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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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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化的新型农村农业发展经营的主体是由农业专业户、养殖专业户、乡镇机构合作社和标杆企业等经营形式共同组成的,这种高效率的发展经营模式大大的提升了现阶段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也为广大农民群众带去了良好的经济收益,但是从客观的发展角度看,这种新型的模式同时也给土地的流转带来很多难以处理的问题。土地流转的问题是当前保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很好的解决土地资源的紧缺问题和分配效率不高的问题,能够为城乡一体化的快速推进提供更好的保障。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周期相对较短
  现代化的新型农村农业发展经营的主体和农民处理土地流转周期的问题上存有很大的争议,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旨在建立长期的土地流转模式,但是农民群众则是希望土地流转实行短期模式,现阶段相关的土地流转合同的的年限大多数以五年以内为主。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模式的特点主要是以投入资产大、回收时间很长为主,因此只有延长农村现有土地流转的时间周期,才能够使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大胆的进行实施和落实,这就大大的阻碍了土地流转各项功能的正常运行。
  (2)农村土地整体租金相对较高
  最近几年,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影响下,现有的农村土地在整体的外租过程中,租金标准水涨船高,农业生产的主要经济效益的回报率和回报时间受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而我们国家现阶段有关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制定的保护性方案在很多方面还很欠缺,农业产品的售卖价格和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成本严重的超出标准,这就导致很多经济实力不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对待土地流转方面的积极性很差,所以即使执行了农业的土地流转,也会因为在农产品上能给出的价格偏低,而得不到广大农民的青睐。
  (3)土地用途未能全部发挥
  实际生活中我们发现,很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政府鼓励的大力发展农村、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势政策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但是呢却并不是将土地流转应用在农产品的播种上面,而是在土地上建设农村生态山庄、工业厂子、农家院等利己的项目,这就和政府部门、广大农民的初始意愿大大不同,并且在多次调和沟通后依旧不能够很好的进行处理,从而引起了极其严重的土地流转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深深的刺痛了广大农民群众对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而且,在很多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并没有完全遵循土地流转合同中制定的种植农作产品,这就导致广大的农民群众由于担心土壤层结构遭到严重破坏从而规定只能种植诸如水稻、玉米、小麦等极其普通的日常作物,但是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想增加自身的经济效益私下种植利益较高的人参、蔬菜、果树等农产品。
  (4)农民土地流转意识不强
  从目前的情况看,由于政府的大力推动,现阶段的农业生产效益不断提高,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直接导致稀缺的土地价值不断攀升或者被暗中抬价,政府在大力发展农业的过程中,不断地将大量资金投入到惠农的政策中,这就使农民群众对于土地的重视程度越来越深。农村的主要年轻的劳动力大部分都向城镇转移,农村的现有劳动力主要以留守老人和妇女为主,受身体和年龄的限制,大部分留守人群的思想还是比较守旧,依旧存有不想种田、无力种田的想法,同时又不从长远的角度出发,只看眼前的资产,宁可自己粗放型的少种地,也不愿意积极的加入到土地流转中。
  2、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土地流转问题的措施
  (1)加大土地租金调控力度
  在正常的情况下,土地的租金大小是由市场经济来决定实施的,但是由于现阶段农村的土地租金的多少对各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很大,所以现有的农村土地租金均是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决定。因此,政府的相關调控部门一定要建设合理、完善、惠农的租金制度方案,从而提高土地租金的调控手段和力度,要把实际的土地结构情况、具体的地理环境、适应的产品类型等作为衡量土地租金的标准,而对于普通的基准租金的土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补助工作,而对于很多远远少于基准租金受限制的土地,一定要以尊重土地拥有者为前提,在开放性和公开性的条件下进行合法的调整租金,也可以应用“保底+分红”的的组合应用方式进行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保证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收迫害。
  (2)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觉性
  目前,在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过程中,为了防止有土地用途和流转合同不符合的问题发生,政府的相关决策部门一定要提高土地使用的管理制度,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综合能力和个人素质的传播、教育工作,借此方式来加强履行合同的自主行为。
  (3)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农户对土地流转心存顾虑是导致土地流转受阻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切实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及土地确权意义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义等方面精神内容的宣传力度。一定要和农民群众讲清土地“确实权、颁铁证”后经营权流转的意义,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并提升广大农户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帮助群众树立“我发展,你发财”的思想观念,鼓励其以实际行动加入到土地流转的队伍中来。让群众认识到土地流转不是对农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否定,而是在长期稳定的基础上,搞活承包地,充分发挥承包地的使用效益和资产效益,是新形势下农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进一步发展。让农户切实感受到流转土地,不仅每年能领到价格不菲的土地流转费,还能为村里闲散劳动力解决就近就业问题,与此同时,经营主体生产发展效益好了,还能参加年底分红。
  综上所述,现阶段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流转程序还依旧停留在流转周期时间较长、大部分的整体租金金额很大、仅有的土地在使用方面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等一系列问题,这就不单单影响了土地资源分配制度的高效合理性,也严重的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合理的应用规章制度、完善好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落实程序、对于土地租金的调控问题提高重视程度、增加并加强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主运营等有效的解决方案。
  (作者单位:151100黑龙江省肇东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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