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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目标: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朱玉红

  摘要:本文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使得企业与外部环境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企业与利益相关者方存在着矛盾冲突与协作,发生着各种博弈行为。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要兼顾相关者的利益,并与之进行合作、协调,使博弈过程逐步达到均衡,最终实现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利益最大化这一财务目标。
  关键词:利益相关方 博弈 权益均衡 利益最大化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产生的背景分析
  
  (一)现行企业“内部人”控制存在诸多弊端
  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内部人”拥有实质控制权和信息占有优势,使用着并不是他们自己所有的资本,且具有损害资本所有者利益而谋求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倾向。具体表现为:过分追求在职消费;行为短期化;不负责任贷款;倾向高风险投资项目;侵吞出资者资产等。由于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理人的行为目标与委托人的行为目标常常是不一致的。所有者要求的是股东权益最大化,而经营者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且利用在公司的地位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由于股东对经营者的授权越来越大和股权的日益分散化,使得现代企业有了经营者所控制的趋势。这将导致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实现程度取决于代理人的能力和行为取向;同时也与所有者的目标不一致,有时甚至背道而驰,产生代理人的逆向选择的道德风险,从而降低了所有者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成熟,股份制企业在各类企业的组织形式中占较小的比例,将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目标会导致利益范围狭小。除股东外,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各管理层、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生态环境的利益由谁来保证,而股东以其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归宿点,从而使股东成为其他相关者的众矢之地,盈利只会下降,而且会产生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矛盾。所以各利益主体的关系应是“合作”关系。而我国现行企业财务目标强调的是“多赢”,无论是制定总体还是具体的财务目标,都必须合理兼顾所有相关方的利益,这样才能获得各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和支持,使合作与竞争统一,实现利益均衡与共赢。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在利益范围上同样具有排他性企业是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企业内部所有者、管理者、员工、企业外部债权人、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环境等,各方面都有自身利益,共同参与和构成企业利益制衡机制,他们对企业的生存发展缺一不可。企业内部各方希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因为这个财务目标直接反映其自身利益,但同时排斥企业外部利益主体,因而相互之间易产生矛盾;而缺少企业外部利益主体,最终导致企业内部也不能实现企业自身的利益。企业价值最大化不仅产生了企业内部对剩余价值索取权和控制权的要求的动机和事实,而且加大了所有权和管理权与企业外部各利益主体的矛盾。因此理论界提出了“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二、博弈论与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财务目标
  
  (一)博弈的基本理论博弈论(GAMETHEORY),是关于包含相互依存的事物中不同利益的决策者理论行为的研究,即研究决策主体(利益相关方)的行为的发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时如何决策,以及这种决策的均衡问题的理论,其基本概念包含参与者、行动、信息、对策、收益、结果均衡等。所谓相互依存。通常指博弈中的任何一个局中人受到其他局中人的行为影响,反过来他的行为也影响其他局中人,由于这种相互依存性,游戏或博弈的结果依赖于每一个局中人的决策。博弈论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研究。特别是理性人的个人理性行为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两者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博弈理论的思想是:解放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方法不是否认个人理性,而是设计一种机制,在满足个人理性的前提下达到集体理性。依据“囚徒困境”得出的结论:一种机制的安排要发生效用。必须是一种纳什均衡,还要考虑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做到“激励相容”,否则这种制度安排便不能成立。所以。在企业财务目标问题上存在着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者)与利益相关方的行为选择,也构成了博弈理论研究的问题。
  (二)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博弈投资者和债权人为企业提供资金;管理人员为企业提供管理;员工为企业提供技能;供应商为企业提供能源和原材料;顾客是企业产品的最终评判者;政府提供组织运行的政策与法律,企业向国家上缴税收;竞争者直接影响本企业的价格和销路;除此之外,组织与当地社区、自然环境等之间的关系也应纳入其中。这些利益相关方与企业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与协作,演义着种种博弈行为。
  (1)股东与经理人员之间的博弈。股东按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可分为一般股东和控股股东,二者在企业博弈中的地位大小不同。在以“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为特征的现代企业里,一般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财务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股东追求的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经营者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而牺牲股东的利益,经营者有时甚至与股东目标背道而驰,于是便产生了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而控股股东在企业所处的地位与一般股东截然不同。由于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向公众发行的可流通股股份份额较少,造成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出现。原集团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及财务政策都拥有实际的控股权,与上市公司管理者一样成为内部人,拥有信息优势。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对整个企业集团又有各种好处,例如带来广告品牌效应,获得增资扩股资格,可以作为“提款机”等。如何使普通股东与企业经理人员相互协调,委托一代理问题产生于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权相分离,委托人可设计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观测到的信息对代理人进行奖惩,以激励代理人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力的行动,要使代理人有兴趣对委托人设计的机制,从而参与博弈,代理人在该机制下得到的期望效用必须不小于他在不接收这个机制时得到的最大利益期望效用。在委托人不知道代理人的类型的情况下,代理人在所设计的机制下。必须有积极性选择委托人希望他的选择的行动。另外,企业所有者可要求经营者(代理人)完全能使经营信息透明化,并追求企业经营利润形成的运动轨迹或奖或惩,若经营者出现逆向选择等行为,应由经理人市场通过竞争来选择经理人员,从而使委托人与代理者之间达到协调和均衡。
  (2)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债券债务关系,银行等债权人将资金借给企业使用,并签订债务契约,根据信贷金额的大小和时间长短,按照设定中的利率收取利息。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不被股东、管理者等内部人侵犯,避免因企业破产等情况招致损失,债权人首先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选择债务人,如我国的许多商业银行规定不能向亏损企业发放贷款。其次在企业签订的债务契约中添加条款,对企业的一些行为进行限制,如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能进行额外的贷款,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实际上,债权人的代理风险(即信用风险)有时比股东的代理风险还要大,换言之,企业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对债权人的损害有时比对股东的损害还要大,这是因为债权人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而债权人通常并不像股东那样有权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

