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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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以及政府专项拨款支持等政策的鼓励,广大企业都在不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如何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显得日益重要,本文就当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完善进行了简单探析。
关键词: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 会计核算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9)02(b)-178-02
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一家企业,只有真正实现了自主创新研发,才能实现真正科技自主!为了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广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国政府相关部门相继推出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以及专项拨款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
2018年,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湖南省出台了《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18]1号)文件,强化对实体经济的政策支持。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三部门联合出台财税[2018]99号文,提高所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这一系列激励政策的出台,对引导广大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企业研发投入的加大,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显得日益重要。
1 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企业应当正确核算并归集研究开发费用。这就需要做到研究开发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严格分开核算,每个研发项目发生的每一笔研究开发费用与会计凭证、原始票据能一一对应,做到研究开发费用账(总账明细账)证(会计凭证、原始票据)相符、账(总账)账(明细账)相符、账表(归集表)相符,只有这样才能做到高效规范有据编制各个研究开发项目年度或申报截止日研究开发费用实际支出归集表。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不重视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很多企业的研发投入数据不是从企业财务账套直接取得,而是根据项引青况统计分析出来的,不同的人可能会统计出来不同的结果,存在不能如实、完整的反映企业研发投入的情况,也降低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研发投入的可比性分析。导致很多企业与政府相关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在确认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时产生争议,加计扣除的稅收优惠政策享受不到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不能及时通过专家评审导致资料反复修改等,实际核算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1 研发支出设账不科学
有些企业在账套内未对研究开发费用单独建账或只在管理费用下面设置一个二级明细科目“研究开发费”,发生研发支出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下面既没有设置三级科目也没有设置项目核算,而是在账套外设置台账或其他辅助账方式归集各研究项目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做加计扣除或高新认定时需要按科研项目和研发支出科目重新整理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造成重复劳动,浪费时间。一旦出现核算人员中途离职情况,后续移交人员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分清项目和费用情况,大大降低了财务工作效率,还可能使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和归集前后不一致,研究开发费用归集不完整导致数据失真而丧失可比性和可分析性等。
1.2 资金来源不同,核算方式各异
目前,根据资金来源不同,企业研发形式多样,有国家行政机关或部门立项研发;有自主研发或与其他非政府机关部门合作研发;有其他非政府机关部门委托研发等。资金来源不同,企业研发支出核算形式各异,有外来资金的项目,很多企业在核算时将外来资金挂“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负债科目,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时直接冲抵负债科目;有的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 研究开发费”“研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科目,再在期末或结题时冲抵负债科目或记入“资本公积”(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部分)等核算方式各种各样,研发支出归集方式各异,如何对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和归集方式进一步进行规范,值得财务人员去思考。
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归集中存在的以上情况,需要减少对财会人员职业判断的依赖,统一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和归集方式,完整核算项目研发成本,根据项目资金来源能够从财务账面上直接反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高效有据正确完整地编制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归集表,正确分析项目研发投入情况。
2 完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的建议
2.1 研发支出按研发项目进行单独设账
在企业总账系统内,对研究开发费用单独设立“研发支出”总账和明细账。设“研发支出”为一级科目,参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中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在“研发支出”一级科目下设9个二级科目: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含间接费用)。建立研发项目档案,对研发支出科目指定为项目核算,分项目根据上述资金开支范围进行研发支出的核算和归集。在发生研究开发费用时,区分科研项目名称和研发支出二级科目直接记入研发支出,如,A科研项目领用材料时,直接借记研发支出材料费(A项目),贷记“原材料”。
2.2 在财务账面直接、完整反映企业研发投入情况
下文就从资金来源来探讨企业研发支出与核算问题。
2.2.1国家行政机关或部门对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并拨款
企业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专项应付款”或“递延收益××项目”。
企业使用专项经费进行研发,用于固定资产购置时,借记“研发支出××项目设备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其他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用于购买研发所需的专利、软件等无形资产时,借记“研发支出——××项目——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同时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摊销”。用于其他研发支出时,根据实际情况借记“研发支出——××项目 ——××费”(如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原材料”等。期末或结题时及时结转研发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或“无形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贷记“研发支出”,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或“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入”。 企业在增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同时全额进行折旧或摊销,目的是如实在财务账面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以免形成账外物资,不便于企业的管理。又由于取得的资产因是专项拨款形成,已经确认为营业收入,最终增加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所以用全额摊销和折旧的方式保证借贷平衡。上述处理,研发项目的支出在“研发支出”借方进行了全面归集,研发支出的借方发生额即为国家拨款研发项目的实际发生额,避免人为统计分析研发支出产生的误差或错误,直观而又完整的体现了研发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同时也保持了对非流动资产管理。
2.2.2自主研发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核算(或合作项目)
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研发,添置固定资产,购买专利、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用于其他研发支出时,其财务处理同上述使用专项拨款一致,不是的是,公司应及时进行研发支出结转,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时借记“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或“无形资产”(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贷记“研发支出”。
2.2.3委托研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核算
企业收到委托研发项目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
企业委托研发项目发生支出,添置固定资产,购买专利、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用于其他研发支出时,其财务处理同上述使用专项拨款一致,根据研发项目完成进度,企业应及时结转研发支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包含研究开发的企业)或“其他业务成本”(兼营研究开发的企業,贷记“研发支出”);同时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上述处理,研发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能够直接、完整地在“研发支出”借方发生额进行体现。同时,研发支出根据其项目来源,结转科目除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外,对委托开发的项目,研发支出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下,也很好的区分了受托研发支出不能进行加计扣除。国家拨款的研发项目,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不作非应税收入,其支出结转至管理费用或无形资产,与自筹资金研发支出一并可以纳入加计扣除,也达到了统一核算口径。
3 结语
完善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既有效解决了有些企业编报的科研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归集表根据不充分的问题,同时,又规范了不同资金来源科研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和归集方式。确保科研项目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能够直接、完整地在“研发支出”科目借方发生额体现,对企业分析科研项目研发投入产出情况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参考文献
[1]韩鹏,陈玲.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会计处理比较[J].财会月刊,2012(4).
[2]舒凤.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之我见[J].财经界(学术版),2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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