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学前教育发展困境及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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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武汉市是中国教育发展强市,其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达,但学前教育发展较薄弱,突出表现在教育理念落后,师资不稳且水平较低,教育市场管理混乱。要走出学前教育发展困境,必须加强政府统筹与监控,规范办园行为,提高教师能力等。
[关 键 词] 武汉市;学前教育;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36-0024-02
武汉市地处中国中部,是中国教育发展强市,其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达,但学前教育发展相对薄弱。尽管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第三个行动计划正在进行中),武汉市的学前教育规模增幅较大,学前教育资源得到大幅度扩充,学前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但是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亟待解决。
一、武汉市学前教育现状
武汉市围绕扩大普惠性资源、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等四项试点任务,积极推进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工作。2014年、2017年先后颁布《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3号)《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4号),形成了我市教育法规制度建设的系列成果。修改完善住宅区配套幼儿园政策,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起配点从15万方下降到12万方,扩大住宅区配套学前教育资源[1]。2011年以来,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0所,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60所,惠及幼儿14.71万个。到2016年底,武汉市共有1303所幼儿园,在园儿童人数28.41万人,专任教师1.78万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88.9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到65.88%,省、市级示范幼儿园103所。而这组数据在2017年底又有了新变化。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1391所,在园幼儿30.21万人,教职工4.11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9.11%,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3.14%,“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武汉市从2010年至2016年,专任教师从不足9000人增加到1.78万人,增幅达98%。而“十三五”期间,我市3~14周岁学龄人口规模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学前教育入园规模预计将突破12.5万,在校幼儿规模将达到35.4万。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所占比例达80%以上[2]。
二、武汉市学前教育发展面临的困境
学前教育仍是武汉市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学前教育目前的规模、质量、资源供给、师资水平等均与发达城市差距较大,与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和國家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不相匹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学前教育仍处于补齐短板的关键期[3]。
(一)教育理念相对落后
武汉市的学前教育理念和课程理念与发达城市尚有一定差距。目前国际上多受到蒙台梭利教学法、瑞吉欧方案等的影响,在“以幼儿为本”的理念下,通过主题活动、游戏活动及一日生活,渗透各领域的知识、技能的学习,逐步帮助幼儿进行经验的积累以及科学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养成。武汉市幼儿园的公办幼儿园在教育理念上也与国内外的发达城市基本保持一致,部分幼儿园也在改变课程模式,逐步实施主题课程、综合课程,更加重视游戏活动对幼儿发展的价值。但也有相当的公办幼儿园仍然以分科教学为主,中规中矩开展五大领域的活动。而民办幼儿园的“小学化”倾向则一直是制约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发展的瓶颈,多年来的治理、调整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转变和理想效果,课程实施“表里不一”的现象依然存在。教育理念的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障碍。
(二)师资不稳且水平较低
武汉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使幼儿教师数量显著增加,教师学历层次明显提高。但是,在关系教师个人职业发展的待遇、编制、职称等体制机制尚未完善,资源供给和分配制度尚不健全,教师培养机制尚待优化的情况下,幼儿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不够,工作动力不足,幼儿教师岗位吸引力不足,教师流动性较大,优秀的幼儿教师流失严重,造成师资不稳的局面。
此外,目前武汉市幼儿园教师仍以专科学历为主,全日制本科院校输送的师资非常有限,甚至还有相当数量的中专学历。教师的入职门槛和准入机制不够严格,很多民办幼儿园的教师还不能做到“持证上岗”,部分没有学前教育专业学习背景但通过了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的人员进入幼师队伍,影响到教师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和可持续发展。由于教师的学历层次及专业知识水平有限,难以满足高质量学前教育对教师的要求,在教育教学上难以保证主题活动的有效实施,尤其是教师在活动内容整合、活动目标达成、活动实施策略选择、教育机智、对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活动效果,影响幼儿教育整体保教质量。
(三)教育市场管理水平不高
1.由于我国学前教育法治化建设薄弱,加上政策规范管理不到位,使学前教育市场管理无序甚至混乱,尤其是民办园和0~3岁早教机构的管理和监测混乱。就3~6岁阶段的学前教育而言,近些年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学前教育相关的法规、政策、标准,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我国至今尚没有专门制定学前教育法,导致学前教育立法在国家教育立法中处于空白[4]。 2.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效果不佳。2010年以前,我国对于学前教育质量的关注和监测尚不够重视。在2010年的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才明确提出“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5],但到目前为止,政府主导、多主体参与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且监测对象主要集中在幼儿园阶段,对三岁前婴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非常薄弱。
