范围更加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加以控制的子公司均须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也取消了原会计制度中许多不纳入合并范围的例外情况。这一规定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能加以控制的子公司的债务,令一些隐藏的债务得以显现。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以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来调节利润的现象发生。上述变革,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阻断了一些企业通过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以粉饰整个企业集团经营业绩的惯用手段,相应地减少企业利润的巨幅波动。
二、可以增加企业利润的新会计准则
(一)《借款费用》准则
原会计制度对借款费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有严格的限定,即:仅限于专门借款。企业只有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才有可能进行资本化。其他借款(如流动资金借款等)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只能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专门借款还必须具有表明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用途的借款合同。
而新《借款费用》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和借款范围,具体地说。资产范围由原先的固定资产扩大到:需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建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船舶制造企业制造的用于出售的传播等产品;而借款范围也不再局限于专用于固定资产的借款,只要相关资产的生产或购建占用了一般借款的,被占用部分的一般借款的利息等费用也可以进行资本化处理。
上述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当期的财务费用。相应地增加了当期利润,同时企业的资产价值也得到提高。
(二)《所得税》准则
《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采用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据此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定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最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税后利润。新《所得税》准则在以下方面可能促使企业提高本期利润:
第一,新准则将原会计制度中的应付税款法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由于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情况下都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将使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从而使得本期利润得到增加。
第二,按照原会计制度,对由于亏损产生的所得税利益,不能确认为资产。而新准则规定,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将使本期资产增加。利润增加。
(三)《无形资产》准则
新的《无形资产》准则将从研究开发费用的处理和无形资产的摊销两个方面增加企业的当期利润。
原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而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材料费、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及借款费用等,均不得计入无形资产成本,而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企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应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开发阶段发生的相关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可予以资本化,在减少企业当期费用的同时,使利润得到增加。
在无形资产摊销方面,原制度不仅对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规定得比较具体,而且要求摊销金额必须确认为企业当期损益。计入管理费用或其他业务成本。而新准则允许将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产品或其他资产成本,同样也能起到增加企业利润的作用。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原会计制度对于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资产的价值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的,只有在涉及补价的情况下,收到补价的一方才有可能确认一部分损益,而且损益的金额仅以收到的补价所包含的损益为限。
新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明确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出(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而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的这一规定改变了原来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价值的做法,一般情况下将使企业的当期利润增加。
(五)《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是本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在保留原制度中成本计量模式的同时还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近几年来房地产增值迅速,执行新准则的公司一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会计利润。另外,新准则还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不必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不需计提折旧和摊销而减少的成本支出也会增加企业的当期利润。
(六)《债务重组》准则
原会计制度规定:所有债务重组利得均应计入资本公积。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允许企业将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这样对作为债务人的企业而言,执行新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作出让步,债务方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
按照新规定,有四种债务重组情况可能对债务企业产生损益(主要为收益):
1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3 当债务转为资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有差额,也可能产生损益。
4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使得重组债务的前后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也可产生损益。
上述新规定可能使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将一旦获得债务豁免或少偿债务而产生的利得计入当期收益,极大地提升了收益水平。
三、可能减少企业利润的新会计准则――《股份支付》准则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原会计制度在行权前不要求对行权费用进行确认,只在实际行权时,才全额计入行权当期的损益;而《股份支付》准则要求企业对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股份支付》是一项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现在没有股份支付业务的部分企业影响可能很小,但对于现在和将来都存在股份支付的企业而言,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盈利水平。
四、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企业利润的新会计准则
(一)《存货》准则
新的《存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取消了原会计制度中的后进先出法。由于存货计价直接关系到企业成本的计量,因此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将涉及企业当期产品成本、利润及税收缴纳等方面的计量。在存货价格发生持续变动时,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会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
在原会计制度下,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两种完全对立的存货计价方法被普遍采用。在通货膨胀、物价持续上涨时期,后进先出法会使企业利润因产品成本增大而减少。反之,在物价持续下跌时期,后进先出法又会使利润得到提高。而先进先出法能更好地反映存货的流转情况,避免存货流转与成本流转的脱节。所以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有效地避免了企业通过更改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的手法,使不同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经营成果更具可比性,便于报表使用者分析比较,提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新会计准则取消存货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后将如何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取决于物价的不同走向。
(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原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对于持有的短期股票投资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方法进行期末计量。而新颁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对于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此举将使企业在短期证券投资上的收益得以体现,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如果交易性股票投资的股票价格不断上涨,应确认公允价值的变动收益,利润增加;反之,利润减少。
(三)《套期保值》准则
原会计制度不要求企业将套期保值损益计入财务报表,只需进行表外披露。但新的《套期保值》准则要求企业的套期工具(属于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期末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样企业的当期利润就会因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而发生上下波动。
新会计准则是对原有会计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它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反映,关注企业今后的增长潜能也更加注重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运营效率。它的颁布实施对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影响是重大而深远的,对于企业经营者和财务工作者来说也将是一次全新的挑战。新会计准则赋予财务人员更多的职业判断空间,这就要求每个财务工作者深刻领会会计准则精神,认真夯实专业知识水平,在优胜劣汰的不断变革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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