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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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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长治市委、市政府以建设全国最宜居发展城市为目标,主动纳入国家战略,按照中原经济区规划和中原城市群规划,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推动长治市经济持续增长、扩大内需、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和主动力,全市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长治市城镇化发展现状
  (一)城镇化水平显著提升
  2010年长治市城镇人口仅为139.62万人,城镇化率为41.84%。2017年长治市常住人口为345.49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2.93%。七年来,城镇人口平均每年增加6.18万人,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升1.58个百分点,远高于“十一五”时期增长幅度。
  (二)与全省差距不断缩小
  2017年长治市城鎮化率比全省低4.41个百分点,差距比2010年缩小1.84个百分点。从全省各市城镇化排名来看,长治市城镇化率位居全省第七位。但从增长的势头看,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长治与全省城镇化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市辖区的龙头带动作用提高
  2017年经过反复论证,全市将由原来的2个市辖区改为4个市辖区,形成中心城区扩容后新的“1+3”空间发展格局。调整后,市辖区面积扩容到263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165万人。区划调整后将极大地拓展中心主城区发展空间,拉大城市框架,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做大做强经济总量,市辖区在城镇化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
  (四)城市基础设施改善明显
  近年来我市重点围绕路网完善、交通缓堵、停车系统、地下管网、环境质量改善、园林绿化等群众热切关注的民生问题及城市建设的薄弱环节精心谋划项目,人居环境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日俱增。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三环八纵十二横”路网框架。与此同时,全市有序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主城区辐射带动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二、长治市城镇化发展存在问题
  (一)全市区域发展不均衡
  长治市由于各县城镇化水平地区差异明显,发展高低不一。2017年,全市13个县(市、区)中,只有3个县(市、区)的城镇化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即城区、郊区、潞城市的城镇化率高于全市水平,分别达到100%、70.74%、58.88%。而且位于山区或经济发展慢的县城镇化水平仍然低于40%。因此,要加大对城镇化水平偏低县域的关注度,做到稳高提低,使县域城镇化得到均衡发展。
  (二)户籍城镇化滞后人口城镇化
  截止2016年底,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38.77万人,户籍城镇化率仅为35.05%,与同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差多达16.48个百分点。即在全市177.03万的常住城镇人口中有至少有58.30万人仍属于农户户籍。这部分人属于“候鸟式”迁徙流动人口,在户籍管理、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城乡有别的政策,使他们难以真正融入城市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这就造成了城市“二元”社会结构的加深,也构成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
  长治市产业结构相对单一、支撑能力不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较弱,县城和建制镇服务功能弱、集聚产业和人口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城镇化水平仍然滞后于工业化。2017年长治市城镇化率为52.93%,工业化率为51.53%,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为1.14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354个百分点,与国际公认的比值的合理区间1.4-2.5还有一定差距。
  (四)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斥性
  城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定的相斥性和差异性,城镇化率指标与全社会节能减排考核相矛盾,节能减排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压低了城镇化率的增长,也抑制了经济发展的增长。尤其是2017年全国实行京津冀大气污染“2+26”以来,长治市环境保护工作和产业结构调整形势十分严峻。
  三、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建议
  (一)确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
  确立“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发展理念,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提升城市管理人性化。政府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力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减少农民到城市就业的阻力。如加快出台落实中小城镇户籍改革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效缩小户籍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差距。不断完善现有各项公共均等化政策,发展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和城市认同感,使其真正的全身心的能够融入城镇。
  (二)坚持新型工业化推动城镇化
  经济发展水平是城镇化的基础,要提高城镇化水平、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就必须加快经济发展。从全市产业结构看,工业大而不强、城镇发展普遍缺乏产业支撑,第三产业还无法承担推动城市化的主力角色,工业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是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量。坚持工业强市理念不动摇,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保持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力推进结构优化,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三)强化小城镇、中心镇的作用地位
  城镇系统中每一层级城镇在其中的作用都不可或缺。小城镇及中心镇在促进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同步发展城乡经济方面具有大城市无法比拟的优势。要从全市角度进行通盘考虑,坚持突出重点,打破均衡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模式,集中力量,梯次推进,有选择、有步骤地优先发展重点城镇。优化乡镇布局和资源配置,以更大程度的发挥乡镇的集聚和规模效应,充分发挥小城镇、中心镇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改变、缓解全市城市日益增长的承载压力。
  (四)做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融合
  做好新型城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融合,促进全市城乡协调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新型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要让城市中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成为市民,就需要通过发展小城镇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就地市民化。一方面可以使那些符合条件并具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获得城镇户籍并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那些不愿意在大城市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也可以在小城镇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可以使他们更加稳定地在就业所在地就业、居住、生活。从而让全市经济的空间分布与人口的空间分布更加均衡,从而真正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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