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规定下保障未成年人阅读服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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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共图书馆法》;未成年人;读者服务
摘 要:文章以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为例,从硬件配套设施、读者活动方面分析和总结了服务未成年人读者方面的经验与成效以及未来努力的方向,提出在《公共图书馆法》视野下未成年人读者权利保障措施,以期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创新提供借鉴。
中图分类号:G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88(2019)09-0092-03
1 背景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成为新时期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里程碑,该法保障了我国各层次阅读人群的读者权利。《公共图书馆法》要求公共图书馆应专门设置未成年人区域,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开展阅读指导,提供阅读支持服务。《公共图书馆法》关于为未成年人提供阅读服务的规定,强调了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文化职能,对公共图书馆面向未成年人的素质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 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历程
公共图书馆最初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是为了避免文盲问题。其实,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一直伴随着提高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公共图书馆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图书馆负有收藏、保存、传播人类文化遗产的使命,同时,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空间,为公众提供了学习的场所与信息,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需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49年发布了《公共图书馆宣言》,指出公共图书馆是平民教育的生力军,应当为所有的社会公众提供均等的免费服务。1994年,修正后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从两个方面阐述了公共图书馆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第一是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必须向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读者群体提供特殊的服务与资源。第二是提出养成、强化未成年人的早期阅读习惯,激发未成年人和青年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3 法律赋予公共图书馆的教育职责
令人欣慰的是,《公共图书馆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并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从该法的颁布来看,我国重视未成年人读者获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并且提到了设置未成年人阅读专区、配备专业人员、开展相关活动及支持学校教育。这些法律规定不仅促进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职能改革,也提升了公共图书馆的影响力,对保障未成年人阅读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增强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意识,为保障未成年人群体的文化权益、阅读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与动力,促使越来越多的公共图书馆把为未成年人群体服务的理念落实到实践上,也有利于拓宽服务范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增强未成年人利用公共图书馆进行学习、“充电”的意识,促使更多的未成年人参与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活动,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4 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实践及取得的成绩
4.1 优良的硬件与人员配置
渝中区图书馆一直以来都为未成年人设有专门的青少年阅览室与活动空间,位于三楼的青少年阅览室宽敞、明亮,阅览室中有可爱的彩色卡通阅览桌椅、适合未成年人身高的书架、美丽的墙画、充满童趣的提示语和内容丰富的少年儿童读物。同时,渝中区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配置了40台电脑,设置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上网区,配备少儿动画、音乐等视听资料和少儿双语乐园、乐儿知识视界等数字资源,让孩子们畅享数字阅读的快乐。此外,渝中区图书馆2015—2017年新增少儿图书45,000余册,每年订购200余种青少年报刊,每月制作青少年好书推荐并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各楼层播出,为孩子们提供有价值的阅读导向。
4.2 丰富多彩的活动
4.2.1 少儿故事会和小志愿者活动。为了让来馆的未成年人读者感受到阅读的乐趣,渝中区图书馆从2011年起每月在少儿阅览室定期举办一期少儿故事会和小志愿者培训会。七年来,渝中区图书馆共举办少儿故事会和小志愿者培训80余次,受到家长和孩子的喜爱,形成了小星星志愿者服务品牌,还获得了中国图书馆学会青少年阅览案例三等奖。
4.2.2 免费儿童电影展播。渝中区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建在渝中区图书馆内,从2011年开始,渝中区图书馆利用共享工程丰富的资源,每周日下午在七楼学术报告厅免费播放电影和讲座,暑期则播放未成年人喜欢看的儿童电影,如《魔法公主》《心之谷》等动画片,让未成年人在图书馆可以欣赏到优质的儿童电影,从中汲取知识和力量。
4.2.3 雷锋主题活动。每年3月,为了继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培育,渝中区图书馆共享工程支中心在渝中区辖区内各社区开展“像雷锋那样“为主题的电脑小报设计比赛活动,发动街道和社区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经过层层推选提交了14幅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构思巧妙的作品参加了全国电脑小报比赛。其中,重庆市66中学张皓南同学的《像雷锋那样全心全意》荣获全国中学组三等奖。此外,渝中区图书馆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在暑期开展了红色电影放映月活动,放映了《雷锋》《天安门》《离开雷锋的日子》等优秀电影,让青少年受到了雷锋精神的洗礼,对培养他们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4.2.4 青少年免费讲座。由渝中区宣传部主办,渝中区图书馆承办的“三峡大讲坛·渝中讲台”免费讲座自1996开办以来,共举办讲座1,000余期。渝中区图书馆一直关注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举办专题青少年讲座,并于暑假期间把讲座送入街道和社区,2016—2018年共举办“关注暑假,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家庭教育中角色误区与对策”“亲子教育”“学生个体差异与教育方式”“文理兼修一专多能”“青少年心理健康”等青少年专题讲座10余次,服务青少年听众5,000余人次。
