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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作博弈到利益均衡:高校学生社团与企业合作的动态演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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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博弈论视角来看,校企合作的本质是合作双方围绕各自利益不断博弈与整合的过程,成功的合作是博弈互惠的妥协和利益让渡的平衡。本文运用博弈论思维,选择典型成功个案: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为研究对象,从双方合作缘起、合作模式、利益分配及博弈策略四个方面阐释校企合作的动态演化过程,呈现博弈过程中校企双方的利益、心理和决策行为,从根本上揭示校企合作发生发展的内在演变规律。
  关键词:校企合作;专业型社团;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利益分配
  一、引言
   深化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明确提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促进校企双元育人。企业应该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自身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但事实上,作为两个社会职责、目标定位、利益追求以及运行模式都存在很大差异的异质主体,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是跨界属性整合,现实的需要和政府的助推并没有很好地激发企业参与合作的热情,校企合作依然普遍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多种,究其根本原因是企业的经济动力缺失。[1]因而,如何满足企业的经济利益、提升企业的参与动力自然成为了校企合作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围绕该问题,国内学者主要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影响因素、成本收益等角度进行研究探讨,开辟了企业参与动力研究的新视角。[2][3][4]但现实中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成本、收益等经济要素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和校企的互动模式以及双方的投入程度密切相关,故应该把企业参与动力的研究放到企业与学校互动博弈的过程中做系统分析。[5]为了更好地呈现这个过程中校企双方的利益、心理和决策行为,本文选择典型成功案例——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进行深入地个案研究,运用博弈思维对双方合作缘起、合作模式、利益分配及博弈策略进行系统阐释,以揭示校企合作发生发展的内在演变规律。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的博弈思维
   博弈论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在特定条件制约下依靠所掌握的信息,选择一种能为本方争取最大利益的最优策略的理论。[6]其基本前提假设是博弈的所有参与者都是“理性人”,每个参与者的基本出发点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博弈包涵了四个基本要素:局中人、利益、策略和信息。利益是博弈的目的,策略是获得利益的手段,信息是制定策略的依据。根据是否可以达成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博弈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主要研究整體利益的提升以及达成合作时的利益分配问题。非合作博弈主要研究在利益相互影响的局势中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策略选择问题。[7]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议的签订可视为双方合作博弈形成利益分配框架的过程,而校企合作协议履行中双方的行为表现及策略选择可视为在合作框架下通过非合作博弈实现利益分配均衡的过程。合作与非合作博弈互为包容,浑然一体,是校企合作在不同条件和不同角度观察时的两种不同表现形式。
   校企合作的本质是合作双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进行长期博弈、协调直至均衡的动态过程,反映的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彼此对对方的心理、行为的认知随着时间和所在环境的变化而相应调整变化的结果。[8]校企合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新增利益,对这部分新增利益进行合理分配,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收益大于为此而付出的成本时,才有可能激发企业的合作动机,提升校企合作的可能性。从经济学角度,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收益与成本的差额越大,其内部收益率就越高,参与合作的动机就越强。这是典型的合作博弈思维,解决的是利益分配问题,可以用支付矩阵模型化表示。一旦校企合作协议达成,校企双方将围绕协议的内容开展实质性合作。在这个过程中,任何一方策略的制定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时任何一方的策略选择又会影响到另外一方的策略制定。双方的行为表现及策略选择会影响到总体新增利益大小和利益分配格局。校企双方通过反复博弈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策略使得利益分配趋向均衡,这个过程遵循的是典型的合作框架下的非合作博弈思维。
  三、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动态演化过程
