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换理论和语义特征理论分析汉语歧义句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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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语法学家对汉语语法研究的深入,汉语语法分析的方法也在不断地发展。除了运用传统的语法分析方法外,汉语语法学家还根据汉语使用的实际情况,借鉴了国外语言研究的一些分析方法,如变换分析法、语义特征分析法等,使汉语语法分析方法更为完善。本文概叙了目前变换理论和语义特征理论在分析汉语歧义句式中的作用,比较、阐述了这两种分析理论在分析汉语歧义句式时的优劣,并初步探讨了造成汉语句式歧义产生的原因。
【关键词】变换分析 语义特征分析 歧义句式
The Effect Of Transformational Theory And Semantic Theory In Analyzing Chinese Sentences Of Ambiguity
Gui Shufang
【Abstract】With linguists studying of Chinese grammar further, the methods of analyzing it have continually developed, too. In addition to traditional methods, linguists make Chinese grammar more perfect according to Chinese facts and overseas linguistics, such as Transformational Theory and Semantic Feature’s Theory, etc. This thesis simply introduces the application of Transformational Theory and Semantic Features Theory and elaborates comparably their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n analyzing Chinese ambiguous sentences, and explains briefly the reasons resulting in these sentences by the theories.
【Keywords】Transformational analysis Feature’s analysis Chinese ambiguous sentences
1.绪论。
1.1 汉语歧义句式的类型。在汉语里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一个语言格式可以有两种或多种的理解,即它的含义往往不止一个,我们称这种现象为歧义现象。例如,“他在汽车上画画。”,在没有任何语言背景的情况下,我们可以理解为“他在汽车上,把画儿也画在汽车上。”;可以理解为“他在汽车上,把画儿画在别处。”;还可以理解为“他不在汽车上,把画儿画在汽车上。”;甚至可以理解为“汽车是画儿,他在汽车画儿上画画。”(无论他在汽车上或不在汽车上)。又如,“开刀的是我父亲。”,我们既可以理解为“我父亲给病人开刀。”;也可以理解为“医生给我父亲开刀”。为什么这些句子有歧义呢?如果从汉语使用的实际出发,根据汉语的语法结构、语义关系来进行归纳,我们可以发现汉语歧义句式有语法结构歧义和语义关系歧义两大类。
1.1.1 由于语法结构而产生的歧义有:
(1)由于句法层次不同(句法关系相同)而产生的歧义。如,“中东石油价格、新职工宿舍”。
(2)由于句法关系不同(句法层次相同)而产生的歧义。如,“出租汽车(述宾/偏正)、学生家长(联合/偏正)”。
