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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始有意为小说”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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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唐代小说家的序跋可以看出,唐代志怪、杂录体的小说尚未摆脱传统的小说观念,仍然视小说为实录,其主要功能是“补正史之阙”。从唐传奇作者在作品中的表白则可看出,部分唐传奇作品虽然已显示出某些现代小说的因素,但其作者仍未摆脱传统小说观的影响,还未完全进入“有意为小说”的境界。因此,唐传奇小说的一个突出特点便是虚实相生、真幻结合,这一特点在后来的小说中得到了延续和发展。
  关键词:唐代;有意为小说;辨析
  中图分类号:I207.41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上)”开头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论断:“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宛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迹甚明,而尤显者乃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 [1]39这一论断广为学界所接受,但细细推敲,其中包含许多疑点需要认真辨析。
   首先要辨明的是鲁迅先生所谓“有意为小说”之“小说”概念。显然,鲁迅先生所说小说,是现代意义上的小说,正如鲁迅先生所言,“即意识之创造”。早在鲁迅先生之前,宋明两代也有学者发表过类似观点。如宋人洪迈说:“唐人小说,不可不熟,小小情事,凄惋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与诗律可称一代之奇。” [2]1明人胡应麟说;“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 [3]371洪迈推崇的是“凄惋欲绝,洵有神遇而不自知者”;胡应麟看重的是“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似乎胡应麟所说更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小说观。
   其次需要辨明,既然唐之前的小说家不是有意为小说,那么,他们是出于何种动机而编撰小说,他们所编撰的小说又何以称得上是小说。鲁迅先生似乎早已考虑到人们会有此种问题产生,于是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中说道:“至于《汉书》《艺文志》上说:‘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这才近似现在的所谓小说了,但也不过古时稗官采集一般小民所谈的小话,借以考察国之民情,民俗而已,并无现在所谓小说之价值。” [1]194汉人所说的小说近似现代小说,其目的在于考察民情、民俗,而非文学之价值。魏晋六朝时的小说有了变化,鲁迅先生指出:“须知六朝人之志怪,却大抵一如今日之记新闻,在当时并非有意做小说。” [1]198现在可以补充的是,这些志怪具备了某些许多小说的因素,因此我们称之为小说,但其撰述的目的却是为了“明神道之不诬”。鲁迅先生又说:“六朝人并非有意作小说,因为他们看鬼事和人事,是一样的,统当做事实;所以《旧唐书》《艺文志》,把那种志怪的书,并不放在小说里,而归入历史的传记一类,一直到了宋欧阳修才把它归到小说里。可是志人底一部,在六朝时看得比志怪底一部更重要,因为这和成名很有关系。” [1]200当做事实,所以注重的是其真实性,是其历史价值。志人小说虽然同样具有了某些现代小说的因素,但是为想成名者而编撰,所以也非有意为小说。
