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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疗临床应用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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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疗又称物理治疗,是应用物理因子作用人体以提高健康水平、保健、预防和治疗疾病,促进病后机体康复,延缓衰老一种方法。理疗配合抗菌素药物等治疗,增强消炎,控制感染,增强机体免疫能力,促进炎症吸收,缓解症状,缩短病程,防止并发症。理疗中、由于对物理因子的选择及使用方法不当,可引起病理过程加剧及全身性的不良反应,应当引起临床重视,现将体会介绍如下。
  
  1 物理因子的选择
  
  合理选择物理因子直接关系到理疗的效果,在实际工作中是十分重要的。要较好的处理这个问题,一方面需要提高临床知识水平,力求对所治疗的疾病有较深刻的认识,确切地了解发病的机理及不同发病阶段的特点;另一方面要对各种物理因子的生理和治疗作用的“共性”和“特性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使两者正确地结合,是提高物理治疗临床疗效的关键。
  
  2 理疗的剂量
  
  2.1 物理因子对机体作用的基本规律
  物理因子对机体作用的基本规律是确定理疗剂量的重要依据,大剂量有抑制作用,小剂量则有调节作用或加强作用,在小剂量的超短波或小剂量的超声作用下,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加强,但大剂量作用时则有抑制作用。在中等剂量(0.03毫安/每平方厘米)的直流电全身性(一极置于肩胛间区,另二极置于两腓肠肌部)作用下,机体的防卫功能增强,并可改善代谢和营养过程。小剂量的直流或超短波作用均可促进周围神经的再生,而大剂量作用则抑制之。因此,掌握物理因子对机体作用的基本规律,对确定临床使用剂量有重要意义。
  2.2 疾病的性质及其发展阶段
  用超短波治疗化脓性炎症时应根据其发展阶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剂量,这是理疗专业人员所熟知的。经大量的临床实践得到以下的结果,即用大剂量的超短波治疗急性或亚急性炎症有时也可收到良好的疗效,但有 以下的缺点:①有一过性的病情加剧反应;②治疗深部组织炎症时,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彻底抑制细菌的繁殖,且易致脓肿形成;③可抑制皮肤的免疫功能,有的可出现皮炎;④作用部位接近内分泌腺对其有不利的影响。因此长期以来,用超短波治疗急性或亚急性化脓性炎症时,都选用小剂量。
  2.3 个体的差异
  确定理疗剂量时还必须仔细了解病人的个体差异,而非单纯地根据疾病本身所需治疗剂量的大小而定,这也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风湿性肌炎、风湿性神经根炎一般用较大剂量的物理因子治疗,收效较好,但如果患者的体质较弱,神经系统的功能很不稳定,用大剂量的物理疗法可引起全身性的不良反应,如强红斑量紫外线局部照射后可出现头晕、睡眠差、食欲低下等不良反应,故使用的剂量应较一般选用的剂量为低。在工作中我们还体会到:有不少的农民、战士,由于平时在室外劳动的时间长,对阳光,冷热等的耐受性大,故理疗的剂量偏大,疗效较好。妇女在病假期间做腹部或腰部的超短波、短波、中波、微波或红外线等治疗应当停止,使用一些全身性的物理疗法时剂量也应适当减小;更年期的妇女往往对物理因子的刺激反应较大,故理疗时剂量也应偏低。总之,病人体质的强弱、年龄的大小、性别的不同,平时锻炼的基础、营养状况、神经、心血管系统的功能状态方面的差异,对我们确定剂量的大小也有重要的关系。
  2.4 受作用的组织、器官的特点
  由于各种组织、器官在结构和功能方面都有一定的特异性,因此物理因子作用于不同的组织、器官时,所用的剂量也是有差别的。例如:副鼻窦内的血管较少,对温热的调节性能较差,故超短波作用时剂量不宜过大,眼球含液体较多,血液循环较差,用超短波、中波、微波治疗眼病时,剂量不应大,据实验报告:用同一强度的超声作用于不同的组织――皮炎、肌肉、腹壁、大肠、脊髓腰段后,比较其形态学变化,结果脊髓前角的神经细胞变化最明显,因此,超声波作用于脊髓部时剂量不宜大。高级神经系统、内分泌腺,生殖器官对物理因子的作用是比较敏感的,这一概念在确定剂量时不应忽略。
  2.5 理疗方法的作用机理
  最后,在确定剂量时,还应考虑所使用的物理疗法的具体作用机理,例如电兴奋疗法治疗神经衰弱和领区直流电药物离子导入治疗神经衰弱的作用机理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通过兴奋诱导大脑皮质的抑制过程,后者则是通过节段反射的作用调节大脑皮质的基本神经过程,虽然两种疗法的最终作用效果可能是相同的,但由于它们各自的作用机理不同,故电兴奋治疗时使用偏大的剂量,而领区直流电药物离子导入治疗时使用偏小的剂量。
  我国是世界上应用物理疗法历史悠久的国家,但理疗专业在解放前却很落后,全国解放后,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才得以建立和发展,当前已形成了一支理疗专业队伍,不仅在城市的大医院中,而且在不少工厂、县医院以及部队的野战医院中也都建立了理疗科室;在全国各疗养院和康复医院中理疗已成为主要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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