(3)由于句法关系、句法层次都不同而产生的歧义。如,“我们三个一组、对他的意见”。
(4)由于句法成分多功能或者由于同音语法成分(兼类词)而产生的歧义。如,“写得好(可能/状态)、饭不热了(动词/形容词)、爬过雪山(趋向动词/时态助词)”。
1.1.2 由于语义关系而产生的歧义有:
(1)由于语义关系不同而产生的歧义。如,“母亲的回忆(施事/受事)、送的人(施事/与事)、这些书他们都买了(语义指向“他们”/语义指向“书”)”。
(2)由于强调点不同或背景蕴含不同而产生的歧义。如,“除了妈妈,他最怕爷爷。”(分别表示为:①强调“爷爷”,蕴含“他”怕的不只一人,意思是“他”最怕妈妈,其次怕爷爷。②强调“他”,蕴含不止一人怕爷爷,意思是“妈妈”最怕爷爷,其次是“他”怕爷爷。)。
这类歧义多有语音上的差别(主要是重音的位置),因此仅限于书面语。
1.2 层次分析法的局限性。层次分析法可以分化由于语法结构关系不同而产生的歧义句式,不能分化由于语义关系不同而产生的歧义句式。因为层次分析法揭示的是句法结构的构造层次和直接组成成分之间的语法结构关系,不能揭示的是句法结构内部的语义结构关系。[1]这种语义结构关系实际上是指隐藏在表层结构后面的深层结构关系,一般是指动词和名词在进入句法结构之后形成的那种动作与施事、受事、与事、工具、结果、处所、时间等语义关系,[2]如上面所列的由于语义关系不同而产生的歧义例句。
由于层次分析法在这方面的局限性最终导致了变换分析法的产生。
2.变换理论分析汉语歧义句式的作用。
2.1 什么是变换分析理论。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由于层次分析法的局限,自然地引进了变换分析法。关于变换的思想,早在1942年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化要略》一书就有了,书中讨论了变次、转换、句法的变化等问题。[3]但变换作为汉语语法分析的一种方法,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明确下来的。国内运用“变换分析”大大推动了汉语语法研究向纵深发展。因为变换分析着眼于句法结构的外部分析,即着眼于考察所分析的句法结构和与之有内在语义联系的句法结构之间的联系,通过分析达到分化歧义句式的目的。[1]变换分析还需要考虑变换关系。变换关系是指由相同词类构成的相关句式之间的对应法则。它的根本特点是变换前后句子的基本语义关系要保持不变。假设A、B是由相同的词类构成的相关句式,如果按照某个对应法则,句式A中的每一个例句,在句式B中都有一个明确的例句与A相对应,那么这个对应法则就称之为从A到B的变换,写作A→B。[3]
2.2 变换分析理论分析汉语歧义句式的作用。我们在汉语研究中重视变换分析方法主要是基于汉语使用的现实。相对于英欧语而言,汉语是一种缺少形态标记的语言,句子的各成分之间的关系往往是隐含的,缺乏暴露在外的形态标记。根据这一特点,变换分析方法便成为非常有用的分析手段了。本文暂不讨论由于语法结构关系不同造成的歧义句式,而着重讨论由于语义关系不同而造成的歧义句式。这主要是指由于句子的施受关系含糊不明而导致的歧义句式。施受关系含糊不明是指处于主语位置上的名词,既可以看作是谓语动词动作的发出者(施事),又可以看作是谓语动词动作的承受者(受事);或者处于宾语位置上的名词,既可能是谓语动词支配的对象,也可能是谓语动词产生的结果。如:
(1)弟弟打破了我的玻璃杯。
(2)弟弟把我的玻璃杯打破了。
(3)我的玻璃杯被弟弟打破了。
(4)我的玻璃杯给弟弟打破了。
(5)我的玻璃杯弟弟打破了。
例(1)-(5)是一组同义句式。(1)是一般所谓的“主语―述语―宾语”的句式;(2)是一般所说的表示处置意义的“把”字句;(3)则是一般所说的表示被动意义的“被”字句;(4)类似(3),也表示被动意义,但用的是“给”;而(5)一般称为“主谓谓语句”。“我的玻璃杯”是全句的主语,“弟弟打破了”这个主谓词组作全句的谓语。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句式,这些词语之间的语义关系都是相同的:“打”是行为动作,“弟弟”是“打”的施事,“我的玻璃杯”是“打”的受事,同时又是“破”的主体。由此可见,包含相同语义关系的不同句法结构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变换分析正是利用这种内在的结构联系来揭示歧义句式各自所联系的同义格式,以达到分化歧义句式的目的。如:
