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患者如何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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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圣祺
看了《家庭用药》2002年第9期上的《抗精神病药物新秀--再普乐》一文后,我对治疗精神分裂症方面的药物有所了解。
在此想咨询一下:患者50多岁,2001年7月份发病,经过治疗,现在病情已经得到控制,早晨服舒必利1粒,晚上服利培酮1粒,但并没有恢复到原来的健康状态,表现为不愿参加社会活动,反应迟钝,记忆力差,不能工作与学习,不求进取。像这样的病人要终身服药吗?如利培酮改成再普乐后能改善症状吗?另外,再普乐是否属于医保范围?
上 海 黄女士
来信未提及患者的疾病诊断。舒必利、利培酮、再普乐均为抗精神病药,主要适应证为精神分裂症。当然,对某些精神疾病,如癫痫引起的精神障碍、反应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引发的精神障碍,以及其他因素引发的各类精神疾病,这三种药对控制精神症状都有确切的疗效。但是,由于诊断不同,所用药物的种类、剂量、时间也会有很明显的差异。因此,要先搞清楚疾病的诊断。
精神分裂症在45周岁以后发病较为少见。患者已50岁,又是刚刚发病,更有必要搞清是哪种性质的精神疾病。如果是精神分裂症,在这个年龄段首次起病,相对而言,如果治疗得当,预后还是可以的。但是,精神分裂症毕竟是一种最为严重的精神疾病,经过治疗要恢复到病前的功能状态,还很难做到。患者表现出的“不愿参加社会活动,反应迟钝,记忆力差……”等情况,既与原先疾病症状未全部消除有关,也有药物副作用作祟。要求得到满意的解释,尚需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
患了一般的精神疾病,如果服上述药物,剂量不必很大,用药时间也不需要很长,一旦症状得到控制,稳定治疗一段时间,就可以停药观察。而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时间就要长多了,我的个人体会是:首次发病,治疗得当,监护良好,服药时间一般是3~5年。如果病情有反复、治疗不彻底、监护和客观环境不理想,那么终身服药在所难免。
利培酮、再普乐都是新型抗精神病药。这类药物的最大特点是:服药数量少、副作用轻,对患者疾病的阳性、阴性症状均有比较好的疗效,患者依从性也比传统的抗精神病药物来得好。我个人认为,这两种药中,再普乐更好些,一般病人容易接受。但利培酮属于医保报销范围,而再普乐是自费药。
陈圣祺 上海市杨浦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教授
(陈圣祺院长每周二下午、周五上午有专家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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