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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舞弊案例谈风险导向审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 蕊

  【摘要】本文由对案例的分析为出发点,对国际上审计风险准则的发展和我国审计风险准则的创新进行了简要介绍,探讨了在审计中如何以风险评估应对舞弊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一、典型舞弊案例简析
  
  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国内外典型案件的分析发现,最大的审计风险来源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而经营失败往往导致管理层舞弊,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案例1:2001年的安然事件是近年来震惊国际资本市场的重大案件。安然公司的破产导致了作为世界“五大”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终结,并引发了全球性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和一系列重大变革的出台。其原因在于公司虚假经营、虚构利润、隐瞒亏损。例如,利用“特别目的实体”高估利润、低估负债;通过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通过合伙企业操纵利润;利用合伙企业网络组织自我交易,隐藏巨额亏损。
  案例2:2001年的银广厦案件是我国近年来影响最大的案件之一。其直接原因是银广厦天津公司捏造虚假经营引起的。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由此,银广厦风光多时的业绩神话被连续两年半亏损的事实所取代。银广厦事发之后,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执业资格,并受到法律惩处。
  案例3:2002年6月25日,世界通信公司财务真相被揭露,涉嫌虚报巨额利润。经调查,2001年到2002年第一季度,公司凭空捏造出38.52亿美元利润。在真相被报的次日,世界通信股票价格由鼎盛时期的60多美元降到9美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民事欺诈的罪名将其告上法庭。
  不可否认,在上述案例中,涉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多负有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或欺诈等责任。但是,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而承担风险的直接原因并不是事务所本身,而是被审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因此被审计公司利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夸大利润、隐瞒亏损和负债、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等手段进行舞弊,并且这种舞弊是由管理层策划并执行的“一条龙造假”,可以轻易绕过内部控制的约束。近年来,资本市场上有很多重大的财务丑闻属于管理层舞弊。“一条龙造假”一般能做到证证相符、账务处理正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实质性测试失灵。如果是员工舞弊,内控导向的实质性测试可能有效,但对管理舞弊往往无效。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注重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风险,而是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的测试,容易产生审计失败,因为企业管理层的舞弊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内部控制是失效的。正是基于这种管理舞弊,注册会计师需要把视角放在企业内部的监管之外,放在企业的目标、战略和相关的经营风险方面,审计时要跳出账簿、跳出内控,根据现代财务舞弊的特点进入以查找管理舞弊为核心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二、国际上审计风险准则的发展
  
  随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理论研究与实务中的运用日趋成熟,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审计风险相关准则。
  新的国际审计准则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查审计方法的发展、探讨审计风险模型是否仍然适当、在这三个国家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最终在2000年5月向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提交报告,从而将风险准则提上了议事日程;第二阶段是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联合风险评估工作组进行的相关工作,这时的制度环境发展的新情况是美国成立审计有效性小组,对2001年-2002年的会计失败进行调研,并提出新的监管规则(美国萨班斯法案);第三个阶段是三项新准则于2002年10月开始征求意见,2003年10月发布并自2004年12月15日起生效。
  新国际审计准则修订了审计风险模型,而不是规定一种新的方法,但相关内容有大量的改变与发展,更多地体现了风险评估导向的审计理念。例如,国际审计准则315款规定,审计人员必须先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包括内控,以充分确认和评估由于错误和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据此设计和实施后续审计程序。这一条款使基于经营风险分析的风险导向审计的各部分制度化,成为一个循环递推的过程,并提倡使用交叉查证。其他国家的准则修订也突出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例如,美国审计准则(SAS)第100号关于舞弊内容的主要变化包括:增加了风险评估程序,包括向负责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人员进行查询;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是一项重大风险,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需要对发现舞弊风险的控制的设计进行评估,并确定控制是否得到实施;收入确认应该一直被视为一种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对舞弊风险的反应增强;关注管理层舞弊;管理层越权控制的风险一直是一项由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需要额外的文件记录。
  
  三、我国审计风险准则的创新
  
  根据行业面临风险的特点以及国际审计准则的新进展,我国对审计准则体系中涉及审计风险的项目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的审计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基础上,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制定、完善了审计风险的相关准则,体现了基于风险分析、评估的审计理念。
  我国制定审计风险准则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修订审计风险模型,强调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我国的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了以下问题:一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四是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五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四、以风险评估应对舞弊
  
  所谓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指审计应将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系统分析和评价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编写单独的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报告,并以此作为出发点,作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审计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始终将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内容,并不断分析其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影响。在编写审计报告时要充分考虑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实施是否了解公司的实际状况,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然后,根据其实际状况分析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使审计过程成为以分析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为轴线的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过程。职业判断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石。
  根据对有关事务所的调研,笔者认为,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在审计过程中考虑舞弊风险主要应包括五个步骤。
  
  (一)审计业务小组的讨论
  包括:讨论容易发生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审计小组成员应撇开对管理层和公司治理方的诚实性和正直性的信任;与未参加讨论的小组成员进行沟通。
  
  (二)取得为识别舞弊风险所需要的信息
  包括:询问管理层、公司治理方(例如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以及其他人;考虑所取得的信息是否显示了一项或几项舞弊风险因素的存在;考虑不寻常的或非预期的关系;考虑其他信息。
  
  (三)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
  包括:在财务报表层面和认定层面进行识别与评估;将风险与认定层面可能发生的错误联系起来;考虑风险的规模和概率;确定是否所有的评定风险都是舞弊引起的重大风险(即可能导致重要错报的风险);如果存在重大风险,则评估公司相关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实施。
  
  (四)对评估结果采取应对措施
  包括:确定对会计报表层次上的整体反应;设计并执行对交易、账户层次认定的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包括与管理层越权控制相关的认定,评估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在工作底稿中加以记录。
  
  (五)评价审计证据
  包括:考虑在审计结束或接近审计结束时执行的分析性复核是否显示出先前未识别出的欺诈风险;考虑一项已识别的错报是否可能存在欺诈;如果是,考虑该项错报与审计的其他部分的关系,特别是管理当局陈述的可靠性。
  风险导向审计对注册会计师职责的总体要求是:审计的计划和实施应该可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要错报,不管错报是由舞弊引起的还是由错误引起的。具体包括: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审计的计划和实施应该可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一个可接受的水平;考虑管理层越权控制的可能性;应该认识到发现错误的有效审计程序不一定适合于由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的情形。其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怀疑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当发现舞弊或舞弊的可能性时,注册会计师应采取的行动主要有:向管理当局以及公司治理方报告;考虑与监管和执行机构沟通;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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