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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生活化”还是要“数学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陈亚凡

   其实,这两个概念并不冲突。
   是因为,晚近以来,部分人将生活充斥到数学教学的每一阶段,认为生活即数学。同时美其名曰:生活中处处有数学,数学教学要紧密联系生活。
   而“数学化”,是在具体、半具体、半抽象、抽象之间的铺排,是穿行于实物与算式之间的形式化过渡,是学数学必须的过程。如此一来,二者势同水火。
   例 (华东师大版七年级下)“我们的小世界杯”足球赛规定: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勇士”队赛了9场,共得17分。已知这个队只输2场,那么胜了几场?又平了几场呢?
   解析 设“勇士”队胜了x场,平了y场。根据得分的总场次所提供的等量关系有方程
   x+y=7。 ①
   根据得分的总数所提供的等量关系有方程
   3x+y=17。 ②
   由②-①得 2x=10,
   x=5。
   代入①得 y=2。
   答:“勇士”队胜了5场,平了2场.
   这个解法步骤完整、计算准确、书写规范,该没有什么问题吧?可是学生问:为什么①式的赛场数与②式的得分数能够相减?
   对此问题,你是回答还是不回答?是从生活上回答还是从数学上回答?
   其实,这里涉及到的是生活原型与数学模式的关系。一方面,式①、②来源于比赛场次与得分总数(有单位问题);另一方面,列成方程后又完全舍弃了原型的物理性质,成为抽象的模式(已经没有单位了,认为单位问题根本就不是数学问题)。x+y=7可以去刻画任何“两者和为7”的生活现象而不专属于任一生活现象。方程的加减,是根据方程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的(消元化归),这是数学内部的事情(与单位无关)。最后,得出x=5,y=2后,才又回到生活中去,给出解释(有单位了)。也就是说,足球赛的现实原型经过代数运作之后(设未知数,进行四则运算等),已经凝聚为对象(方程),经过“建模”之后的运作已经是数学对象的形式运算了,当中的消元求解过程是化归思想的应用,与现实原型的具体含义无关。
   对x+y=7(场),3x+y=17(分),为什么能够相减的提问中,实质上是学生在催促我们进行“超越生活”的提炼,催促我们弄清代数思维的特征。
   这个例子,很好地反映出一味生活化而无数学化的数学课堂的蹩脚之处。数学世界是从生活世界原型中提炼出来的抽象模式,它们之间有隔阂。这个隔阂,也许会带来消极的后果,因此,新课改提倡数学世界借鉴生活世界,以更好地理解数学世界。但是,这并不等于数学世界回归生活世界。当我们说“生活中有数学”,说“生活中的数学”时,其实是说,生活中有数学的素材(提出问题),有数学的应用(解决问题)。基于此,数学教学既要贴近生活,更要超越生活。正如教育大师弗赖登塔尔所说的,数学教育的过程是学习“数学化”(数学地组织现实世界)和“形式化”的过程。形式化是数学的特征,数学教学不能停留在直观和操作的水平,必须发展到“形式化”阶段,在抽象的层次上思维。
   数学课必须要有“数学味”。生活世界有自身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它不可能给我们太多的理性承诺。我们教学时贴近生活、越超生活,不仅要努力从生活中寻找素材,寻找应用,而且要对生活素材进行选择、加工和改造,要“数学化”。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化取向的数学教学中,警惕“非数学化”的倾向。
   作为数学教师,我们不能盲目跟风,没有自己对数学的清醒的认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数学的抽象、严谨、和谐,在生活化之后,别忘了回到数学本质上来。
   我们既要生活化,更要数学化!
  (作者单位:长沙市明德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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