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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实施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山西电力会计学会课题研究重点项目

  一、项目研究背景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准则理顺了现行会计法规体系、消除了会计法规之间的差异,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同时,新准则考虑到目前中国经济的特点,保留了一些适合于中国国情但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它的颁布与实施必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对外开放和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电力企业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必将对电力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新准则带来了很多会计政策理念方面的变化以及一系列会计具体操作的变化。政策理念方面,主要是“三个强调”,即强调更加注重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强调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强调满足投资者需要。归纳起来,对电力企业将产生重要影响的变化有,所得税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鼓励自主创新,科技投入可以资本化;接受资产采用“收益法”,计入当期损益;企业计税工资允许直接在税前扣除;职工薪酬范围的确定与核算要求;预计负债的确认与核算要求;金融资产划分和公允价值的引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得随意转回;借款费用资本化范围的变化;合并报表的原则发生变化等等。
  基于此,特提出将新准则实施对电力企业的影响作为学会近期重点课题研究。
  
  二、项目研究内容
  
  本项目从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准则入手,分析新准则的实施对反映电力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引起的变化,研究电力企业在新准则下财务核算的具体变化,进而对新准则所引起的电力企业财务管理、经营活动等层面的影响进行进一步深入分析,着力构建新准则框架下电力企业新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体系。
  (一)新准则对电力企业资产管理带来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确认原则的变化对电力企业将产生较大影响。比如:实施新准则后,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即使不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或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只要符合固定资产初始确认条件的,即允许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因此电力企业在对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时,如果替换配件的成本满足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条件,则企业应增计固定资产价值,当期费用就会减少,当期利润将会增加。所以应结合新准则,通过与现行核算内容进行对比,确定研究的具体对象,明确在现阶段相关会计政策;明确新准则实施对资产、负债及权益要素核算的变化,以及对于相关财务管理内容的影响。
  目前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与新会计准则规范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一是我们现有固定资产管理以账面管理、静态管理为主,缺乏价值管理和动态管理。二是我们现有固定资产管理以单项管理、专业化管理为主,较少涉及集群、协同、系统或细分管理。
  要顺利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必须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是为适应新准则体系的实施,必须打破固定资产单一管理的格局,逐步形成固定资产管理与其他各项管理工作的协同管理和系统统筹。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的动态价值管理。即建立不同固定资产卡片之间的动态价值链管理以及同一资产卡片内部多层次细分管理,促进各种不同盈利内容资产组合的形成。三是实行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大型企业集团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现这个要求,必须改造、整合所属各单位现有的相互独立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按照“集团管控”的模式,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信息化系统,按照同一编码体系,进行统一的固定资产分类管理。同时,利用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支持,打破资产管理的物理空间障碍、单位分割限制以及类别划分,建立公司内部全方位、多纬度的分析、管理信息系统。
  (二)新准则对电力企业利润核算与管理带来的影响
  针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的重点,新会计准则对电网企业的影响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收入项目;相关费用项目;利润项目。这就促使电力企业必须迅速洞悉新会计准则实施框架下,本企业会计核算可能受到的影响。例如,新会计准则对于借款费用可予资本化的范围由专门借款扩大到一般借款的规定,对于在工程建设中使用流动资金借款或其他借款的电力企业,这一改变会增加工程造价,降低在建期间费用化的利息,从而增加在建期的利润。再例如,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取消对电力企业会有一定的影响,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后不允许转回的规定,简化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但同时也要求企业在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时应更加慎重,避免出现企业计提减值准备后资产价值回升,企业资产账实不符现象的发生。另外新准则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条件更加严格,要求必须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很可能倒闭或进行重组、违法合同条款、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时,企业才能计提减值准备。而电力企业目前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普遍采用账龄分析法,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一律按应收款项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作法,和新准则计提减值准备必须有客观证据表明减值的条件不尽一致。
  新准则还规定,接受捐赠资产要计入当期收益,这个变化对电力企业尤其是电网企业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需要关注。现行做法是,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果在财务处理上没有计提折旧,则应将接受资产的33%部分作为“递延税款”挂账,当期不交纳企业所得税,待以后对这部分资产处置时再清算企业所得税。如果提取折旧,要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确认,在会计处理上计入“资本公积”。执行新的准则后,按照“收益法”原则要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同时还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企业现金流和财务指标是有影响的。
  还要特别注意的是,施工企业应关注亏损合同问题。新准则规定亏损合同应在当期确认为预计负债。在原制度下,生产经营合同只有在合同执行完毕,才对合同盈亏进行确认计量,新准则要求对签订的生产营销合同进行预测判断,对预计亏损合同进行计量确认。
  电力系统的施工企业近年来经营状况不好,为了争得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亏损合同,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成本,对施工企业的利润水平和净资产积累影响都很大。施工企业必须大力加强管理、挖潜增效,切实提升盈利水平。
  (三)新准则对电力企业所得税核算与管理的影响
  新准则的颁布对所得税在核算方法、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方面发生了重大改变,并用“暂时性差异”取代“时间性差异”,同时增加了“计税基础”等概念。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企业所得税,按这种方法,就需要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差异,区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暂时性差异比原时间性差异范围要大,因为时间性差异一定是“暂时性差异”,而“暂时性差异”不一定是“时间性差异”。如:一台设备账面价值2万元、重估公允价值3万元,期末这项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是暂时性差异,而不是时间性差异,因为资产增值收益计入资产负债表,而不是利润表。
  新的所得税核算方法对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每一项资产在每期的状况和差异都要记录,管理必须做到“动态化、常态化、痕迹化”,才能保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确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比如:电力企业的固定资产中发电设备、输变电设备、线路的使用年限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重新估计;比如环境污染和采空区会导致有些地区的资产质量明显下降,一些资产特别是输电线路不能发挥预定效能,具有实体性贬值,就可能对其使用寿命进行重新估计,随之可能造成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存在差异。如何保证由于每次估计变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确认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如何判断未来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金额,这些都对现有的核算及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作为母公司层面还要关注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在以后年度转回时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的复杂程度。
  (四)新准则实施对电力企业信息质量与管理决策的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最突出的改变体现在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以及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化上。这对电力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加大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力度,改变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计价方法,采用账面价值计价,并且扩大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等措施可以较好地抑制关联方操纵行为,这些改变将能防止盈余管理及会计舞弊等信息失真的现象。同时,公允价值的引入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大大提升公司的信用地位和知名度,从而能较为便利地进行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以及取得商业赊销信用等融资安排,拓展资金来源;此外,整体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企业选择合适的投资对象,便于企业整体的投资安排,提高投资收益率。
  新准则在很多方面强调依靠管理者的管理意图来判断经济业务。比如:新准则规定“资产有减值迹象的,提取资产减值准备”,那么减值迹象就是个管理问题,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时需确定固定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要考虑固定资产成新率,而这个成新率主要采用观察法。如果管理者认为观察法随意性大,就可以确定不作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再比如:新准则中长期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每年可以复核、各类资产的状况每年可以复核,这也产生了管理者意图的问题。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资产、可供出售资产、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确认上主要看管理者的目的是什么,管理者意图对企业当期利润可能产生很大影响。
  还要研究实施新准则对期初数调整、资产组的定义、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由于计税基础与会计基础不一致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福利费的变化等问题对企业的影响。
  总之,《新会计准则实施对电力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课题应紧密结合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工作实际,从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入手,开展系统研究,全面揭示新准则对电力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进而对新会计准则框架下电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的应对措施开展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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