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措施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市场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导致社会道德水平低下,非法集资以及集资诈骗等非法经济犯罪案件频发。涉众型犯罪案件导致社会群众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及心理创伤,严重影响金融秩序,同时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涉众型经济案件呈现地域广、群众多,牵扯的社会部门多等特点。而且办案的手段落后,调查取证难度大,赃款追缴困难,为办案带来极大的限制。本文主要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特点;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9)01-0124-02
  doi;10.3969/j.issn.1671-5918.2019.01.054 [本刊网址]http://www.hbxb.net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经济快速发展下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升的产物,近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升产生了大量的闲散资金,同时受国家金融改革的影响以及民间利率的提升,导致民间融资活动异常活跃。新的经济形态获得快速的发展,同时担保链的发展以及风险等也逐渐显现。比如P2P网络借贷平台、影子银行等,这些经济金融形式的发展使得经济犯罪的手法也不断地推陈出新。而在政策的调整和监管影响下,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生频率加大,导致涉众型经济犯罪中面临严峻的挑战。所以必须要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特点的研究,并根据其犯罪特点采取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涉众型经济犯罪的一般特点
  (一)案发涉及金额大,数量多
  通过对我国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分析可知,我国平均每年涉及的传销、非法集资以及洗钱等案件多达7万件。而且涉及的地域广泛,资金巨大。从我国当前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情况来看,跨省犯罪形式明显,而且犯罪规模大,牵扯的投资人数众多,对社会的危害性大。比如珠海女商人唐美群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利用虚构的投资方案非法集资超过5亿元。温州郑珠菊以经营家电生意为借口,发放高利贷,涉案金额为1.3亿余元,其中案件造成的受害人为120多人。
  (二)犯罪手法多样化,涉案范围广
  从当前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形式来看,其具有明显的跨区域特点,并存在跨国以及跨领域的特点,犯罪涉及面比较广。从犯罪手法来看,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群众想获得高额利润回报,贪图小利或者盲目投资的心理,通过高回报率为诱饵,编造各种谎言敛财行骗,而且犯罪的手段多样性。案件中涉及的行业包括网络电信、房地产、金融、环境保护、户籍社保以及公益事业等众多的领域,同时当前犯罪领域不断扩大,出现了投资奥菲拉等国际项目的非法集资诈骗情况,通过该种形式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造成大众巨大的财产损失。
  (三)受害人数量多,社会危害大
  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为受害人为非固定的群体,而且受害人的规模比较庞大。通过调查分析可知,涉众型经济犯罪中涉及的被害人少则几十人,多则上万人。比如山东蝶贝蕾传销經济案件中,其中涉及的范围辐射16个省市,涉及的群众超过50万人,涉案金额达到20亿元。犯罪分子主要是通过欺骗的手段进行敛财,如果在运营的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将会造成高额的经济损失,即使公安机关能够侦破案件,但是人民的损失却往往无法挽回。受害群众由于受到巨大的经济损失,会导致情绪不稳,在不法分子的煽动下,将矛头指向政府以及公安等部门,进而引发群体事件以及民政冲突。
  二、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手段伪装性强
  犯罪分子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涉众非法集资中会根据社会的市场经济热点,以及新兴的事物和理念等为欺骗的招牌,打着合法的旗号,设置骗局。同时为了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的人,不惜花费大价钱进行宣传,骗取大众的资金。随着警方的打击,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越来越强,犯罪手段具有极强的隐蔽性,但是主要还是通过合法的外衣对犯罪行为进行掩饰,甚至截取政府的部分文件,断章取义,对自身进行修饰,从而吸引更多的非法获利。比如利用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吸引群众,在具体的实施中采用合作经营型投资回报、以小博大型短期投资等形式。或者概念化的炒作类,比如利用公司上市的虚假名头,违法销售原始股;或者以代理、专卖以及传销等形式吸引消费者。
