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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的运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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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根据我国司法鉴定领域的发展进程可知,信息化结构在机制的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是十分完善,鉴定的形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相关的衍生信息整合不具体,鉴定结果的准确性有待提升等等。因此,当下司法鉴定中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带来的便利条件,顺应时代的发展进程,建立具有先进性的司法鉴定程序,保证司法鉴定的精确性和稳定性。
  关键词:大数据;互联网;司法鉴定
  中图分类号:TP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416(2020)02-0055-02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逐渐加深,大数据在社会上各个领域都建立了具有自身特点的发展机制。因此,司法领域也应当进行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对司法鉴定的稳定性能够进行一定的支撑作用。
  1 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建设中的主要内容
  1.1 建立案例数据库
  司法鉴定在我国已经具备悠久的发展历史,2016年我国已经拥有4872家司法鉴定机构,并且有效完成了众多案件的鉴定工作。在近年来司法机构的案件鉴定过程中,涉及的案件种类十分复杂,多样性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正在逐渐完善,通过鉴定案件的逐渐发展,司法机构能够积累大量的信息,充实司法机构鉴定的准确性和精确性,提升司法机构的稳定发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之后应当建立鉴定记录,纸质和电子版本都应当进行良好的分类和存储,在日后能够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蓝本。
  1.2 建立标准规范库
  司法鉴定的结果为司法判断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价值,并且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由于司法机构具备重要的职责,因此应当对司法鉴定队伍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针对司法鉴定的活动进行一系列的检查,并且应当保证工作流程在国家既定的相关准则和规范制度之内实行。严格按照既定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进行司法部分的建设,是保证司法鉴定有效性和准确性的必要条件。由此可见,将标准规范库中的内容不断扩展是保证司法机制正常运转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法鉴定委托书》等等,以上相关标准能够为司法鉴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参考意见。并且应当注意的是,国家以及相关机关对于司法鉴定部门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的建议和意见,也会逐步出台一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大数据平台上应当针对新出台的标准进行整合和公式,提升标准的实效性。
  1.3 建立资源中心库
  在进行大数据平台建立的过程中,资源中心库是其核心内容,大数据资料库能够针对信息进行精准的计算,其前提条件是自身具有大量的数据,能够支撑数据整合和运算。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有法医鉴定、物证类、声像资料等等不同的内容和种类,相关法律规定,除传统意义上的证据之外,电子证据也在证据范畴之中,电子证据在平台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建立司法鉴定的大数据平台过程中应当考虑到司法鉴定流程的实际问题,在众多司法鉴定的类型中寻找具有重要地位的项目,建立相适应的数据库,为司法鉴定提供相应的参考价值,促进司法鉴定的稳定发展[1]。
  2 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中的发展趋势
  2.1 重视司法鉴定中的数据整体工作
  “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在自身发展的进程中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建设初期的目标相比仅仅是望其项背,还有很长的建设之路等待着人们的探索和拓展。当前信息化建设基本平台仍旧是互联网平台,电子信息在具体办公流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大数据库在使用的过程中是对大量的信息进行收集和处理,能够从数据中分析得出具有重要意义的部分,支撑司法鉴定的稳定性和准确性,这样大数据才能够发挥自身的价值。在数据搜集的过程中,一方面是针对具有代表性的数据进行收集,一方面是对案件相关的衍生数据进行整理。标准的文献资料能够帮助司法鉴定人员保证鉴定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利用数据库进行检索能够大大降低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时间。对于案件衍生资料的搜索能够对鉴定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参考,有效提升司法鉴定的效率和质量[2]。
  2.2 有效掌握司法鉴定大数据使用的需求
  “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的机制建设是根据司法鉴定当前的需求进行建设的,也就是说司法鉴定的实际需求是建设大数据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只有对于司法鉴定当前的进行过程具备充分的认识和了解,才能够有效建设大数据,高高效解决相关问题。
  首先,应当保证查询数据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而能够保证司法鉴定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大数据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为司法鉴定提供穩定真实的查询服务。其次,司法鉴定中涉及到众多具有极强技术性的环节,因此大数据应当保证自身数据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在进行司法鉴定中能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最后,大数据中的信息不仅仅是针对查询工作,也是对司法鉴定人员的二次教育,能够在日常使用中规范司法鉴定人员的工作流程和标准,为鉴定人员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帮助[3]。
  2.3 搭建司法鉴定大数据分析平台
  “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发展的最终目标是搭建司法鉴定的大数据分析平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司法鉴定的不断完善,建立大数据分析平台是进行司法建设的必经阶段。这一平台的建立能够促进司法鉴定发展的稳定性和标准型,能够准确的找到合适的参考和知识,数据库中的主要内容有案例、规范、报告、文献等等。但是在现阶段的建设进程中能够看出,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建设不是十分完善,存在建设资金不足,阶段性建设成果不是十分突出等现象。鉴于此,应当针对现阶段的建设进程进行相应的改良和完善,学习司法鉴定具有先进成果的国家和地区,结合本国的建设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巩固建设成果,提升建设目标。
  2.4 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大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十分薄弱,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中国的大数据平台建设属于两个或者几个不同的鉴定机构,在进行数据分析和整合的过程中影响了数据的使用效果。首先,应当建立能够有效连接鉴定双方的纽带机构,引导司法鉴定机关、高等院校、研究院等教育单位进行大数据库的研究和发展。其次,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情况,明确自身的优势和问题,定位各个数据库之间的不同发展方向,保证数据库能够进行整体的有效发展,最后,各个司法鉴定单位应当进行有效的整合,注重信息全方位、多角度的共享机制建立,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能够实现资源的互相利用,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稳定性和长效性,保证司法鉴定具有自身的精准性,提升司法鉴定的整体质量[4]。   3 结语
  互联网时代的深化发展对于司法鉴定工作是挑战更是机遇,在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背景下,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迎接社会上对自身的挑战,强化自身的科学性和稳定性,提升自身信息化建設的步伐,实现精准鉴定和高效鉴定的目标。大数据发展的进程是互联网不断发展的衍生产物,在进行“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建设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应当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使用,建立健全自身的大数据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有效提升司法鉴定的作用和价值。
  参考文献
  [1] 李春青,倪斌.浅议大数据技术在“智慧司法鉴定”中的应用[J].数字技术与应用,2018,36(10):226-227.
  [2] 李春青,倪斌.浅议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智慧司法鉴定”的应用[J].计算机产品与流通,2017(07):95-96.
  [3] 张宇.关于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基层“互联网+党建”问题的思考[J].观察与思考,2019,(02):104-112.
  [4] 薛辉,郑天通.互联网+教育大数据技术构建教学云平台的应用研究[J].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33(02):122-125.
  Analysis of  the Application of  big Data Technology in "Internet + smart
  Forensic Authentication"
  NI Bin
  (He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50000)
  Abstract:At present, according to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field of judicial expertise in China, we can see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the use of the mechanism of information structure, the process of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is not very perfect, the form of identification has certain limitations, the relevant derivative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is not specific, the accuracy of identification results needs to be improved, etc. Therefore, in the current forensic expertise, we should make full use of the convenient conditions brought by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conform to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he times, and establish advanced judicial expertise procedures to ensure the accuracy and stability of judicial authentication.
  Key words:big data; Internet; judicial iden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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