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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虚实”非彼“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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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主要提出了新媒体戏剧的核心特征为“虚实结合”。通过对新媒体戏剧“虚实结合”空间方面等思考,来进一步探索“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空间构建”,为既受追捧又饱受争议的当代新媒体戏剧寻觅良性发展的愿景。
  关键词:新媒体戏剧(New media drama);虚实结合(The Combination of Virtual and Reality);舞台美术(Stage art);空间构建(Space construction)
  一、新媒体戏剧的核心特征——虚实结合
  相比于传统戏剧,新媒体戏剧及其舞台美术最突出的核心特征应该是“虚实结合”,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也正是在此“虚实结合”中建构戏剧氛围的意境,演绎新媒体戏剧空间的韵味。通俗地讲,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离不开“虚实结合”,因为离开了“虚拟视像”(或“虚拟空间”)等舞台艺术已不能称之为“新媒体戏剧”,唯有有效实现“虚实结合”,新媒体戏剧方显本色、才有希望。显然,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空间是建立在其“虚实结合”之上,寻觅观众、演员、以及舞台艺术诸要素等“在无限程度上自主践行、自由创造的身临其境之戏剧空间”。(笔者曾在拙作《观众鞭策戏剧——以体验式戏剧空间践行和拓展新媒体演艺之思考》中指出)这是新媒体戏剧有别于其他舞台艺术的典型特征,是新媒体戏剧在新媒体时代和体验经济时代的新生机遇,其独具舞台艺术形式的“虚实结合”注定将是新媒体戏剧在此机遇中的主角,是新媒体戏剧创造者的核心阵地。
  二、此“虚实”非彼“虚实”
  提到“虚实”,可能很多观众就会想到我们传统造型概念(或空间概念或导演手法等)中所谈论的“虚实”处理,比如:对造型元素的写实处理或写意处理,对空间布局的实处理或虚处理等。本文所阐述的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的虚实,显然不是仅限于上述层面的虚实,传统戏剧无论是对造型元素的写实处理或写意处理,还是对空间布局的实处理或虚处理等,其物质、位置及相关物理因素依然存在于现实之中,而新媒体戏剧则不然,其舞台美术的虚实可算是真“虚实”——“虚”可以“真无”,“实”可以“真有”(指虚中实)。与传统戏剧舞台美术造型概念(或空间概念)比较,此“虚实”非彼“虚实”。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老子所云是我们对传统空间概念认识颇具共识的经典诠释,其“虚”为“无”,其“实”为“有”,新媒体戏剧正是在此“虚”此“实”的空间基础上寻觅突破,通过新媒体技术手段营造出“虚中实”和“实中虚”,比如:空的空间中投影成像,实景物体表面投影虚像等。在新媒体戏剧舞台空间既实现“无之以为用”,又达到“有之亦为用”的状态,通过新媒体戏剧的巧妙构建,让观众领略从“有”到“无”或从“无”到“有”的奇妙自如体验,这便为观众及舞台诸要素共融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空间提供了基础,此种探索实例也有不少,笔者曾在安徽芜湖做过百年老厂房被大火毁灭而又重生的新媒体演绎案例,其中从“有”到“无”或从“无”到“有”的构想也恰是处于对“虚实结合”的实践探索。在传统空间概念认识的此“虚实”上再孕育出更为丰富而颇具生命力的彼“虚实”,想必这正是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的时代使命。