2.2.1 “主语+述语”。
(1)王老师已经通知了。
→王老师已经通知了他(施事)。
王老师已经被通知了(受事)。
(2)科长已经检查了。
→科长已经检查工作了(施事)。
科长已经被检查了(受事)。
(3)妈妈已经忘记了。
→妈妈已经忘记这孩子了(施事)。
妈妈已经被忘记了(受事)。
我们可以看到:当主语表示施事时,“主语+述语”可以变换成“主语+述语+宾语”,我们记作A;当主语表示受事时,“主语+述语”可以变换成“主语+被+述语”,我们记作B。它们的变换式如下:
A式:主语+述语+宾语 B式:主语+被+述语
王老师已经通知了他。 王老师已被通知了。
科长已经检查工作了。 科长已经被检查了。
妈妈都忘记这孩子了。 妈妈都被忘记了。
2.2.2 “名词/代词/动词+的+名词”。
(1)学校有鲁迅的书。
→学校有鲁迅写的书(施事)。
学校有关于鲁迅的书(受事)。
(2)他的笑话讲不完。
→他说的笑话讲不完(施事)。
关于他的笑话讲不完(受事)。
(3)批评的作家很多。
→他批评的作家很多(施事)。
关于批评的作家很多(受事)。
通过变换我们发现:当句中的人物表示施事时,“名词/代词+的+名词”可以变换成“名词/代词+动词+的+名词”我们记作A1;“动词+的+名词”可以变换成“动词+名词/代词+的+名词”,我们记作A2;当句中的人物表示受事时,“名词/代词/动词+的+名词”可以变换成“关于+名词/代词/动词+的+名词”我们记作B。它们的变换式如下:
A1式:名词/代词+的+名词 B式:关于+名词/代词+的+名词
学校有鲁迅写的书(施事)。 学校有关于鲁迅的书(受事)。
他说的笑话讲不完(施事)。 关于他的笑话讲不完(受事)。
A2式:动词+名词/代词+的+名词 B式:关于+动词+的+名词
他批评的作家很多(施事)。 关于批评的作家很多(受事)。
2.2.3 “动词(词组)+的+是”。
(1)支持的是大家。
→支持张三的是大家(施事)。
张三支持的是大家(受事)。
(2)喜欢的是他弟弟。
→喜欢她的是他弟弟(施事)。
妈妈喜欢的是弟弟(受事)。
(3)开刀的是他父亲。
→开刀的医生是他父亲(施事)。
需要开刀的是他父亲(受事)。
(4)修车的是他邻居。
→修车的师傅是他邻居(施事)。
需要修车的是他邻居(受事)。
通过变换我们发现:当句中的人物表示施事时,“动词+的+是”可以变换成“动词+名词/代词+的+是”,我们记作A1;“动词词组+的+是”可以变换成“动词词组+的+名词+是”,我们记作A2;当句中的人物表示受事时,“动词+的+是”可以变换成“名词/代词+动词+的+是”,我们记作B1;“动词词组+的+是”可以变换成“需要+动词词组+的+是”,我们记作B2。它们的变换式如下:
A1式:动词+名词/代词+的+是 B1式:名词/代词+动词+的+是
支持张三的是大家(施事)。 张三支持的是大家(受事)。
喜欢她的是他弟弟(施事)。 妈妈喜欢的是弟弟(受事)。
A2式:动词词组+的+名词+是 B2式:需要+动词词组+的+是
开刀的医生是他父亲(施事)。 需要开刀的是他父亲(受事)。
修车的师傅是他邻居(施事)。 需要修车的是他邻居(受事)。
需要说明的是,“动词(词组)+的”本身可以有歧义,它的歧义和句子中动词(词组)的“向”有关,与“动词(词组)+的”中“的”的句法功能也有关。如果动词(词组)是双向的,“动词(词组)+的”就可能有施事、受事两种解释,而表示专指的“的”就有名词化标记和提取主语、宾语两种句法功能。这样,当“动词(词组)+的”中的“的”和双向动词(词组)组成一个指称形式时,也就既能代替充当主语的名词性成分表示施事,又能代替充当宾语的名词性成分表示受事。如果动词(词组)是单向的,“动词(词组)+的”就只能表示施事,“的”只能起到名词化标志和提取主语的功能。例如,“承认的是傻瓜。”、“说谎的是张三。”,动词(词组)“承认、说谎”只能是单向的,“承认的”、“说谎的”只能起到充当主语表示施事的作用。
