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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民族音乐教育现状的分析和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梁岷冬

  高等师范音乐教育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办学规模、学科建设、音乐研究生教育、教材和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器材设备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在办学模式、对外交流、教学方法方式等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同时也面临着不少困惑和矛盾,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
  
  一、我国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现状
  
  (一)重视音乐教育法规的建设。自1980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印发高等师范院校艺术专业教学座谈会文件的通知》以来,高师音乐教育开始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道路。1987年国家教委将“高师音乐专业”改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明确其培养目标是中等学校音乐师资。1989年国家教委在《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中要求“各类学校重视和发展我国民族民间艺术教育;并提出在高师教育中增办研究生层次的博(硕)士点”。1992年国家教委在《关于发展与改革艺术师范教育的若干意见》和1995年第六届“全国国民音乐教育改革研讨会”强调“以中华文化为母语,弘扬民族音乐文化艺术,加强民族民间艺术教学,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国民素质教育中的积极作用”。1996年国家教委在《高等师范专科音乐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方案》中强调“高师教育要突出师范性”。2001年、2003年教育部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普高标准》)中强调音乐教育要“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课重要的教学内容,通过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备国际视野……。”2004年教育部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指出高师音乐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明确了今后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办学导向。
  
  (二)高师民族音乐教材建设稳步进行。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国民族音乐集成”陆续出版。90年代中期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了集乐理、视唱、练耳三者为一体的基本乐科教材。2000年以来,主要面向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21世纪全国高师音乐教材”。由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近年来王耀华的“民族音乐学及其教育”“硕士研究生主干专业课程教材”出版发行。这些极大地促进了我国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发展。
  
  (三)高师民族音乐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科研水平不断提高。高校扩大招生规模。并实现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推动了高师和中等学校音乐师资的壮大发展。高师音乐师资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职称结构进一步合理,高师音乐师资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如王耀华教授主持的国家重点课题《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发展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学改革研究》,杜亚雄教授的《为建立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而奋斗》,张天彤的《高师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传――关于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等等。分析、研究了我国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现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应建立具有高师特色的民族音乐教育体系,以适应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高师民族音乐教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1、高师音乐教育理念、培养目标不明确。长期以来,高师音乐教育专业遵循的主要是欧美音乐理论体系,采用的基本是培养专职演员的教学模式,强调的主要是学生的专业技能,忽视对教育学科理论、教育实践、综合人文素质及民族音乐教育的培养;同时受教育产业化和教育就业的压力。高师院校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引导方向上,出现迎合市场需要的倾向,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学生不能胜任中小学多元的音乐教学和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另一方面导致所培养的师资民族文化意识淡薄,或使即将毕业的学生不愿从教。与现代高师音乐教育是培养综合型、创新型和具有师范性、专业性、基础性的合格的“通用式复合型”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工作者相脱离。
  2、高师民族音乐课程结构、教育模式、教学内容、方法等相对滞后现象比较严重。由于长期受“重洋轻中”的音乐教育理念影响,高师音乐在课程结构上缺少民族音乐课程;在教学内容上给予学生的影响只是音乐学科本身的重要性。忽视音乐审美,忽视教学生演唱各地方民歌、戏曲和传授中国经典的演唱技巧,与中华民族音乐如声乐、戏曲的传承者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将来教授内容相脱节。在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上。基本上实行一对一的授课方式。师生之间在教学上缺乏沟通,学生之间缺乏学术上的交流……教学方法采用“你教我学”、“你讲我听”、“你唱我练”。不能以“学生为本”,学生个性发展被剥夺。与《标准》要求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是“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等基本理念相脱节。专业性过于突出,缺乏跨学科的文化知识,忽视教学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难以满足中小学音乐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3、高师民族音乐教育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容乐观。高师民族音乐教育教师队伍中经验型层面的教师较多,研究型的教师较少;游离于教育研究之外的模仿者较多,而自觉将教育研究作为自己职业生活方式的主动参与者、勇于探索者较少;满足于技艺水平的较多,以审美的心态享受创造的快乐的教师较少。普遍存在对教育理论、教育改革关注不够,教学方法缺少创新,科研意识与行为缺乏,不能驾驭高科技信息处理能力等现象。
  4、生源质量下降,师资相对匮乏。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一些专业和文化素质较差的学生进入高师音乐教育队伍,由于音乐敏感性差、音乐理解力等相对欠缺,学生日后难能胜任教师职责,有些甚至不能完成学业。随着办学层次的提高,对高师音乐教师提出更高的科研要求,使高师音乐教师忙于教学或疲于写论文,不能有效协调教学和科研。造成高师音乐教师缺乏或相对缺乏,制约高师音乐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加强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必要性
  