  可见,此“虚实结合”涵盖了新媒体戏剧的“虚拟视像”与“现实舞台空间”结合,它既包括现实景物成分,也包含着虚拟视像成分,与其他舞台艺术形式相比较,增添了“虚拟世界”的向度,这为新媒体戏剧向深度(或广度)发展带来了无限的潜能。
  三、解构新媒体戏剧
  “虚实结合”
  实际上,在新媒体戏剧中“虚实结合”需要追求“空间融合”,下面我们不妨对此做些必要的解构或探讨。
  新媒体戏剧是广义戏剧艺术概念的一种舞台形式,观众“获得具体生动的艺术感受”同样重要,只是其采用的表达方式与传统戏剧形式有所不同。在传统戏剧中,现实的舞台空间(或虚构的舞台空间)、演员及观众构成了戏剧的基本要素;在新媒体戏剧中,除了“现实的舞台空间(或虚构的舞台空间)、演员及观众”之外,演员和观众需要增添与“虚拟世界空间”的交往,这是以往传统戏剧均没有的舞臺艺术现象,也是新媒体戏剧有别于“传统戏剧”的关键所在。因此,新媒体戏剧必须思考“现实的舞台空间(或虚构的舞台空间)”与“虚拟世界空间”的结合,即“虚实结合”。不考虑“虚实结合”的新媒体戏剧将难以获得生机。从严格意义上讲,“观影式”的新媒体戏剧还不能算作完整意义上的新媒体戏剧,只是新媒体艺术(或技术)运用于舞台艺术体现的雏形或初步尝试,而完整意义上的新媒体戏剧是需要从“虚实结合”开始,探索“现实的舞台空间(或虚构的舞台空间)”、演员、观众等与“虚拟世界空间”的相互结合运用来体现舞台艺术内涵,这也才真正意味着新媒体戏剧进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在新媒体戏剧中的“虚实结合”体现大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思考。
  第一、“虚拟视像”与舞台空间现实景物的结合。新媒体戏剧“舞台空间融合”是“虚拟视像”与舞台空间现实景物结合的关键所在,若忽视了这一点,“虚拟视像”将很难有机地融合于舞台演出,从而出现“虚拟视像”与“现实景物”的“两张皮”舞台风貌,也可能因此引来观众的质疑之声。笔者在进行淮剧《大洪流》创作时,在该剧的最后一场戏,工厂普通工人李根生(男主角)驾驶装满弹药的一列火车冲向上海火车北站的敌军,最终与敌军同归于尽,壮烈牺牲。导演、舞美、灯光、音效等一起利用新媒体技术在舞台上实现了“远景的虚拟火车”与“近景的实体火车”形成“虚实结合”火车“走圆场”的戏曲程式化舞台艺术效果。这类“虚实结合”容易将有限的舞台空间有效延伸,使舞台空间更具艺术张力,进一步加强了舞台艺术的生命力。
  第二、“虚拟视像”与舞台演员的结合。现阶段,此类“虚拟视像”与舞台演员结合的新媒体戏剧比较多,不仅在新媒体戏剧中被广泛运用,而且在一般的综艺节目中,观众也能看到此类“虚拟视像”与舞台演员结合的实例。比如:在加拿大多媒体音乐剧《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爱丽丝的翻书表演就是利用“虚拟视像”与爱丽丝的表演动作结合,让观众产生了更强的期待感。在一般性的综艺演出中,大多数导演也能意识到将“虚拟视像”与舞台演员的结合,纯粹“观影式”舞台演艺开始渐淡渐远,比如在茅台镇《天酿》新媒体视觉演艺中,“酉酉端坐在立于中心的巨大酒坛之上,整个酒坛阵通过纱幕投影呈现真人与全息影像的互动表演,并配合酒坛阵上的结构投影与投射下来的光阵明暗变化,巧妙呈现时间的流逝、主角内心的云涌变化以及茅台酒最终勾兑成‘天酿’的过程。”(引自搜狐2017年7月“茅台镇《天酿》,空间舞美创新演绎千年酒文化”一文)   第三、“虚拟视像”与观众的结合。相比于“虚拟视像”与舞台演员的结合,就目前而言,“虚拟视像”与观众的结合显得更加有限一些。笔者以为最主要的一点还是人们的观念转变还不够,新媒体戏剧的创作者和观众都需要突破各自相对孤立的观念。客观地讲,观众的审美已在发生积极变化,参与或体验意识日趋增强,因此最要紧的还是创作者观念有待积极改进,为观众留下可以真实介入(或融入)新媒体戏剧演绎的空间或余地。在上海戏剧学院导演系2015级根据高铭的小说《天才在左,疯子在右》集体创作的戏剧作品实习剧目《乱打莎士比亚》(“端钧剧场”演出)中,涉及到“虚拟视像”与观众的结合,观众好奇或不知所措等反应恰与文本内涵相融。虽然此类通过摄像机的手段来体现两者之间的结合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但我们新媒体戏剧舞台艺术工作者能够大胆尝试,进一步增强“虚拟视像与观众结合”的开拓力度,依然值得肯定。
  四、新媒体戏剧的
