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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研究的三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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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颁布以来,尤其是2016年12月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之后,“研学旅游”一词开始频繁见诸国内媒介,相关的投资、开发、经营活动与日俱增。在政策和产业的双重推动下,国内学术界对研学旅游的关注日渐密集,理论探索趋势开始显现。笔者认为,无论国内国际,广义上的研学旅行有多种形态,而我国通过政策推进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以下简称“学生研学”,英文表述为school students study tour),有着极其特殊的时空背景和意义诉求,蕴含基础教育制度改革之深意,是研学旅行众多类型中约束条件最为复杂的一种。从学生研学到学生研学旅游的延展,既是明确的教育政策指向,也是旅游业态创新发展的一次机遇。其中,对学生研学本质属性及相应制度变迁框架的认知,决定学生研学旅游创新发展的基本方向和技术要点。有鉴于此,兹不揣浅陋,就如下3个关键问题略加探讨,以求有裨于方兴未艾的实践。
  一、学生研学的属性问题
  如果使用广义学习概念,旅行起源于学习,故有“旅行即学习”之说。为教育和学习而旅行的概念是一个广泛而复杂的领域。在一般意义上,研学旅行并无主体上的局限,只有类型上的划分,因为无论哪个年龄段、哪种职业的人,都有成为研学旅行者的可能。但是,这里论及的学生研学,不仅有中小学生的主体限定,更有明确的中国情境与政策限定,因而具有特殊的属性。
  即便对于中小学生而言,研学旅行也有多种形制。假如按照正式-非正式、常态-非常态两个维度进行交叉组合分析,就可得出正式-常态、正式-非常态、非正式-常态、非正式-非常态等4种类型。按照《意见》规定,学生研学是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的校本课程,属于正式-常态一类,既不同于由商业机构主导的纯市场化的假期研学,也不同于由学校组织但学生可以自由选择的临时游学。可见,推进学生研学,一方面是对传统教育方式的一种超越,另一方面又必须把它固定在正规教育的范畴之内。对Ritchie提出的教育旅游模型1稍加改进,则学生研学落在教育优先的范畴之中(图1)。这意味着,如果把学生研学视为普通的旅游市场之一,并施以一般的商业化操作,就难免偏离其学校教育的根本属性;同样,如果不能把它从传统教育体系中区别出来——包含目的、方式、方法等全方位的改变,则其会流于形式,沦为画蛇添足和劳民伤财。若对当下相关实践活动予以负责任的观察,就会看出,发出上述两个方面的预警,绝非杞人忧天和危言耸听。
  从超越传统教育方式的要求来论,学生研学课程——如果转化为研学旅游则可称其为旅游产品,须在教学目的、教学形式和学习机制、教学效果考评上均实现创新。
  首先,教学目的从知识学习为主转向心智(mind)习性培养为主。教育学家认为,心智类似于电脑的自动播放器,是人们对已知事物的沉淀和储存,通过生物反应而实现动因的一种能力总和,决定生命本质的关键是心智能力的发展。心智教育重视利用“身临其境和感官沉浸的即时性”方式来培养个人的心理、精神、智慧和价值观,从而实现高尚的人格。可以说,心智教育是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的核心表述,当然,其中也隐含着一个假设,即心智习性培养能够促进纯粹知识学习效率的提升。
  其次,教學的形式和机制随着摆脱课堂束缚而发生一系列变化,包括从结构化教学转向半结构化甚至开放式教学,从教师中心转向学生中心,从被动学习转向学生在场的、主动的、快乐的具身体验。
  第三,教学绩效评价从外在尺度转向内在尺度,从标尺一律转向标尺多元,从静态评价转向动态评价,从定量方法转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生研学的制度化问题
  学生研学活动的发展过程必然也是一个制度化过程。换言之,如果不能建构一套合理的制度体系,学生研学难能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意见》要求“建立一套规范管理、责任清晰、多元筹资、保障安全的研学旅行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中小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组织管理规范有序、基础条件保障有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行发展体系。”
  制度分析始于主体结构关系分析。学生研学涉及多个主体,分别归属行政、学校和社会3个既独立又交叉的子系统,构成相互作用的一整套关系(图2)。