   再次,由于鲁迅先生的评价,便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似乎每一篇唐代小说都达到了这种水准,唐代每一位小说家都在有意为小说,但实际情形却远非如此。总体来说,唐代小说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袭着六朝小说的余风流绪;只有个别作品逸出六朝小说的樊篱,遂有“传奇”之作。但即使这些所谓的传奇小说作者,也并非完全是“有意为小说”,证据很多,本文仅以唐人所作小说序跋为中心予以辨析。
   明人胡应麟将小说区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等六种类型,他说:
   小说家一类又自分数种: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是也;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是也;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是也;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谷》《道山》之类是也;一曰辨订,《鼠璞》《鸡肋》《资暇》《辨疑》之类是也;一曰箴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是也。谈丛、杂录二类最易相紊,又往往兼有四家,而四家类多独行,不可掺入二类者。至于志怪、传奇,尤易出入,或一书之中,二事并载;一事之内,两端具存,姑举其重而已。小说,子书流也,然谈说理道或近于经,又有类注疏者;纪述事迹或通于史,又有类志传者。他如孟棨《本事》、卢環《抒情》,例以詩话、文评,附见集类,究其体制,实小说者流也。至于子类杂家,尤相出入。郑氏谓古今书家所不能分有九,而不知最易混淆者小说也。[3]282-283
  胡应麟认为唐代张读的《宣室志》、段成式的《酉阳杂俎》与《搜神记》同属“志怪”;唐传奇的代表作《莺莺传》《霍小玉传》与《赵飞燕传》同属传奇;唐代赵璘的《因话录》与《世说新语》同为“杂录”。认真辨析上述三种类型唐代小说,可以发现“有意为小说”者仅是个别现象而已。
  二、志怪体小说与“实录”小说观
  
   受佛道二教影响,承袭六朝志怪传统,仍以神仙道化、幽冥感通、灵怪变异、宿命因果为主要内容的唐代小说,为数甚多。尽管其中某些篇章叙述较婉转,文词也较华艳,但它们与六朝志怪还难以说有本质的区别。与六朝志怪相比,唐代志怪小说的篇幅一般都比较长,如《宣室志》《玄怪录》等;也有与六朝志怪相似、篇幅较短小者如《独异志》等。篇幅较长者自然故事比较曲折,交代比较详尽,但究其内容仍与六朝志怪一脉相承,宗教意识有增无减,且更趋明确。
   《博异志》,《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所记多怪异。作者谷神子自序云:“夫习谶谭妖,其来久矣。非博闻强识,何以知之。然须抄录见知,雌黄事类。语其虚,则源流俱在;定其实,则姓氏罔差。既悟英彦之讨论,亦是宾朋之节奏,若纂集克备,即应对如流。余放志西斋,从宦北阙。因寻往事,辄议编题,类成一卷。非徒但资笑语,抑亦粗显箴规。或冀逆耳之辞,稍获周身之诫。只同求己,何必标名。是称谷神子。” [4]550-551作者谷神子强调了志怪小说内容的真实性,认为“源流俱在”“姓氏罔差”,不仅可以作为谈资,而且能够“粗显箴规”,警戒世人。    《前定录》,《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所记皆前定之事。作者锺辂自序云:“太和中,讎书春阁,秩散多暇,时得从乎博闻君子,徵其异说,每及前定之事,未尝不复本末,提笔记录。日月稍久,渐盈筐箧,因而编次曰《前定录》。庶达识之士,知其不诬,而奔竞之徒,亦足以自警云耳。” [4]553不难看出,锺辂对志怪小说的认识与谷神子完全一致,“达识之士,知其不诬,而奔竞之徒,亦足以自警”,表明了志怪小说的内容并非虚诬,其功能则可以令奔竞之徒自警。