以上由于施受关系含糊不明而产生的歧义句,可以采用改变语序、添加词语、限定语境等方法来排除歧义。如,“赵大姐许多人还不认得。”,可改变语序,“许多人还不认识赵大姐。”;可添加词语,“赵大姐许多人还不认得她。”;可限定语境,“赵大姐这人默默无闻,许多人还不认得她。”(赵大姐是受事),或改成,“赵大姐这人实在是默默无闻,有许多人,她还不认得。”(赵大姐是施事)。
2.3 变换分析理论的实质和局限性。变换分析理论的实质是着眼于句法结构的外部分析,即着眼于考察所分析的句法结构和与之有内在语义联系的句法结构之间的联系,通过分析达到分化歧义句式的目的。[4]因此它的最直接的作用是可以有效分化由于语义关系不同造成的歧义句式。但是变换分析理论本身也有一些局限。因为和层次分析法一样,变换分析所关联的是句子表层结构的依存关系,局限于句法分析平面,所以它只能证明句法结构的不同,不能回答为什么不同。也就是说,它只能用来分化歧义句式,不能解释造成歧义句式的原因。如,“山上架着炮。”,利用变换分析可以分化为表示存在的“炮架在山上。”;表示活动的“山上正在架炮。”,从而达到了分化歧义句式的目的。[1]但如果追问,同样的句式“名词+动词+着+名词”,为什么“街上修着路。”、“水里游着鱼。”,没有歧义,变换分析就不能回答了。此外,句子能否变换,不只受句法规则的制约,也要受语义、音节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变换不同的不一定是不同的结构。如,“栽树”、“觉得满意”都是述宾结构,但变换形式不同:
栽树→*栽树不栽
觉得满意→觉得满意不满意
要回答它们为什么不同,就需要运用语义特征分析法。
3.语义特征理论分析汉语歧义句式的作用。
3.1 什么是语义特征理论。语义特征是指在相同句法位置上出现的一组实词所具有的与实词的词义密切相关的、且对这些实词的语法形式或对这些实词所在的句法结构的形式有制约作用的语义因素。[1]语义特征分析法是从语义学中引进的方法。在语义学中是通过对同一语义场中不同词语的语义特征(即“义素”)的分析来比较词义的异同。国外较早把语义特征分析法运用在语法学中的是转换生成语法学派,该学派发展到后期,将词语的语义特征也作为词语搭配的限制规则。如,动词“喝”要求主语和宾语具有如下语义特征:
“喝”的主语:[+名词,+有生命,+动物]
“喝”的宾语:[+名词,+液体]
所以“人喝水”符合语义特征限制的搭配,而“人喝饼”、“桌子喝水”不符合语义特征限制的搭配,是不成立的。
需要强调的是,语法学所讲的某一小类实词的语义特征是指该类实词所特有的,能对其所在的句法格式起制约作用的,并足以区别于其他小类实词的“语义要素”。因此,实词的某种语义特征都是结合具体的句法格式概括得到的,而不是离开具体的句法格式单纯从词义的角度分析概括得到的,这也是语义特征这一概念在语义学和语法学中的不同之处。[1]
3.2 语义特征理论分析汉语歧义句式的作用。语法研究中使用语义特征分析,主要着眼于分析、概括同一句法格式的各个实例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实词所共有的语义特征,用来解释、说明代表这些实例的句法格式之所以独具某种特点,之所以能将这种句法格式和与之同形的句法格式加以分化的原因。[1]所以,语义特征分析使我们对歧义句式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了。
如,“我买了。”有歧义,“他买了。”没有歧义;“我饿了。”、“他饿了。”都没有歧义。
我们知道,从指称的角度看,“我”是自指代词,“他”是他指代词,如果单看语法结构,“我”和“他”表面上组成的是相同的结构,似乎在用法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不然,例如:(1)我饿了。他饿了。(2)我走了。他走了。(3)我买了。他买了。
例(1)都表示已然的事实;例(2)“我走了。”表示未然的事实,“他走了。”表示已然的事实;例(3)“我走了。”有歧义,“他走了。”表示已然的事实。
