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代村农地流转模式及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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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以下简称农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本文通过对案例区的实地调查,归纳出兰陵县代村农地流转的主要模式,基于农户增收效益公式,对农地流转后农户的增收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代村的土地已经全部流转成功,土地流转后,农民增收效益十分显著,农地流转也实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村民福利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显著。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效益;山东兰陵;代村
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12-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the rural land circulation is the key to speed up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Based on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of the case area,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main pattern of the rural land circulation in Dai Village of Lanling County,analyzed the income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of the farmers after the rural land circulation based on the income-benefit model of the farmers.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rural land of the village has been successfully transferred,and the benefit of the farmers′ income was significant.In addition,the transfer of the rural surplus labor force was realized,and the welfare of the villagers was improved,the social benefit was remarkable.
Key words rural land circulation;model;benefit;Lanling Shandong;Dai Village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而促进农村土地(以下简称农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被认定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1]。我国于1984年开始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开始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对土地承包方和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作了严格规定,标志着我国土地流转进入市场化阶段。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土地流转提供了规范的模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为土地流转之后的土地经营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式。2016年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流转、宅基地确权等政策,保证了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极大地促进了土地流转。2017年的十九大提出的農村土地三权分置,也就是承包权、经营权和土地所有权的三权分置,进一步促进农地流转。2018年出台的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村改革主要是改革土地制度和产权制度,土地流转再次得到重视。
国家对农地流转的重视,也引起各界学者对农地流转相关问题的探索。一方面,罗必良[2]利用科斯定理对中国农地流转制度进行了详细分析;李 停等[3]则从城乡统筹视角下对农地流转方式进行创新研究,并总结了安徽省某些地区土地流转的创新经验,主要包括比较分析使用权入股、地票和土地信托等3种农地金融创新模式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冀县卿等[4]对江苏、广西、湖北、黑龙江4省某些地区村落进行抽样入户调查,实证分析出了影响农地流转的一些关键因素,其中,土地流转的法律相关规定是使得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这也是当前我国农地流转市场需要提高的方面;王圳钦等[5]对广东省部分地区的农地调研,发现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问题在于农户参与性低,而农户参与热情不高主要担心农地流转风险过高,再有现今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十分欠缺,以及土地单产权流转保护制度的缺少,这些都是造成目前农地流转率不高的原因。朱永红[6]指出从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式来看,以前那种农户小规模经济已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实现农村农业规模化发展,才是振兴乡村的首要战略。韩剑萍等[7]通过调研甘肃省农地流转的一些现状,并将其与浙江等沿海省份的农地流转进行对比,最后得出一些促进甘肃省农地流转的对策。另外,很多学者都提出以市场为机制的土地流转方式是最有利于我国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8-10]。
