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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储蓄银行挤兑及停业事件对我国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利群 向军

   摘 要:2011年年初,韩国多家储蓄银行遭遇停业整顿危机,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从房地产市场急剧萎缩、储蓄银行先天条件不足以及监管部门失职等方面详细剖析了挤兑危机发生的原因,随后在对中韩两国经济相似性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流动性风险;存款保险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1-0042-04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1.11
  
   2011年以来,由于房地产价格急剧萎缩,房贷违约率不断攀升,韩国釜山储蓄银行等多家储蓄银行因资产流动性不足被监管部门暂停营业,造成不少储户产生恐慌心理,从而出现挤兑。
   一、缘起
   韩国储蓄银行挤兑危机肇始于大和相互储蓄银行的停业整顿,并先后掀起两次整顿的高潮。2011年1月14日,韩国金融委员会勒令韩国三和相互储蓄银行停业6个月,由此拉开了储蓄银行挤兑及停业的第一次风潮,在此次整顿中,先后有7家储蓄银行受到金融委员会的严厉处罚(见表1)。
   2011年7月,韩国金融监督委员会对85家储蓄银行经营情况实施大检查,全面审议储蓄银行提交的改善经营计划,第二次整顿风潮由此爆发。9月18日,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宣布暂时关闭7家储蓄银行,分别为:第一储蓄银行(Jeil Savings Bank)、第二储蓄银行(Jeil II Savings Bank)、番茄储蓄银行(Tomato Savings Bank)、Prime互助储蓄银行(Prime Mutual Savings Bank)、Ace互助储蓄银行(Ace Mutual Savings Bank)、大永互助储蓄银行(Dae Yeong Mutual Savings Bank)和Parangsae互助储蓄银行(Parangsae Mutual Savings Bank)。
   二、挤兑危机成因探析
   (一)房地产市场急剧萎缩是危机发生的重要诱因
   首先需要介绍一下韩国住房金融系统的运行模式。韩国政府在遵循市场机制的同时,兼顾公共财政的投入等优惠政策扶持,其住房金融系统的运营模式可简要概括为图1。
   韩国房地产金融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两个层面,一级市场可进一步细分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和市场性住房金融两部分。其中,国民住宅基金制度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核心,国民住宅基金是指为公共租赁住宅的建设、85平米以下的普通股商品房建设提供长期低息贷款,并为低收入家庭购买、租赁住宅和改善住宅环境提供低息贷款的国家政策性金融制度,基金的来源包括:国民住宅债券、要约储蓄、住宅彩票和利息收入。国民住宅债券是国民住宅基金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韩国政府为筹集国民住宅产业发展所需要资金而发行的国家债券。国民住宅基金资金投放对象可分为房地产开发建设方的供应贷款和对住宅购买及承租方的消费贷款两大类,其贷款投放主要是公共租赁住宅、公共住房以及低收入阶层,从一定程度上保障社会公共住房的供给。
   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陆续出台多项措施刺激房地产市场,如减免房地产转让所得税等多项房地产税收,放松对住房转卖的限制,取消商品限价房政策,同时允许外国人在房地产市场上享有国民待遇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韩国政府先后成立抵押贷款公司、住房金融公司多种方式促进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房贷二级市场的扩展打通住房贷款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大大增加了长期住房信贷资金的供给与流动性。住房金融公司的成立是韩国房地产金融系统实现从内生(依靠自身银行体系获得资金)到外生模式的转变,此举增加了房地产信贷资金来源和扩张能力,促进房地产交易繁荣的同时也为房地产泡沫产生埋下了隐患。
   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韩国房价快速上涨,主要城市房地产价格在2003―2008年期间上涨了近三倍。同时,房地产按揭等贷款也迅猛增长。截至2010年末,韩国银行业总贷款余额为1315万亿韩元。其中,在719万亿韩元对公贷款约中,投向房地产业的贷款为106万亿韩元,占比近15%;而596万亿韩元的个人贷款中有363万亿韩元投向了房地产,占比高达60.9%;而MBS发行规模达到165万亿韩元,占韩国银行业信贷总额的12.6%。