  “虚实结合”运用
  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的“虚”可以“真无”,“实”可以“真有”(指虚中实),恰是此种特性造就了新媒体戏剧“虚实结合”的独特艺术魅力,这是在人类戏剧发展史上数千年来从未有过的舞台风貌。新媒体戏剧舞台美术的“虚实结合”便能在这“无”和“有”之间无穷变幻,并将形成无限的戏剧体验。
  在体验经济时代的新媒体戏剧“虚实结合”,其虚实结合的“体验空间”将愈演愈烈、越发自如和广泛,“体验化”程度也将越来越深入、有机和融合。在英国互动多媒体音乐剧《人鬼情未了》(Ghost the Musical)中,幽灵(男主角萨姆)进入地铁车厢内,地铁车厢真实人物与视像人物、地铁真实景物与虚拟视像景物等交织在一起,有效地表达了幽灵在嘈杂忙乱的环境氛围中的焦急状态。这一场新媒体戏剧虚实结合的演员“体验化”程度已经比较深入和融洽了,观众几乎难以分辨哪里是真实演员或哪里是虚拟演员,甚至此时此刻真的已经将出演幽灵的真实男主角萨姆当作虚拟世界的“幽灵”了,这显然是新媒体戏剧“体验化”深入的结果,是新媒体戏剧“虚实结合”在体验经济时代“实现‘体验化’是有效营造体验的第一原则”的积极作用所致。
  概言之,此新媒体戏剧的“虚实结合”实为其舞台美术空间营造的核心,是指“实体景物空间”与“虚拟视像空间”在新媒体戏剧中共融相生、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同心协力创造新媒体戏剧的独特空间形态,是新媒体戏剧良性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坚实保障。
  五、结束语
  虽然上述“虚拟视像”与舞台空间现实景物的结合、“虚拟视像”与舞台演员的结合、“虚拟视像”与观众的结合等依然距离新媒体戏剧真正意义上的“虚实结合”甚远,但这些初步尝试与探索效果也已经使受众大为惊奇、为之动容,这些恰是新媒体戏剧“虚实结合”的“空间融合”追求所致,其实质即是“虚拟世界”与“现实舞台(或虚构舞台)”的空间融合、“虚拟世界”与“演员”“观众”等交互融合,并在此“空間融合”与“交互融合”中观众获得“具体生动的艺术感受或人生感悟”,其目的与诸多舞台艺术基本一致,只是手段不同、方法不同、观众获得艺术感受或人生感悟的途径不同而已。
  (作者为上海戏剧学院副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基于新媒体演艺的体验式舞台美术创意研究》(项目批准号:14BB01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加)洛根《理解新媒介——延伸麦克卢汉》何道宽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美)罗杰·菲德勒(Roger Fidler)《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
  [3](美)B.约瑟夫·派恩(B.JosephPineII)、(美)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体验经济》,夏业良鲁炜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年版。
  [4](美)B.约瑟夫·派恩(B.JosephPineII)、(美)詹姆斯H.吉尔摩(James H.Gilmore)《体验经济》,毕崇毅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版。
  [5](春秋时期)老子《道德经》第十一章。
  [6]黄鸣奋《数码戏剧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7]王千桂《走向“未完成空间”》发表于《戏剧之家》2007年第3期。
  [8]黄鸣奋《新媒体戏剧研究初探》发表于《戏剧艺术》2009年第4期。
  [9]王千桂《走向“再生现实”的新媒体戏剧》发表于《上海戏剧》2015年第7期,《中国第三届舞台美术展论文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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