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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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新广
《企业内邵控制基本规范》的发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起草制定,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国正在逐步建立起符合国情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虽然我国内控体系建设已取得一些重要成果,但是作为一种无从借鉴的、体现我国国情的内控理论与实务,还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并不理想,存在着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从主要的目标来讲是一致的,而且公司治理结构所着重探讨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职能、运作,也是内部控制五大要素之一“内部环境”的要项之一。控制环境是内控的基石,如果企业的控制环境不利于内控的落实,那不论内控如何严密,其企业的控制效果都不可能达到理想的程度。所以,研究内控必然涉及公司治理。建立良好的内控系统,离不开公司治理;同样,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也为内控创造了一个比较优良的控制环境,将公司治理纳入内控体系非常必要。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不健全,“内部人控制”现象表现得比较突出。一系列上市公司串通舞弊的曝光案件,无一不与“内部人控制”有关。
一、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的基础性保障。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必然导致内部控制不完善。我国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较为严重。如股东大会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一股独大”现象较普遍,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的功能作用有限,内部审计职能未能充分体现,经营者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等。
(二)公司内控制度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有的企业未建立企业内控制度,有的企业内控制度残缺不全,没有覆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使企业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也有的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应付外部审计;管理者行动和权力失去制约,把本应由集体决定的权力独揽一身,内控制度“形备而实不至”。
(三)企业的监督不力 一般情况下,企业对检查与监督比较重视,都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相关业务进行审计检查。但实际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被赋予的职权有限,所发现的一些问题并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少有企业在董事会下设立专门机构对企业经营者进行监督,这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力度。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而债权人对企业的监控作用也很小,因此造成一些企业看似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对企业控制风险、提高效益却很难发挥作用。另外,不管是企业的内审还是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的独立审计,审计的内容都没有涉及到对内部控制本身的评价,这也大大降低了检查监督的效率。
二、企业内部控制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必然使企业的管理范围扩大、管理层增多、管理职能逐步分解,这就从客观上要求企业必须加强内部控制,以保障所有者、经营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股份制公司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对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监事会对董事会、公司的财务工作及经营者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情况进行监督,形成协调运行、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我国近年来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虽然从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远未形成权责分明、内部制衡的治理结构,很多企业内部的董事长、总经理仍是一人担任,甚至还出现了董事长既担任总经理,又担任监事;董事会成员大多由企业经理人员担任的情况,致使董事会难以发挥监督经理人员的作用,监事会形同虚设,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二)内控实践未完全跳出“内部会计控制”的层面 在我国企业的内控实践中,由于未完全跳出“内部会计控制”的层面,其所导致的问题可能更为严重,造成企业内控难以应付企业外部环境的变化。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往往是针对那些重复发生的业务类型而设计的,对那些不正常的或未能预料的业务类型却失去控制能力。特别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企业要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适时调整其经营方针和策略,这就使得原有的内控措施和程序跟不上新形势的需要,从而导致控制不足。如果同时存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等弊端,就很容易给企业带来风险,造成巨大损失。
(三)外部监督乏力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我国已形成了包括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监管等部门的政府监督和以注册会计师、社会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但如此庞大的监督体系其监督效果却不尽人意。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监督的功能交叉、标准不一,加之分散管理、缺乏信息沟通,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二是外部监督没有按照设定的目标进行,有的甚至以平衡预算和创收为目的,监督弱化问题严重;三是内部控制外部评价机构不规范的执业环境和不正当竞争,使注册会计师的作用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备受质疑。
(四)企业内部控制认识上存在误区 目前,无论是国有、集体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对内部控制的意识都不够强,不少企业的负责人还不知道什么是内部控制,职工了解企业内部控制的就更少。个别企业的负责人认为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后,会影响企业的办事效率。国有大中型企业也未能实施全面的内部控制,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对于企业控制风险、经营发展的重大意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只要企业建立了足够多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就算完成了;简单地将内部控制等同于管理制度,等同于会计控制,将内部控制建设的任务等同于财会部门的责任。
三、企业控制环境完善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的最高层次,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将为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内部控制作为管理当局为履行公司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与公司治理结构密不可分。因此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必须首先从公司治理结构开始。在当前的国情下,首先要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等机构并明确其职责权限,促进股东大会有效运作,进一步确立企业经营领导的问责机制。其次是确立董事会在内控体系中的核心地位,积极加强董事会建设。作为联系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纽带,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主导地位。董事会接受股东会的委托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同第三者进行交易活动,对业务执行起决策作用。总经理由董事会委任,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内部控制从制定、完善到贯彻实施等,董事会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健全独立董事制度,遏制“内部人控制”,加强监事会的监控职能。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向着健康方向发展,才能让“内部人”不敢伸手、不敢胡作非为。
此外,实施内部控制不仅涉及政府监管、审计评价、中介咨询等方面,而且还涉及企业内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已远远超出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范畴,不属于国家统一财会制度,需要相关法规尽快明确授权财政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确保《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合法性和实施的执行力。
(二)建立优良的企业组织结构、权力和责任合理配置 一个优良的组织结构应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使得每一项业务的完成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完成,权力和责任合理配置,健全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做到管理层、每个部门、每个员工都能各司其职,明确自己在企业经营中的位置和作用。
(三)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 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过程必须进行恰当的监督,通过监督在必要时对内部控制的实施加以修正。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是监督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力量。内部审计不仅仅是对企业内部各成员进行监督、评价,还应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活动提供咨询和建议,要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适当程度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建议;对企业各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经营质量进行评价和建议;对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和建议等。
(四)加强宣传培训,努力提高认识 我国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起步较晚,在内控理念、管理基础、风险技术等方面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真正将内控基本规范的核心理念和精神实质吃透并运用到内控实务工作中去,还需要在全社会加强理念宣传,提高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其的认识。在宣传培训工作中,着重要强调全员参与理念,内部控制不是哪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使命和责任,这一理念应通过内控宣传培训深入至组织中每一位成员脑中;要使得董事会和管理层支持内部控制建设,并率先垂范“自觉内控”,使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要求真正成为企业管理层、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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