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中金融支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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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重要引擎。金融支持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条件,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金融资金的支持。因此深入理解新型城镇化的内涵,研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完善金融支持机制,对于丰富新型城镇化理论和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新型城镇化的概念与传统城镇化相对应。传统城镇化片面强调城镇规模和城镇数量的扩张,过于追求“量”而忽略“质”。而新型城镇化则是摒弃过于追求速度的观念,注重质量的提高,实质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生态文明理念与原则,使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强调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
新型城镇化不能片面的理解是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的增加,应推动人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应以产业为支撑,从社会保障、就业结构等多方面入手,实现城镇化的真正转变。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在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着重优化城市之间空间布局,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发展若干的优质城市群,增强中小城市的产业功能,加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和改善居住条件,促使城市群内不同城市、城镇合理分工。
新型城镇化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凸显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注重保持城镇化与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新型城镇化推进中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强调绿色发展,加大环境和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动城市与自然、人与城市环境和谐相处。
三、新型城镇化中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但仍存在一些阻碍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问题。
(一)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村经济实体数量不断增加,对信贷资金的需求迅速增长,农户期望的贷款额度远高于农村金融机构能够给予的授信额度。而金融资金供给方面存在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对农村发展支持力度不够,在利润驱动下,资金不断流向大城市和大项目,涉农贷款规模却过小。
由于资金缺口大、高成本和高风险,我国新型城镇化中的新兴产业大多处于难于兴盛状态和小规模状态。金融主体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银行在提供融资过程中,信贷审批成本和信息成本以及风控成本过高,难以建立有效的长期合作关系。
(二)金融支持方式单一
银行信贷方式是目前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融资方式,通常以一般公共事业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并由地方政府主办,财政支付是其主要经费来源。在资金来源上渠道单一,缺乏多样性。信用卡业务、商业票据等在农村中并未普及,债券股票投资、项目理财等业务几乎空白。融资结构中,只有少量的直接融资,不能够满足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新型城镇化中巨大的基础设施资金缺口过度依赖财政,且地方的财政收入有限,在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财政收入进一步吃紧,政府融资面临巨大压力,需要多样化的金融融资来释放压力。
(三)金融支持效率低
金融支持效率低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首先是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金融机构受利润导向,将资金优先投入到资产雄厚的工业产业中,而轻视服务行业的投资,使城镇化建设的投资资金偏离居民消费领域。在农村中,这种不协调尤其明显,造成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其次是金融机构和资源在大中城市与小乡镇之间分布不均衡,导致一些地区发展落后,反过来影响金融支持效率。由此,形成经济发展不均衡和金融支持效率恶性循环。然后是金融市场缺乏竞争。金融市场准入机制的严格限制,储蓄转为投资存在很大困难,缺乏有效的竞争。
(四)金融制度不健全
我国没有建立起新型城镇化的配套金融支持体系与政策制度体系。保险、租赁、担保以及信托等在农业、农村和农民中覆盖率很低。新型城镇化中信贷保险严重短缺,没有有效的化解机制进行解决,金融机构在支持新型城镇化中缺乏外部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金融监管政策和利率制度也制约着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另外,基层信贷管理权限小,贷款手续繁琐,造成贷款发放困难。金融支持政策零散、可操作性不强,导致政府的引导作用受限制,金融市场缺乏专门用以支持城镇化的金融制度。
四、金融支持城镇化对策建议
(一)提高金融支持水平和规模
为解决金融机构利润最大化与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矛盾,可以引入政策性银行支持城镇化建设,不仅能够有效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大量资金支持,还可以弥补商业银行缺陷。此外,国家应该给予地方性银行和小贷公司优惠政策,激励其提供小微贷款服务,从而发挥灵活迅速的优势。同时应扩大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数量。国家应在农村加大力度普及金融知识,打开农村地区金融市场,挖掘农村存在的金融潜力,支持农村发展。
(二)发展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开拓融资渠道
金融支持城镇化需要创新金融产品,增添活力。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城镇化金融支持经验,并积极探索新兴融资模式,实现多元化融资。比如发行市政债券、建立多个“金融池”来缓解融资困难。可以开展联户担保贷款、质押担保贷款、农业龙头季节性融资等,有效满足信用好的农业企业的大额贷款需求。国家应重点培育民营金融机构,同时大力发展各种形式借贷公司、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满足城镇化进程中的融资需求。
(三)提高金融支持效率
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用利率市场化矫正金融市场,对农村地区提供贴息,提高金融支持效率。另外,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对融资困难的农村地区,在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的基础上,在规模、期限等方面要求适当放宽。拓宽民营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金投入,引入竞争机制,对城镇化建设提供融资支持的金融机构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构建风险补偿机制,营造金融机构支持城镇化的外部环境,促进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城镇化建设,从而促进金融支持效率的提升。
(四)完善金融制度
建立农村保险制度,发展农村信用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农户等参与其中,分散风险。完善民间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等各类涉农金融法律法规体系,保证民间金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监督,将监督成本降到最低。实施农村信贷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简化信贷审批手续,实行动态综合评估,将重点放在授信产品运作的程序和要件上。建立相应资金支持制度,如设立农民创业互助基金、提供创业培训和提供税收优惠等,完善农民创业金融支持制度。(作者單位: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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