   《独异志》,《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所记多为奇闻异事。作者李冗自序云:“《独异志》者,记世事之独异也。自开辟以来迄于今世之经籍□□耳目可见可闻,神仙鬼怪,并所摭录。……愿传博达,所贵解颜耳。” [4]560《四库全书总目》认为《独异志》“杂录古事,亦及唐代琐闻,大抵语怪者居多”。[5]1227作者瞩目于所记世事的“独异”性,以显示博达的见闻,可供人们欢娱解颜。
   《剧谈录》,《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多记唐代神怪之事。作者康骈自序云:“骈咸通中始随乡赋,以薄伎贡于春官,爰及窃名,殆将一纪。其间退黜羁寓,旅乎秦甸洛师,新见异闻,常思记述;或得史官残事,聚于竹素之间,进趋不遑,未暇编缀。及寇犯天邑,挈归渔樵,属江表乱离,亡逸都尽。景福、乾宁之际,耦耕于池阳山中,闭关云林,罕值三益,而又环堵之内,阙于坟典,思欲叙他日之游谈,迹先王之轨范,不可得矣。然则平昔之道,本为于文,既未能立匡世之功名,又安得舍穷愁之翰墨?因想时经丧乱,代隔中兴,人事变更,邈同千载,寂寥堙没,知者渐稀。是以耘耨之馀,粗成前志,所记亦多遗漏,非详悉者不复叙焉。分为二编,目之曰《剧谈录》。文义既拙,复无雕丽之词,亦观小说家流,聊以传诸好事者。” [4]565-566素材来源于“新见异闻”、“史官残事”,可见亦非有意虚构成篇。
   《广异记》,二十卷,戴孚撰。唐宋以来史志皆不录。唐顾况序云:
   予欲观天人之际,变化之兆,吉凶之源,圣有不知,神有不测,其有千元,气汨五行,圣人所以示怪力乱神、礼乐刑政,著明圣道以纠之,故许氏之说天文垂象,盖以示人也。古文‘示’字,如今文‘不’字,儒有不本其意,云‘子不语’,此大破格言,非观象设教之本也。大钧播气,不滞一方。梼杌为黄熊,彭生为大豸;苌弘为碧,舒女为泉。牛哀为虎,黄母为鼋(一作鳖);君子为猿鹄,小人为虫沙。武都妇人化为男,成都男子化为女。周娥殉墓,十载却活;羸谍(一作姬)暴市,六日而苏;蜀帝之魂曰杜鹃,炎帝之女曰精卫。洪荒窈窕,莫可纪极。古者青乌之相冢墓,白泽之穷神奸;舜之命夔以和神,汤之问革以语怪。音闻鲁壁,形镂夏鼎,玉牒石记,五图九籥,说者纷然。故汉文帝召贾谊问鬼神之事,夜半前席。志怪之士刘子政之《列仙》,葛稚川之《神仙》,王子年制《拾遗》,东方朔之《神异》,张茂先之《博物》,郭子潢(一作横)之《洞冥》,颜黄门之《稽圣》,侯君素之《精(一作旌)异》;其中神奥,顾君《真诰》,周氏之《冥通》。而《异苑》《搜神》《山海》之经,《幽冥》之录,襄阳之《耆旧》,楚国之《先贤》,《风俗》所通,《岁时》所记,吴兴阳羡,南越西京,注引古今,辞标淮海。裴松之、盛弘之、陆道瞻等,诸家之说,蔓延无穷。国朝《燕梁四公传》,唐临《冥报记》,王度《古镜记》,孔慎言《神怪志》,赵自勤《定命录》。至如李庾成、张孝举之徒,互相传说。谯郡戴君孚,幽頤最深,安道之胤,若思之后,邈为晋仆射,逵为吴隐士,世济文雅,不陨其名。至德初,天下肇乱,况始与同登一科。君自校书,终饶州录事参军,时年五十七。有文集二十卷,此书二十卷,用纸一千幅,盖十余万言。虽景命不融,而铿锵之韵固可以辅于神明矣。[4]75-76