4.2.5 数字阅读推广活动。渝中区图书馆于春节期间开展“知识世界”科普视频库、中小学自主学习教学辅导课件网络推广活动,将国家中心邮寄的资源拷贝到服务器并挂接至图书馆网站共享工程本地资源栏目下,供少儿读者访问。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渝中区图书馆在南纪门农民工特色图书馆开展数字资源宣传推广活动之双语阅读体验活动,向22名农民工子女介绍了外研社的“少儿双语学习乐园”和“少儿英语学习伙伴”两个资源庫及资源库的访问渠道,并通过介绍学习乐园的布奇玩偶、一起聊天、唱英文歌等方式,让小朋友们体味到了英语学习的乐趣。 4.2.6 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活动。2018年5月,渝中区图书馆积极参加中国图书馆学会组织开展的2018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读经典美文 绘创意新画”少儿绘画作品征集大赛活动。在征集活动期间,渝中区图书馆制作了宣传海报,并利用周末的时间邀请专业美术教师为来馆小读者朗读美文,并向他们介绍美文表达的意境,指导他们根据意境绘画。同时,渝中区图书馆还向辖区内的中小学及美术机构发出活动倡议,通过渝中区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线下的作品征集,并邀请重庆市美术家协会、重庆国柱书画院、重庆市渝中区文化馆等相关机构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小组,对征集到的70余幅作品进行评选。评委们于2018年6月13日下午对作品进行了评选,根据少儿绘画作品的主题、绘画技能和效果等选出前40名绘画作品,报送参加2018年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读经典美文 绘创意新画”少儿绘画作品征集大赛,并根据年龄段的不同主要报送了儿童组与少年一组两个类别的绘画作品。至2018年8月该活动落下帷幕,全国共有266家图书馆参与了绘画作品征集活动,共有55家单位获奖。全国共有6,024件绘画作品参赛,其中由渝中区图书馆报送的施梓涵、尹思涵同学的绘画作品荣获儿童组金奖,李可、郑露、蔡欣然同学的绘画作品荣获少年一组银奖,李浩同学的绘画作品获儿童组铜奖,李汶莲同学的绘画作品获少年一组铜奖。渝中区图书馆也荣获“2018年全国少年儿童阅读年少儿绘画作品征集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
4.2.7 少儿经典诵读活动。为了加强对青少年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推动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渝中区图书馆于2018年8月开展了“阅读之星”诵读大赛活动。该活动由市委宣传部、重庆市文化委主办,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协办。该活动面向全社会,只要热爱阅读、有表演欲望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音频线上作品提交时间从8月29日开始,音频线上作品审核时间为8月30日—9月10日(每天审核一次),线下朗读亭参赛时间从9月6日开始。朗读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但凡古今中外优秀的经典诗词、散文、文学作品章节以及讴歌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文學作品,颂扬巴渝文化的诗词歌赋均可参赛。少儿经典诵读活动弘扬了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4.3 成绩显著
良好的设施和优质的服务使渝中区图书馆获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渝中区图书馆被评为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重庆活动基地、渝中区科普基地、渝中区暑期青少年教育活动优秀支持单位,在渝中区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中获得优秀单位称号。
5 未来努力的方向
5.1 服务有待分级
《公共图书馆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应当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开展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而目前除了专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外,包括渝中区图书馆在内的绝大部分公共图书馆在馆藏配备、空间布置以及开展大量未成年人活动的同时,没有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有区别、有分类地进行特色服务。虽然各公共图书馆划分的年龄段不尽相同,但都应努力确保未成年人在不同成长时期利用图书馆的平等机会,从小注重培养他们的阅读习惯与学习兴趣。
5.2 网络平台服务有待加强
数字时代,人们越来越离不开网络,越来越依赖网络,公共图书馆开展未成年人服务应重视未成年人网络平台服务,建好未成年人数字图书馆及其资源数据库,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渝中区图书馆在2012年就开始着手少儿数据库的建设,购买了“乐儿数字资源平台”,并在一楼的数字体验区引进了阅读器、数字一体机、数字触摸屏、儿童学习课桌、少儿绘画机等一系列数字化设备,这些寓教于乐的数字化设备为未成年人提供了与传统阅读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但是,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借助网站及数据库等网络平台有效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数字教学、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问题提供帮助等项目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我国的公共图书馆也应顺应形势,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利用网络技术设计开发有利于开展未成年人服务活动的数据库,购买教学辅导软件等电子资源及未成年人电子出版物,配备指导未成年人进行网络阅读的专业图书馆员,建设安全绿色的网络平台,因势利导地开展未成年人服务。
5.3 残障儿童服务有待完善
《公共图书馆法》要求公共图书馆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而残障儿童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而对残障儿童开展服务是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中难度较大的内容,该服务的开展水平及完善程度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水平紧密相连。
公共图书馆以读书活动丰富而著称,各个图书馆都为少年儿童策划了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今后,公共图书馆要吸引更多的残障儿童参与图书馆活动,在活动中发展他们的社交技能,提高他们的各项能力,如设计策划残障儿童活动,通过唱歌、跳舞、演奏乐器以及电脑操作等,拉近公共图书馆与残障儿童、残障家庭之间的距离,逐步消解这个特殊人群的孤立感与社会焦虑感。《公共图书馆法》的要求是不拒绝任何一个孩子,并为他们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公共图书馆对残障儿童的服务设施与服务活动,能使残障儿童更多地融入正常儿童的生活,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
6 结语
在《公共图书馆法》施行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应结合自身的优势,采取多种途径与措施为未成年人的阅读提供支持与帮助,这不仅能够提升公共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而且有助于创新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模式。公共图书馆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开发有特色、个性化的阅读资源,提升馆员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切实为未成年人提供指导与服务,最大限度地激发未成年人参与公共图书馆阅读活动的热情。
参考文献:
[1] 朱爱娥.《公共图书馆法》视域下读者权利保障研究[J].图书馆学刊,2018(3):7-8.
[2] 傅伟.国外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实践与启示[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6(10):106-107.
[3] 江慧.分级阅读视角下合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阅读推广调查与分析[J].图书馆学刊,2017(5):60-63.
(编校:崔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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