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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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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治滨州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近年来滨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地方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首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03年出台了《滨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对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和备案及相关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2009年、2013年又进行了多次修改,确立了多项制度,更加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其次,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200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滨州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办法中明确要求“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和报备率、审查率、纠错率都要达到100%的要求,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第三,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行政扎实推进
   第一,行政决策机制逐步完善。2008年市政府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出台了《滨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要求市政府及部门要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坚决履行五个必经程序,即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从而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要实行听证制度。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深化逐步规范为提高办事效率及服务质量,2005年成立了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将全市40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等事项,全部转到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收件、联合审批、集中收费、统一管理。
   第三,行政执法逐步规范。一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近年来,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二是,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
  (三)公正司法取得长足进步
   第一,司法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近年来,滨州市着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公信力,各县区都积极开展了各项活动。如,今年邹平县法院启动了当事人评案系统,让当事人对案件自主评议;无棣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案件交叉互评活动,既提升了案件质量,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第二,大力加强政法机关自身建设。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以提高政法队伍的自身能力。同时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了100名执法司法监督员,创建“百人执法监督队伍”,承担执法司法督查、工作联络、业务咨询、法治宣传四项职能,对全市公、检、法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能发现和解决一些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促进了政法机关自身建设。
   二、滨州市法治建设的成功探索
   (一)大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形成了“滨州模式”
   第一,打造阳光政府信息公开体系。近年来,滨州市积极构筑四大政务公开平台,即: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触摸平台、数字电视政务公开频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党报“阳光政务”专刊,打造了阳光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实现了所有适宜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为群众随时随地了解相关政府部门信息提供了便利。
   第二,拓展阳光政府互动平台。一是,启动网络在线访谈。2010年12月正式启动“在线访谈”,由政府部门负责人与广大网友“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拓宽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二是,开通政务微博。2012年12月滨州市开通“阳光滨州”政务微博,建立了联系群众、服务百姓的新渠道。
   (二)集中行政复议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
  为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消除群众“官官相護”的疑虑,2013年9月20日起,我市将公安、交通、工商、地税等56个部门行政复议权全部上收,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案件不再由市政府各部门受理,如果各部门收到复议申请,及时转送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处理,这为民众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了极大便利。行政复议委员会下设由53名专家组成的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召开案件审理会议的形式进行审议。这既方便了群众,无需群众再跑部门,又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效率与公信力,维护了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形象。
   (三)全省首推检察宣告庭制度,全力打造阳光检务
   为推进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3年4月,滨州市检察院在全省首推检察宣告制度。在检察机关设立检察宣告场所,对不批准逮捕决定、申请立案监督的答复、不起诉决定、刑事赔偿案件处理决定等12项具有结论性质的检察决定在宣告场所,按统一的宣告流程实施检察宣告。检察宣告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可全程参与,面对面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方便被宣告人和宣告参与人,目前全市所有派驻检察室均设置了检察宣告庭,已建成检察宣告庭30个,对86项检察决定实施了检察宣告,邀请了158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宣告,息诉罢访51人次,所有检察宣告案件都当场进行满意度评议,满意度达100%。
   三、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滨州建设的建议
   (一)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首先,进一步优化政府结构。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科学设置政府部门,整合相同、相近、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化权力、职责和资源配置,避免职能交叉、重叠。
   其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小政府、大社会”格局。一要依托滨州市新建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孵化发展各类社会组织,以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二要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今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内容要逐渐扩大至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社区建设、计划生育等诸多领域,逐步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供给模式,提高政府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减少、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如果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就要退出,不再设定行政审批;如果一些事项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就不要再搞前置审批。(2)不仅从源头上清理审批事项,而且要 “减、放、转”并用,大力向下级政府放权,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
   (二)以深化“阳光司法”为切入点,促进廉洁公正司法
   第一,搭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推进司法公开。一是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为使审判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应积极搭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使当事人通过手机短信、语音终端、电子触摸屏即可查询案件的节点、进度、期间等重要信息。二是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主要是将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开。三是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执行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执行的相关信息,让当事人及公众及时了解人民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及执行效果。
   第二,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一是,设立阳光检察大厅,实行“阳光检察”。在阳光检察大厅内,可设置检务公开栏以及检务信息自动查询系统。二是,完善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各检察院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图片、微信、语音信息等手段,来接受控告、申诉以及提供法律咨询,让群众即时享受一对一、点对点的人性化服务。
   (三)以建立科学的法治政府评价体系为标尺,强力推进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官方评价标准,目的就是细化、量化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提高可操作性,以便于评价和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2013年山东省政府法制学会根据省政府要求,起草了《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价体系》。从十个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实施、评价做了系统规定,为各级政府依法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具体的规范性依据。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提升城市軟环境,滨州市也应尽快建立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从多个方面对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考核,力求做到既可以用量化指标考核依法治市建设,科学评价滨州市的法治建设情况,又可以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行为。指标体系的设计除了征求专家的意见,还必须把群众对构建指标体系的意见作为重要内容,努力把指标体系打造成群众参与、群众确立、群众评判、群众认可的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1] 秦丛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基于山东省滨州市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的分析.理论学习(山东). 2012(06)
  [2]寇学军.积极推进依法治市的措施构想——以商丘市为例[J].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04)
  [3] 卫学莉,张帆低碳经济下依法治市与可持续发展——以大庆市为例[J]. 人民论坛. 2012(02)
  
  基金项目:山东省党校系统基金项目 (2014s081),课题经滨州市副市长签批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山东 滨州 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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