理,也就是债权人对负债企业的约束和控制手段较股东“软”。大股东不经债权人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要高的项目等等。为此,债权人为防止其利益受到损害,除了寻求到法人保护,如破产优先顺序、优先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等外,通常争取下列措施:借款合同中加人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资金用途、规定不得或限制发行新债;公司有侵害债权人财产动机时,债权方将拒绝进一步合作。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整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企业信用风险不仅要靠企业供应商自身防范,还要靠全社会增强信用意识,制定一系列信用法规,建立诚实守信的信用机制,形成守信者获利,失信者难以生存的良好社会氛围,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转变全社会信用危机,使债权人与企业共同遵守信用,并协调均衡。
  (3)企业与政府之间博弈。在现实工作中,政府监督部门很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证等监督部门,这些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企业实施监管,要求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企业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积极从事慈善事业,回报社会;维护生态环境。注重可持续发展。受利益驱动的影响,企业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对政府利益的侵蚀:偷漏税款,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政府各级官员也会利用手中的权利对企业寻求租金。表现为政府对经营活动的管制,让“看不见的脚”踩住“看不见的手”。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命运实际上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政府实际上对这类企业进行着控制,相对其他的外部信息使用者,也拥有更多的信息。企业的盈余信息目前对我国地方政府的影响很大,一方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地方政府的政绩来自企业的业绩;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是珍稀的“资源”,是地方政府积极努力的结果,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这些地方政府往往与上市公司合谋,共同进行盈余管理。如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中,控股股东与地方政府就扮演了重要角色,没有他们的参与,出现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盈余管理行为就不能得以实现。另外,一些监管人员本身也是理性经济人,也想追求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都有争取私利的倾向,而企业经营者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也往往采取非阳光的手段。与监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展开博弈,导致一些政府官员因贪污受贿纷纷暴露。
  (4)企业与内部员工之间的博弈。由于公司利益的相关者具有纷繁复杂的多层次价值取向,特别是对公司目标、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公司伦理道德等主要价值观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就公司员工而言,其主要价值观表现为:受尊重、待遇公平、信任、鼓励、忠诚、发言的空间、职位的安全及个人安全等。缺乏价值观认同的反应:没有工作的热情热枕,更没有技术、工艺创新精神。只有企业的员工感到自己的目标、理想和价值观通过公司的活动可以得到实现时,他才愿意为公司付出尽可能大的努力,这就表现为价值观的认同和公平感会促使人们进行持续的创新。当公司的员工对公司文化产生认同时,他们的创造力开始生成,当认同感增强时,创造力和积极性也会增加。管理者可以控制员工的身体,却不能控制他们的思维,也很难买到认同、创造和主动性。现代企业对内部员工予以格外的重视和关注,树立并贯彻实施“以员工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以此作为企业的领导哲学和基本价值观,以这些文化、惯例和过程来影响员工的观念和员工的行为,进而影响顾客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观念和行为,从而改进企业绩效,促进企业发展。为此,企业应对以下方面予以重视:首先,企业不要轻言改组和裁员;其次,企业要经常进行员工调查,了解员工所关注的与工作相关的事项,员工对公司的评价等,公平的对待员工,并设法吸引和留住员工;最后,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人力资源政策,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实施透明、公平、激励、财务参与性的奖赏,工资和奖金制度等,建立完善的职业安全职业保障和健康政策,为个人权利和责任制定道德标准,加强内部沟通,使企业和员工充分协调。
  (5)企业与其他相关方博弈。除以上利益相关方之间博弈外,企业还要与消费者(顾客)。供应商、竞争者、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博弈。企业与顾客:现实中一些企业只顾眼前利益,欺骗顾客,提供一些质次价高、冒牌商品或者有损顾客健康的食品。如劣质钢材、假酒、假药等,而受害的顾客凭借舆论、媒体曝光或者通过诉讼要求赔偿等,博弈双方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较量。博弈中也有知名企业,着眼于长期利益考虑,打出客户是上帝的旗帜,从产品设计、制造、包装、售后服务多环节处处为客户着想,尽管付出了很多,但得到的更多,企业与客户实现了共赢,实现了均衡。企业与供应商:现实中的一些企业违背合同,长期拖欠贷款。有的甚至成为呆坏帐;长期形成了“三角债”,使社会资金链条断裂,严重影响社会资金周转。而一些供应商提供一些质次价高的商品,或者贿赂厂家个别当权者,他们之间相互勾结损害企业利益,但也有一些与供应商协作很好的企业,彼此恪守信用,以诚相待,相互协作,实现共赢。企业与竞争者:现实市场经济运行中,一些行业部门内竞争异常激烈,有以质量求生存的,也有以降低成本而获利的,有追求市场占有率的,也有打广告宣传战的、价格战的。一些企业在竞争中败下阵来,而另一些企业在竞争中获利,竞争的结果往使消费者从中受益,但也有些企业彼此协作。结成价格联盟,实现共赢。企业与环境保护部门:一些企业如农药厂、造纸厂、皮革厂、印染厂等在生产的同时也给环境造成污染,居民社区、农业、环境等受害者与厂家进行了多年的交涉,国家为此制定了相关法律。但由于这些企业追求的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愿购买或已经购买了环保设备也不使用,暗地排污,而一旦被查处,轻者被罚款,重者甚至被关闭。
  