   面对房地产市场化引致房价快速上涨的局面,韩国政府采取了包括土地、税收、金融、交易管制等多方面措施,特别是韩国政府通过加大房屋财产税、土地综合税和综合房地产税等措施,打击房地产投机行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再次使实行出口导向的韩国经济受到重大打击,房地产行业未能幸免。一方面购房需求大幅萎缩,另一方面房产价格不断缩水,相当部分贷款人停止偿还房贷,致使房贷危机进一步恶化。韩国的储蓄银行危机前快速扩张,大量介入房地产按揭使得公司贷款集中度过高。随着房地产市场快速冷却,储蓄银行大量贷款成为坏账,导致储蓄银行因经营不善和现金不足而关门停业。就发生方式而言,此次危机与美国的次贷危机极为相似,因此亦被业界称为韩版“次贷”危机。
   (二)经营管理不善是危机发生的本质原因
   1.韩国储蓄银行先天条件不足,规模普遍较小。韩国储蓄银行前身是金融危机前的各种地下钱庄等民间互助机构。1997年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放宽了对金融机构的各种限制,各种民间互助金融机构被纳入了政府监管范围,2001年更名为“相互储蓄银行”,2009年才正式被命名为“储蓄银行”。目前,韩国共有105家储蓄银行,但规模均较小,属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其资产总量占韩国金融资产的3%左右。即使是韩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储蓄银行釜山储蓄银行,其拥有的资产也仅3.74万亿韩元(合34亿美元)。
   2.资金来源成本高,贷款管理不规范,贷款集中度风险大。与一般商业银行不同,韩国储蓄银行普遍进入门槛低、规模小。为了吸引储户,储蓄银行通常提供高于基准利率的存款利率,对储户利息回报维持在年利率8%的水平。为了弥补过高的存款成本,多数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对贷款条件审核极为宽松,如通过电话方式就可以获得上限为5000万韩元的贷款;贷款利率则通常高达50%。同时,储蓄银行贷款多集中于房地产,集中度风险大。
   3.客户群体资质较差,资产质量远低于金融行业同业水平。韩国储蓄银行资产质量低于金融行业同业水平,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历史原因主要与储蓄银行自身形成进程密切相关。以规模最大的釜山银行为例,在储蓄银行自身金融资产结构不健全和外部监管不力的情况下,韩国金融监管当局仍希望储蓄银行能相互兼并“做大做强”。釜山储蓄银行先后于2006年、2008年分别兼并了三家储蓄银行,并一跃成为韩国规模最大的储蓄银行,但是在兼并过程中吸收了大量的坏账,致使资产质量大幅下滑,导致原本经营还算正常的釜山储蓄银行被拖垮。同时,储蓄银行主要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较低,导致资产质量的下降。
   (三)监管部门渎职是危机爆发的助推剂
   韩国在金融危机后实行了统一的监管体制,即由金融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金融监督院负责大部分的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都统一纳入该监管体系中。金融委员会主要履行金融政策制定、金融机构和市场监管以及反洗钱三大职能。证券期货委员会主要是在金融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韩国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监管工作,金融监督院则是金融执行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在金融执行委员会和证券期货委员会的指导下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1]。

   危机前,韩国金融委员会对韩国储蓄银行的过度扩张、违规经营等行为一直未有足够的警惕和有效的监管。早在2001年,釜山银行就违反《商户储蓄银行法》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事业,但金融监察院在现场检查中并未发现相关情况。直至2010年才被迫对银行进行压力测试和全面清查。即使在危机爆发后,监管当局采取监管措施也并非及时有效的。
   三、挤兑危机对我国的警示
   一是两国的房贷占比都较高。2008年金融危机前,韩国银行大量介入房地产业,而且贷款条件宽松,杠杆率高。如前所述,截至2010年末,韩国银行业对公贷款中近15%、个人贷款中60.9%均投向了房地产业[2]。总体上而言,中国银行业对房地产(包括对公和个人)的贷款比例要低于韩国,但是特别需要引起关注的是个别小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已经超过30%。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对房地产抵押物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整体银行业对房地产的依赖程度实际要高。
   二是中韩两国货币政策都经历了短时间内的一松一紧。2008年金融危机后,韩国实施了大量的经济刺激政策,韩国经济迅速复苏,但随之而来的是CPI持续走高,韩国央行不得不数度加息,房地产市场由热变冷最终导致危机爆发[3]。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我国推出了刺激经济政策,2009年和2010年的新增贷款达到20万亿元,房贷利率最低下调到7折,房价迅速翻倍。但随后又数次加息,在多种严厉措施共同打击下,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目前量价齐缩的局面。
