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形而上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道之为道
  一、道的意义
  万事万物:生长衰逝有自己的规律;分合化变有自身的法则;是非对错有自在的缘由;成败兴衰有自然的定数。这些规律、法则、缘由、定数,可以抽象出一个实有的存在,即事物运行的自在之理,本文简称为“道”。
  为了更好的理解“道”,我们可以与现实对照:炮弹要想击中目标,就要调整好相关要素,此中有因;飛机要想腾空飞翔,就要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设计,此里有法;军事有军事的原则;教育有教育的规律;音乐胡乱组合音符不成乐;文章随意堆砌文字不成文;物有适当比例,增一太高、减一太矮;事有适宜尺度,强力则过、弱力不及……此等事物的自在之理不可尽数。凡物必有律、凡事必有理,此乃天道。
  道覆盖万事万物,一成一败皆因道,一言一行皆有道,一念一动皆成道。道无处不在,无物不有,无事不离。
  二、道的内容
  行文到这里,读者会产生一个疑问:事的法则、物的原理、天体运行的规律、尘世中的道理,他们可以并为“一道”吗?或者说万事万物的自在之理可以归结为一个“一”的“道”吗?
  答案既是否定的也是肯定的,既是一元的也是多元的。否定的是他们不是一个或一种存在,万事各有万理,万物各有万律。肯定的是他们也是一种存在,他们的共性就是万事万物都存在的“自在之理”,这个凡事凡物皆有原理的理,即为道的统一性,即为统一的道。
  万物皆有道,是为道的一元性;万物各有道,是为道的多元性。无数的道可以归为三大类:一原道;二具道;三定道。原道是道的普遍性;具道是道的特殊性;定道是在特殊性当中的普遍性。
  原道是道的本原和统一,通俗来说道本就存在于普事普物当中。原道既是无的,也是有的。“无”是指:在宇宙没有运行时,道是没有的,我们看不见、摸不着、感不到。“有”是指:当事物开始变化时,它就在事物当中,我们可以找到它、总结它、应用它。原道既是显的也是隐的,显至广大无边,隐至无形无缚。当物行事变之时,原道显现了出来,即凡事有理,万物有律。当事未行至“此”,物未变至“彼”时,在于此时的此的道,于彼地的彼的道,就处在隐没中。
  当事物开始运行变化时,每个具体事物中都存在具体的理,本文称之为“具道”。具道是每个特殊事物都有的自在之理,人们争辩对错时在“讲理”,总结成败时在“析理”。这个“具体理”的“道”,与事相依,随物赋形,无时不变。
  当很多个别事物的自在之理成为共理时,这个共同的理就是“定道”。即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规律。定道又可分为三类:一是某一个事物的自有性质轨迹,如某一个物体的高度或体积或质量(又如一人之性);二是某一类事物的共同特点抽象,如某一类物体的密度或燃点或硬度(又如众人之性);三是某一组事物的固有法则恒定,如某一组事物中速度与其各因素、加速度与其各因素、即时速度与其各因素的恒定关系(又如众人之性与各物作用)。
  在这里需要强调一下:具体的理也是普遍的律,当同样的时空元素以同样的关系出现同样作用的时候,具体的理就在前后两组事物中显现出了同样的律。如前一次因击球点偏低致球轨偏高,下一次如此击,球轨亦复如此。普遍的律也是具体的理,当事物适用的时空环境变化了,因此时空的律,就变成变之后因它时空的律。如三角和在平面和曲面上的变化。
  三、道的变化
  道的最初形态是零和状态,由万物的相互作用,在组合、分化、再组合、再分化,以至无穷的变化中,道随之层层展开,与物相化,有至皆在。
