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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前文物保护的困境及出路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王建忠

  摘 要:文物是集古人智慧、文化、艺术以及汗水为一体的历史产物,也是我国传统文化与艺术的重要载体,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必不可少的文化瑰宝,对研究古代文明历史和科技发展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目前,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面临着诸如制度、意识以及技术等多方面的困境,急需找到有效的工作发展新出路,以此全面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基于此,文章主要从当前文物保护的困境与出路两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讨论,希望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文物保护;困境;出路
  文物是经历了数百年甚至数千年的风雨洗礼而留存下来的物质遗存,主要有遗物和遗迹两种,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宝贵的历史财富,同时也是无法复制、无法重生的。因此,文物保护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随着人们文物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受到的关注越来越多。目前,在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凸显了一些现实的困境,急需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找到困境的根本原因,并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找到新的发展出路,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1 当前文物保护所面临的现实困境
  1.1 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制订不完善
  我国是法制社会,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条文比较丰富,并且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了一套成熟、科学的法律体系。在文物保护方面,我国也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并且于1982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文物保护进行了解释与行为约束,并且在之后有过数次修订,是我国文物保护的主要法律文献。通过分析文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发现,《文物保护法》中所涉及的内容只是对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工作原则进行了规范,并没有涉及更多的文物保护内容,法律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是很高。这也为相关的文物保护执法部门的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阻碍,缺少足够的法律支持,导致执法力度减弱,通常需要依靠公安或者工商部门去进行联合执法。
  1.2 文物保护意识缺失
  对普通的人民大众而言,文物是一种只能在电视或博物馆中看到的历史遗物,与大众的生活关联较小,也很少有人能真正理解并重视文物保护,达不到文物保护意识的层次。另外,由于博物馆属于一类特别的场馆,通常不会对外开放,或是需要购票进入,再加上博物馆不会像其他的场馆一样进行宣传,人们对于博物馆的印象比较模糊,也不会过于热情地去参观博物馆,从而导致对文物的认识相对较少,文物保护意识相对薄弱。与此同时,由于大多数人都没有接受过与文物有关的教育,人们对文物的认识仅仅局限于年代久远方面上,对文物的考古价值和文化、艺术价值等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不经意间发现历史文物的时候,也不会考虑到文物的真实价值,或者损坏了文物,或者出卖了文物,造成文物不可挽回的损失。
  1.3 文物保护团体的素质参差不齐
  现阶段,从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现状来看,文物保护工作依然属于小众的工作,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的人数十分有限,并且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很难高效、高质地开展文物保护工作。首先,文物保护工作涉及了发现、挖掘、修复、保护、宣传以及研究文物等众多工作内容,对工作人员的文物相关知识和技能有着很高的要求。然而,受到就业形势和教育规划的影响,文物考古专业的学生数量比较少,而且就业困难,使文物考古专业学生数量不断减少,并且很多学生在毕业后也没有从事文物保护工作。其次,文物保护团体的组成通常需要由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牵头,从各级文物保护部门调用或者录取相关的工作人员。大多数的工作人员都是文物考古专业毕业的学生,缺少足够的工作经验,而且有部分工作人员属于中途转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相关的知识、技术等都不了解,整体的工作水平不高。
  2 文物保护工作发展新出路
  2.1 制订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
  文物保护工作作为我国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除了要加强工作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以及责任意识以外,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对现有与文物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出台、制订一套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文物保护法需要对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个人行为、企业行为以及文物保护工作操作规范等进行全面的叙述。同时要对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细化和具体化,要对现阶段的文物保护工作实施与落实的困境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以此为依据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律条文,对现实困境进行有效的解读和应对,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有法可依。另外,在完善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国家文物保护部门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也要结合当地的文物保护现状和工作开展问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与落实进行进一步的规划,并要给予文物保护部门足够的执法权,并且出台地方政策和法规,为文物保护工作的现实执法提供充足的依据,以此提高基层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强制性,从而起到威慑的作用,减少文物破坏问题的发生。
  2.2 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
  为了有效地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单独依靠法律、法规的建立和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得到全国人民的共同支持与重视,每一个人都付出一分努力,才能全面推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高效實施与发展。因此,国家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能够深入了解文物,认识文物的文化价值和考古价值,真正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神圣地位,以此提高个人的文物保护意识。一方面,各级文物保护机构需要在政府的支持下,定期开展全范围的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各层次的居民都能够获得与文物保护有关的知识,知道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流程和困难,并且能够积极提供与文物发现有关的有效信息,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高效实施。另一方面,各级的博物馆需要通过网络、报纸杂志、电视等多个渠道对馆藏进行展示,帮助人们获得更多有关于文物的知识,了解每一件文物的历史与来源等,以此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文物,认识文物,从而提升文物在大众心中的地位,提升大众文物保护的意识。   2.3 加强文物保护队伍建设
  目前,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实施主要以国家为主体,各级文物保护机构为辅,负责文物的发掘、修复、保管以及宣传等,文物保护队伍建设是工作有效实施的前提保障。因此,文物保护各级单位需要对现有的工作队伍水平进行综合的评估,并且找到工作人员的薄弱点和不足,给予有效的教育与培训,以此全面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的整体素养和技能水平,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充足的动力。第一,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对在职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培训,向其传授更多与文物保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丰富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帮助他们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第二,要为初学者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要在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文物保护工作,并且及时给予其工作指导和经验传授,帮助初学者尽快了解文物保护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技术;第三,要加大对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购进先进的文物发现、挖掘以及修复设备等,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效率。同时要不断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引进最新的工作理念和技术,提高文物保护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和科技水平,为文物保护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和技术基础。
  3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依然面临着诸如意识不到位、技术水平低、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发挥出文物保护机构和国家的主导作用,对现有的法律制度、工作方式等进行全面的创新和完善,以此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推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可持续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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