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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领下高职现代学徒制外部机制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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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推行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人才全面发展、提升职业人才的专业技能、填补企业的人才空缺。针对现代学徒制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培养过程欠监管、培养质量未能達到预期等问题,文章从文化宣扬、组织完善、法规保障、成本分担、评价和监控五个层面着手,提出了政府引领的高职现代学徒制外部机制创新的若干举措。
  关键词:政府;现代学徒制;机制
  作者简介:孙丽,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研究;王菊,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15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基于一体化育人的高职现代学徒制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XJK016CZY018)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9)03-0003-02
  近几年来,我国对现代学徒制日益重视,并在实际推广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细节上来看,现代学徒制还存在较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培养过程欠监管、培养质量未能达到预期。迄今为止,现代学徒制的办学过程和质量很大程度上仍旧依赖企业及学校自身的监督和约束,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现代学徒制的监管相对匮乏。基于这一现状,高职现代学徒制要想实现新的突破,谋求长远的发展,必须建立长效的质量保障机制,而以政府引领的外部机制的创新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首要前提。
  一、宣扬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徒制的社会认可度
  学徒制在我国古代便有所体现,这是一种从古代传承至今的人才培养模式,古代的“师徒”关系与现代的“师生”关系,都是学徒制的表现形式。师傅向徒弟传授丰富的知识,还教授为人处世的品德和修养;学徒通过学习、思考、摸索、操作来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修养。尽管“师徒制”并不是一种完美的学徒制,但其对文化的尊重、对技艺的弘扬作用却值得肯定。这一文化精髓值得采用现代学徒制的院校和企业借鉴与学习,实施与推广现代学徒制正是对我国这种传统文化的接纳与升华。
  近些年来,现代学徒制虽然在很多职业院校进行了试点,并积累了不同程度的经验,但依然有很多社会团体和个人由于对该培养模式不够了解而不愿采用。因此,我国需要借助传统的“师徒”文化营造现代学徒制的社会氛围,借助新媒体的力量,通过对校企一体化育人效果显著的案例进行宣传,扩大现代学徒制的社会影响力。同时,高职教育应从源头上改变自身未来发展趋势,以往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特定岗位培养应用型人才,而现在的人才培养目标应该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倡导职业教育终身化,既要注重职业技能的提升,又要重视人文素养的培养,形成“学习-工作-再学习-再工作”的人才发展模式,以被社会广泛认可与接受。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学徒制试点院校和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现代学徒制的办学活力。
  二、构建合理的组织和管理机制
  国外学徒制的成功经验表明,针对学徒制构建合理的顶层组织和管理机制是现代学徒制顺利开展的首要保障。可借鉴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经验,结合我国职业教育情况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及学校层面的管理组织机构。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结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与方向,对现代学徒制工作进行统筹领导与全面规划,并进行宏观调控。从政策层面上引导现代学徒制在不同行业制定教学大纲、督促和考核实施效果、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及实施细则约束现代学徒制下院校、企业等各参与方的行为,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现代学徒制进行规范与激励。[1]可由省级财政、人事、税务等行政部门成立“现代学徒制促进委员会”,严格执行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落实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加快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普及;成立“现代学徒制”专项小组,开展本区域的合作规划、资源配置、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域内现代学徒制的指导、沟通与协调工作。根据地区市场特点、企业和学校发展需求,对学员的入学门槛、企业和学校的办学资格、参与各方的协议、学徒就业等方面制定制度规范。校级的现代学徒制工作组织由学校和企业的专家组成,负责编制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如行政文件、学生手册、校园档案建设等,对学员的招收、师资来源、人才培养过程的监控、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等进行微观管理。最后,强化行业指导,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三、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体制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现代学徒制起步较晚,高职现代学徒制的法律条例中仍然存在较多不足,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章及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从法律上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在现代学徒制中的权力与义务。重点通过法律明确企业在现代学徒制中的地位,明确其职责,如根据企业规模大小需承担一定数量学员培训的职责、承担学徒制学员用工的责任、承担学校教师的顶岗实习责任以及学徒制学徒薪酬待遇职责等。制定详细的《现代学徒制准入资格与奖励条例》,对参与学徒制企业的准入资格、财税优惠政策、奖励制度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提升企业参与学徒制的规范性。
  四、建立公平、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
  政府统筹建立现代学徒制的外部机制,还应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平衡学校、政府、企业三方的利益,积极发挥带头作用;立足于区域发展的需要,探索出一条符合实际的现代学徒制发展道路,既要培养全面型人才,又要注意成本的控制与分担。可采用“行会+企业+学校+其他”的模式,与行业标杆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发展公共实训中心。[2]建立学校、企业、政府三方合作机制,共同运作实训中心,吸纳多方资金,为现代学徒制的推行奠定资金基础,通过优化整合资源,实现资源的内部共享。
  现代学徒制公共实训中心除了政府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外,其余资金均来源于服务购买;公共实训中心大部分收入用于扩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加强内部管理。毕业生就业可获得政府的支持,实训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收入,需要注意的是,服务的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而不是由政府或者企业决定。[3]所有经过学校和企业双方认可的项目,学生都可获得学校提供的顶岗培训费用,同样是通过政府向学校购买服务获得收入,学校再按照学生的实际工时支付相应的费用。同时,现代学徒制的全面普及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政府、学校、企业的共同努力与配合,公共实训中心在实现教师及学生的学习与实践外,也应逐步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在迎合市场发展的需求下,开展各项有偿服务,如技术培训、专利出售、代加工等,获得更多实训中心建设与运行成本。公共实训中心由多方共同参与,由于成本分摊了、风险降低了,因此三方都能从中获益。
  五、建立科学的评价和监控机制
  要促使现代学徒制下学校和企业的进一步紧密合作,需要制定清晰的发展目标,详细的发展规划,除了要建立组织与管理机制、健全的法制法规保障机制、公平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外,还要对现代学徒制进行评价和监督管理,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学者、政府人员共同参与到现代学徒制的评价中,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得出科学、合理、客观的评价结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为了体现现代学徒制与同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提升其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保证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效果,应对课程内容进行考核,向符合资质的学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事实上,在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学徒制沿用已久,很早便已经和职业资格证书挂钩,学徒参加技能培训,通过考试后就能获得技能培训学校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该学员的职业文凭,学生只有持有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4]
  参考文献:
  [1] 何爱华,刘怀兰.政府引领企业主导的现代学徒制体制机制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31):50-54.
  [2] 张法坤,梁幸平.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构建研究 [J].中国高校科技,2015,(12):54-56.
  [3] 郑玉清.国外现代学徒制成本分担机制探析[J].职教论坛,2017,(7):15-19.
  [4] 翟志华.澳大利亚现代学徒制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启示[J].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4):84-88.
  责任编辑  陈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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