  道是恒常的,也是变化的。道的恒常性表现在:因与物如此,时与空如此,道就显现出同样的如此。道的变化性表现在:(一)因与物如此,时与空不如此,道就显现出另一种规律性。(二)时与空如此,因与物不如此,原来的道就不再适用,在新的因物条件下,显现出基于新因物的道。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因“时与空”或因“因与物”的变化而变的道也是恒常的。我们所说的道的变化是指:原来恒常的道变成了另外一个恒常的道,即道在前与后中是变化了的,但道的前道在前中或后道在后中是不变化的。所以我们说“道”:此道是此道,彼道是彼道,此与彼皆不变,是为道的恒常性;此道因为时与空的变化成了彼道,或彼道因为因与物的变化成了它道,是为道的变化性。进一步说在此道成彼道中,此与彼是恒常的,而此成了彼是变化的。
  四、道的明晰
  在此和彼的变化中,此与彼的中间过程是连续的、逻辑的、和在确定中的不确定的。例如:ABC三物各依性能相互作用,依照其中的自在之理,根据三物在此时的状态可以推测出,在彼时(下一时)的ABC三物会呈现出什么样的结果及与之相关的现象。也可以根据此时ABC三物的现象,依照相关原理,反推出ABC三物在彼时(上一时)的状态。
  这里在此道成彼道的变中,其变的内在原因是各物因在各自运动上的演化,物的性能发生了新的变化,变化了新性能的物在新的时间(彼时),在新的相互作用中显现出来的新的道(彼道)。
  “在此道成彼道中”,有四个概念:“此道”;“彼道”;“此道成彼道的变”;“此道成彼道中的不变”。为了便于理解,本文暂把此道成彼道中的不变称之为“一贯道”(一以贯之的道);此道就是一贯道在此时上具体的道,彼道就是一贯道在彼时上具体的道。此道也可称为一贯道上的此时道,即是一贯道中的此道,彼道也可称为一贯道上的彼时道,即是一贯道中的彼道。
  再一步明确说道中此(彼)道就是ABC三物在此(彼)时各自相互作用下的即刻瞬时的自在之理,即前文所说的具道。这个瞬时的理存在一贯道在此(或彼)时的此(彼)即时状态中。那么这里所说的一贯道其实就是ABC三物相应的规律,即前文所说的定道。由此印证前文所说的具道(在此时的具道和在彼时的具道)含有此彼中的共性之道,即此和彼中都有的定道(一贯道),即ABC三物(三要素)内在的规律。即理(具道)中含律(定道)。
  那么在这里明明是定道规律在此时或彼时表现出了此时(或彼时)的具道。为什么还说是具道含有定道,而不是定道含有具道那?我们试想,如果在理想状态下,根据ABC三物相用的自在之理,可以从此时的“即时状态”(定数),推测出ABC三物在彼时的“即时状态”(定数)。但是在真实的自然界中,仅仅会是ABC三物的相互作用吗?此时的ABC三物运行到彼时的时候或许就会有D物参合进来与之相用。也或许还有E物、F物。。。。不计其数的众物相用。所以我们说在自然世界中是律中有理,理中含律。这里律中有理的理是定道的具体定数。这里理中含律的理是自然界时时变化了的事物在即时状态中的自在事理。   而前面所说的此道成彼道的变,从本质上讲是指道的此时与道的彼时,两种时刻上的两种具道的不同。一个是无外因情况下道的定数,在此彼前后上的变化。一个是有外因情况下,道的事理在此彼前后上的不同。
  五、道的追问
  综上,可知“道”是抽象的实有存在,是万事万物难以逃离的无边法网。生命不离生死之律;草木必有盛衰之則;物体自承沉浮之法……尊重规律,事则成,物则就。违背法则,事则败,物则毁。再进一步说,因道的无处不在,不按成的规律做事,也是在按另一种(或很多种或无数种)其它不成的规律做事,终成有此不成规律的不成结果。(而不成其实也是另外一种成,即不成之成。)以此,我们隐约的感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似乎”在主宰世界”。
  物何以物
