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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学视野下教育公正的审视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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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教育公正的理念就是借助科学的教育制度,合理的分配各种教育资源,以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得到与其相称的教育,这样才能够满足个人的学习需求,促进每个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从我国教育公正的外部公正、内部公正以及结果公正作为切入点分析发现,教育中还有很多的不公正问题,包括国家教育政策落实、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发展差异等。为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必须要对国家教育政策、相关法规进行健全,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样才能够很好的提升教育的公平性。
  关键词:教育;哲学视野;教育公正;审视;反思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对于公正的解释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它将人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平等作为基础和前提,是国家和社会的根本价值理念。只有在公正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够实现持续发展。教育属于社会发展的百年大计,对于公正的需求更加迫切,教育公正对于整个社会的积极作用也显得更加明显。教育公正不仅影响着受教育个体的发展,还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因此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教育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一、教育公正的具体内涵
  (一)公平与公正之间的关系
  公正也就是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对于整个社会以及教育来说,公正就是衡量事物的填平,对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以及自身发展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公平也就是在处理事情时合情合理,不受主观因素的影响,不偏向任何一方或者任何个人,也就是每个参加社会活动的人都完成了自己应付的责任,而且能够获得应得的利益。公平和公正都属于社会学名词,二者看似联系密切,但又有很大的不同,公正的关注点在“正”字上,因此所强调的是事物的伦理性,包括法律、道德以及规定等方面的公正性等,但是公平却将关注点放在“平”字上,所强调的是多个对象间的比较。
  (二)教育公正的内涵
  发展教育的目标就是实现每个个体自由完善的发展,教育公正正式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以此帮助受教育个体可以得到应有的发展,最终实现个体发展方面的公正。教育公正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对教育制度的公正化,这样才能够很好的分配各类教育资源,使受教育者能够获得自己所需的资源并更好的发展自身的优势。个体发展的公正必须有科学的教育资源配置提供保障。可是目前的教育公正在机会均等、权力义务教育公正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这是需要相关人员进一步分析和研究的。
  二、对于教育公平的当代审视
  在评价社会公正性时,常常会将教育公正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教育中的公正体现为一种规章和制度,所需要的是内部、外部和结果等多个方面的公正。
  (一)教育的外部公正性
  教育的外部公正性主要体现在社会公正性上,对于公正伦的最权威解释是西方学者约翰·罗尔斯,他认为教育社会公正性的最主要体现就是机会均等以及教育权利的均等性。每个社会个体在自然、社会以及文化方面的不利条件都能够通过教育得到弥补,这便是我们所提倡的教育机会均等性。比如,我国的九年义务教育政策早已开始落实,可是迄今为止,大山深处的很多孩子依然未能享受到这一政策的福利,许多地处闭塞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孩子,很多孩子都因为经济、思想等因素的限制而辍学,因此他们无法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权利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教育公正和制度上的关联是借助权利交换的方式实现的,为了保证交换的顺利进行,个人一定要遵守社会的正义规则,将“正义”认知为无条件的命令和德行,和社会契约理论所发挥的作用一致。而这一变化的出现,使得个人间的相互关系成为了个人与社会间的一种关系,且这种相互性不单单是个人间的交换,而是个人和国家间的交换。交换性和相互性和公正的最显著特种证,这也是教育公正的特点,但其独特性体现在分配领域中价格或者价值的公正,是国家与受教育者间相互作用层面上的权利分配。受教育权利的表现方式非常多样化,一个人拥有何种受教育权利,影响着他的现实发展水平。总之,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从性质方面来看,除了是义务上的权利交换,还是一种生存价值、社会道义和社会情感方面的一种非义务性权利。
  (二)教育的内部公正
  教育的内部公正所强调的是教育资源分配的公正性。亚里士多德便提出“要给平等者以平等的分配,给不平等者以不平等的分配”,平等者获得不平等的分配就是不平等的,所以内部公正一定要在考虑差异的基础上进行区别性对待。比如,我国有很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些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比较稀缺,国家便给予了这些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政策,这样的政策主要是为了弥补我国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