  (二)以网络平台为载体,犯罪趋于公开化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以及网络的虚拟性、便捷性、交互性和低成本性等特点,使得其成为人们当前最主要的传媒方式。并成了涉众型犯罪分子主要的媒介,通过互联网进行立体包装。此外,在网络虚假外衣的掩护下,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和地点尤为隐蔽,有利于犯罪分子迅速实施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和传销的犯罪活动。比如犯罪分子以某个公司的名义在网络上迅速发展会员,或者充值购物获得双倍积分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犯罪分子利用群众的投资需求,通过高水平、高智商队伍的组织和策划编制外表看似合法的欺骗手段,获得高额的回报,并利用网络平台对这些虚假的谎言夸大和推广,包括公司的发展前景、产业的规模等方面的扩大,对民众形成蛊惑,骗取群众更多的投资。此外,随着股市的回温,股民大量的涌人到证券市场中,而犯罪分子也利用这个机会开始用互联网进行炒汇,通过网络基金的形式骗取投资人的钱财或者进行外汇的非法买卖。而且当前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出现创新趋势,利用网络平台作为掩护,隐蔽性更强,不仅容易导致广大群众受到欺骗,同时对公安机关的办案带来极大的困难。
  (三)犯罪的职业化明显,具有严密的组织性
  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的手段更加多元化和隐蔽化,而且犯罪分子也逐渐出现职业化的倾向。部分犯罪分子为了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掩人耳目,在非法活动中选择合法的外衣做掩饰,比如在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租赁办公楼、投保或者产业推广等方式,建立公司以及子公司等,以期通过实体的形式掩饰违法犯罪的活动,利用实体骗取群众的信任,获取巨大的经济收益。此外,这种案件组织的严密性和专业性更强。从犯罪的预谋、准备以及实施,整个犯罪过程都具有组织性、计划性,在开展的过程中各部门的分工明确。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嫌疑人间可能是亲属关系、朋友关系,犯罪分子之间会相互包庇,使得公安机关的审问难度增加。同时犯罪职业化的发展也导致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阻碍。   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防控对策
  (一)注重协作,提升犯罪打击力
  为了提升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相关机关必须要提前介入,并通过多部门的协作全面侦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具有复杂性特点,检察机关需要为公安机关提供侦查取证引导,保证会计账目、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交易记录以及电子证据等多方证据的合法性收集,防止由于缺失证据,导致侦查活动无法开展。此外,对于重大疑难涉众型经济案件,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为公安机关侦查方向、讯问制度的制定提供参考。
  建立多部门协同办案制度,在政府以及党委的领导下,设置涉众型经济犯罪专案小组,通过牵头部门的协调开展工作。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大部分具有行政违法犯罪成分,事态的发展导致案件性质的变化,如果司法机关已经认定当事人构成刑事犯罪,则需要中止或者暂停行政违法办案程序,保证行政以及刑事司法的对接。
  (二)加强教育预防,宣传合理理财
  以案说法,加强群众教育。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传播的方式为“推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因此检察院在办案时必须要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向社会通报,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对民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涉众型经济犯罪的识别能力,引导社会公众合理投资。
  打通渠道,掌握案件全部信息。制定信息平臺,发布非法集资信息,做好对非法集资信息的及时收集、汇总和整理。打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投诉通道,公众通过网络对公司资质、投资项目等核实、查证,发现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积极举报,为相关部门和机关对涉众型经济犯罪动态掌握奠定基础。在涉众类案件导致的维稳事件发生后,所有知情人员,在未经上级允许时,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相关信息,避免被心怀不轨的人断章取义,引发社会舆论,对案件的进行产生影响。
  (三)创新办案手段,提升办案效率
  根据涉众经济案件的特点,为了有效提升办案的效率,可以先设置公告程序,案件立案后,在涉案的相关范围和区域内,通过媒体向受害人告知申诉的时限,进而吸引被害人进行登记。其次,完善取证方式,对于本地的受害人可以采用笔录的模板取证方式,通过表格的方式交由受害人进行填写,办案人进行审核,并通过询问给予补充。对于异地的受害人在取证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的查询系统给予补充取证,按照统一的规格模式进行录入,取证完成后返回系统。此外,还需要建立全国统一的资金查控平台,有利于公安机关的查询。
  结语
  综上所述,经济的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使得涉众型经济犯罪不断的增多,同时犯罪手段层出不穷。而且由于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受害者数量多、范围广以及资金规模大等特点,使得公安机关案件的查处中也存在很大的难度,所以还需要针对其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控对策,维持社会的稳定。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7836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