  万事万物从本源上讲,可以归结为两样实有存在:物之能量与事之规律,即物能与事律。万物之内、物中涵物、小内有小、层层深化、终至归一、称之基本。基本元素们以各种形式组合成各种物体,各种物体各种作用形成各种事件,各种物各种事我们统称为万事万物。万事万物广至宇宙,微至尘埃,是我们的世界。
  在本源层面看世界,世界本相就清晰透彻的显现了出来。万物自无至有,初世为元,众一相用。在相互影响下融合、分化、相斥、统一、生新、演变,层层上升组合,时时变化更新,成此大千世界。
  一、万物关系的五层变化
  (一)世界初始,无以为序。
  (二)世界即宇宙,宇与宙即空与时①。因时空交织而纵横交错的宇宙:(1)在即刻之刻(时间即刻停止),万物在空间上是有序的,即万物各物各有相对固定的位置。(2)在此位位移(空间上的迁移),万物在时间上是有序的,即万物各物各呈前后变化上的相连。
  (三)在即刻空间上的有序和位移时间上的有序,即两个有序的时空纵横交错中,万物分合化变,其最本质的关系是“无序相联”。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把最基本元素和由基本元素构成的各种物体想象成为各个“点”,世界最本质的运动实相就是无数个“点”各种各样的变化且各种各样的相联。“各种各样”即有“无数种可能”;“无数种可能”即因“无序”。因其无序才有“一切可能”。以此我们说万物关系的本质是“无序相联”。
  (四)在世界万物的无序联接中,各物依据本身性能相互作用,就演化生新了新的事物,这就是创造。在各物各性各能的相互作用中,自然的形成了自在的原理②,此中有规律。也就是说在无序的创造中,自然的形成了自在的规律,规律是自然的自然创造,其本质是在无序中形成的有序。创造形成规律,规律制约创造,由事物自已在创造中形成的规律,必然由自在的规律影响自在事物的创造。万物的无序要在由自己无序自然形成的有序中有序的变化。即无序形成有序,有序规范无序。
  (五)万物在有序变化中各自有变,互之可联。由此万物的关系是在由自己无序自然形成的有序中有序相连的无序相联之变化,即“在无序中有序的无序”。
  总的来说,万物五层变化:无序的有序的无序自然形成的有序中有序相连的无序相联之变化。即“无序的有序的无序中有序的无序”。
  二、物之为物的十重境界
  一、任变(物自性)
  (一)物因本质性能任其自变。简称“任变”。
  (二)物受本质性能所控,只能作出因性致变的变。简称“控变”。
  (三)物在因性制约的控变中,有因其本性而向其本性的意向之变。简称“向变”。
  二、相变(物相合)
  (四)物因它物的影响不可任变。简称“制变”。
  (五)在它物制变中,物源自能对它物有所应对的变。简称“应变”。
  (六)在因它制变与源己应变的二者(或多者)相互作用中形成了相合的变。简称“相变”。
  从物内部来说,物自身任变的控变中有向变,即在物的任变中有不可任变的可有选择的变,简称[变之不变的可变]。从物外部来说,物物在制变中应变而成相变,即在物的不可任变与可应变的共同作用中形成了相合的变,简称[制变应变的相变]。“变之不变的可变”众物,在相互影响作用中“制变应变的相变”。各物因各自的“本、质、性、能”,相变可成:(1)各种关系:相从、相制、相统、相协、相斥、相合、相离、相生等。(2)各种变化:汇合、抵消、融生、毁灭、推行、升化、量积、质变等。
  三、因变(物承因)
  时空延展中,物物相合,事事相承,因因成果。因致果,果转因的变,是为因果之变。③
  (七)彼源此成它,此彼它间因果必然相连的变,简称“必变”。
  此关彼,此关它,此关彼且它--横连;此则彼,彼则它,此连彼至它--纵连。有此必有彼(无彼则无此),无此彼亦可,有此未必只有彼--因必;无此则无彼(有彼必有此),有此未必彼,有彼不止只因此--果必。
  (八)物或物物可于此变化、也可于彼变化、还可于它变化,非此一必的变,简称“或变”。
