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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气象风沙现象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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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从民航气象风沙现象种类的判定、观测、记录等方面入手,详细的阐述了民航气象风沙现象对航空器飞行的重要性,以及在日常记录、编报容易出现的错误点,使我们民航气象观测员更进一步的重视和了解风沙现象的记录和观测,从而提升气象观测员的工作经验,以及风沙天气下对特选报文的编报要点掌握,更好的为用户提供气象服务,为飞行安全保驾护航。
  【关键词】风沙现象;沙尘暴;尘暴;低能见度
  中图分类号: V321.2;TP2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2457(2019)11-0234-002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2019.11.112
  0 引言
  風沙现象对飞行尤其重要,在我国西北地区新疆南部以及内蒙古北部,靠近沙漠边缘的机场影响最为明显,其中沙尘暴和尘暴天气下航空器的起飞、着陆都变得非常困难,要求飞行员有超高的驾驶技术,还会对飞机发动机造成损伤。许多飞行等级事故都是复杂天气造成的。
  民航气象地面观测技术手册中规定:风沙现象是指大量的沙土被风吹起漂浮空中,使能见度变坏的现象。下面我们将从风沙现象的形成、种类、观测、记录、发报等方面进行阐述。
  1 风沙的形成条件
  1.1 强风(风速一般在8米/秒以上)。
  1.2 土质干松。如果有强风,而地面是冻土、湿土或被植物覆盖时,不会形成风沙。
  1.3 大气底层层结不稳定,强盛的对流也能将沙尘扬起而形成风沙。
  2 风沙现象的种类
  民航气象风沙现象总共分为七类,分别是扬沙、高吹沙、低吹沙、高吹尘、低吹尘、沙暴、尘暴。
  2.1 扬沙(SA)
  指由于较大的风或较强的扰动气流将大量的沙粒、尘土从地面吹起,使微小颗粒悬浮于空气中,使空气相当浑浊,阳光减弱,天空颜色发黄。
  2.2 高吹沙(BLSA)
  指观测时测站或其附近细小沙粒被风吹起,吹沙高度≥2米。
  2.3 低吹沙(DRSA)
  指观测时测站或其附近细小沙粒被风吹起,吹沙高度<2米。
  2.4 高吹尘(BLDU)
  指观测时测站或附近尘土被风吹起,吹尘高度≥2米的现象。
  2.5 低吹尘(DRDU)
  指观测时测站或附近尘土被风吹起,吹尘高度<2米的现象。
  2.6 沙暴(SS)
  指强风或强烈的扰动气流将地面大量沙粒猛烈地卷入空中,使空气非常浑浊的现象。出现时黄沙滚滚,遮天蔽日,阳光昏暗。天空呈土黄色,垂直能见度恶劣,沙暴行进前沿形成一堵宽广而高耸的沙墙,沙粒被卷起的高度随风和不稳定度的增加而升高。
  2.7 尘暴(DS)
  指灰尘微粒被混乱的狂风猛烈地卷起的现象。常在高温、干燥和多风的天气条件产生,尤其是在无云的冷锋前沿出现。典型微粒的直径不到0.08毫米且被卷起的程度远比沙粒高。
  3 风沙现象的观测
  出现风沙天气时观测员应带好防护道具到视野开阔,能看到所有目标物的观测平台,从不同类型风沙现象的颜色、颗粒大小、风速、出现高度、能看到最远目标物水平距离、垂直能见度、伴随的天气现象,以及观测员直观感受方面来进行观测。
  3.1 扬沙(SA)的观测
  出现扬沙天气时主导能见度会下降到1000米至<10000米,沙粒直径大于0.08毫米,并且需要5—8米/秒以上较大的风速,天空颜色发黄,一般都能看到云状、云量,对垂直能见度影响较小。
  3.2 高吹沙(BLSA)的观测
  出现高吹沙时主导能见度会下降到1000米至小于10000米,吹沙高度≥2米,高吹沙的观测一般是影响近地面2含米以上的主导能见度,对跑道视程影响较小。
  3.3 低吹沙(DRSA)的观测
  出现低吹沙时主导能见度不受影响,近地面2米以下的能见度会变差且影响跑道视程,观测员可以从高度、颜色、来判定低吹沙。
  3.4 高吹尘(BLDU)
