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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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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是高等院校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综合素质的重要表现。因此,构建良好的教学实践平台,优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尤为重要。本文从法律专业入手,探索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
  关键词:创新创业;高等院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9)06-0042-02
  目前,解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高校深化创新教育改革的重点,以此达到整合人才培养体系,将教学、科研和实践密切结合在一起,消除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及其意识。如何适应时代的发展,培养自主创新创业的法律人才,是法律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从目前来看,社会对人才素质的需求不仅体现在明确的职业技能上,还体现在无形的能力素质上。因此两者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高校法律专业必须迎合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将知识、能力和素质有机统一。然而,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培养模式与课程设置方面存在“理论上的强调,实践上的忽视”、考试对人才培养的制约等,且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培养。因此,如何通过法律教育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的应用技能,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培养的现状
  目前,学者已普遍意识到传统法律教育的性质、目标和功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此,我们有必要以新的角度,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关注和研究法学教育改革的趋势,探索法学教育改革既适应世界,又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法学教育的发展模式。
  在对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方面,国内外学者基本可以达成共识,学界已经开始深入反思和检讨以往在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存在的弊端,开始深入探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覆盖到探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和必要性,以及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建构,包括培养目标、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具体改革构想。但现有的研究总体而言还缺乏对创新创业视域下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入探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际上同创新创业视域下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鉴于学界对创新创业视域下的法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还尚显薄弱,本文将就相关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
  二、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我们正处在一个全新的时代,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培养出适合社会新形势的合格的法律人才,各高校法律专业教学模式都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与改革,但高校法律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还存在些许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置变化较少,还是用传统的方法、方式进行基础理论知识的灌输
  课程的设置重心及理论设定,都忽视了学生能动性、发散思维、创新等能力的培养。当然,做为一门严谨的学科,理论知识是最基础的,但是在新形势下,新的状况、新的案例不断出现。为了让培养出来的法律人才能适应新的形势、新的社会需求,要对课程设置进行一些调整,要不断汲取新的法律人才培养理念,在法律课程中引进新的元素,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二)是人才培养模式还是比较单一,以课堂理论教学为主
  学生学习比较被动,目标也不明确,只是如流水线般进行学习,考试,获得学分、学位,然后毕业。为了让每个学生树立明确的目标,担负起自己的使命,培养他们的创新创业能力,在法律人才培养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结合法律专业的特点,结合新案例进行指导,不断让学生参与进来,多进行演练实习,多进行观摩实践,从而锻炼自己的法律专业技能,成为满足社会需求的法律精英人才。因此,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三、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建设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理念,与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外相比,我国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仍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在创新创业视域下进行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一)进行足够广泛的市场调查
  调查的内容包括市场需求的专业岗位群、每个岗位的岗位责任、每个岗位对知识结构和职业能力的要求。通过对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深入地了解,掌握实际岗位需求的首选资料,通过总结分析,最终形成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高校市场需求报告。
  (二)创新创业视域下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在分析原人才培养模式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分析原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在原有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确定了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内容。
  1.优化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从法学院校同法律实务部门的关系来看,二者可谓是供需双方的关系。法学院校是法律人才诞生的摇篮,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基地。而法律实务部门是法律人才施展才能的平台,是法律人才的接收机构,也是检验法律人才是否合格的机构。为了满足市场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作为“需方”的法律实务部门应该与做为“供方”的法学院校,共同参与到法律人才的培养中去,可进行联合培养,实行订单式培养。
  2.优化专业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的优化既包括理论教学体系构建,又包括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创新创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合作意识等。构建融合理论、实践与岗位需求为一体的课程体系,实现专业课程内容和专业标准的有效衔接。为此,高校法学专业在加强专业课的技术性、针对性的同时,还要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的培养,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在课程体系优化的过程中,应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能力的培养。要实现“教”与“做”的结合,就必须构建以真实工作岗位任务为基础的法律专业学习内容,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
  3.优化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优化包括理论与实践教学内容的完善和校内外校培训基地的建设。应建立适合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培训基地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教学、岗位培训及社会服务等功能要融入到学校培训基地建设中,使学生的法律实践技巧得到加强,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促进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有效结合。法学院应积极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一同规划、发展、建设和利用学校内外教学实训基地。在实训基地教学方面,可以采取校内开庭、实务讲座、法庭观摩、实习实训、法律诊所式教育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技能。
  4.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为了更好地实现校行之间的协同,法学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应当高度配合,各自利用自身优势,进行人才联合培养。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探索双方人员互聘制度,组织联合教学团队。一方面为了理论支撑实践,要让法学教师了解法律实务现状,参与法律实务工作,鼓励高校法学教师到有关法律实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另一方面为了实践丰富理论,要加强教学实践建设,鼓励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到高校进行法学教学。
  5.优化教育教学方法。教学方法的优化包括建立数字化学习资源应用平台和丰富教学方法。建立数字化学习资源应用平台满足专业教学和实践培训的需要,为师生及用人单位提供资源检索、数据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通过引入微课教学模式,丰富了高校的教学方法。在改进教师教学方法的同时,提高了教学质量。
  综上所述,本文从社会实际及学生实际出发,从创新创业的角度探讨高校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具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合市场需求。
  参考文献:
  [1]曹俊娜,王成强.创新创业视域下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16,(06).
  [2]刘月.创新创业视域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建设[J].辽宁高职学报,2017,(01).
  [3]杨季行.高校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成人教育,20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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