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新规青睐国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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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的新规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采购行为,甚至影响到很多产业的竞争态势。对国内高科技企业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契机。
――方正科技总裁 祁东风
由财政部制定的《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管理办法》近日开始实施了。这是我国首次出台促进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具体政策。这两份文件的出台显示出国家对国内产业,尤其是国内高科技产业的培育和激励又有了重大的、实质性举措。
去年年底,我参加了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电脑系统分会会长扩大会议。在会上,我们几位业界操盘的人都呼吁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国内企业的发展。与会者包括国内主要电脑厂商和评测机构的代表,财政部的代表也在。令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相关部门已经注意到政府采购对国内企业的扶持作用,表示愿意和企业一起探讨有效的途径。政府主管部门不仅关心投资的数额,也很关心投资结构,以前主要是从研发投入端支持国内企业,现在更关注市场层面。
经济发达国家都有一些扶持本国自主创新产品的做法。美国的《购买美国产品法》已经实施了70多年。该法规定政府要优先购买国内的商品。还记得2006年3月,联想刚刚获得向美国国务院提供逾1.6万台台式机的政府订单,就受到美中经济安全调查委员会中个别委员以及少数美国议员质疑。他们认为联想是一家中国公司,这一交易可能会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威胁。尽管联想接受了调查和对话,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仍然促使美国政府终止了交易。
财政部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和实施,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落脚点是准确的,导向是清晰的。我认为,政府效率还是很高的,也相信后续还会有一系列的动作出来。因为必须有连贯的、包含具体实施细则的政策,包括具体案例的分析研究,才能够产生圆满的结果。除了欣慰之外,我也感觉到了压力。因为能否抓住这个机会,还得靠企业自身创新能力的积累和释放,国内企业只有具备核心竞争能力,才能不辜负国家政策扶持的苦心。
还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什么是自主创新?我认为,就是要看专利持有者、核心技术的持有者是不是中国人,这是核心的东西。第二,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称之为民族企业?我认为不应该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来判断,而应该从品牌的持有者来判断,这才是比较恰当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有的采取全球性布局的策略,把在中国的分公司包装成中国本地公司,实际上更多的是把中国看成是制造基地和劳动力采掘地。
在我国,政府年度采购规模已经达到4000亿元。财政部的两个文件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采购行为,甚至影响很多产业的竞争态势。对国内高科技企业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契机。相信国内IT企业在此政策的推动下,会得到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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