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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种子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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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农作物种植过程中,种子的生产能力直接影响到农民群众的经济收益,同时还涉及到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更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假冒伪劣种子在市场中流通,会严重影响到农业的健康发展,一系列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与假冒伪劣种子密切相关。本文主要结合实际工作经验,首先分析了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多种问题,然后论述了种子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对策,希望通过本次研究对广大同行有所帮助。
  种子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材料,更是与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农业投入品。提升种子质量是实现地区经济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量和品质有很大帮助。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结构不断调整,怎样利用有限的土地生产出更高产量和品质的农产品,就成为现阶段我们需要重点攻克的难题。农业发展对种子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种子市场面临全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挑战。目前种子管理工作还普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市场中还存在很多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不断出现,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强化认知,不断加强组织质量安全执法管理,提高管理工作质量。
  一、种子管理存在的问题
  1、种子市场秩序混乱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对种子经销行为作出了明确规范,市场中优质种子的数量进一步提升。但是从整体来看,我国关于种子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这是制约种子管理工作高效开展的一个重要制约因素。《种子法》颁布实施之后,由于缺乏相应的补充条例和补充法规,当出现某些法律法规规范比较模糊的违法行为之后,不能够做出依法惩处,导致种子市场秩序混乱。很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销商打法律的擦边球,使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2、种子检测不完善
  种子是农业生产中的最基本材料,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业经济效益和农产品产量。在我国《种子法》当中,对种子的含水率、发芽率、纯度、净度都有着明确的规范,任何种子在市场中流通,都需要取得国家级或者省级种子审定单位的审定,保证合格之后才能够在市场中流通。但是很多种子生产企业,种子、销售商将当关注度放在了种子的销售方面,不注重种子品质的控制。在种子进入市场之前,不注重对种子进行重复检验,在检验过程中也存在很多违规行为,使得一些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劣质种子在市场中流通。
  3、种子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
  《種子法》颁布实施之后,种子市场的行政区域垄断经营格局被打破,一些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进入到种子市场,造成了整个种子市场经营的复杂性[2]。种子管理部门的大部分工作经历都被种子流通监管所分散,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只注重种子市场的经营管理,对种子生产环节的重视程度不高,忽视生产单位个体经营的管理。加上种子检疫检验设备比较落后,缺乏先进的检测技术,使得种子市场的监督管理效率较低。
  二、种子质量安全执法管理工作对策
  1、突出监管重点
  以农作物“两杂”种子、输出种子市场经营为重点,着重查处市场经营主体销售种子未备案、未审(登记)先推、无固定经营场所、走村窜寨、超范围推广、违法销售退出品种、种子包装标签不规范、未建立经营档案、未开具销售有效凭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度关注鼠草“订单”种植基地、种植大户种子供给问题,检查蔬菜生产经营主体是否与农户签订收购合同、是否具有相应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资质,提供的种子(种苗)质量是否达标等问题,从源头保障种植农户用上质量合格的种子(种苗)。
  2、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种子市场专项监管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悬挂横幅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种子法》律法规和涉农政策以及识别假劣种子常识,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关心和支持种子打假舆论氛围。加强执法监管人员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法律要求,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面向企业、经销门店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普法活动,营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
  3、规范经营
  坚持登记备案在先、经营在后,对全市范围内经营农作物种子的生产企业、代销经营网点(户)经营的各类农作物种子依法登记备案,推行持证经营,强化售后服务和质量质量监管。对经营未登记备案种子、未审先推种子、白皮种子、流窜经营种子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一律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4、密切配合,强化协同作战
  严格执行《种子法》有关种子生产经营的规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行为。下移监管重心,发现非法销售行为,要没收种子并追查违法主体。要广泛宣传,让广大制种户和种植户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做到自觉守法。要始终保持严查严打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彻查一起,绝不姑息。着力“目标明确、计划具体、职责清晰、指导有方”,省、市、县三级执法部门,采取“联动、互查”的形式,重点抓好镇乡(街道)、村种子经营网点(户)种子打假工作,同时强化源头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使假劣种子坑农害农现象得到根本遏制。
  5、强化市场监督
  强化市场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确保种子产业健康发展。对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抓重点带全局,针对重点任务、对象、区域、环节紧抓不放,同时,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对检查发现、上级交办、品种权人举报、农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等各种来源的涉种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从重处罚。对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侵权等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实施重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作者简介: 050000 河北省石家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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