  教育系统内部权利的交换,并非在制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是在传统、风俗和理念的指导下,各个民族和风俗之间的融合,各个民族内部的风俗,便慢慢产生了平时生活中所接触的地方性知识。比如,各个学校都有其不同的传统,这些传统会慢慢的发展成为其教育特色,各个老师不同的教学理念也会慢慢的发展成教师的教学风格。且教育的发展还要受到传统、風俗、教学理念等的影响,所以,教育系统的内部公正一定是多元而非单一的。正义原则的表现形式本就是多元的,社会机构和政府应当结合具体的理由、程序和机构进行分配,并且需要对社会基本善有一个正确的理解。一般情况下,各个领域中教育系统内部公正标准间能够相互转化,这为教育内部的规范性提供了可能。
  (三)教育结果的公正性
  所谓公正的教育结果,就是受教育的每一个群体都可以得到均衡的发展。每个人都应该享受到教育公正的结果,可是现今还有很多教育不公的现象,这对于教育秩序的规范化有着十分不利的影响,且政府对于教育的公信力也大打折扣。我们必须认识到,达到教育结果公正这一目标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可是为使教育和社会都能够得到进一步发展,相关机构一定要早日攻克这一难题。
  教育系统的内部公正和外部公正最终所要实现的都是结果公正,做到这一点才能够很好的协调教育系统内外部之间公正的关系。所以,在教育的内部公正和外部公正层面,都需要将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作为原则。自由是发展的最终目标和手段,所以个体发展的公正性也必须以自由为基础,并且要受到个体意志和理智的约束。教育结果公正所追求的就是每一个个体的全面发展,教育是“人”的活动,因此只有对象“人”的存在,才能够促进教育的发展。为了保证教育结果的公正性,也需要将受教育者作为人来看待,而且需要为个体发展创造一个自由的环境,这样才能够取得公正的教育结果。   三、教育公正的影响因素
  教育的外部公正、内部公正和结果公正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所以一旦在教育公正方面产生问题,则必须从这一整体中分析和寻找问题。
  (一)硬性教育政策的影响
  在教育公正的诸多影响因素中,教育政策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比如,现今我国大部分的省份都对于小学的入学年龄有明确规定,要求小学生年龄必须是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六周岁儿童,只要在这一日期之后,哪怕只差了一天,也不允许在本年度入学。在这一政策的要求下,有很多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孩子,在完成大班的学习之后,会处于无学可上的尴尬境地,常常需要去幼儿园再读一年或者是到私立学校的幼儿园进行提前学习。分析这种现象可以发现,在8月31日前后出生的孩子,在年龄上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却因为这一硬性规定的存在,受到了差别对待,这也是教育政策导致教育不公正的最直观例子。
  (二)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影响
  经济基础对于上层建筑有很大的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上层建筑,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教育投入在不同地区间有着非常显著的区别。比如,我国的江浙沪地区教育资源是十分丰富的,师资力量也比较强大,与西南地区相比有明显的优势,因此两个地区的教育质量也有很大的差距。如果这样的现象长期得不到改善,则西部学生的社会竞争力会和东部学生拉开差距,教育结果的不公正也会更加凸显。在这种恶性循环中,教育地区不公正的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三)城乡发展差异的影响
  城乡发展差异的影响使得城乡在教育资源的持有量和教育投入力度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农村的教育资源以及教育质量与城市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很多农民都带着孩子进城上学,让孩子能够在城里接受教育,但是这对于农村家庭来说是很大的压力,因此依然有大多数农村孩子只能在乡村上学。但乡村的教学条件比较差,教学质量也比较低,没有优秀的老师,因此学生无法获得很好的教育机会。这一问题长期存在且日益加剧,城乡之间教育不公正也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如何提升教育的公正性
  (一)健全教育政策及相关教育法规
  只有规矩的天平始终处于平衡的状态,才能够保证教育的公正性,保证教育秩序的规范性。但是现今我国各项教育法律法规都缺乏健全性,比如对于特殊教育并没有进行立法工作。对于贫困地区教育落后的问题,也需要国家制定相应的政策,比如农村教育优先发展、农村教师薪资补贴等,以促进农村地区小学办学质量的提高。
  (二)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政府必须不断提升优秀教师的待遇,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均衡教师资源,尤其需要提升普通学校和农村学校教师的待遇。除此之外,教育机构还要结合区域发展现状设计结对帮扶计划,这样能够使城乡学校的师资力量更加均衡,将老师的编制向农村地区倾斜,能够引导更多的优秀毕业生去农村学校从事教育工作。不仅如此,国家还应该对农村教育进行大力扶持,这样才能够使农村学校发展成为现代化教育水平较高的学校。
  (三)落实好教育公正的补偿性原则
  补偿性原则的核心是,在非基本的受教育权领域,需要以制度和政策为保证,优惠或者减免低收入家庭的教育负担。非基本受教育权领域一般会引进大量的民间资金,并且会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所以入学者必须平等缴纳教育费用。比如,实际生活中,很多贫困家庭的受教育者虽然通过了入学考试,可是却无力支付费用而放弃了受教育权,这似乎是平等的,但卻不是公正的。在社会合作的大系统中,富有者除了依靠自己的天赋、才能以及努力,而且也利用了很多社会公共资源来发展自身才可以变成富有者。而低收入者属于经济竞争中的弱势群体,所以需要获得其他方面的补偿才可以保证公正性,而低收入者不仅没有得到相应的弥补而且在教育方面又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所以,对于非基本受教育权领域,也需要借助制度和政策等,给予低收入者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学费减免、生活费用补贴等,这样才能够保障其应有的受教育权。
  五、结语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国家和政府必须行动起来,保障每个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针对已经出现的教育问题,必须尽早制定改进方案,尽快解决问题,这样才能够促进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够自由和健康的发展。教育乃国家发展的根本,保证教育公正性对于整个社会的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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