3.民办园管理混乱。民办幼儿园没有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相关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6],导致部分民办幼儿园钻政策漏洞,违规收取各项费用,收费标准也参差不齐,有些幼儿园收费太高,完全超出家庭消费能力。有的幼儿园还通过办特色班、特长班、兴趣班变相收费,进一步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也容易造成教育不公平,引发社会矛盾。
三、对策和建议
(一)积极推动学前教育立法
《教育法》明确规定了幼儿园教师享受与中小学教师同样的政策和经济待遇,但由于受经济条件与人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幼儿教师的待遇仍普遍偏低,也与中小学教师在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等方面存在差距,这与我国的教育法是不相符的。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就有文件规定:教师工资不能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可是几十年过去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7]。相关部门要加速落实《教育法》《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二)加强政府统筹和监控
1.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的投入。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资金投入是前提条件。据统计,在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上,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为7%左右,其中发达国家达到9%左右,经济欠发达的国家也达到4.1%。中国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在2000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 4%的目标,实际上这一目标到2010年才基本实现。虽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连年增加,但是直到2017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也只占GDP 4%有余,并没有实现大幅度突破。而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总投入中只占7.65%的份额,这与学前教育事业的公益性和基础性性质是不匹配的。政府应探索适合武汉市地区生均教育的经费投入,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解决教育资源紧张、“上幼儿园难”“上幼儿园贵”等民生问题。
2.强化政府监督责任,确保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有序规范运行。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和“先办园后办证”问题。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加大引导民办幼儿园制定合理收费区间,使教育消费水平与市民的收入水平相匹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入园贵”问题。保证政府、教育等部门对幼儿园的管理监督到位,安全、卫生等务必达到最低标准。强化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质量监督体系。强调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确保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实施幼儿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1.提升幼儿教师定位标准。近年来,武汉市着力在解决教师规模和数量问题,但随着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在保证规模的同时,不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可以考虑加大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培养力度,充分利用更高层次高校的优秀资源培养高水平幼教师资。
2.严格幼儿教师准入制度。由于学前阶段对于儿童的未来发展具有奠基作用,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都应有更高的要求。因此,幼儿教师的准入必须实现全员“持证上岗”,且对非师范、无专业背景、跨专业持证上岗的教师进行一定期限的专业培训才能上岗。在职前培养上,提高学前教育专业的入学门槛,招收思想文化素质较高的学生从事学前教育专业。实施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生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事业。
3.加强幼儿教师职后培训。虽然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幼儿教师的职后培训力度较大,但仍不能很好地满足幼儿教师自身专业成长和素质提升的需要,一是因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培训对象的选择有待更加科学合理。基于此,我们要不断研究并完善幼儿教师培训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并与教师的任职资格、职务晋升等挂钩,促使教师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以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快学前教育领域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打通教师发展通道;提升培养标准,强化学前教育师资培养水平。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待遇、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稳定幼教师资队伍,使幼儿教师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受人尊重的职业。
参考文献:
[1]武汉市教育局.改革开放40年武汉教育发展成就[Z/OL].http://tjj.wuhan.gov.cn/details.aspx?id=4155,2018-07-18.
[2]武流市教育局.武汉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Z].http://jyj.wuhan.gov.cn/news/2017224/n17954013.html.2017-02-24.
[3]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Z],2017-08-21.
[4]王群.学前教育政策變迁四十年:回顾与展望[J].陕西学前师范教育学院学报,2019(1):1-6.
[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Z],2010-11-21.
[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Z],2017.
[7]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教育局.武汉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Z],2014-09.
◎编辑 陈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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