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模式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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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彦坤
摘要:随着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不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为决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成败的关键。通过分析当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高效、合理、易操作、为学生认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新模式,实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公正、公开、客观地认定。
关键词:高等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 新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0)06-0124-02
随着高等学校扩招及学费制度改革,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也在急剧增加,如何资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成为社会和学校关注的焦点。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教育部、财政部还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高校建立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困难学生认定机制奠定了基础。[1]但是,目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模式仍存在着家庭经济贫困情况申报不准确、困难证明不规范、地区困难标准不一、民主评议过程不完善、认定模式可操作性较差、认定结果模糊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确性和效率。因此,如何建立准确、高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模式,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中的核心。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主要模式:首先学生提出申请,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困难证明或调查表,然后进行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公示,最后建立困难学生档案。这种认定模式能够比较全面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缺乏诚信,家庭经济贫困情况失实
从2007年开始国家和学校对困难学生的各种资助力度显著提高,新增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它社会资助,资助范围几乎覆盖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种大范围高额资助导致众多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虚假申请困难资助。另外,为了获得更多的资助,一些困难学生故意瞒报家庭收入,拖欠学费,甚至不顾诚信,弄虚作假。这些现象导致学生的真实困难情况难以判断。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不规范,且地区标准不一
由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是认定困难学生及困难等级的主要依据。由于缺乏专门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且相关职能部门缺乏责任心,造成地方基层政府开具家庭困难证明或家庭经济调查表审查不严,真实性和准确性较差,甚至出现虚开困难证明的情况。另外,由于地区收入差异,不同生源地困难标准不同。[2]因此,仅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很难科学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班级评议过程不完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要经过班级民主评议环节,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班委会成员、团支部成员及普通学生,采取民主投票方式评定困难等级。这种民主投票的方法能够避免由辅导员认定产生的偏差,但也出现一些问题:一是评议小组成员的素质直接影响评选结果,部分评议小组成员根据自己个人倾向投票而忽视实际情况;二是每年大一新生刚入学不久即开始困难学生认定,同学之间缺乏了解,评议过程困难重重,很容易评判失误;三是每次评选前拉选票情况较严重,同寝、同乡、朋友等人际关系直接影响评议结果,缺乏评议过程监督规范。[3]
4.评定等级简单,缺乏量化评定数据
大多高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一般经济困难、经济困难、经济特别困难三个等级。民主评议缺乏困难程度量化打分过程,评定结果没有更加细化的困难程度排名。在实际工作中,有各种来源、性质不同的资助资源需要合理分配,因此,需要量化、细化的困难程度排名数据作为基础依据,仅依据简单的等级划分难以合理分配各种社会资助资源。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新模式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尚存很多问题,迫切需要探索更加公平、公正且易操作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模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效率,切实做到合理地分配国家和社会救助资源。
1.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加强诚信教育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中,首先收集民政部门出具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特困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等),严格审查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困难证明材料是否合格,最大程度减少虚报情况;其次,实行家庭困难情况申报制度,申请困难学生,需要提供一份包括家庭所在地、入学前户口、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来源、家庭人均年收入及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等基本困难情况说明,作为困难学生认定的参考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困难学生认定表。
在申报之前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诚信宣传,从心理层面到现实层面系统地对困难学生开展广泛地教育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认定程序、认定方法和认定标准,让广大学生积极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过程,明确虚假申请困难资助的后果,加强诚信管理,处罚缺乏诚信的学生。[4]
2.科学组建评议小组
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模式改变了评议小组构成,以更科学的方式组建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辅导员任组长,小组成员由所有困难学生、中共党员、非经济困难班委、寝室长及普通学生3-5人组成,改革的评议小组让困难学生自己也参与整个评议过程,监督评议过程,提高评议小组在学生中分布的广泛性,客观评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
3.自愿讲述家庭情况、民主评议
历年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经常出现评议小组成员因对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了解的不够深入而产生的评议偏差。因此,改革民主评议过程,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会,增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愿介绍家庭经济情况环节。民主评议前,辅导员宣布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的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的标准,并开展自强自立教育,增强困难学生面对贫困的信心,既不掩饰自己所遇到的困难也不夸大自己的贫困状况。评议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自愿讲述自己的家庭所在地、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来源、家庭人均年收入及家庭困难原因等基本情况,随后评议小组依据困难学生平时在学校消费情况、综合表现以及家庭情况,予以打分投票评判该生的困难程度。自愿讲述家庭情况过程,对于个别同学确实有难言的特殊情况,又确实要说明,可申请与组长单独沟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困难程度排名。评议过程重点关注来自边远地区、单亲、孤残、遭受自然灾害、父母患重病无收入家庭的经济困难学生。[5]
4.量化打分评议
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模式采用量化打分测评,即评议小组根据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为困难学生打分,分值越高经济状况就越困难。评议结束后,将所有评议小组成员的打分统计,各去掉10%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数,即为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得分,最后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排序,将此数据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社会资助资源的依据,为公平、公正、合理资助困难学生提供保障。
5.公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为保障学生的合理权益,评议小组完成评议、投票统计后,需要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排序名单、评议得分及学生基本的困难情况等信息,接受学生异议和申诉。在公示期间学生若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的申诉。学院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程序再次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情况,根据认定标准确定其是否符合评议小组评出的困难等级,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学生。公示结束后,以年级为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核,将困难学生认定过程的全部材料存档,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困难程度排序名单和已受资助情况输入计算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并报学校备案,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依据。
6.动态认定及时调整困难学生信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助工作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为了保证认定工作科学性,需要建立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跟踪调查机制。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为基础,随时了解学生经济状况变动,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家庭状况,学生的家中是否受到自然灾害、遇到突然的家庭变故或经济状况好转等;二是学生个人的经济消费状况,是否有不符合困难学生身份的高档消费,如购买电脑、高档消费品或高档娱乐活动等;三是学生个人受到的各种资助情况,如社会捐助、企业奖学金等要将这些情况录入困难学生档案,时时更新。每学年进行一次重新认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生的困难等级,以及相应的资助额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新模式的优势
公平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参与整个评议过程,改变了过去部分同学主宰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评定情况,提高了参加评议范围的广度,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公平性。另外,党员参加整个评议过程,更能体现认定过程的公正性。
和谐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述困难情况,增加了困难学生彼此间的了解,每个困难学生清楚了解其他同学的困难境况,并相互比较给出公正评判,最大限度的消除评议的随意性,消除因不了解同学情况而产生的不满情绪,促进了班级的和谐。
高效性。在评议过程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量化打分评判其困难程度,能够客观的反映学生困难状况,并且便于结果统计和建档;对困难学生的排序,便于以此为依据高效合理的分配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社会资助。统计过程分别去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更体现出评议过程的合理性。
监督性。每次评议过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评议过程,有效增强了困难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因涉及学生个人利益,有效的杜绝了在评议前拉选票的不良现象,最大限度的减少虚假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象的发生。
可操作性。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式具有认定程序完善、评议过程快捷、困难程度排序准确、学生对评议结果满意度高、消除了同学之间矛盾、减少认定工作量的优势,并且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新模式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做到了公正、公开、客观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体现了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是一种快捷、高效、操作性强的认定方法,值得借鉴和使用。
参考文献
[1]肖小琼,徐红.新资助政策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初探[J].成都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8(12):109-110
[2]于纪航.完善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议[J].教育探索,2008(8):20.
[3]夏侯宏,王璐,郑红勇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的调查研究[J].中国成人教育,2008(5):57.
[4]王春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探析[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8(3):163-164.
[5]刘明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J].学理论,2009(8):175.
[责任编辑:庞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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