我和他都是指人代词,因此后面的动词都具有[+述人]的特征。有些动词可以进入“他V了”而不能进入“我V了”,通过分析发现这些动词一般是自觉无意识动词,如“死、昏迷、睡着、休克”。我们称能进入例(1)表示已然的动词为A;能进入(2)表示“我V了”未然,“他V了”已然的动词为B,能进入例句(3)表示“他V了”已然,“我V了”有歧义的动词为C。通过分析可以发现:
能进入A:
①不可控性生理动词:饿、渴、累、饱、馋、醒、哭、笑、痒。
②心理动词:后悔、害怕、满足、明白、失望、感动、同意。
③朝向性趋向动词:上来、下来、进来、回来、起来。
能进入B:
④背离性趋向动词:走去、上去、下去、进去、出去、回去。
能进入C:
⑤可控性生理动词:睡觉、休息。
⑥动作动词:拔、搬、穿、拆、打、干、搞、还、画、买、寄。
通过分析我们知道:
③中的朝向性趋向动词表示向着说话人所在的位置移动,而当说话人用朝向性趋向动词来表述自己的行为时,显然他已经完成了位置移动的过程。
④中的背离性趋向动词表示背着说话人所在的位置,而当说话人用背离性趋向动词表述自己的行为时,显然他还没有完成位置移动的过程。
⑤中的可控性生理动词既然是可控性的,说话人完全可以用来提醒听话人,所以“我V了”能够表示未然。当然也可以作为一种客观事实向听话人陈述,这时“我V了”表示已然。因此当可控的生理动词进入“我V了”句式时,“我V了”就有了歧义。
⑥中的动作动词都是非常具体的动作,可控性强,既可用于提醒说话人,表示未然事实,又可用于陈述客观事实,表示已然事实,因此在进入“我V了”句式后就有了歧义。[6]
又如,“VA了”述补结构(如,“洗干净了、晾干了、锯长了、买大了、挖深了、剪短了”),可以表示两种语法意义:(a)表示某种结果的实现,如,“洗干净了、晾干了”;(b)表示某种预期结果的偏离,如,“锯长了、买大了”。有的“VA了”述补结构,如,“挖深了、剪短了”,可以兼表(a)、(b)两种意义。[4]
(1)你要我挖的坑儿我已经挖深了,你看这样行吗?
(2)你的头发,剪短了好看。
(3)你这个坑儿挖深了,得回填些土。
(4)我觉得你的头发剪短了,留长一点儿好看。
(1)、(2)里的“挖深了、剪短了”表示(a)义;(3)、(4)里的“挖深了、剪短了”表示(b)义。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同属于“VA了”述补结构,为什么有的表示(a)义,有的表示(b)义,而有的能兼表(a)义和(b)义呢?这当然有多种因素在起作用。首先与A的性质有关。当A为表示褒贬义的形容词时,“VA1了”都只表示(a)义,不能表示(b)义,如,“洗干净了”、“搞糟了”;当A为不表示褒贬义的形容词时,“VA2了”都能表示(b)义,而能不能表示(a)义,这就跟“VA2了”中A2的语义指向有关了。汉语语言事实告诉我们,当A2在语义上指向V本身时(如,“走快了、跑慢了、来晚了、来早了、等久了”等),或者当A2在语义上指向V的施事或受事位移的距离时(如,“走远了、坐近了、踢远了、搬近了”等),都能表示(a)义。试以“来早了”、“走远了”为例:
(5)你来早了。现在牙科挂号不紧张,用不着那么早来。
(6)这次你又走远了,再往这里走几步。
(7)过去他老迟到,经大家批评后,最近他来早了。
(8)她慢慢地走远了,消失在人群之中了。
(5)、(6)里的“来早了”、“走远了”都表示(b)义,(7)、(8)里的“来早了”、“走远了”都表示(a)义。而当A2在语义上指向V的施事或受事时(前者如“长高了、养胖了”,后者如“锯短了、锯长了、买贵了”),能不能表示(a)义就不一定了(将要受到另外的因素制约)。如,“锯短了”能表示(b)义,也能表示(a)义。例如:
(9)这一根竹竿儿锯短了,只好报废了。(表示(b)义)
(10)那几根竹竿儿已按你的要求锯短了。(表示(a)义)
可是像“锯长了、买贵了”就只能表示(b)义,不能表示(a)义。例如:
(11)那根竹竿儿锯长了,还得锯掉三公分。
(12)你的衣服买贵了。