  出现高吹尘时要看主导能见度是否下降到1000米至<10000米,且高度是2米含以上,颜色偏灰白,高吹尘出现时会影响主导能见度的观测,对飞机起飞、降落会产生一定影响。
  3.5 低吹尘(DRDU)
  出现低吹尘时主导能见度不受影响,附近地面的尘土被风卷起,影响的是近地面2米含以下的能见度,对飞行影响较小。
  3.6 沙暴(SS)
  沙暴也称为沙尘暴,出现时能见度极其恶劣,前沿形成一堵宽广而高耸的沙墙,主导能见度<1000米,风速一般是8米以上,天空呈土黄色,沙粒直径>0.08毫米,观测员可以明显感受风夹杂着沙粒吹在脸上,强的沙暴几乎看不清跑道位置,对飞机起飞、降落影响严重,对飞机发动机造成损伤,跑道视程、垂直能见度也会受影响,用能见度的大小来判定沙暴的强度等级,且没有小的沙暴,中等沙暴是大于等于500米小于1000米,强沙暴<500米。
  3.7 尘暴(DS)
  尘暴的出现一般都是近地面干燥的土壤被狂风卷起,均匀的分布在空中,颜色偏灰白,微粒直径是小于0.08毫米,重量轻所以吹起的高度远比沙粒高,垂直上方的能见度影响较大,对飞机起飞、降落影响严重,主导能见度<1000米,用能见度的大小来判定尘暴的强度等级,且没有小的尘暴,中等尘暴是大于等于500米小于1000米,强尘暴<500米。
  4 风沙现象的记录
  当风沙现象的主导能见度降低到小于本机场SPECI报告标准中的最大值时,应当在《例行观测簿》纪要栏内按“主要天气现象简字(不留空格)出现时分—(主导能见度)时分—消失时分”的格式记录能见度的演变情况,并遵守下列规定:   4.1 风沙现象可以连续记录,相继交替出现时在纪要栏连续记录,强度指示符号+只对沙暴和尘暴使用,注意没有小的尘暴和沙暴。
  例如:+DS,+SS,错误记法:-DS、-SS
  4.2 主导能见度降低到小于本机场SPECI报告标准中的最大值时需要在纪要栏记能见度演变数值。
  例如:SA(1300)2230-SS(800)2245-SA(1600)2250-2320
  4.3 描述詞DR适用于由风吹起的沙、尘现象,高度低于地面2米。描述词BL适用于由风吹起的沙、尘、高度等于或大于地面2米以上。
  4.4 如果到日界时间,风沙现象还没有消失,应当按日期分别记录,当日的消失时间和次日的出现时间都记1600。
  例如:SS(600)1120-SA(1200)1340-(1200)1600
  SA(1200)1600-
  4.5 非24小时观测气象服务机构,若上班前已有风沙现象的存在,应当按“—天气现象简字(不留空格)出现时分—的格式记录”,若下班时天气现象仍存在,应当按“天气现象简字(不留空格)出现时分—”。
  5 风沙现象的报告
  当观测到一组或几组风沙现象时编报W’W’,风沙现象不能组合,单独出现单独编报,最多不超过三组,不同风沙现象之间演变要注意编发近时组,不同风沙现象都有特定的能见度值,
  5.1 中或大的沙暴、尘暴强度发生变化不需要发布特选报告,大或中视为同一种
  例如:+DS→DS       SS→+SS
  5.2 DR描述词适用于风沙现象低吹沙或低吹尘,所达高度低于地面2米,BL描述词试用于风沙现象高吹沙或高吹尘,所达高度等于或高于地面2米以上,且低吹沙或低吹尘不影响主导能见度,高吹沙或高吹尘影响主导能见度。
  例如:观测到10000米主导能见度低吹沙,应编报→9999 DRSA
  观测到1500米主导能见度高吹尘,应编报→1500 BLDU
  5.3 观测到以下风沙现象:尘暴(DS)、沙暴(SS)、高吹沙(BLSA)、高吹尘(BLDU)出现时立即发布特选报告,消失需等十分钟发布特选解除报告编发近时组。
  5.4 垂直能见度受尘暴(DS)、沙暴(SS)影响<300米、<150米、<60米时应发布特选报告并编报垂直能见度组VV///。
  6 结论
  航空器在起飞、飞行、降落的过程中都会受到风沙现象的影响,因此,民用航空气象风沙现象与飞行关系密切,做好风沙现象的观测、编报是保障航空安全工作之一,我们只有透彻的分析不同种类风沙现象的细节,以及容易出错的地方,才能准确把握其特点,从而减少业务差错,更好地为飞行安全服务。
  【参考文献】
  [1]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技术手册.
  [2]民用航空气象地面观测规范20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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