  顾况乃中唐著名文人,相传白居易应举曾蒙其延誉。从此序可以看出,顾况对志怪小说不仅熟悉,而且非常重视。他认为,通过志怪小说可以“观天人之际,变化之兆,吉凶之源”。他批评了“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观点,指出“圣有不知,神有不测,其有千元,气汨五行,圣人所以示怪力乱神、礼乐刑政,著明圣道以纠之,故许氏之说天文垂象,盖以示人也”。他列举了大量的神怪之事及志怪小说,认为包括唐代的《古镜记》《神怪志》《定命录》及《广异记》都“可以辅于神明”。
   《玄怪录》,牛僧儒撰,明人高儒称《幽(玄)怪录》“载隋、唐神奇鬼异之事,各据闻见出处,起信于人。凡四十四事” [6]116。看来,后人也认为志怪小说的内容有根据、有出处,能够“起信于人”。
   其中段成式或许是一例外,他所撰《酉阳杂俎》,《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小说家类,所记多怪异之事。段成式自序云:“夫《易》象一车之言,近于怪也;诗人南箕之奥,近乎戏也。固服缝掖者,肆笔之馀,及怪及戏,无侵于儒。无若诗书之味大羹,史为折俎,子为醯醢。炙鸮羞鳖,岂容下箸乎!固役而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 [4]301段成式坦言自己所撰《酉阳杂俎》“近于怪”、“近于戏”,与史书及诸子不同,其目的也就不完全是“补史之阙”了。但事实上《酉阳杂俎》的不少记述确实可以补充史书的遗缺,这也是许多志怪小说的共同特点。
  三、“杂录体”小说与“补正史之阙”小说观
   唐代“杂录体”小说数量颇多,对其性质的认定历来并不一致。《大唐世说新语》,刘肃撰,欧阳修等《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史类著录,可见宋人视其为杂史,而非小说。《四库全书》始入小说家类。作者刘肃《大唐世说新语序》云:“传称左史记言,《尚书》是也;右史记事,《春秋》是也。洎唐虞氏作,木火递兴,虽戢干戈,质文或异。而九丘八索,祖述莫殊。宣父删落其繁芜,丘明捃拾其疑阙,马迁创变古体,班氏遂業前书。编集既多,省览为殆,则拟虞卿、陆贾之作,袁宏、荀氏之录,虽为小学,抑亦可观,尔来记注不乏于代矣。圣唐御寓,载几二百,声明文物,至化玄风,卓尔于百王,辉映于前古。肃不揆庸浅,辄为纂述,备书微婉,恐贻床屋之尤;全采风谣,惧招流俗之说。今起自国初,迄于大历,事关政教,言涉文词,道可师模,志将存古。” [4]281-282作者本人将自己比作左丘明、司马迁、班固等人,以史官自居,认为所记内容亦与历史无异,其功能则“事关政教,言涉文词,道可师模,志将存古”,而非有意为小说。    《唐国史补》,李肇撰。《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史类著录,《四库全书》始入小说家类。作者李肇《唐国史补自序》称:“予自开元至长庆,撰《国史补》,虑史氏或阙则补之意,续传记而有不为。言报应、叙鬼神、徵梦卜、近帷箔悉去之,纪事实、探物理、辨疑惑、示劝诫、采风俗、助谈笑则书之。” [4]283作者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补史之阙”,而且凡是鬼神报应等怪异之事一概不录。显然,作者也不是“有意为小说”。
   《卓异记》,李翱撰。《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作者李翱自序云:“翱所著《卓异记》,皇唐帝功,瑰特奇伟,前古无可比伦;及臣下盛事,超绝殊常,挥昔而照今。贻谋纪述,家世徽范,奉上度密,不自显发。人莫知之,至有误为传说者。洎正人硕贤,守道不挠,立言行己,真贯白日,得以爱慕遵楷,其奸邪之迹,睹而益明。自广利随所闻见,杂载其事,不以次第,然皆是儆畅在心,或可讽叹。且神仙鬼怪,末得谛言,非有亦用俾好生杀。为人一途,无害于教化,故贻自广,不俟繁书以见意。” [4]284-285其内容既有“皇唐帝功”“臣下盛事”,也有“家世徽范”“神仙鬼怪”,其来源乃“随所闻见”,目的是“儆畅在心”“无害于教化”。
