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的制度移植误区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文系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分制改革下二级学院预警机制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粤教高函[2016]236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非正式制度变迁视角下粤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GD14XYJ2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应用型大学身心健康类通识必修课课堂教学质量提升探索”(项目编号粤教高函[2018]1号)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正确理解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可以使人们从制度移植的误区中走出来,改善制度变迁绩效。我国学分制高校可以通过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转变思维方式,推动正式制度创新,进而构建起有效的学业预警制度,帮助在学业上遇到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而走出制度移植的误区。
  关键词:学业预警制度;学分制;制度移植;制度绩效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带给制度创新者的有益启示就是要避免陷入制度移植误区,出现制度变迁绩效降低的现象。他将制度界定为社会游戏规则,可以分为正式制度(成文法、普通法以及规章等)和非正式制度(习俗、文化以及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两种形式[1]。完整的制度变迁是二者共同发挥作用的过程,不能将制度变迁狭隘地理解为单一的正式制度改变,只照搬照抄别人的正式制度但忽视了自己非正式制度的同步改变。
   学业预警制度是指学分制高校以对学生学习过程监控为出发点,构建起一套日常学习、选课、考勤、成绩、学籍管理等多元一体的学业预先警示工作系统,针对学生学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学校、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多方沟通与协作,给予及时保护和干预,提示、劝导并帮助学生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
   与传统的学籍管理制度相比较,学业预警制度既可以改变高校以往学生出现学业困难后再处理的事后型做法为事前、事中做预防型处理,又可以提高实行学分制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目前我国大部分学分制高校已开始实施学业预警制度。
   一、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的构建过程
  (一)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的构建背景
   自21世纪开始,我国高校开始推行“以人为本、个性化教育”为理念的学分制,但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生源的平均质量也在下降。目前大学生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对家长和老师的依赖性较强,缺乏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自我约束能力,不能适应学分制较为宽松和自由的弹性学制,在学习方面遇到了障碍。很多学生出现了逃课、沉迷于电子游戏和网络虚拟世界等情况,最终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学业而成为“宽进严出”制度下的牺牲品。[2]在这种背景下,构建学业预警制度可以避免出现高校因为勒令学生退学或延迟毕业而带来的社会不稳定风险问题,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的主要参照模式
   事实上,大學生遇到学业困难是高等教育发展进程中较为普遍的问题,很多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此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美国最早构建了基于选课制和导师制基础上的学分制之后,又创立了以绩点管理为基础的学业预警制度,其成功经验纷纷被其他国家模仿。2000年之后,亚洲的日本和东南亚地区高校迫于生存压力也开始试行学业预警制度,特别是我国台湾地区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在指标制定、流程设计、人员配置、硬软件开发等方面进行了持续优化改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5年左右,我国率先实施学分制的高校开始尝试性地构建学业预警制度。随着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以及山东农业大学等实施学业预警制度,目前我国学分制高校基本上都实施了学业预警制度,并将其作为学分制一种重要的辅助管理制度来运行。
   (三)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
   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学业预警制度构建的主要内容如下。
   1.获取预警信息
   这是预警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虽然各高校对学业预警标准设置各不相同,但建立学生考勤、选课、成绩等预警个人信息库却是必须要完成的基础工作,该信息库通常作为教务系统的一部分来建立。
   2.反馈预警信息