  在物物相合的刹那,正好是物中“任之不任的可任(即变之不变的可变)”{一物变化可以有多个选择}的那一个变,正中其机,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在必然中有偶然,偶偶相合成必然。(前一个必然是或可之然的必,后一个必然是一必之然的必。④前必与后必的中间,是不确定的偶然),也就是说:物的终之走向是在必然范围内的偶然,在偶然基础上的必然。即必然不必,偶终成必。
  (九)时空交织中,此至彼,彼又它,它转另,另复此或又另…此彼相连,彼它相转,连之又连,转之又转,各物相用,众因相承。互之交错,其变无穷。物运沉浮,变中有恒,恒中有变,复变之变。简称“复变”。
  四、化变(物转化)
  (十)万物消逝散去之后,物物共转,转转相生,生生不息,息息无止,周而“不”复的化合成新物的变,简称“化变”。
  三、世界本相的两种涵义   万物因何所向,从源头上讲,是物体自己的变化。但在自然世界,一物在万物当中,就涉及到了物与它物的关系。也就是说物之走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从内部来讲物自身的走向,一个是从外部来讲物与它物的关系。物自身问题的核心是物是否自由,物关系问题的核心是物物怎样相联。物怎样走向和物物怎样的关系就是世界的本相。
  (一)物怎样走向,即前文的十重境界;物物怎样的关系,即前文的五层变化。十重境界的基础是任变,五层变化的核心是无序。即万物运动的本相是任其自然的变化,简称任变;万物关系的本质是各种无序的相联,简称无序。由此世界的本相是“任变无序相联”。任变无序相联的实质是自由自在的万物无拘无束的相联,即“任其自然变化的万物在相互影响中的一切相联皆有可能”。世界因其“任变无序”才可一切相联皆有可能,因其一切相联皆有可能,世界才可“一切皆有可能”。
  (二)由前文得知:(1)物的变化,从内部讲,要受制于自身本性不可随意;从外部讲,要与它物作用相互制约,以此万物变化的实质是“任变的不可任变的任变”,即“不任之任”。(2)万物的最终关系也就是万物相联的实质是“在无序中有序的无序”,即“序中无序”。
  由世界本相“任变无序相联”演化出来了另一个世界本相“不任之任的序中无序的变”。不任之任的核心还是任,序中无序的核心还是无,以此两个世界本相可以言一:“任变无序相联”。⑤万物至万事,万事至万象。万象世界錯综变幻,在变幻中自有自在的不变,在不变中任有变化的变。⑥
  四、要点问题明晰
  ①【时间的本质是万物运动(变化)的生成,即时由动生。世界的万物同时在即刻停止(静止),世界的时间也与之相应在即刻消逝。但宇宙的真相是万物永远在变化中(由于无静不止以致无时不动),所以时间永远在流逝中】
  ②【以此回应《物道之辨》。原理即是在与本文相应的其它文章中所讲的:“道”。道的实质是“物化”。物道有四个方面的关系:(一)物不受制于道(物不受道);(二)物受规律制约的实质是:物所受的制其实是物的自性或物与它物作用的影响(物制物);(三)由物生事,事受制于道(事受道);(四)物如果有足够能量,就可以改变其它物、既有道、相关事(能极而转)】
  ③【(1)从“事”的角度,因分主因,次因,次次因。(2)从更广“象”的角度,一象涵盖了成象各方各事,即一象涵几事,一“象”各事各有各方各自的“主因”。(3)“缘”(因所遇之因(条件))在“果”中是主因还是次因,须要具事具析。如:(a)于此,彼是“缘”(次因);于彼,此也是“缘”(次因)。(b)“缘”可对因起决定性作用(成为主因)。(c)“缘”也可以与因并起作用(共为主因)。(d)因缘谁为主因,取决于相对之“强”。】
  ④【物的变化不是一个所向的必然,而是多个所向的必然。即物所动向何不是一种选择,而是在一定范畴中的多种选择,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必然”有两种涵义,一是人们通常理解的,终成一必的“一必之然”;一是本文思想中的,在物自身(或在制变与应变)中会有并非是一个而是多个的有所选择的“或可之然”】
