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综合改革的几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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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同年9月,浙江省与上海市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标志着我国高考改革进入深化攻坚阶段;2017年9月,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四省市的高一年级开始实施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原计划于2018年9月,将有17个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今只有重庆、广东、江苏等8个省市的高一年级实施了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本文意在介绍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措施及经验,为原计划于2019年9月即将启动的云南高考综合改革提供启示。需要说明的是,各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都处于动态调整中,故本文中的某些政策具有时效性,需谨慎参考。
一、高考综合改革简介
1.高考科目“3+3”模式
《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考试科目的设置;改革招生录取机制等。具体而言,就是考生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成绩组成(简称“3+3”模式)。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也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简称“6选3”选考模式。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有且仅有浙江省在6个选考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技术,所以,浙江省高考简称“7选3”选考模式)。
2.普通高中实施学业水平考试
2014年12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考试成绩以“等级”或“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的成绩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但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我们可做如下理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其中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且作为高中生毕业的依据;等级性考试的成绩即为选考科目的成绩。
【学考、选考之变化——以浙江为例】
这里的学考和选考分别相当于《实施意见》中的合格考和等级考。以往,浙江省的考试为一年两次,分别安排在4月和10月,实行学考和选考相结合的考试制度:除语文、数学、外语3科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同一科目提供学考和选考两种试卷,学考满分为70分,试题为“必考题”;选考在学考“必考题”的基础上增加了“加试题”(满分为30分),选考满分为100分。学考与选考同期进行,即同科目的学考和选考同时在不同考场安排考试,学考的考试时间为一小时,选考的考试时间为一个半小时。对于参加选考的考生来说,他既要通过满分为70分的学考,获得高中学考等级,作为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同时又要通过满分为100分的选考,获得高考选考科目的等级和赋分。
但从2017级高中生起,浙江省将学考与选考分离,实行分卷考试。考试仍然为一年两次,但改成在每年1月和6月举行。关于学考:学生首次学考不早于高一第二学期,科目不多于3门,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科目的学考,每科一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申请再次考试;关于选考: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的考试,学考合格者方能报考相应科目的选考。每科两次机会。其中,1月选考与学考同期进行,6月选考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选考的各科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3.学考、选考成绩按等级赋分
高考改革中,计分方式发生了变化:改革前,卷面分=高考分数;改革后:语数外仍为卷面分,但选考科目的成绩采用等级赋分制计分,即按照“原始分数→百分比例→等级→转化分数”的路径,将考生的卷面分放在全省该科当次成绩里排名,再按一定的比例划分等级,按等级赋分。“等级赋分”制度是高考改革中为避免各科因考试难度不同,单纯地比较分数高低无实际意义而引入的新制度。
浙江省的高中学考和高考选考都以当次当科考试考生的卷面得分(学考满分为70分,选考满分为100分)为依据,根据事先公布的等级比例(见表1,表2),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学考划分为A,B,C,D,E5级;选考划分为21级,并按表2的对应关系赋分,在招生录取时计入高考总分。
例如,浙江考生小明,高考选择物理、历史和地理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其卷面成绩分别在选考该科目的考生中排名20%,5%和13%,对应的等级分别为6,3,5,根据等级赋分的规则,计入本科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分值分别为85分,94分和88分。
4.选考科目与大学专业相关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招生高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仅浙江)6门(7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专业(类)自主确定选考科目的范围,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考生满足报考条件方可报考。即每一所招生高校对本校各个专业所需要的选考科目都做了具体的要求,因此,很可能出现即便是同一个专业,不同高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也并不完全相同。所以,“6选3”或“7选3”不仅要看考生自身的兴趣、能力擅长和职业生涯规划,而且还需考虑考生有报考意愿的高校专业对具体选考科目的要求。比如,小明选考了物理、历史、生物三科,并且其高考分数也已达到了心仪的北京大学考古学专业的要求,但却不能被该专业录取,原因是北京大学考古学专业指定的选考科目之一是化学,而小明没有选考化学。
5.录取与招生改革
改革前高校錄取模式主要为“依据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录取,改革后则为“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3门统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的成绩,并参考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试点省份的情况来看,目前“两依据、一参考”主要还是依靠高考成绩来选拔、录取人才,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还比较有限。综合素质评价主要用于特殊类型的招生(如浙江三位一体),影响范围也主要是少数顶尖的重点大学。 浙江省在录取与招生上也有较大的变化:普通类招生录取改现行分批招生为不分批次,改现行分批填报志愿和录取为按学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后,考生每次可填报的志愿不超过80个。
6.教学组织、管理模式的变化
改革前是行政班,班级学生、教室固定,以班主任为直接管理负责人。改革后是走班制,即学生根据修业学分的规定与高校招考规则,结合自身生涯规划与兴趣爱好,自主选择学习的课程而在不同教学班之间奔走。作为一种新型的教学组织方式,走班制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可以很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但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多达20种(浙江共35种)的走班组合,对学校管理、师资数量(力量)、软硬件等都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例如,走班可能会造成教室不够、师资不足、教务管理难度增大、学生管理难度增大(行政班班级管理功能弱化,特别是班主任的作用被弱化;教学班班级管理困难;在行政班和教学班之间出现了管理真空)等。