   这是预警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反馈的主要对象是学生本人、辅导员、家长。只有当学生、学校和家长三方主体及时了解预警信息时,才有可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将学生在学业方面遇到的更大困难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更大的学业问题出现。
  ·课程与教学·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的制度移植误区探析
  3.帮扶预警对象
   这是预警制度发挥作用的重点和难点。被帮扶的对象通常是指在得知学业预警信息并得到家长和辅导员督促后,短期内仍然无法摆脱学业困难的学生。这项工作是目前预警制度发挥作用最困难的一个环节。
   二、警惕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构建中的制度移植误区
  从当前我国学分制高校实施学业预警制度的效果看,出现了许多问题:学业预警制度“预防问题出现”的效果没有体现出来,仅仅是将传统模式的补考、重修、延迟毕业等情况提前对学生进行警示;很多学生受到预警后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帮助,学业困难依然存在;一些高校由于辅导员等学工队伍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无法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及时预警以及有效的帮扶,等等。
   为什么相同的制度安排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会有这么大的绩效差异?从制度变迁的视角看,我国学分制高校实施学业预警制度所出现的问题是由于陷入制度移植误区所致,即仅仅照搬照抄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业预警的各种规定,进行了正式制度变迁,但却忽略了学校、学生和家长等制度变迁主体的思维方式等非正式制度变迁。这种单一的正式制度变迁是不完整的制度变迁活动,自然无法取得变迁绩效。    (一)制度环境的缺失使我国学分制高校陷入了学业预警制度移植误区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正式制度如果强行被移植,就像有机体脱离了母体器官无法单独发挥其原有功能一样,必然会出现排斥现象。同样,脱离学业预警制度赖以存在的学分制制度环境,即使设计再多的正式制度也无法产生制度绩效。因此审视学分制在中外高校运行上的差别是非常必要的。
   追溯学分制历史,我们可以发现1872年哈佛大学率先实行学分制的首要原因就是因为自己的生存发展遇到了问题。当时美国各大学都面临巨大的经费压力,所以在生源、师资力量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竞争。19世纪70年代哈佛大学入学率增长速度仅为3.7%,而耶鲁大学是37.3%,普林斯顿大学是34%,威廉学院是61%。但由于哈佛大学的学分制受到了美国公众欢迎,到了80年代,其入学率就增长了66.4%,90年代则增长88.8%,高于同时期的其他任何院校。[3]此后,学分制纷纷被其他高校效仿,成为美国高等教育市场中各高校通过提供多样化优质服务抢夺生源和师资的制度安排。学分制条件下的大学被比喻为知识的超级市场:教师是知识生产者、零售商和批发商,学生和家长是购买知识的顾客,而学生选修课程、选学专业、选择教师的过程等同于去超级市场购买知识的过程。
   学业预警制度正是在这种学分制背景下以关心、帮助学业困难学生、使其顺利完成学业为目的进行的制度创新。因为处于市场竞争中的高校如果不向学生提供内容更为丰富的优质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一定会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离开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学业预警制度作为学分制的一个衍生制度是不可能出现的。
   那么,目前我国高校的学分制运行能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家长和学生需求呢?应当指出,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多数高校都实行了学分制以贯彻“以人为本、个性化教育”的理念。但由于我国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时期,高等教育市场的发展并不充分,师资尚不能自由流动,高校运行管理模式仍带有浓厚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特征。绝大部分高校实施学分制的初衷并非是深切感受到生存和竞争的压力,而是迫于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所致,多数高校实施的是不完全的学分制。因此,目前学分制在我国还无法像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一样,成为将高校转变为“知识超级市场”的重要力量去尽可能地满足家长和学生的需求以适应残酷的市场竞争,这样就必然会限制和约束学业预警制度作用的发挥。
   从实践来看,近年来我国学分制高校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比例已经有逐步上升的趋势,如西安理工大学2004级本科生受到学业预警的比率为2.32%,2008级的比率则大幅提高到9.25%,几乎增长了4倍,延迟毕业人数和比例也呈逐年增加的趋势。[4]黑龙江大学2010级7165名本科生中共有3046人在大二下学期受到学业预警,比率高达42.51%,而在4个学年中平均有2695人受到学业预警,平均预警比率达到了在校生的37.61%。[5]对此,很多学校抱怨学生学习能力差,家長抱怨学校学风不好,学生本人则抱怨课程枯燥难懂、不符合社会需要。
   由此可见,就像生命体缺少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无法生活一样,学业预警制度在变迁过程中缺失相应的制度环境,运行效果自然就不会理想。
   (二)制度变迁主体缺失使我国学分制高校陷入了学业预警制度移植误区