  如前所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遵循的是从最初的合作博弈到非合作博弈再到最后利益均衡的动态演化过程。下文将运用博弈思维对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个案的动态演化过程作详细的阐释。
   (一)双方合作缘起
   本案中的学校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校——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浙建院。本案中的企业是提供以建设工程领域专业应用为核心基础支撑,以产业大数据、产业新金融等为增值服务的数字建筑平台服务商——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联达。双方的相识得益于浙建院通过公开招投标采购了广联达公司的造价类软件,而双方的熟识是由于从2014年开始浙建院获得教育厅授权,连续六年承办了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工程造价基本技能竞赛。此竞赛所用的比赛专用软件正是由广联达提供,并由广联达公司负责安装、调试以及比赛评分。本案中的专业型社团是笔者指导的校内学生社团——工程造价协会。它是由一批积极上进的工程造价专业学生自愿加入,围绕工程造价领域专业知识,结合有关现实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和实践探索的学习型组织。根据资源依赖理论,组织之间合作的动力来自于彼此对对方的资源依赖。虽然参与各方的资源依赖是相互的,但他们之间的资源依赖是不对等的。[9]作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浙建院具有良好的校内实训教学条件和对外开放融合的合作态度,其目标是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高技能建筑类人才;作为专业型社团,工程造价协会具有传统班级制无可比拟的人力资源优势,集合了工程造价专业最优秀的一批学生,其目标是通过举办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提升;作为国内著名的建筑类软件供应服务商,广联达具有行业领先的数字建筑产品以及技术服务优势,其目标是促进产品研发、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并谋取利润。正是由于学校、社团和企业之间的资源依赖和不对等,才为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奠定了合作的利益基础。2017年4月,校企双方在“两情相悦”的前提下,经过五轮磋商,以工程造价协会为合作平台签订了《关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校企深度合作关系的协议》,围绕如何打造社团系列品牌活动、提升学生职业素养开展全方位合作。至此,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与广联达校企合作正式开始。    (二)双方合作模式
   在博弈论视角下,校企合作模式可理解为学校和企业围绕一定的利益结合点所共同开发并采取的行动策略集。在本案中,双方合作的利益结合点是培育优秀的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在共同培育人才的过程中学校实现了育人目标,企业实现了经济目标。双方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合作[10]:(1)强化双向互融的师资团队建设,校企合作实行“双导师—多顾问”制。改革以往社团指导力量薄弱的弊病,成立社团发展校企合作部,由具有丰富专业背景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担任社团的兼职导师,与校内社团指导教师联动协作,共同指导社团开展各项活动。同时聘请相关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担任社团顾问,负责社团相应活动的培训和指导。(2)整合校内外社团活动平台,校企合作共建实践实训基地。根据合作协议,在校内工程造价实训中心挂牌“浙建院-广联达合作培训基地”,让这些专业教学资源对社团和合作企业免费开放,满足广联达对社团成员进行工程造价软件培训的场地需求。同时,在广联达挂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程造价协会实践基地”,由企业导师定期带社团参观企业、感受企业文化,同时也为社团提供项目化的软件和业务培训服务。(3)遵循学生职业成长的逻辑规律,校企合作共创社团品牌活动课程。根据工程造价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要求,校企合作共同打造了建筑面积大赛、识图大赛、定额应用大赛、模拟招投标大赛和索赔案例分析大赛等五大专业品牌活动,围绕“活动即课程”的开发理念和“促进职业素养提升”的课程目标,确立了专业型社团活动课程化的实施路径,为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提供了重要的载体支撑。(4)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校企合作共颁社团奖助学金。双方遵循系统性、可操作、可量化和综合性的原则,以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制定五大专业品牌活动的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并配套相应的奖惩激励措施。根据合作协议,所有培训都使用广联达造价软件,所有比赛都冠名“广联达杯”字样,由广联达出资在学校设立“广联达优秀社团学生奖学金”,专门用于表彰和激励先进。(5)培育项目化管理经营思维,校企合作共孵创新创业项目。校企双方以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导向,创建了工程造价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发布了《校企合作项目化管理办法》,对实际工程项目的操作规程、职责分工和计费标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以上合作模式的确立是在充分考虑企业利益诉求的基础上,以人才培育为利益结合点,依托专业型社团进行校企资源整合的实然选择,是对传统校企合作模式的大胆创新。
   (三)合作利益分配