  ⑤【无序相联即任意的、无需秩序的、怎么样都可以的相联。万物的相联是无序的,相连是有序的,万物在相联中有相连,相连时可相联。总之,万物相连之联,联中任连,在不可任意中任意变化。】
  ⑥【物之正反的“互变”是恒且特之“相变”】
  物极道终
  一、哲学终极
  哲学的终极使命,是寻求宇宙最广范围的最深原理的最高认知。通过前文我们对宇宙最深运作原理的分析得出:规律是在万物无序联接中自然生成的有序,进一步说,道是基于万物相动的生成,万物无动,道就不会显现出来。而万物相动是万物各依自己的本质性能在相互影响中的各自作用,各成其物的各有其道。再进一步说,各事物基于自身因素的特有运动形成自己的小道,即事理(具道)。各事物基于相同的共性形成涵盖一定范畴的中道,即事律(定道)。而统领所有事物的终极大道就是万物的“任变无序联接”。是因为任变的“动”之道和无序的“无”之道,才产生了共性的中道(规律)和个性的小道(事理)。所以,宇宙的最高大道为无,万物的唯一共性是动。哲学的终极是什么?是虚无。
  哲学作为一种思维,是要贯通各要素在抽象上的思辨。这种思维的高、广、深度在分析各种具体问题上是有通透意义的。哲学作为一种精神,反思一切,永不止步。这种不断开拓深化创新的追求是有价值的。总的来说,哲学没有意义,哲学思维和哲学精神才有意义。
  二、尖端哲学问题明晰
  在对世界认知上,西方思想在细化科学上多有睿见,但在宏观哲思上,不如东方哲学更具智慧。本文简要论述东方三哲核心思想:
  (一)易经的通智与缺失。
  易经哲学具有贯通的智慧。易理变化的思想与世相合,其创作者具通天之智。但易经哲学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世界本质是无序联接的,而易经是有规则的变。二是世界在无序中有序规则的变是多样性与更为复杂的,而易经模拟的世界是变化的“简易”。三是易经最早明确表达了阴阳辩证之理,后经西方“辩证法”的发展更加细化完备。但其“正反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还不够辩证,那就是对辩证的辩证,即有与正反相对的不是正反的“反”正反,即相对“相对”的“绝对”。简化世界的易经哲学模拟出的事物规律简易且有限。
  (二)佛家的深邃与迷失。
  佛家哲学具有深邃的思想。佛家创始人顿悟了万物“空性”,其思想功力是入境超凡的。但佛家的核心理论“缘起性空”存在“有进无出”和“因果必一”的问题。先看“性空”。之所以论断“性空”:正是从深看,事物都是由更小的事物组成,没有什么能最终保全自己而成为自己;从远看,事物都在变化之中,没有什么能保持不变而保留本色。可我们的视角转回看,组合之物又岂能不是物,恰因聚合,才成自我;刹那之真又岂能不是真,皆因此真,才有彼变。再看“因缘”。(1)佛家的缘,是事物生起的次要条件,即次因。而本文认为缘,是另一个因的生起(或有待激发),“缘”也可以对事物起决定性作用,成为主因。所以说“因”会遇到什么样的“缘”产生什么样的“果”,不是单以“修因”就可“成果”的。(2)佛家“因缘”强调果报,本文认为因果间存在必然联系,但不存在必然的必然联系。(3)因缘相合就是“道”,道:众因相合、无序联接、与时相化、其变莫测。所以,因致何果难以定数。因果间“只此一必”的佛家哲学容易走向宿命论。   (三)道家的高见与混淆。
  道家哲学具有卓越的见识。道家创始人天才般的灵感捕捉到了道在万物中的隐显。但道家哲学对道的理解并不明确和清晰。道家之道有诸多杂义,其核心理念是“道生万物”,即道是产生万物的本源。这与本文所说的“道义”截然对立。本文认为是万物相动化生了道,“道就是事物的自在之理”,道因物而化,物变则道变。以道家之道对道的理解和本文之道对道的理解可以推出两种截然相反的人生态度,道家之道推动万物,所以人要顺其自然无为;而本文认为道化由物动,人为物一,主客相合,人应该在顺其自然的基础上应其自然,从而改变事物的走向,与道为一。没有明晰道何以为道的道家哲学容易走向机械论。
