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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地区家庭教育的问题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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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在我国家庭教育事业进程中,农村地区家庭教育工作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本文在对安吉县C村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发现,C村家庭教育存在教育主导权错位、教育氛围缺乏、父亲角色缺位、家长对家庭教育理解不足等问题,但目前年轻父母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正逐步提高。
  关键词
  家庭教育;农村教育;教育调研
  中图分类号: G521                     文獻标识码: A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 . 2020 . 10 . 62
  1 政策与研究现状
  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部分省市开始进行实质性探索,如重庆市在2014年就率先将《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地方立法计划之中。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15〕10号),从国家层面重申了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确立了“家长主体、学校配合、社会支持”的指导方向,并敦促各地教育部门完善家庭教育工作的保障措施。不过,从更高的立法层面来看,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并没有单独将“家庭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单独列出,仅在“教育与社会”一章中提到“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由此可见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在政策和立法上具有“自下而上”的特点,而这一特点导致家庭教育工作缺乏全面领导,在开展时容易“顾此失彼”,即难以顾及家庭教育工作应涉及的所有领域,尤其容易忽视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工作。
  有关家庭教育工作整体部署的政策与文件中,很少能看到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的条目。不过,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行和社会对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持续关注,近些年来学界对于农村地区家庭教育问题的研究热情也逐步高涨。此类研究在早期一般会从留守儿童问题出发,探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现状、消极影响及应对措施。也有研究从民族角度出发,探讨少数民族农村家庭教育的特点,或是从某一视角出发探讨农村家庭教育中部分环节存在的问题。但总体而言,政府、教育部门与社会机构究竟应该如何在农村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帮扶、支援”工作的相关研究还处于空白阶段。
  2 田野调查:基于安吉县C村
  2.1 调查背景
  2019年,安吉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特别提到要“加快建设村级家庭教育指导站”,表明安吉县对于农村地区家庭教育工作的重视,本次调查就是在安吉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鼓励、指导与配合下进行的。
  本次调查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S乡C村。安吉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曾与C村村委会、社会机构联合,在当地建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并举办了相应的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然而效果不尽如人意。究其缘由,是安吉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在开展工作时缺乏经验,套用“城市模式”,没有结合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因此,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在于获取农村地区一手资料与数据,为未来当地乃至全国农村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对策与思路。
  2.2 调查过程与结果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访谈法,访谈对象为C村有未成年儿童在村内抚养的家庭(共计31户),以及C村前村支书、幼儿教师、当地创业青年等。在接受访谈的31户家庭中,67.74%的采访对象为儿童的祖父母,32.26%的采访对象为儿童的父母。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1)调查时间为工作日,许多父母在外打工,只有老人在村内留守;(2)多数受访家庭本身就是由祖父母进行孩童抚育。在调查的31户家庭中,0-3岁儿童占31.71%,4-6岁儿童占31.71%,7岁及以上儿童占36.59%,各年龄段大致持平。(后经了解,不少老人按照“虚岁”对儿童年龄进行估算,因此此处有偏差)。
  在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与分析之后,发现C村家庭教育具有以下问题及特点:
  2.2.1 教育主导权错位
  在受访的31户家庭中,只有22.58%(7户)的未成年子女完全由父母进行抚育,有超过40%(13户)的家庭几乎完全由祖父母承担抚养义务,另有35.48%(11户)的家庭由父母和祖父母共同抚养。共同抚养的模式主要为:a.父母或祖父母中有一方作为主导,另一方进行辅助;b.有2个孩子的家庭,父母和祖父母会分别抚育一个孩子;c.父母与祖父母工作生活住在一起(经营民宿),会共同参与带孩子;d.在孩子小的时候让祖父母带,长大(上学)后由父母进行抚育。父母本应在家庭教育上占据主导权,但由于生计所迫(外出打工),而被迫或自愿将家庭教育主导权转让给祖父母。有部分家庭的祖父母能够意识到自己作为“辅助”的定位,但由于父母对于孩子投入精力、时间的不足,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依然无法实现对于教育主导权的较好把控。
  2.2.2 教育氛围缺乏
  祖父母具有丰富的养育经验和广泛的社会阅历,但同时也存在文化素养较低、管教方式陈旧、思想观念落后、祖辈代沟巨大等问题。C村祖父母在抚育儿童时,由于本身文化程度较低、认知水平有限,以及传统、落后的教育理念,基本采取“放养”模式,最终导致儿童幼年时期家庭教育氛围缺失,对其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忙于为生计奔波的父母在抚育儿童时,受到应试教育风气的影响,会相对关注儿童学习,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培养;此外其教育方法与教育理念的相对古板,也难以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2.2.3 “父亲”角色缺位
  根据调查结果,在C村家庭教育的主体角色中鲜少出现“父亲”这一关键角色。父亲在家庭教育中常以“沉默寡言的惩罚者、说教者”形象出现。这主要是由于父亲往往会承担家庭经济支柱的重任,因此没有足够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家庭教育之中。而缺乏“父亲”的教育也会使孩子形成多愁善感、懦弱、胆小怕事以及孤僻、自卑等性格特点,不利于儿童心理、情感的健康成长。   2.2.4 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理解不足
  C村家长普遍从传统角度出发理解家庭教育,认为家庭教育仅仅是在学校教育的“家庭延伸”或进行一些基本的道德、规范教育,忽视了家长与儿童间的沟通、交流与互动;从衣食住行或应试教育角度进行的家庭教育往往缺失“温度”,使孩子在性格、情感、认知上有所缺憾。
  2.2.5 学校资源匮乏
  学校在家庭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家校合作的一般模式包括:(1)通过保持双向沟通促进儿童学习成长;(2)通过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方式进行指导,提高家长教育素养;(3)让家长参与到学校管理与决策中,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然而,农村地区学校资源匮乏,难以开展有质量、有规模的家校合作。以安吉县S乡C村为例,C村仅有一个隶属于S乡中心幼儿园的幼儿教学点,此教学点中只有一位幼儿教师和一位保安,目前仅有4名儿童在其中就读。该幼儿教学点的教师表示,虽然日常教学活动与S乡中心幼儿园保持一致,如在每月开展家长开放日等亲子活动、定期进行春游和秋游、安排专家进行家庭教育讲座等,但父母一般都无空前来。由此可见,因为学校数量少、规模小,在农村地区进行家校合作活动确实存在资源浪费、效果不佳等问题。
  2.2.6 年轻父母思想较为开明,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较高
  根据C村调查结果,年轻的父母一般都接受了完整的基础与中等教育,在外打工,因此思想相较开明,眼界与见识也更加开阔。他们通过手机、网络等媒介了解了许多先进的教育知识与理念,不过在实际教育过程中,受到客观现实的限制,还无法切实践行这些先进的教育理念,这也正说明了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开展的必要性。在调查的31户家庭中,绝大多数家长愿意带孩子参加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家庭教育活动;他们认为这是对孩子和家长都有益的事。
  3 结语
  家庭是一切教育活动的起点和基础,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未来。比起城市,农村地区受到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教育资源等因素的限制,家庭教育现状不容乐观,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更是困难重重。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应重视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政策和经费上的保障;而社会机构则可利用专业优势,提供智力上的支持和指导。唯有“国家-地方-社会”三者协调,通力合作,才能切实提高农村地区家庭教育的成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兰兰.日本家庭教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教育评论,2015(1):155-157..
  [2]郭曉霞.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社会学思考[J].教育探索,2012(2):22-23.
  [3]杨雄.当前我国家庭教育面临的挑战、问题与对策[J].探索与争鸣.2007(2):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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