7.新旧教材的使用问题
应当注意的是,前三批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使用的是依据《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编写的教科书,也就是说前三批是使用“旧”教材的新高考。2018年8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国各省(区、市)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新高考试点省份可以于2019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18年启动新高考的省份,可以于2019年或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19年启动新高考的省份,可以于2019年或2021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0年启动新高考的省份,可以于2020年或2022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二、高考综合改革的几点启示
1.物理选考囧境的启示
在2017年上海和浙江高考中,对于高校指定的选考科目的范围,考生只需有一门科目在此范围内即可报考该专业,这对于考生来说是比较宽松的。同时受到赋分制的影响,不仅物理较弱的学生不愿选物理,喜爱物理、擅长物理的学生也因为担心等级赋分制下无法拿到高分而不敢选物理。因为在赋分制下,考生的成绩不仅取决于其实力,而且还受到选择该科当次考试的考生人数的影响。赋分制的先天不足导致学生“田忌赛马”“趋易避难”、功利化选科的现象突出。同时,也出现了物理选考人数断崖式下滑的选科失衡状况。2017年高考浙江全省29.13万考生,选考物理的只有8万人;上海选择物理科目的考生仅占总人数的30%。
为保证各选考科目的人数符合国家人才培养的需要,2018年1月,教育部下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要求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招生的高校,对每个具体专业要科学合理地提出可选科目和选考要求,即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仅浙江)这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中,分专业(类)提出1门、2门、3门选考科目要求或不提科目要求。《指引》提出的科目要求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指引》一共给出了12个门类下92个专业类“选考要求”的可选范围(其中,药学类又分为2个子类,所以,可以看成是一共有93个专业类)。在93个专业类中,仅有31.2%(29个)的专业类允许“不提科目要求”,对比上海2017年的数据(8404个专业中有49.95%的专业未指定选考科目要求),不难发现,教育部对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共有19个专业类必考物理,占总专业类数的20.4%(而2017年上海8404个专业中只有8.2%的专业必考物理)。在93个专业类的选考要求中,提及最多的科目是物理,共被60个专业类提及(不含无要求的专业类),占专业类总数的64.5%。选考物理后可报考95.7%的专业类,此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理选考失衡的状况。
同时,为消除“等级赋分制”带来的人才选拔不够公正,使学生的选学选考情况与国家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更加匹配,浙江和上海都着手建立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作为“调节杠杆”,基本规则: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当特定选考科目考试赋分人数多于保障基数时,则以实际参加该选考科目考试的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保障基数由各省教育部门根据该省具体情况规定。就物理这一门难度较大、选考人数较少的科目而言,赋分时以6.5万(浙江)或1.5万(上海)为保障基数,即假设浙江有6.5万考生选考物理,卷面成绩排名前1%的考生,赋分为100分,即有650名考生得满分;但如果只有5万考生选考物理,则以保障基数为准,仍然有650名考生得满分。
2.实施走班制的启示
总体而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走班制”是一项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学校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以下经验仅供参考:
(1)重视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下文详介),提高其自主选课、走班的积极性。以浙江省学军中学为例,其在高一时就对学生、家长加强新高考宣传,并召开了三次家长会及选考报名模拟,以促进学生、家长深入研究选考对学生个体发展的作用和影响,从而有效避免了盲目选科带来的消极学习。
(2)创新学校管理,与时俱进地改进管理模式以配合课程改革。“旧”高考班级管理主要以行政班为载体,以班主任为核心,而新高考的“走班制”则解除了班主任的管理职能,使班级管理难度升级。为此,试点省份的走班通常按选考三科来组班,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不走班,即把选考三科都相同的学生放在一个班,该班级固定,且在固定的教室里上课;小走班,即把选考三科中有两科相同的学生放在一个班,固定此班级,只走班剩下一门不同的课程;或者把选考三科中一科相同的学生放在一个班,固定此班级,其余两门课程进行走班;大走班,即选考三科都不同时,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保持原高一行政班不变,对于三门选考科目,所有学生通过走班完成教学。
(3)优化学校资源配置,保障走班制的顺利实施。新高考对学校师资数量、充足的教室、教学管理等软硬件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教育投入需求增大,学校应挖掘潜力,结合各方资源为新高考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缺失的启示
《实施意见》将“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作为改革的核心理念,然而选择性却对学生的生涯规划能力提出了挑战:实施高考改革后,学生首先面对的就是选科,即要从6门学科中自由选择3门(共有20种选择);其次,还要特别注意今后所报考的专业与心仪高校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是否匹配,因为各高校的每个专业选考哪些科目是由各高校自主确定的。然而现实中,很多中学在生涯指导方面的能力严重不足,很多学生面对众多的选择反而不知所措、无从选择了。
高中选科关系到学生的一生,承载着来自个人、学校、社会各方面的期望,学校可以成立生涯指导小组,通过外请专家、内搞培训,构建完备的以“认识自我”“规划学习”“规划未来”为主题的课程教学体系,以培养高中生对自己学业生涯的认知和选择。以杭州学军中学为例,该校的学生生涯教育顶层设计包括专业规划课程、职业体验活动和职业素养(心理)培育三门课程,专业规划课程从中学到大学,从学业到专业;职业体验活动从课堂到课外,从校本到社会;职业素养(心理)培育从理论到实践,从外在到内心。三门课程的开设能帮助学生为将来的发展做出正确的选择。
三、結语
早在2016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公开发布了《云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指出: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自2019年秋季入学的云南省高一年级学生将会使用依据《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编写的新教材,实施新高考。尽管高考综合改革中会出现种种阵痛,但只要我们善于吸取先行试点省份的经验和教训,就能少走弯路。高考综合改革正一步一步地向云南走来,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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