   三是中韩两国中小银行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产品单一性、同质性、网点的相似性以及中间业务、个人业务不发达等特点。为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普遍将贷款作为其主营业务产品,因此国内银行业片面求大,高息揽存、虚增存款、不计风险和成本放贷屡见不鲜,从而导致资产负债结构失衡。这种期限结构错配的现象在市场发生突然变动、客户大量提取存款的情况下,银行将不可避免的面临流动性风险。而对中小银行而言,由于其网点少,吸收存款能力差,且扩张冲动与发放贷款的冲动较强,流动性问题显得更为严峻、紧迫。
   四、对策建议
   (一)严控房地产与地方政府平台贷款风险
   对国内商业银行甚至全国经济而言,房地产贷款风险成为防范重点。同时,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纷纷组建各类融资平台,其中绝大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快速的信贷增长隐藏巨大风险。从系统性管理的角度出发,严格控制上述贷款风险应为各级机构的关注重点。
   在房地产贷款方面,应从税收等多个途径入手压缩房地产泡沫。从银行角度而言: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是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三是应密切关注高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合理满足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房地产开发贷款需求。
   在地方融资平台方面,各级商业银行应首先应充分认识到平台公司的潜在风险,其次应对融资平台实施动态台账管理,认真组织对现有融资平台公司“项目包”的打开和清理,逐笔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类,对项目不合规、合同手续不齐全、风险缓释不足的已发放贷款,应及时补充风险缓释和控制措施,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从地方政府角度而言,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发债为其资金来源提供重要补充,缓解地方财政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促使融资平台公司向一般经营性公司转变,同时,在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的监督。
   (二)银行监管部门应加强履职管理,并积极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要从宏观层面引导银行稳健的经营发展,利用窗口指导及道义劝告等手段促进银行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密切关注贷款期限错配、信贷过度集中等现象,及时发出预警提示,防范风险。同时,应积极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的现场检查。此外,还应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最后,应尽快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此次韩国金融监管机构在处置银行挤兑停业风波时,存款保险制度在保障中小存款人合法利益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极大地稳定了韩国存款人的信心。
   (三)商业银行应加强能力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意识
   目前,我国银行的盈利模式单一,主要依靠高资本消耗的信贷业务,应积极调整、优化存贷款结构、加快业务多元化发展步伐,降低资本成本。一方面,可以拓宽盈利渠道、增加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分散和规避风险。其次,需要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强调合规经营,大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最后,提升危机发现能力和应对能力,构建预警预案系统,跟踪和预测风险演变趋势,并建立应对紧急预案,采取超前性控制对策将潜在风险提前化解。
   (特约编辑:罗洋)
  
   参考文献:
   [1]张茂.韩国的银行监管体系及其借鉴[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9.
   [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韩国房价仍将上涨―政策干预导致住房市场发展滞后[R].2010-07-20.
   [3]莫尼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韩国地产市场演义:经济主动调整带动的“去地产化”[R].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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