1 研究区域、方法及数据
1.1 研究区概况
本研究选取兰陵县代村作为研究区域。代村地处临沂市兰陵县城西南城乡结合部,是全国美丽乡村的示范村,也是国家著名旅游景区。代村约有农户980户,人口约3 516人。实有耕地173.3 hm2,全部为水浇地。改革开放以来代村大力发展生产力,根据村庄自然、人文条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如今代村的173.3 hm2耕地已全部流转出去,且全部用于兰陵国家农业公园的建设,代村村民如今基本不从事农业生产。兰陵国家级农业公园(公园规划占地面积666.7 hm2)的建设给代村经济发展带来契机,使得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由于代村福利待遇好,经济发展水平高,村民基本不会移居到其他村庄或者兰陵县城。近年来,受国家建设新农村浪潮影响,代村村委组织建立了代村社区,据不完全统计,代村社区现今居住人口约1万人。 1.2 研究方法
对代村农户开展抽样调查,采取问卷调查、访谈等形式,主要调查农户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总数以及农业从业人员数量、承包地数量与分布情况、实际耕种面积与成本、家庭总收入及源于农地的收入、农作物单产、农地转入转出收益等。本研究的调查问卷把与农户农地流转密切相关的家庭收入分为劳动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和政策性收入3个部分。劳动性收入包括农户外出打工收入、务农收入和做小生意等;资产性收入包括农户的土地征用补偿和集体收入分红;政策性收入包括农户的化肥种子补贴、养老金和低保救济金等收入。家庭开支包括日常生活开支、人情随礼开支和特殊开支3个部分,其中家庭特殊开支主要是指孩子学费、医药费等特殊开支,而家庭日常生活开支与农户农地流转关系最为密切。通过对农户的家庭收支构成分析,评价农地流转的农民增收效益,测算公式如下:
B=I-P
式中:B为农户家庭收益;I为农户家庭收入;P为农户家庭的基本支出。
1.3 数据来源
本研究涉及的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临沂市兰陵县的统计年鉴。案例分析数据主要来自课题组对代村村民的抽样调查。因代村的土地已经全部流转成功,农户农地流转情况相差无几,所以在抽样调查时,更注重于调查问卷的有效率。共做调查问卷100份,问卷有效率89%。
2 国内农地流转模式及研究区农地流转特点
2.1 国内农地流转模式
2.1.1 农户自发模式。农户与农户之间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生活的需要通过互换、转包、转让等方式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流转的一种模式。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都是采用这种农地流转模式,主要是通过转让、转包、互换等相对简单的方式来完成农地流转,该种模式下,农地流转的主要参与者是农户。由于该种模式主要是农户之间进行组织流转的,所以流转范围十分受限,不过由于农地流转涉及主体少,灵活性相对较强。此种模式对农民实现增收目标具有重要影响。
2.1.2 农业合作社带动模式。农业合作社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对农户的耕地进行统一流转。合作社带动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农户对于农地流转的热情,而且有利于实现村集体共同富裕。农业合作社模式下农地流转的参与主体多是村集体,村集体参与组织的农地流转信息公开程度高,使得农地流转率较高。
2.1.3 龙头企业主导模式。技术先进、资本雄厚的农业企业主体对农户承包的耕地通过租赁等方式进行大幅度整合,从而实现耕地的规模化经营,进而发展现代农业。龙头企业还可以通过“反租倒包”的方式将流转过来的耕地又租给农户经营,这样既可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还能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2.1.4 政府引导模式。政府部门依据国家关于农地流转的相关政策,指导农户进行农地流转。由于政府部门在农户心中是具有一定权威性的,而且政府能掌握更多的耕地流转信息,所以该种模式主导下,农户的农地流转率也较高。
2.2 研究区农地流转特点
2.2.1 合作社带动和龙头企业主导的流转模式。从农地流出模式来看,46.7%的农户是合作社带动模式,剩下53.3%的农户是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合作社带动模式,参与者是农户和合作社,其耕地流转形式主要是转包、出租、租种、股份合作4种,对农户而言主要是转出耕地,该种模式多以村集体为基本单位,所以农户的农地流转意愿普遍较高。龙头企业主导模式,参与者是农户和龙头企业,其耕地流转形式主要是出租、反租倒包、股份合作、股田制4种,该种模式下流转农地的经营规模会大幅提高。
2.2.2 发展现代农业的流转目的。从问卷调查结果看,被调查农户的耕地全部出租出去。农户出租农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统一征占,然后统一组织发展现代农业。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就是发展现代农业此种模式,其次,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园区发展模式,有利于为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实现农户增收目标。