   李德裕所撰《次柳氏旧闻》,《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史类著录,《四库全书总目》列入小说家类。李德裕在自序中说明了其素材来源:柳芳与高力士曾同在黔中,高力士讲述了禁中之事。柳芳将这些内容纪录下来,名之曰《问高力士》。唐文宗命王涯搜寻此书,王涯找到柳芳的孙子柳璟询问,柳璟回答道:“其祖芳,前从力士问覼缕,未竟,后著唐历,采取义类相近者以传之,其余或秘不敢宣,或奇怪,非编录所宜及者,不以传。”也就是说,此书中的部分内容被写入史书中,但全书已经失传。作者李德裕的父亲与柳芳的儿子柳冕曾同朝为官,后来又同时被贬。在旅途中柳冕向李德裕的父亲讲述了高力士所述事,并说:“彼皆目睹,非出传闻,信而有徵,可为实录。”李德裕的父亲又告诉了李德裕,李德裕将其编录成书,“以备史官之阙”。[4]287李德裕不厌其烦地交待其素材来源,目的只有一个,即强调此书的真实性。
   《大唐传载》,《四库全书总目》入子部小说家类,曰:“不著撰人名氏。记唐初至元和中杂事。”其自序曰:“书云:‘不有博弈者乎?犹贤乎已。’斯圣人疾夫饱食而怠惰之深也。又曰:‘吾不试,故艺。’试,用也。夫艺者,不独总多能第,以其无用于代而穷愁时有所述耳。八年夏,南行极岭峤,暇日泷舟传其所闻而载之,故曰《传载》。虽小说或有可观,览之而喁而笑焉。” [4]289这段话表明了作者对小说作用的认识,犹如博弈,虽无现实功用,但也胜于饱食怠惰无所事事。
   卢肇,字子发,唐武宗会昌三年(843)状元,所撰《逸史》,《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二卷。其于唐宣宗大中元年(847)自序曰:“卢子既作《史录》毕,乃集闻见之异者,目为《逸史》焉。其間神仙交化,幽冥感通,前定升沉,先见祸福,皆摭其实补其缺而已。凡纪四十五条,皆我唐之事。” [4]291这篇自序告诉人们,他在编纂正史的同时,发现了许多“神仙交化,幽冥感通,前定升沉,先见祸福”之类的异闻,于是将其编为《逸史》。卢肇认为,这些异闻虽然非同常见之事,但都是“我唐之事”,自己丝毫没有虚构,只不过“摭其实补其缺而已”。所以,卢肇并非“有意为小说”,而是以史家的眼光和态度来编纂《逸史》之书。
   郑棨,字蕴武,以进士登第,历官监察、郎中,所撰《开天传信记》内容较杂,既有朝廷政事,亦有神仙怪异。《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史部杂史类,《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子部小说家。郑棨自序云:“余何为者也?累忝台郎,思勤坟典,用自修励。窃以国朝故事,莫盛于开元、天宝之际。服膺简册,管窥王业,参于闻听,或有阙焉。承平之盛,不可陨坠。辄因簿领之暇,搜求遗逸,传于必信,名曰《开天传信记》。斗筲微器,周鼎不节之咎,何已遐乎?好事者观其志、宽其愚,是其心也。” [4]294-295从书名便可看出,郑棨强调的是真实可信,但他又不否认所记内容乃“搜求遗逸”得来。
   《刘宾客嘉话录》,《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小说家类,作者韦绚自序称:年轻时师从刘禹锡,“解释经史之暇,偶及国朝文人剧谈,卿相新语,异常梦话,若谐谑卜祝童谣之类,即席听之,退而默记,或染翰竹简,或簪笔书绅,其不暇记因而遗忘者,不知其数;在掌中梵夹着,百存一焉。今悉依当时日夕所话而录之,不复编次,号曰《刘公嘉话录》,传之好事以为谈柄也。” [4]297此书内容是作者韦绚年轻时闻于著名文人刘禹锡,既有“文人剧谈,卿相新语”,也有“异常梦话,若谐谑卜祝童谣之类”,数年后根据当年记录撰成。其意在于说明此书并非作者独创,而是有根有据。