  三、主客归一
  本源上万物归一,人为世一,人及人的心灵在最深本质上与万物在最深本质上同一,更进一步说是本一。生命的心灵是世界自然的创生并可理解世界的特殊存在,是宇宙最伟大的创造。因心与世本质为一,以此推断:
  (一)客至主,从客体世界的运行推出主体生命的智应。世界的本质实相与作为理解世界应对世界映照世界的人的智慧,其本质的运作模式应是相同的,即都是无数“点”(世界为物体、智慧为“智元”)“各种各样”的“任变无序联接”。我们来看智慧最基本的意义就是“由此至彼的“想到””,即此点与彼点的联接。由此至彼的想通了就是理解,由此应彼的有效了就是方法。在无数个无数种无序联接中,自然的形成了很多种有序的关系。“有序关系”,客体称之为规律,主体称之为逻辑,其本同一,皆是在无序中自然形成的有序。综上智慧核心有二:创造与逻辑,智慧即为无序联接的创造和在有序变换中的逻辑。世界万物因为各种联接会出现各种情况,智慧也必以各种联接与之相应。(各联(连)不同,各智不同)。人以语言映照世界,万物在无数种联接中创生了世界,词语也以无数种组合表现出了世界。当然,万物在无序联接中要遵循由自己自然形成的有序之规律。语言也要在各个字词的任意组合中遵循由自己自然产生的有序之逻辑。
  (二)主至客,从主体生命的直觉推出客体万物的感应。生命的心灵是自然的创造,亦是宇宙万物之其一。生命的心灵有“灵”(直觉),万物最深本质属性又同一,由此推测,其它万物是否也有“灵”,即万物有灵。当然所成之物有灵,未必构成合成物的基本元素也有灵,正如水或气的形态功能是构成水或气的各元素所不具备的。分性合能是必要非充分条件关系。但其基本元素不具备组合之物的灵,其本身也会有另一种源于自身属性的不灵之“灵”。
  四、天道之别
  宇宙最高存在是自然的道还是主宰的天,这是两种不可兼容的思想体系。“上天”有各种别称,其本质是“主宰一切无所不能的存在”。
  “天意”观,有形而上的崇拜,无形而上的学问。
  当今世界,上天最有影响力的称谓是“上帝”,在此简析,试问:是上帝创造了人,还是人创造了上帝?(1)如果有仁德的上帝,为何这世界充满不公、苦难、邪恶?(2)如果有全知的上帝,那他在创世之初,就会预见一切,那明知人其性如此,他又何必如此?(3)如果有全能的上帝,依其设计的法则,身在局中的人不得不为之的抉择可能算得清对错?(4)如果有掌控一切的上帝,那早被安排好的一切,人的人生和人的意志还有什么意义?
  从道的角度看,上天(或上帝)不可干预宇宙的运行,世之一切皆在自然,皆是自然所生、所动、所成。正反相依,与时相转。物法自然,自然然自…或许天意难问,上帝不可证明其在亦不可否定为无。本文只能说:“此世因果无上天之力,只希世间祸福它世有偿”。此世为人,要通过理解道、運用物、达其成。
  物的走向或道的变化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应是哲学尖端中的尖端问题。本文认为:万物所向是在不确定性中有确定性,在确定性中又有不确定性。通俗来讲,物的道之变化或人的命之走向是有一个大致范畴的,但其中又有着上天不可主宰的变化性。也就是说自有天命,但难以定数。所谓天道:(一)道是无序中有序,物在有序中无序。(二)道可应物。以智识道,以法用道,以力驭道,终可成道。(三)能决一切。物极而转,突破既法,改写现实,创造出新的世界。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7353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