2.2.3 统一流转统一管理的流转形式。代村农地流转时间早。1999年代村就开始土地流转工作,在1999—2006年,代村村集体对农户的土地进行统一流转,并且实现了代村土地全部流转成功的目标。2006年后,代村流转的土地由山东新天地现代农业开发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2.3 代村农地流转成功的原因
2.3.1 位置独特。代村位于兰陵县城西南城乡结合部,紧靠县城这一地理优势有利于吸引村集体以外经济组织的聚集。这类经济组织多为一些拥有先进生产条件的农业企业,利用技术和资本优势,对农户流转农地进行整合,从而实现耕地的规模经营。所以代村的农地流转模式多以龙头企业引导为主,就调研期间与村里干部交谈得知,代村的驻村企业是山东省指定的。
2.3.2 村产业发展良好。代村村产业发展良好,为村民提供了就业保障。代村早在21世纪初就开始建设村产业基地,村产业的发展为村民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使得村民农地流转意愿增强。村产业的发展,使得代村经济发展迅速,村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得到保障,村民对村集体的信赖也开提高,使得村集体获得更多流转土地,村产业由此发展壮大,使得以村集体为主体的合作社带动模式下的农地流转在代村发展迅速。
2.3.3 村委成员关农情怀深厚。代村村委会领导班子都有很强的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凡事都时刻以村民利益为前提,关农情怀十分深厚。而且村里老一辈领导干部对“三农”问题研究很深,特别是关于农地流转模式的探索,有自己的獨特见解,村干部将代村实际情况与相关理论相结合,以村民通过农地流转获得最大收益为出发点,最终选择了合作社带动模式和龙头企业引导2种模式。有这些优良品质的村集体带头人,是村庄建设发展的基石,同时也为村里农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较好的客观条件。 3 农地流转效益分析
3.1 农地流转农户增收效益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所得数据,再利用上文提出的农户增收效益公式,通过公式分析得知,抽样农户(即全为农地流转农户)的平均家庭年收入8.99万元,家庭基本支出3.47万元,年收益为5.52万元。
如今代村农地已经全部流转成功,所以无法通过调研未流转农地农户的收支情况来与其进行对比得出农户收支变化情况。但是代村农地流转情况比较特殊,所以可以通过后期推测大致得出代村农户未流转土地前的收益,代村农地流转大部分都用于兰陵国家农业公园建设,而农业公园是代村村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农户在公园内打工所挣的勞动性收入是其家庭年收入的主要部分,此外,农户流转土地所获租金(16 500元/hm2)等各项补贴等也都得益于农业公园建设,而在农户没有流转土地,也就是兰陵农业公园未建设的时候,农户的主要收入只能是务农收入和务工收入,这与大部分农民收入来源一样,且根据相关数据可知,2018年我国农民人均年纯收入1.46万元,虽然我国西部落后农村地区收入低,但1.46万元与5.52万元这两者之间的差距不仅仅是地区差异这个因素导致的,代村农地流转确实实现了农民增收这一目标。
3.2 农地流转的社会效益分析
实现农民增收并不是农地流转的唯一目标,社会效益也是农地流转的一大目标。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就是农地流转社会效益的主要体现。代村农地流转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农户在农业公园内工作,这样既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也有利于提高工作积极性。其次,农地流转的社会效益还体现在村民民生福利方面,比如村集体以集体名义给村里老人发放养老金;对考取高等学校的村民子女实行分级教育奖励;定期给村民发放新鲜瓜果、蔬菜、饮用水;村集体免费给全村供暖等。代村的民生福利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合作社带动模式下农地流转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农地经营方式的优化,方面其产出效益大幅度提高,特别是代村这种乡村旅游的发展模式,使得更多的农户开始从事非农产业;在龙头企业引导模式下,农户将农地流转给龙头企业经营,企业将土地进行统一整合,实现规模化经营,代村流转农地用于农业公园建设,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种植,致力于发展第六产业(一产+二产+三产),农户实现增收目标。以上2种模式,都适合代村的实际发展现状,也真正为代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但是就全国来看,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大部分农村地区农地流转的社会效益并不明显,还需加大农地流转的力度。
4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农地流转问题是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目前,兰陵县代村农地已经全部流转成功,这在全国具有先例性,也为其他地区农地流转积累了经验。据调查得知,代村农地流转可以归纳为合作社带动、龙头企业引导2种模式。当前代村的农地流转产生了显著的农民增收效益和社会效益。代村农地流转成功的主要原因有:选择了适合的农地流转模式——合作社带动模式和龙头企业引导模式;代村紧靠县城的位置优势;代村村委关农情怀深厚;代村本村产业得到突破性发展。本研究仅对代村进行了调查分析,还需要扩大案例区范围,进一步量化分析农地流转对农民的效益影响,以更客观地分析农地流转模式及其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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