   《云溪友议》,《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小说家类,其内容以诗人唱和及轶闻轶事为主,兼记鬼神之事。作者范攄自序曰:“近代何自然续《笑林》,刘梦得撰《嘉话录》,或偶为编次,论者称美。……谚云:街谈巷议,倏有俾于王化;野老之言,圣人采择。孔子聚万国风谣,以成其《春秋》也,江海不却细流,故能为之大。攄昔籍众多,因所闻记,虽未近于丘坟,岂可昭于雅量,或以篇翰嘲谑,率尔成文,亦非尽取华丽,因事录焉,是曰《云溪友议》。” [4]298-299作者自比于何自然、刘禹锡,所记皆街谈巷议的琐事,但“野老之言,圣人采择。孔子聚万国风谣,以成其《春秋》”,表明作者效法圣人采风著述之所为,以达到“有俾于王化”的目的。
   《杜阳杂编》,《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小说家类,作者苏鹗自序云:“尝览王嘉《拾遗记》、郭子横《洞冥记》及诸家怪异录,谓之虚诞,而复访问博闻强识之士,或潜夫辈,颇得国朝故实。始知天地之内无所不有,或限诸夷貊,隔于年代。洎贡艺阙下,十不中所司抡选,屡接朝士同人语事,必三复其言,然后题于简册,藏诸箧笥。暇日阅所记之事,逾数百纸。……皆耳目相接,庶可传焉。知我者,谓稍以补东观缇缃之遗阙也。” [4]313-314作者原以为王嘉《拾遗记》、郭子横《洞冥记》等志怪小说虚诞不实,访问博闻强识之士后,始知天地之内无所不有,于是开始注意收集各种异闻,“以补东观缇缃之遗阙”。所谓“东观缇缃”,即指史书编纂,因汉章帝、和帝时期朝廷藏书之地由兰台徙至南宫东观并于此修史,故称。显然,苏鹗的最终目的是补史之遗缺。    《阙史》,《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小说家类,所记多与史传相参证。作者高彦修自序云:“皇朝济济多士,声名文物之盛,两汉才足以扶轮捧毂而已,区区晋、魏、周、隋已降,何足道哉!故自武德、贞观而后,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记者多矣。贞元、大历已前,捃拾无遗事;大中、咸通而下,或有可以为夸尚者,资谈笑者,垂训诫者,惜乎不书于方册。辄从而记之,其雅登于太史氏者,不复载录。愚乾符甲午岁生唐世,二十有一始随乡荐于小宗伯,或预闻长者之论,退必草于捣网。岁月滋久,所录甚繁,辱亲朋所知,谓近强记。中和岁齐偷搆逆,翠华幸蜀,搏虎未期,鸣鸾在远,旅泊江表。问安之暇,出所记述,亡逸过半。其间近屏帏者,涉疑诞者,又删去之,十存三四焉。共五十一篇,分为上下卷,约以年代为次。讨寻经史之暇,时或一览,犹至味之有菹醢也。” [4]316-317尽管作者知道自己与前人“吮笔为小说、小录、稗史、野史、杂录、杂记”无异,但仍然明确指出了其编撰《阙史》的三个原则,一是大中、咸通而下,“可以为夸尚者,资谈笑者,垂训诫者”;二是未曾收入史书者;三是不录“近屏帏者,涉疑诞者”。也就是说,作者还是以补充史书之阙为编纂目的。
   《北里志》,《宋史·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一卷,專记长安名妓之事。作者孙棨自序云:
   自大中皇帝好儒术,特重科第,故其爱婿郑詹事再掌春闱,上往往微服长安中,逢举子则狎而与之语,时以所闻,质于内庭,学士及都尉皆耸然莫知所自,故进士自此尤盛,旷古无俦。然率多膏粱子弟,平岁进不三数人,由是仆马豪华,宴游崇侈,以同年俊少者为两街探花,使鼓扇轻浮,仍岁滋甚。自岁初等第于甲乙,春闱开送,天官氏设春闱宴,然后离居矣。近年延至仲夏,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致于他处。……予频随计吏,久寓京华,时亦偷游其中,固非兴致。每思物极则反,疑不能久,常欲记述其事,以为他时谈薮,顾非暇豫,亦窃俟其叨忝耳。不谓泥蟠未伸,俄逢丧乱,鸾舆巡省,崤函鲸鲵,逋窜山林,前志扫地尽矣。静思陈事,追念无因,而久罹惊危,心力减耗,向来闻见,不复尽记。聊以编次,为太平遗事云。[4]322-323