  (一)加强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重要性。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民族心理素质、文化传统、审美观念在音乐上的反映。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民族文化是民族本性、民族尊严及民族意志的标志,那么民族音乐文化则是民族本质最完美的音乐表现只有了解中国民族音乐才能真正了解中国文化精神。同样,热爱中国民族音乐必然会更加热爱中华传统文化。所以对民族音乐进行探索、研究、学习,是我们应尽的基本责任,传承、发展民族音乐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当代各民族传承音乐文化的重要行为方式,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音乐文化发展程度的标志。而高师音乐教育是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母机,又是专业音乐教育与普通音乐教育

的桥梁。因此高师音乐教育应当依据中外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以多元文化价值观来制定调整课程结构,加强民族音乐教育。匈牙利的民族音乐教育就是一个成功的范例并为世界所瞩目,其关键在于音乐教育家柯达伊倡导的音乐教育本土化。提倡以本国民谣为素材。强调音乐的母语教育、全民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的师范性、指向性教育。
  
  (二)加强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急迫性。经济全球化和世界文化的全球化,冲击着中华民族本土文化包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许多年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具有民族特色的音乐越来越少。有的音乐院校甚至几年也不开民族民间课,学生对中国民族音乐文化了解越来越贫乏。从音乐院系毕业的有些学生纵然会演唱难度很高的外国作品,却不能唱好一首地道的中国民歌。我国的民族音乐及其教育传承已经从历史上的主流形式逐步被边缘化。《陕北榆林四县民歌现状的调查报告》发现歌手年龄与会唱民歌成正比,而歌手受教育程度与会唱民歌数成反比。究其原因是由于我们对民族音乐丰厚的文化内涵没有足够的认识,也使我们看到了民族音乐教育的缺失,预示着我国的民间音乐将在传承过程中迅速消亡。如果我们不赶着把宝贵的民族遗产继承下来,我们将永远失去大量的民间音乐作品。如何拯救我们的民族音乐,教育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定位民族音乐教育在整个音乐教育中的价值,加大对学生进行民族音乐兴趣、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挖掘民族音乐素材和技巧,维护和发展我们的民族音乐。才能弘扬民族优秀音乐文化。使我们的民族音乐文化在世界音乐艺术的百花园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音乐学院在这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走出去向社会、向民间学习,使专业学习与民间传承紧密结合,使学生、老师、艺人三向互动,逐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系统。高师民族音乐教育更应加大力度、广度来做这件事,在中华民族音乐的传承上发挥自己优势,发展我国民族音乐事业。
  
  三、加强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的主要途径
  
  (一)转变音乐教育观念,强化高师民族音乐教育理念。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综合音乐素养、适合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一专多能”的合格音乐教师。这就要求高师音乐教学必须着眼于中小学音乐教育,强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以提高音乐素质为核心,以训练音乐教学能力为目的,完善学生的“教师身份”,切实突出师范性教育,超越表现技巧定位,追求审美素养的全面提高,使学生“学会”、“会学”、“会教”,以符合音乐教育的本质是审美教育的要求,同时增加童声、童声合唱训练等内容,改变与目前中小学音乐教育严重脱节的现状。“一个国家的音乐教育的核心基础是那个国家的民间音乐”,因而必须加强我国高师的民族音乐教育。提高学生良好的民族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使这些在民族音乐的母语环境中接受培养的、未来担任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教师具有传播民族音乐文化的本领。建立起以丰富和发展民族音乐文化为己任的理念,进而促进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
  
