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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发热的新见解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骠

  丹佛市儿童医院儿科教授巴滕医生把对体温升高毫无根据的惧怕称为“恐热症”。他说,很少有人认识到发热本身几乎没有危险性。阿斯匹林或非那西汀等退热药实际上可能会延缓疾病的康复。他建议人们应该知道下面几个有关发热的新见解:
  (1)把98.6°F(相当于37℃)作为人体正常体温的概念已经过时。
  马里兰大学医学院菲利浦医生说:“正常体温实际上是一个范围.而不是某个确定的度数,因为正常体温存在着很大的个体差异性。”人一天中体温可在1°FF之间波动,而有些人体温的波动幅度可高达2.4°F,另一些人则可低至0.1°F。儿童体温通常稍高于成人,且在感染时更易发生高热,而老人体温则常常稍低于中青年人。一些日常的活动可使体温升高:饱餐后的消化过程、暴露于阳光下、婴儿长时间的啼哭和运动等。体温即使在下述两种主要的意外情况下也很少超过106.5°F(约40.4℃):一是外伤或损伤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的肿瘤;二是日射病(热休克),出现这些情况就必须及时救治,否则可引起人体器官的损害和死亡。
  (2)服退热药可能会延长病程。
  发热有以下作用:当人体白细胞意识到有入侵者时,就会释放蛋白质至下丘脑,以提高机体的恒温水平,而机体正是通过产热和寒战来实现这一目标的。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儿科医生多兰说:“许多免疫功能的效用似乎在高热时更明显。有些细菌与病毒在高热时就不能很好生长。”最近的研究表明,当让动物接触细菌而不使其发热时,其中许多动物就死于那些本来不至于死亡的感染。多兰以水痘患儿为研究对象,并发现服用退热药的患儿恢复比未服退热药者慢约半天。绝大多数人对并未引起明显不适的发热不采用药物退热是有益的,但也有例外――有冠心病或诸如关节炎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人则应尽快去找医生。
  权衡治疗发热的利弊常常取决于病人的自觉症状轻重。波士顿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校教授米切尔说:“资料表明发热确有好处,但它也可引起真正的不适――通常在101.5°F(约38.6℃)左右时开始出现症状。如果发热使你感到疼痛与难受,许多医生都会建议你服用阿斯匹林、非那西丁等。”但米切尔提醒人们切勿用阿斯匹林治疗儿童或青少年发热,因为其可增加引发一种叫做瑞氏综合征的罕见性致死性疾病的危险。
  (3)发热并非意味着是一种严重疾病。
  儿科医生海曼说:“对一个体温为101°F(约38℃)而反应不佳的儿童和一个体温虽然高达104°F(约40℃)但却嬉戏活动如常的儿童,我更担心前者的病情。医疗实践中主要应看病人的面色、精神与动作,而不应仅仅依赖温度计。”这对于新生儿和老年人来说特别重要,因为他们的免疫功能不完善,即使病情很重也常常不发热。
  (4)高热很少会引起脑损伤或死亡。
  体温要达到106.5°F(约40.4℃)以上才有引起脑损伤的危险,但这种高热很少见。研究人员发现绝大多数人都认为104°F或稍低一些的体温即可引起包括脑损伤在内的神经系统严重的副作用。一半以上的父母在孩子体温达98.6°F到100°F之间时(这可能属于正常体温范围)就给其服用退热药。
  儿科医生斯克米特说:“如果药物不能使体温降至98.6°F以下,有些人就会感到惊慌失措。其实正常剂量退热药仅能使体温下降华氏2~3度,例如你的温度为103°F,则你服药后能期待的最佳结果就是把其降至1000°F。”
  为了避免“恐热症”,斯克米特告诉医生和护士们:“需要让父母们明白治疗的目的是使患儿感到舒适些,而不是防止脑损害。”
  (5)如果你病了,不必频频测你的体温。
  为了弄清发热是否由疾病所致,应在量体温前静静地呆上1小时左右。肛温最准确,故为小儿科首选,口温常用于成人和年长儿。鲍义德医生说:“除非医生下了医嘱,否则你不必频频要求别人为你量体温或服退热药。睡眠对于患者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
  (6)发热也不必卧床。
  内科医生肯尼迪说:“发热病人根据需要可以增加一些睡眠,但不必拘泥于完全卧床。当然保持适当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是很重要的。”与其强制你或孩子躺下休息,倒不如鼓励他们在室内放松地走走,活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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