   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只要是有意识地推动制度变迁或对变迁活动施加影响的单位都是变迁主体。毫无疑问,学业预警制度变迁的主体是由高校、家长和学生本人三方共同组成的,只有三方共同针对学生学业困难进行信息沟通、危机诊断和劝导帮助,才能最终完成这个协同教育活动。当前我国学业预警制度变迁的主体缺失现象非常突出。
   首先,高校、家长和学生三方的协同教育效果差强人意。如作为高校与家长之间沟通学生学业重要载体的学生成绩警告通知书,会经常无法及时投递到家长手中。调查其原因的比例大致为:学生未准确告知学校家庭住址的占33.27%、家长不关心学生情况的占25.13%、家庭住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学校的占21.69%、学校未主动联系家长的占19.91%。[6]显然,三方主体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降低了学业预警效果。
   其次,家长的主体作用不明显。调查显示只有29.24%的家长与子女就学业问题进行过主动沟通,39.06%的家长很少或从不与子女沟通,57.06%的家长无法对子女学业困难制定出教育方案。[7]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高校中有将近60%的学业困难学生来自农村偏远落后地区,家长面对子女的学业困难往往显得无能为力。由此可见,我国转型时期的家长还无法像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那样,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主动参与、融入并积极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
   第三,部分学生学习主动性差。如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仅有40%左右的学业困难学生参加重修课程的听课,超过50%的学生上课没有做课堂笔记的习惯,61.7%的学生平时不复习功课,有近21%的学生因为未能按时或正确选课导致无法参加课程考核,有近30%的学生因为频繁玩网络游戏而导致学业出现困难。[8]
   (三)制度变迁内容缺失使我国学分制高校陷入了学业预警制度移植误区
   目前如何有效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摆脱困境是我国学分制高校预警工作的一个难点。学业困难学生在学校得到的帮助基本上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关怀式的谈话,以及班干部的友好提醒,很多学生在学业困境中显得很无助。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我国高校在引入学业预警制度时缺少了另一个重要制度——本科生导师制的构建。
   将本科生导师制完善为学分制重要配套制度的是1909年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劳伦斯·洛厄尔,[9]从实际运行效果看,它较好地解决了学业预警制度实施中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摆脱困境的难点环节。因为导师是由学生根据自己所选修专业而选择的学者,其主要工作就是帮助学生安排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如何深入学习。    但目前我国很多学分制高校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本科生导师制,从为数不多高校导师制的实施效果看,也不是很理想,甚至个别学者认为它在我国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系统工程中的形式意义已经大于实质价值,[10]主要问题表现以下方面。
   首先,导师供给不足。如西南大学规定:“学业导师指导学生的人数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原则上每位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总计不超过30人,师范专业、创新实验班不超过20人。”[11]如果按4个年级每年级每学年指导10~15名学生计算,每个导师每学年需要指导40~60名学生。根据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实际情况,导师供给显然严重不足。
   其次,本科生对导师制了解不充分。如重庆市5所高校仅有48%的学生对导师制非常了解,33%的学生基本了解,19%的学生则表示不太了解。[12]武汉科技大学有49%的学生了解导师制,51%的学生表示只了解一点或完全不了解。[13]
   再次,本科生对导师的指导效果不满意。如中南大学52%的学生认为导师没有按照学校的规定指导,65.9%的學生认为与导师见面的次数太少,55.2%的学生认为导师制并没能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14]清华大学近50%的高年级学生认为导师制效果一般,近50%的一年级新生认为导师制有没有都差不多。[15]
   因此,如果本科生导师制在我国学分制高校中不能有效地构建起来,那么帮助学业困难学生摆脱困境这一预警工作的难点恐怕将无法解决。
   三、当前我国学分制高校学业预警制度走出制度移植误区的路径
  (一)制定学业预警制度变迁整体推进计划
   目前“以生为本”已成为我国大学治理与改革的第一理念,学分制高校进行学业预警制度变迁的方向是坚定而又明确的,不容得有任何的怀疑。从制度变迁与制度绩效的关系看,强约束力的正式制度会给社会成员带来更加确定的预期,以实现个体行为的最优化。因此,学分制高校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业预警制度构建的整体推进计划。
   首先,确定变迁的目标。高校学业预警制度的构建目标不仅仅是将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变为“事前、事中预防型”管理,更重要的是要避免和解决家庭和社会因大学生学业困难带来的各种矛盾,确保学生顺利完成自己的学业,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其次,明确变迁的主体。高校应该将教师、家长和学生作为学业预警制度的变迁主体来共同推动变迁活动,减少和避免因为忽视家长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突发问题,提高学业预警制度的运行效果。
