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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十大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梁继先

  【摘要】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已经执行半年有余,期间也通过了两次季报,新准则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行为,同时它的执行也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了较大影响。笔者现就新会计准则对企业利润产生较大影响的十个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已经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实施,其对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以及估值所带来的差异和影响受到了经济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会计核算基础发生了重大变革,准则给公司既带来资产负债的全面刷新,又带来未来经营成果的不确定性。
  
  一、资产减值准备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一旦计提(确认)不得转回。在这种情况下,对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和冲回减值准备进行利润操纵的公司,2006年将是他们转回减值准备的最后一年。这将迫使一些上市公司在其利润表中释放以前年度通过计提减值准备来隐藏的利润,有效解决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的利润操纵问题。另外新准则还规定,应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且不再摊销。因企业重组而有大量企业合并所形成商誉的企业,在期末测试时,若连带资产质优商誉减值会较小,将会出现对当期利润的积极影响。也就是说,小于以前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时,当期利润将增加;反之则当期利润将减少。
  
  二、存货管理
  
  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对原采用该类方法的公司而言,改变存货计价方式,将对存货成本的结转产生较大影响。至于对利润是增是减,将视当期物价变动趋势而定。例如,一些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其中不少企业为避免先购入或由于先生产完工验收入库的存货,存储时间过长,导致存货变质或毁损,便将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这样就造成了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的相互脱节,从而导致成本的结转不符合实际,利润表不真实。因此,对于一些存货较大,周转率较低的上市公司而言,新存货准则限制了其通过存货管理来操纵利润。
  
  三、长期股权投资
  
  (一)新会计准则对于公司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修订。当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于应该获得权益的公允价值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之前的会计准则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会在一定年限内摊销。也就是说,在原准则下类似事件会影响公司未来一定年度的收益,而在新准则下只影响当年收益。
  (二)股权投资差额的会计处理。新准则规定,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属商誉,不列示),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投资成本。这样,当出现长期股权投资小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相应份额时,原规定是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逐年计入公司利润。新准则下可将其一次计入当期损益,以此调高当期利润。
  (三)原准则对有控制权的投资(即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在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权益法下,当子公司盈利时,母公司也随即对利润确认,这并不客观和严格。因为权益法下子公司确认的利润不一定能在母公司中实现(比如子公司现金流量方面的原因导致股利支付困难)。因此,采用成本法核算使得报表反映的信息更加真实。
  (四)新会计准则规定只有在子公司发生股利支付时才能确认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这便是遏制操纵利润的手段。
  
  四、投资性房地产
  
  新准则规定,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应以成本模式为基准计量模式,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需计提折旧或摊销,而是以期末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这条规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呈繁荣景象时对公司业绩较为有利。但我们必须看清楚新准则是如何规范利润确认的:自用房地产转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时,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损益;转换时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时,将其差额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或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计入当期损益,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计入资本公积的结果是增加当期股东权益或每股净资产,而不能增加当期股东收益。因此,新准则很好地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利润的确认。
  
  五、债务重组
  
  新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那些实物抵债的业务,则把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在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时其收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极有可能会把每股收益从负值变为正值。这样一来,一些ST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于保住”壳资源”的考虑,会采取通过债务重组,把优质资产注入这些ST上市公司。从而达到“摘帽”或“保配”的目的。这样,债务重组因产生利润,很可能有的公司将其作为操纵利润的工具,使得不能够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正常的经营状况,又会使投资者产生错觉。例如:由于新会计准则允许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净利润,ST长控以每股收益4.726元勇夺季报每股收益冠军,正是因为预计第一季度业绩暴涨,2007年4月13日,股改停牌长达4月的ST长控,复牌后上演神奇暴涨,股价最高曾达85元,半日涨幅就超过10倍,ST长控的暴涨“惊动”了证券交易所,当天下午随即被实施紧急停牌处理。从公司季报看,一季度实现的净利润2.87亿元中有2.85亿元是债务重组带来的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占净利润比例超过99%,这部分利润既没有真金白银的流入,也不能向股东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此外,这种收益是一次性非经常损益,不具有可持续性。
  
  六、借款费用
  
  新准则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范围,由专门借款扩大为一般借款;此外,新准则还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范围,由固定资产扩展到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这对房地产公司、生产周期长的制造业公司等的业绩会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一)固定资产购建的借款费用
  上市公司将已经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按长期在建工程核算,迟迟不办理完工决算的相关手续,一方面,借款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另一方面也大大减少了折旧的计提,缩减了费用开支,提升了公司的利润。
  
  (二)产品生产的借款费用
  新准则允许相当长时间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对于一些专业性的产品,它可以拿出证据来证明产品没有达到可销售状态。因此,这个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为企业提供一定操纵利润的空间。
  
  七、无形资产
  
  (一)根据需要可将无形资产划分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
  新准则将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划为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划为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具备一定条件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并定期进行摊销。该规定减轻了科技企业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现实情况下,上市公司很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决定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轻松地达到进行操纵业绩的目的。
  
  (二)根据需要选择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与以前年度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方法。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对其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消耗方式真正有发言权的,只有上市公司内部的研发人员,而企业管理层很容易指使研发人员随意改变摊销期限和方法来粉饰公司报表。
  
  八、公允价值的运用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进行资产交换和债务清偿的金额,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价值观点。新准则中对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合并所涉及的资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核算都大量地用到了公允价值。但是目前公允价值在我国的运用十分困难。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产品市场和要素都不发达,公允价值评估的中介机构的道德水平和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同时我国的资本市场十分混乱,投资者和监管者对企业的收入、净收益指标的重视可能促使管理层通过不恰当地评估公允价值来做手脚,操纵利润。
  
  九、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规定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原投资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新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新准则规定,符合条件的衍生金融工具不再是仅在表外列示,而是进入表内计量。这两条规定都会对公司利润形成一定影响。
  
  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原准则规定,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这样,在没有补价的情况下,就不产生损益。新准则规定,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虽然新准则增加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限定条件(商业实质),但是非货币性交换中对商业实质的判断存在一定的会计弹性,上市公司如想操纵利润,会想方设法予以规避,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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