   从博弈论角度,人的行为受利益的支配和驱使。利益驱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行为人”的基本行为准则,科学合理的校企合作利益分配机制是校企合作得以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校企合作利益分配问题是一个典型的不完全信息条件下最优合约安排问题。[11]梳理本案例中校企双方的利益关系,挖掘合作双方的利益诉求,是解决合作利益分配问题的首要前提。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及合作模式,结合对合作双方负责人的深度质性访谈,呈现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的具体利益当量及行为表现方式,如表1所示。学校是校企合作的实施主体,其利益诉求是追求育人效果的最大化。企业是校企合作的协作主体,其利益诉求是追求投资收益最大化。双方在合作利益诉求和具体行为表现上存在着耦合与冲突,运用博弈论思维及理论对其进行整合,能更好地阐释合作契约达成的内在逻辑。
   目前被考察的是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学校和企业面对校企合作都有两种策略选择,即合作或不合作。对本案例中校企双方在不同策略选择下的收益情况作如下假设。
   假設1:a0为学校选择不实施校企合作时的原有收益;a1为学校选择实施校企合作所多支付的成本,主要是人力成本,如指导教师和社团顾问老师的指导和时间投入;a2为学校选择实施校企合作且得到企业支持时的额外收益,如企业捐资助学所得、学生职业素养的净增长、社团育人功能的净提升、学校育人成效的净增加等。
   假设2:b0为企业选择不参与校企合作时的原有收益;b1为企业选择参与校企合作所多支出的成本,主要是经济成本和人力成本,如设立社团奖学金的支出、企业导师的社团指导投入、技术人员上门培训投入等;b2为企业选择参与校企合作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主要表现为:满足人才储备需要、培养并提早锁定产品潜在客户、获得政府激励政策支持、提升企业社会声誉等。
   根据上述假设,以博弈论为分析工具,构建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由支付矩阵可知,如果学校和企业有一方选择合作,而另外一方不合作,则选择合作的一方将只有成本支出而没有实际收益,势必会转向选择不合作,结果会陷入(不合作、不合作)囚徒困境。因而,校企双方要达成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必须满足合作博弈成立的两个条件。
   1.合作的总收益大于不合作时的原有收益,即a0-a1+a2+b0-b1+b2>a0+b0,也可表述为合作的净收益之和大于零,即a2-a1+b2-b1>0。
   2.每一方的合作收益都大于不合作时的原有收益,即学校方a0-a1+a2>a0,企业方b0-b1+b2>b0,也可以表述为每一方参与合作的净收益大于零,即a2-a1>0,b2-b1>0。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校企双方才有合作动力,实质性合作才能产生。再进一步观察不难发现,条件二是条件一的充分条件,只要满足条件二,条件一自然就能实现。因而,要促进校企深度合作,问题的关键就回归到:如何使校企双方分配到的净收益在正和博弈中趋于均衡。
   (四)演化博弈策略
   合作博弈采取的是合作与妥协的方式来增进双方的利益以及总体社会利益。通过合作博弈产生的合作剩余在博弈双方之间如何分配取决于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力量对比和技巧运用。妥协必须经过校企双方在合作框架下的非合作博弈才能达成共识,最终实现利益分配的均衡。由此可见,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对本案例中校企双方博弈策略的选择—作用机制作深入剖析,厘清合作博弈、非合作博弈与利益分配之间的逻辑关系。    校企合作的达成是校企双方合作博弈形成初步利益分配框架的过程。在这个反复磋商谈判的过程中,校企双方围绕自身利益诉求寻找利益结合点和合作路径,形成了以合作协议为约束条件的行动策略集。根据表1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的利益当量及行为表现和表2校企合作支付矩阵,对校企双方复杂利益关系作进一步梳理,构建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利益影响关系图谱,如图1所示。
  
  图1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
  校企合作利益影响关系图谱
    从图1可知,学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的两大利益主体,其利益影响关系表现为:学校主要为专业型社团提供政策和场地支持,企业主要为专业型社团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学校以X1、X2、X3、X4等行为表现和企业P1、P2、P3、P4、P5等行为表现进行互动整合,雙方通过协同指导专业型社团举办系列活动来实现各自的利益获取。其中学校的行为表现X1和X2会影响利益当量Y1,X3会影响Y2,X4会影响Y3,最终学校方得到的净收益为a2-a1;企业的行为表现P1会影响利益当量Q1和Q2,P2会影响Q3,P3、P4和P5会影响Q4,最终企业方得到的净收益为b2-b1。一旦校企实质性合作活动开始,双方即进入在合作博弈框架下的非合作博弈过程,这个过程中双方追求的目标变为如何在既有条件约束下采取适当的策略使自己所获利益最大化。根据利益影响关系图谱,校企双方的策略选择会影响到利益当量,进而影响到净收益,并且每一方的策略选择都受对方策略选择的制约和影响。
   学校和企业的具体行为表现与净收益之间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线性关系。在作为自变量的具体行为表现Xi、Pj(i=1、2、3、4,j=1、2、3、4、5)维度不变的情况下,校企双方在每个维度上的参与程度(Ci代表学校、Dj代表企业,0≤Ci≤1,0≤Di≤1)作为调节变量,将影响自变量Xi、Pj与因变量Ym、Qn(m=1、2、3,n=1、2、3、4)之间的关系强度。而利益当量Ym、Qn的变化则直接决定了双方的最终净收益a2-a1和b2-b1。假设校企合作中学校和企业的其他利益常数项分别为e1和e2,则具体行为表现与净收益之间的关系可用方程组表示如下。
  学校Y1=f(X1)C1+f(X2)C2
  Y2=f(X3)C3
  Y3=f(X4)C4
  ∑3m=1Ym+e1=a2-a1
  0Ci1
  方程组1学校的行为表现与净收益的关系
  企业Q1=f(P1)D1
  Q2=f(P1)D1
  Q3=f(P2)D2
  Q4=f(P3)D3+f(P4)D4+f(P5)D5
  ∑4n=1Qn+e2=b2-b1
  0Dj1