3.3 语义特征理论的实质和局限性。语义特征理论的实质在于通过对某些句法格式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动词在该句法格式内所呈现的互有差异的不同小类的词的语义特征进行分析,来达到说明造成歧义句法格式的原因的目的。也就是说,语义特征分析是通过分析某句法格式的各个实例中处于关键位置上的实词所具有的共同的语义特征,来解释、说明代表这些实例的句法格式之所以独具特色、之所以能与其他同形句法格式相区别、之所以只允许这一部分词语进入而不允许那一部分词语进入的原因。[7]但是,关于语义特征分析目前尚缺乏理论总结。比如语义特征的性质、语义特征分析的客观基础、语义特征分析的特点、语义特征分析的局限等问题还不清楚。现阶段更多的是一些语言学家结合汉语的某些具体实例作出的个人判断,而不是对汉语语法规律的全面的把握,缺少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4.两种理论的比较。
4.1 两种理论的优点。虽然歧义现象在汉语实际语言运用中并不多见,但人们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去寻找汉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错综复杂的对应关系,所以在分化方法上的探索导致了变换方法的产生。变换分析理论着眼于从形式上分化歧义句式,可以解释很多语法现象,把语法研究引向深入,也有利于揭示更多的语法规律。语义特征理论着眼于从意义上解释造成歧义的原因,使我们对歧义句式的研究进一步深化了。这两种方法常结合起来使用,先用变换分析法发现结构的异同,再用语义特征分析法说明异同的原因,并总结出规律,最终使我们的语法研究进一步实现形式和意义的结合。
4.2 两种理论的局限性。变换分析法虽然可以用来分化歧义句式,但是不能用来解释造成歧义句式的原因。一些歧义结构,我们可以通过变换来分化它,如,“县里来了一位大夫。”,这个句子里的“县里”可以作不同的理解,既可以说是“从县里来了一位大夫。”,也可以说是“有一位大夫来到了县里。”。但是,同样的结构和关系,为什么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法意义呢?变换分析回答不了这个问题。《现代汉语词典》对“来”的解释是:“从别的地方到说话人所在的地方。”。这就是说,“来”表示从起点到终点的位移。因为我们不清楚说话人在说这句话时所在的具体位置,他既可能在“县里”,也可能在别的什么地方,所以这句话在理解上就有了歧义。因此,通过语义特征分析法就可以解释相同结构不同语义的原因。但是,必须明确的是,这种解释主要是建立在主观判断的基础之上。我们说“来”具有位移性,主要是根据我们的常识和逻辑判断,并不具备分析的客观性。因此,语义特征分析缺少一定的可操纵性。
4.3 对汉语歧义句的认识。汉语的歧义研究在语法研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因为汉语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错综复杂,歧义现象比形态发达的语言更具普遍性,以歧义研究为突破口能揭示许多掩盖在同形的表层结构下精细微妙的语法规律,增强汉语语法理论的可论证性和解释力。目前汉语歧义研究主要集中在语法歧义研究上,其中句法平面歧义研究最为全面深入,语义平面歧义研究则次之,语义平面歧义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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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宗守云.“我V了”和“他V了”[A].语法研究和探索(十二)[C].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44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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