  三、企业利益相关方约束、协调与均衡
  
  (一)利益相关方价值取向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机制根据与公司管理的相关程度,利益相关者可划分为多个层次,与公司管理者相对应,利益相关者一般包括股东(所有者)、员工、顾客、合作商以及社会责任(含政府、社区等)五个主要群体。由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价值取向不同,追求的目标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股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员工不仅追求工资奖金,还要有精神上的追求;顾客追求货真价实,售后服务;合作商追求诚信,合作愉快;政府相关部门如税务部门需企业按章纳税等。尽管在短期内,企业管理者可以忽视来自利益相关者的约束。就长期看来,如果公司管理者忽视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取向和文化认识,就会受到强有力的约束,这种约束机制主要是通过市场进行的。具体来讲,就是公司治理的市场约束机制,包括经理人市场、兼并收购及证市场等。当公司因利益相关者消极行为而导致绩效低下和市场竞争力缺乏时,公司治理的市场机制就可以发挥作用。另一种重要的约束董事会及经理人的市场机制是收购接管,也就是通过收购一家公司足够的股票从而取得其控股权。尽管基于公司文化的利益相关者约束要通过市场机制发生作用,使这一治理方式具有间接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但这一约束对于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却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从根本上决定了公司效率与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的经营者应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充分协调,兼顾相关方的利益,充分调动相关方的积极性,在

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使相关方利益最大化。
  (二)基于产权、契约理论规范和协调相关者利益分配产权理论和企业“现代契约观”的形成为利益相关者理论奠定了经济学基础,而契约由于具备了当事人规范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提供合同保障的性质,给企业利益关系分析提供了一个切入点。将企业定位为一组组契约关系的集合体,实质上就是将经济学研究面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由于人的行为本身的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的存在,企业内部必须有一套合理的监督或者就是约束――激励机制,以保障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在企业中合理有效的分配,而决定这一权利分配格局的关键则在于各当事人在企业中相对地位的大小,影响各方地位的有物的因素(物力资本)和人的因素(人力资本)以及关系。企业本质上是利益相关者围绕权益的获取和保护形成的权力网,是关于企业所有权(包括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分配的一个动态谈判过程,要实现这一过程公平和效率的统一,必须创造能够确保充分契约自由的公平制度环境。由于利益相关者各自的谈判力不同,决定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份额的差异,并且随着当事人谈判力的变化,会导致企业所有权结构的变化,从而导致企业治理结构的演变。
  (三)博弈导致各项制度、法规的制定,并促使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均衡所谓制度,是由利益相关方在多次博弈中逐渐建立起来的。需要通过体制改革来对人们的行为方式进行调整,促使各种利益得以更好的发挥“相互兼容”。由此可见,会计理论或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便是“委托人一受托人”之间不断在博弈中逐渐形成和完善起来,最终使会计制度达到“纳什均衡”状态。目前。应该明确社会制度变迁的目标是帕累托改进。会计制度改革必须要通过社会的多次,重复博弈向帕累托改进迈进直至“帕累托最优”,任何一项社会制度和会计政策都必须是“合作性博弈”、“纳什均衡状态”。会计改革的最终选择必然是“公认”化的均衡制度,并使解决会计问题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最终成为政府和市场中的组织共同愿望接受的、违反了它就会受到惩罚的市场规则。制度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人们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囚徒困境”弈局和其他协调博弈问题。如果一个社会反复的出现和面临“囚徒困境”弈局的话,那么,它就因应演化出某种行为规则,以避免反复出现的非效率的均衡策略的采用。而且,这个规则应成为社会惯例。它规定了在重复博弈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并且将被他们所遵循。
  
  (编辑 聂慧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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