  方程组2企业的行为表现与净收益的关系
   由方程组1和方程组2可知,学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净收益主要受各自在合作过程中的投入程度影响。投入程度是指校企合作利益主体在各项合作行为上的尽力程度,其取值区间为(0,1)。0表示在某项行为表现维度上完全不作为,1表示在某项行为表现维度上全身心投入。由于合作框架下的非合作博弈过程中学校和企业的行为关系是高度关联和整合的,任何一方的策略选择都会影响到另外一方的策略制定。因而,双方都会根据所掌握的对方信息来判断自己应该采取多大的投入程度。将双方投入程度关系用二维坐标平面图表示,可得学校与企业的非对称博弈相位图,如图2所示。由图可知,(0,0)和(1,1)都是博弈的演化稳定策略,但系统的初始状态会影响到最终收敛于哪个策略组合。当系统的初始状态落在区域Ⅰ时,系统会收敛到纳什均衡(0,0),即双方都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当系统的初始状态落在区域Ⅱ和Ⅲ时,系统演化的方向是不确定的,有可能进入Ⅰ区域收敛到(0,0),也可能进入到Ⅳ区域收敛到(1,1)。这取决于博弈双方根据掌握的信息来调整自己策略的速度。当系统的初始状态落在区域Ⅳ时,系统将会收敛到帕累托最优均衡(1,1),即双方都尽最大努力全身心投入合作。
  图2学校和企业的非对称博弈相位图
  四、结论与建议
   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关系主体之间相互博弈与整合的过程。本文通过对基于专业型社团的“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的个案研究,厘清了合作双方的利益关系,呈现了校企合作过程中双方的利益、心理和决策行为,进一步揭示了校企合作发生发展的内在演变规律。通过对双方行为的博弈分析,对深化校企合作提出以下建议。
   合作谈判中应主动寻找利益结合点,构建双赢的校企合作利益平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应根据育人目标创新合作理念,主动寻找与企业的利益结合点,培植双赢的合作基础,以此激活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和内驱力。如本案中,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有多重利益诉求,其中最核心的诉求是培育潜在的优质客户。他们认为先入为主的软件应用培训能够让社团学生形成精神依赖,走上工作岗位后这批优秀学生首选应用的工程造价类软件应是广联达,同时又可以由此及彼辐射影响到单位其他员工,更大程度上占领产品消费市场。在众多利益当量中,为社团免费提供广联达软件应用培训来培育潜在客户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最重要的动力来源。因而,依托专业型社团,整合双方的优势,学校实现了育人目标,企业完成了市场布局。
   合作协议中应清晰地呈现双方的行动方案,形成利益分配框架雏形。合作协议是校企双方围绕利益结合点,经过谈判磋商而制定的双方应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传统的校企合作中职业学校与不同企业合作采用的是同一模板的格式化协议,无法客观有效地反映不同合作对象固有的利益特殊性。为更好地推动校企双方开展合作,应以双方利益结合点为依据,设立明确具体的行动路径,制定清晰有效的行动方案。如本案中,对学校方,通过基于社团举办广联达造价软件应用培训、依托社团举办工程造价系列大赛、围绕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进行社团课程化改革以及发布项目化管理办法等形式予以界定。对企业方,通过接收社团学生实习和就业、为社团免费提供广联达软件应用培训、在社团系列比赛中冠名“广联达”、给予社团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以及设立广联达优秀社团学生奖学金等形式予以界定。同时在合作协议基础上附加《浙建院—广联达校企合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行动要求和标准,用具体行动描绘校企合作的利益分配框架雏形。    合作过程中应因势利导实时调整行动策略,力争实现博弈的帕累托最优均衡。当校企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进入实质性合作后,便开始了合作框架下的非合作博弈过程,此时双方的目标都是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既有的行动方案和利益分配模式下,学校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净收益大小主要受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投入程度影响。根据对双方行为的博弈分析可知,校企双方的初始投入程度会直接影响到校企合作的博弈结果。本案中,作为校企合作实施主体,学校应重点做好专业型社团的课程化建设改革,与企业协同打造社团系列品牌活动,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加入社团,提高社团成员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的利益目标,“诱使”企业全身心投入校企合作。当发现合作过程中企业在某项行动上投入程度欠缺时,应首先从自身找原因,由此及彼,找准问题的症结,与企业进行及时有效地沟通,实时调整双方的行动策略,力争最大程度地实现博弈的帕累托最优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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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钟嘉仪)
  收稿日期:2019-08-08
  作者简介:俞慧刚,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杭州/311231)
  本文系2017-2018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攻关计划项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经济激励政策的演化博弈与利益分配研究”(2018QN031)的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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