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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社会工作中的困境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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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阐述了我国老年人口的现状,分析了老年社会工作需要面对的伦理困境,如不同对象面临的伦理困境、多重关系引发的伦理困境、老年社会工作面临的伦理困境、老年社会工作面临的伦理困境以及案件所有人的自决权与专业家长主义之间的伦理困境。针对这些伦理困境,笔者提出了应对的原则:生命保护原则、平等与差异原则、自主与自由原则、隐私与保密原则、真诚与无保留的公共信息原则。
   关键词:老年工作;伦理;困境
   目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明显增加,老龄化形势十分严峻。老年社会工作是在社会工作职业价值观的指导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帮助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的老年人缓解困难、处理问题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是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要手段,但老年群体有其独特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因此,在老年社会工作实践中,面对各种冲突和选择,伦理困境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作为一名老年社会工作者,正确认识和处理道德困境,对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也是衡量老年社会工作者能力的重要指标。
   一、老年社会工作的伦理困境
   伦理困境老年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者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遇到的伦理困境,不能自行解决,导致社会工作者陷入某种困境的情况,即在处理同一事件时,存在若干矛盾。道德规范,遵守其中任何一个都会违反另一个规范。老年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工作者面临不同对象的伦理困境
   老年社会工作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需要面对老年人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利益客体有很多,如家庭、社会工作组织、组织中的同事和社会。不同的利益主体往往会产生冲突。冲突的实质主要是利益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它涉及接受服务的老年人、其家庭成员、社会工作者及其组织。虽然利益基本相同,但由于主体的不同,自然会有利益上的差异。老年社会工作者最重要的责任是增加老年服务对象能够享受的福利,保护老年服务对象的利益;但同时也要保证就业机构的利益不受损害;此外,国家法律必须为每个公民所遵守一旦不同主体的利益冲突,如何处理和保护多个不同主体的利益,是老年社会工作者不可避免的伦理困境。
   (二)多重关系引发的伦理困境
   所谓多重关系是指专业人员和服务对象同时或相继扮演两个或多个角色在老年社会工作实践中,在建立关系的初期,社会工作者通常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出发,与老年人接触,从而获得信任,建立信任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拉近工作人员与办案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但是否违反了道德规范。在社会工作过程中,当劳动者自身的需要与多重关系的伦理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时,必然会失去价值中立性和问题解决的客观分析性。当出现类似的二元关系问题时,社工可以借鉴学者张红英的观点,结合中国的职业关系本土化。首先,社工必须始终清楚自己的身份,掌握与案件负责人的职业界限二是社工要始終坚持办案主体利益至上的原则,始终明确服务宗旨,不损害办案主体利益三是完善双元关系的监督机制,有效控制双元关系的出现,及时转介或终止双元关系。
   二、老年人社会工作中伦理困境的处理原则
   不同的伦理困境有不同的原因和表现形式。社会工作者在面临伦理困境时,需要遵循社会工作中提出的伦理原则,解决他们在实践中可能遇到的伦理困境。通过对国外有代表性的伦理原则的研究和理解,其内容如下:
   (一)生命保护原则
   生命安全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前提。只有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个人才能更好地发展和进步。同样,对于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的社会工作者来说,要想帮助老年人缓解困难,挖掘自身潜能,最终帮助他人自助,就必须把老年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生命是公民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生命是人类发出一切行动的前提。生命的价值没有质的区别,所以“生命优先原则”应该是任何人的第一位。
   (二)平等和差别平等原则
   由于我国老年社会工作起步较晚,处于发展初期,各方面资源不足。虽然城乡、西部和东部地区的老年人都面临着同样的需要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社会环境的特殊性,绝对平等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我们需要遵循“差别平等”的原则来解决这些问题。在社会救助过程中,疾病严重程度最低、经济条件最差的老年人往往最先得到救助这一“差别平等”原则的实施,需要老年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加以探索和完善。
   (三)自治和自由的原则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老年人普遍认为“家丑不可外扬”永远不会向外界寻求帮助。然而,老人一旦主动寻求帮助,肯定会遇到无法解决的困境。办案人可能会对自己失去信心,希望完全依靠老年社工来做决定,当这种情况发生时,老年社会工作者应坚持理解和接受的态度,激发老年人自身的潜能,运用专业技能帮助老年人做出选择,让老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个人生活。但是,一旦老年人做出的决定,可能对老年人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社会工作者必须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干预,并将干预的风险降到最低。
   (四)隐私和保密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工作者应在法律与服务对象意愿相一致的前提下,保护老年服务对象的隐私。但当服务对象发生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事件时,保密原则就可能被打破。有时老年人的办案人会缺乏保密意识,并可能泄露隐私,因此社会工作者应提醒办案人保护个人隐私。
   尽管以上的应对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效的,但西方文化和我们的本土文化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因此,我国老年社会工作者在解决道德困境时,不应完全照搬西方国家的原则,而应根据自己的国情和文化进行选择。除上述原则外,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是老年社会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此,作为老年社会工作者,必须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不断审视自己的伦理价值观,为老年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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