   再次,认识变迁的阶段性。作为一个长期动态过程,学业预警制度变迁并不会立即产生相应的绩效,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即任何急功近利的思想都有可能带来复杂的社会问题,严重降低学业预警制度变迁进程的效率,甚至半途而废。
   (二)引导学业预警非正式制度的变迁进程
   虽然习俗、价值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演变是一个自发而缓慢的过程,但我国高校可以引导教师、家长和学生转变思维方式,发挥制度变迁主体的作用,营造出学业预警制度良好的变迁氛围。
   首先,高校应该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强有力地影响和引导专业教师和学生工作老师深层次理解“以生为本”的高等教育理念,鼓励他们主动地关心和帮助学业困难学生,逐步扭转教师讲完课就完成教学工作的传统做法,要在不断纠错的过程中提高高校的育人质量。
   其次,高校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引导家长改变“子女考上大学自己就没有责任”的传统观念,与学校一起去帮助学业困难学生走出逆境、顺利毕业,避免出现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与矛盾。
  再次,高校可以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教育学生本人一定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考上大学就万事大吉的传统观念,一定要重视自己的学业问题,避免无法顺利毕业就业的结果,毕竟学业预警制度实施的最重要主体是学生本人。
   (三)增加学业预警制度变迁的供给能力
   当制度变迁出现瓶颈时,制度创新往往能够带来较好的制度绩效。高校应该根据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动态需求适时进行制度创新,努力使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形成一个有效的实施机制,让学业预警成为三个主体共同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让家长和学生被动地接受和适应高校的制度供给。
   目前我国学分制高校建立和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任务最为迫切。但这项工作的难度非常大,涉及到我国高等教育转型期许多深层次矛盾,如专业教师担任导师的激励制度等。为此,高校必须进行制度创新,真正建立起本科生导师制,彻底解决学业预警制度构建中的难点问题。
   四、结束语
   正确处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避免陷入制度移植的误区,对于我国学分制高校构建学业预警制度非常重要。为此,有效促使高校教师、家长和学生逐步摆脱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使其认识到在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顺利完成非正式制度的同步变迁,是摆脱当前学业预警制度变迁进程中陷入制度移植误区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1][美]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刘守英,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4:4.
   [2]宓旭峰.学分制大类培养模式下高校学生学业预警制度的探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11):11-12.
   [3][9]蔡先金.大学学分制的生成逻辑[J].高等教育研究,2006(6):8-18.
   [4]尚大军.完全学分制下高校学业预警机制的实证研究——以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为例[J].高等理科教育,2014(4):39-46.
   [5]丁宏.高校学籍管理预警机制研究与实践——基于黑龙江省某高校学业预警工作的调研分析[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4(7):67-68.
   [6][7]陈阳.我国高校学业预警:模式、问题及对策[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6(5):63-66.
   [8]徐晓霞,陈军.学分制下学业困难成因及动态预警模式探索[J].长春大学学报,2016(10):67-70+75.
   [10]何齐宗,蔡连玉.本科生导师制:形式主义与思想共识[J].高等教育研究,2012(1):76-80.
   [11][12]张春良,卿莹.论本科生导师制与学分制的关联和激励[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113-120.
   [13]刘宏玉,朱磊,覃宇,贺吉白.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现状调查——以武汉科技大学为例[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7(3):51-55.
   [14]罗国基,周敏丹,王迎娜.近年来高校本科生导师制研究综述[J].东华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429-434.
   [15]马艳秀.对清华大学本科生实行导师制的实证研究[J].江苏高教,2006(3):84-86.
  (责任编辑 陈志萍)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50893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