  作者详细讲述了撰写《北里志》的缘由,他亲眼目睹了朝士宴聚、举子宴游与教坊歌妓的崇侈奢华,“每思物极则反,疑不能久,常欲记述其事,以为他时谈薮”。因丧乱搁置数年后,才将其编次完成,让人们了解太平时候的景象。作者并非虚构小说,而是依据见闻记述。
   《松窗杂录》,《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著录为《松窗录》,记唐代杂事。作者李濬自序云:“濬忆童儿时即历闻公卿间叙国朝故事,次兼多语其事特异者,取其必实之迹,暇日缀成一小轴,题曰《松窗杂录》。” [4]324其素材来源于作者幼年亲耳所闻的国朝故事,并且特别指出“事虽特异”,但“取其必实之迹”。可见作者十分重视其书内容的真实性。
  四、“传奇类”小说与“始有意为小说”
   当然,代表唐代小说最高成就、标志着小说有了质的飞跃的还是那些由鬼神之怪转向人事之奇的作品,即所谓“唐传奇”。之所以能发生这种转变,与唐代不少作家已开始聪明地运用佛道观念来表述现实人生,“与昔之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矣”(鲁迅语)。此类传奇多以单篇传世,虽然没有序跋,但从作者在篇中的表白仍可看出还是要千方百计证明其故事的实录性与真实性,以取信于读者。在这些作者心目中,小说乃“实录”“补史书之阙”的观念还未消除净尽。因此,这些传奇作品虽然是作者“有意为小说”,但又受到了传统小说观念的深刻影响。按照逻辑关系,这种影响又可分为若干层次。
   第一,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完全出于虚构,但作者仍然希望人们信以为真,故一定要设法证明故事的真实性。著名的《任氏传》《柳毅传》《裴航》等可作为此类作品的代表。在六朝志怪中虽已有狐仙之事,但那仅停留于万物有灵的观念之上。《任氏传》中的狐仙却具有许多现实中妇女的性格特点,她品德高洁,知恩必报,同时又聪慧过人,灵巧多变,同时在她身上还体现着封建社会妇女的某些局限,这正是现实生活的真实表现。作者沈既济显然是虚构了这一人狐相恋的故事,以寄托自己的情志。但沈既济却在故事结尾处,一定要交代其素材的真实性:“大历中,沈既济居钟陵,尝与崟游,屡言其事,故最详悉。” [7]21《柳毅传》借助神话传说,赞美重义轻身、救人危难的品德,显然也是作者李朝威的虚构。但作者在故事中安排了柳毅表弟薛嘏与柳毅洞庭湖相逢的情节,而且“嘏常以是事告于人世” [7]36,以此来证明故事的真实性。《裴航》是一篇感人的人神之恋的作品,显然出于虚构,但作者裴鉶却一定要让裴航的友人卢颢与之相遇,并赠其蓝田美玉十斤、紫府云丹一粒,以证明此事确有。[8]161
   第二,小说中的人物虚实参半,情节带有浓郁的神奇色彩,虽然出于作者的想象,但作者也要证明其真实性。《虬髯客传》的作者杜光庭曾入天台山为道士,编撰了《道教灵验记》《天坛王屋山圣迹记》《墉城集仙录》等许多宣扬道教神仙的著作。《虬髯客传》“风尘三侠”中的李靖确有其人,但虬髯客举止言行神异奇特,走路有龙虎之状;其道兄皆道教中人,能识别非凡之才;称李世民为太原真人,其所在地有奇气等,显然是作者虚构的一位侠士。作者的用意是借以维护唐王朝的权威地位,故曰:“乃知真人之兴也,由英雄所冀,况非英雄者乎?人臣之谬思乱者,乃螳臂之拒走轮耳。”然而作者仍要设法证明此人的真实存在。小说最后写道:“贞观十年,公(指李靖)以左仆射平章事。适南蛮入奏曰:‘有海船千艘,甲兵十万,入扶余国,杀其主自立。国已定矣。’公心知虬髯得事也。归告张氏,具衣拜贺,沥酒东南祝拜之。” [7]118《红线》 (袁郊撰)中的潞州节度使薛嵩实有其人,但其婢女红线出身奇异,她前世本为男子,因误下药毒死孕妇,被罚为女身。她身怀绝技,一夜之间往返七百里,为主解忧,不辞劳苦。此女显然出于虚构,作者目的在于借此表达平息藩镇之间争斗的愿望。