  (二)柔化教育专业方向。构建以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体系。高师音乐教育应改变“仅以传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内容、以解读专业文本和提高技术水平为目标”的传统教育、教学模式。加强音乐教育与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人文学科等领域的联系。拓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口径,柔化音乐专业方向;建立科学的课程结构和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增强高师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建立和培养健康的审美价值取向,增强高师“中乐”主导意识,弘扬民族音乐,改变在音乐理论方面以“西乐”为主的局面,加强民族音乐基础理论、民族民间音乐、民族音乐概论以及相应的技术理论课程等民族音乐在整个课程中的比重,进一步将中国民族音乐的研究成果向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和学科体系转化;加强本地区、本民族音乐课程资源的开发,编写出科学性、实践性、综合性、地域性与民族性为一体的高质量的乡土音乐教材,使本土音乐和传统文化进入学校、课堂;树立民族音乐教材、民族音乐课程和民族音乐学科是高师民族音乐教育体系主体依托的观念,以高师多学科复合和交叉的理论优势,坚持“母语文化”的主体地位,逐步建立起较完整的具有高师民族音乐教学的特色学科体系。
  
  (三)优化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现代教育要求高师音乐教师要具有良好的音乐文化素质、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又要有较全面的人文素养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教师有深厚的人文知识,在讲授民族音乐几千年的发展史时就能广征博引、游刃有余;在讲授民歌、戏曲时,教师适当巧妙地作示范演唱;在学习民族器乐时,适当示范演奏等。必将极大地激发起学生的兴趣和学习热情,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高师民族音乐教师要拓展横向联系,寻找与其它知识领域的切合点,以增强学生的综合文化修养,完善知识结构;还要延伸纵向,扩大学生的民族音乐视野,完善学生的民族音乐知识结构。在努力做好民族音乐教学工作的同时,高师学校要不断引进各种民族音乐专业教师。有选择地安排现有的教师去学习和研究(包括提高学历等);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将实践经验上升到理论高度,并将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教学水平提高的学术根基和理论支持,使民族音乐教育不断推陈出新。在面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今天,高师民族音乐教师必须要从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培养现代人才的教育思索、素质教育提出的背景和《普高标准》、《标准》思路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洗脑”,学习和研究《普高标准》、《标准》课程性质与价值、基本理念、课程目标等核心内容,以此指导教学工作;同时要懂得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技术,有驾驭高科技的信息处理的能力。这些对学生――未来的教师是一种示范。激发高师学生的学习兴趣,将更自觉地将音乐教法教育渗透在日常的音乐教学中,更好适应现代音乐教育的需要。
  
  (四)提高生源质量,促进民族音乐(教育)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音乐专业在以往生源选拔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人文素质的要求和培养的忽视,过分看重音乐专业技能,大多数学生知识结构单一,文化底蕴薄弱,表现在专业理论学习和技巧训练中缺乏应有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想象能力。在高考录取时,应增加对学生文化素养及音乐综合潜能评估的比重;对在校学生应加强人文素质的培养。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较好、较快地培养出具有深厚的音乐内涵、良好的审美修养、高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理解和尊重多元文化的“通用式复合型”的音乐教师。才有可能改变民族音乐在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整体发展中主要由社会民间音乐社团组织(文化系统)来传承。而学校音乐教育只以教授新音乐为主要内容的尴尬现实,切实扭转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社会现代化转型不协调的现状,跟上音乐文化传承是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的时代潮流,促进民族音乐(教育)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
  建立民族音乐文化观念。加强高师院校的民族音乐教育是高师音乐教育的迫切任务。作为一名高师音乐教育工作者,期待着民族音乐教育在高师院校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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