  如果把学生研学视为一场教育制度变迁,它显然始于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革,政府直接扮演初级行动团体的角色,是制度变迁的创新者、策划者和推动者;中小学校是次级行动团体,是制度变迁的实施者;教师、学生、学生家庭是制度变迁的参与者,并与其他社会群体共同构成制度变迁绩效的评判者。按照新制度主义的观点,制度和集体行动交织在一起,必须为社会中众多人所接受或遵守。因此,我们又可以把社会系统自下而上的响应行动——比如学生家庭的普遍支持、旅游企业的积极介入、社会舆论的广泛赞赏等,视为学生研学制度完成建构的衡量标准。
  进一步分析,作为初级行动团体,政府追求培养优秀公民的国家利益,投入财政资金和行政监管力量,以期激发中小学校实施学生研学的积极性。当然,中小学校不仅有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之分,而且存在城乡差异和公办民办之体制区别,政府激励方式势必多种多样,且要体现地区公平。对于中小学校而言,实施学生研学固然不能以营利为目的,但必然坚守收支平衡底线。按照《意见》精神,学生研学“要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如果地方政府财政支持不足(有大面积存在的可能性),中小学校势必要把研学成本分摊给学生家庭,这样研学课程性价比的社会评价问题就凸显了出来,反过来又会迫使中小学校一方面竭力提高研学课程的品质,另一方面设法降低研学课程的运营成本。社会力量介入学生研学的机会由此而生,学生研学制度框架也由此而得以平衡。
  三、 学生研学的旅游化问题
  首先必须强调,如同资源与旅游资源、生态与生态旅游一样,研学旅行与研学旅游是两个层次上的概念,前者突出的是需求,可以独立于旅游业之外而存在;后者突出的是供给与需求的市场对接,按照需求导引、价值最大化和互惠双赢的基本原则来运行。   落实到本文所探讨的学生研学的旅游化问题,因为存在教育优先的前置逻辑,旅游企业只能以合作者而非主导者的身份介入。换言之,旅游企业开发学生研学市场,先要服从教育原则,其次才是营利的原则。
  那么,旅游企业又何以从中营利呢?理论上的机理解释可能有三:一是专业化分工;二是范围经济;三是规模经济。如前所述,作为一门校本课程,一方面,研学旅行是对传统的、结构性的课堂教学的超越,其开发、实施和质量提升均具有复杂性,在完整健全的制度体系中,中小学校需要利用旅游企业的专有资产和专业能力——包括景观资产、专业人力资本、空间移动服务能力和在场体验服务能力等,通过合理分工而提高效率。另一方面,由于自身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不可储存性等特点,那些有剩余生产能力的旅游企业——这个限定条件至关重要——就会产生追求范围经济而进行多元化经营、多产品经营的动机,通过技术融合和结合生产而改变其成本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专业化分工和范围经济基础上,旅游机构介入学生研学,又能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进而帮助中小学校降低研学课程的开发、运行成本。反过来论,旅游企业开发利用学生研学市场,需要强调专业化、融合化和规模化3个优势,专业化表现在参与研学课程开发和研学导师培养两个层面,融合化表現在常规旅游产品与学生研学产品的结合生产之上,规模化则通过建设优质研学基地、形成一对多的企业-学校商业关系而实现。
  行文至此,可以看出,为了推动学生研学的旅游化进程,政府文旅部门和旅游行业、企业应当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尤其需要开展以下3项重要工作:
  第一,政府文旅部门应当主动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推动中小学校在实施“家校合作”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建构“学校-家庭-旅游行(企)业”合作制,为学生研学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平台。
  第二,具有专业优势的旅游企业应当主动走进中小学校,在教育优先原则的指引下,校企深度合作,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学段制宜,共同开发研学课程、培养研学导师和建设研学基地。
  第三,旅游政产学研合作并吸收基础教育领域的研究专家,尽快开发学生研学旅游标准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积极引导社会教育观念的现代化转变,支持学生研学旅游实践的规范化、持续化发展。
  (第一作者系该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二作者系该院硕士研究生;收稿日期: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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