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关键词】 留守儿童;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G6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9)
  06—0028—0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打工。他们的孩子却留在了老家,这些本应该是父母掌上明珠的儿童集中起来便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由于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普遍處于生活上缺少照应,行为上缺少管教,学习上缺少辅导和亲子关系上疏远的状态,面临着道德、心理、教育、安全等诸多问题的考验。
  一、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1. 严重的心理障碍。缺少安全感是留守儿童存在的最大的心理问题和障碍。儿童对父母的依赖是由亲子关系的特点决定的。从父母那里,孩子可以获得一种安全感,这是保持健康心理的基本条件,父母的离开,会使孩子产生分离焦虑情绪,导致儿童情感上的危机。在笔者所带的班级中,绝大多数留守儿童是由爷爷奶奶看管的,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平时很难跟孩子见上一面或打个电话进行沟通。这些孩子缺少父母关爱,他们在遇到问题或者有烦恼时,无人倾诉、无人安慰,没有安全感,从而导致心理封闭,出现情感冷漠、性格孤僻、缺乏自信、感情脆弱等心理障碍,存在比较严重的人际交往和沟通问题。
  2. 行为习惯差。小学时期正是行为习惯养成的关键时期,但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在监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很多监护人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忽视孩子的日常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这也导致留守儿童学习习惯差、个人卫生习惯差,打架、斗殴、偷窃行为比较严重,且不服管理。
  3. 学习状况堪忧。由于监护人没有能力辅导留守儿童的学习,忽略了家庭辅导的重要性,对孩子的学习缺乏监督,将教育孩子的工作全部推给了学校,这严重影响了留守儿童学习的积极性。很多留守儿童难以及时完成作业,厌学甚至旷课,学习成绩不断下降。
  4. 存在安全隐患。留守儿童是弱势群体,没有父母的直接监护,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极为缺乏,这样就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时常会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近年来出现的被拐卖、溺水、触电甚至性侵等事件,留守儿童占了很大比例。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 家庭方面。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父母必须外出打工,最好把孩子带到自己的打工地接受义务教育。孩子留在身边,可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国家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已出台了相应政策,极大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家长的后顾之忧。如果父母不能将孩子带到打工地入学,可选择由父母一方留在家中照顾子女,以母亲留在家中为好。因为母亲心细、耐心,孩子多愿意与母亲进行交流。此外,留守儿童的父母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平时多与孩子进行沟通,与其交流学习、生活情况,以自己的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2. 学校方面。学校要为留守儿童营造宽松愉悦的成长环境,给留守儿童更多鼓励,要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严禁教师讽刺、挖苦、体罚、变相惩罚留守儿童事件的发生。特别是班主任,应以满腔热忱去关爱留守儿童。“爱的力量是无穷的”,这些孩子会在教师爱的沐浴下轻松快乐地学习、生活。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爱,即使他们违反了纪律,老师在批评时一定要讲究方式方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明白老师是关心他们、爱护他们的,批评他们也是为了促进他们的发展,使其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作为班主任,要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变化,多与他们交流谈心,了解他们的喜怒哀乐、兴趣爱好,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并及时予以鼓励、表扬,有针对性地对留守儿童进行心理疏导,用真情打开他们的心灵之门。可以组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班队活动,如“感恩父母”“理解父母”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活动中亲身体验、接受教育。学校应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咨询、不良心理矫正工作,及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并安排专职教师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3. 社会方面。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政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使留守儿童得到更好的教育,确保留守儿童家长能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孩子进行有效监管。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消除各种精神污染的不良影响。注重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使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基本缺失的情况下,也能够感受到乡亲的关爱和温暖。鼓励大学生志愿者等参与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在亲情上关怀、在生活上关心、在学习上关注留守儿童,让留守儿童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样他们能更好地完成学业、回报社会。
  编辑:孟 刚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46851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