作者仍要证明红线的真实性,让这位女侠立功赎罪后,还其本身,“遁迹尘中,栖心物外”。[8]147    第三,作者借佛道观念编撰小说,以书写人生的感悟,其人物故事显然出于虚构,但作者依然要强调人物故事的真实性。《南柯太守传》(李公佐撰)写淳于棼对人生的理解为:“感南柯之浮虚,悟人世之倏忽,遂栖心道门,绝弃酒色。”作者也明明知道自己的故事“稽神语怪,事涉非经”,但又特别交待:“公佐贞元十八年秋八月,自吴之洛,暂泊淮浦,偶觌淳于生儿楚,询访遗迹,翻复再三,事皆摭实,辄编录成传,以资好事。”目的就是使“窃位著生,冀将为戒。后之君子,幸以南柯为偶然,无以名位骄于天壤间云。” [7]51《枕中记》 (沈既济撰)所撰黄粱梦的故事显然出于虚构,作者借小说中的主人公卢生表达了对人生的理解:“夫宠辱之道,穷达之运,得丧之理,死生之情,尽知之矣。此先生所以窒吾欲也。敢不受教!” [7]15此位卢生虽属虚构,但其梦中交往之人萧嵩、裴光庭、高力士却实有其人,显然也是为了强调故事的真实性。
   第四,作者将释道观念化为艺术构思与想象的手段,以便更巧妙地表达人类的情感。佛教认为人有灵魂且与肉体相独立,肉体消灭后灵魂可以不灭。借用这一观念,不少作家编撰了离魂故事或死而复生事,如《离魂记》(陈玄祐撰)中的倩娘为冲破封建礼教,魂灵离开肉体追随心爱之人数年。这绝对是出于想象。但作者却要证明此事为真:“玄祐少常闻此说,而多异同,或谓其虚。大历末,遇莱芜县令张仲规,因备述其本末。镒(倩娘之父)则仲规堂叔祖,而说极备悉,故记之。” [7]12《崔护》(孟棨撰)中崔护见所爱之女因相思而亡,恸心大哭,竟将女子哭活。这一故事显系虚构,但崔护确有其人,而且娶此女子为妻,以证明此事的可信。[8]204
   第五,小说中的人物、情节都源于现实生活,毫无怪异成分,如《李娃传》《莺莺传》《长恨传》等等,已与现代小说无甚差异,但作者仍要证明故事的真实性。《李娃传》(白行简撰)在赞美男女爱情的同时,肯定了李娃的不忘恩、不负义、功成身退、恪守名分的“操烈之品格”。作者为了证明此事的真实性,在结尾处说道:“予伯祖尝牧晋州,转户部,为水陆运使,三任皆与生(指荥阳生)为代,故谙详其事。” [7]69这就是说,作者的伯祖与故事主人公荥阳生是同僚,作者又从其伯祖处听到了这一故事,以此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性。《莺莺传》(元稹撰)中的张生,一般认为即元稹的化身,作者是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编撰而成,但作者又故意说“稹特与张厚,因征其词”,似乎作者是在讲述他人之事,目的仍在于证明故事的真实可信。至于陈鸿所撰《长恨传》是以历史事件为素材,作者申明:“世所不闻者,予非开元遗民,不得知,世所知者,有《玄宗本纪》在。” [7]74作者目的在于“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因此,故事完全依照史实,与史书相一致。
   从以上唐代小说家的序跋可以看出,志怪、杂录体的小说尚未摆脱传统的小说观念,仍然视小说为实录,其主要功能是“补正史之阙”。从传奇作者在作品中的表白则可看出,部分唐传奇作品虽然已显示出某些现代小说的因素,从客观上达到了“有意为小说”的境界,但从主观上看,其作者仍未完全摆脱传统小说观的影响。因此,包括传奇在内的唐代小说一個突出特点便是虚实相生、真幻结合,这一特点在后来的小说中得到了延续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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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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