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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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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如何以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建设为有力支点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加以着手:一是加快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政企作用;二是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多元资金投入渠道;四是注重产业支撑,提高就业保障能力;五是推进制度改革,促进治理方式创新;六是鼓励群众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关键词: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民生保障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一个实践探索,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有益尝试,在促进城乡均衡发展、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受规划选址、设施配套、财力支持、产业支撑、就业保障等方面的因素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在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方面还存在着公共服务配套欠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区建设标准不高、就业保障能力不足、社区管理方法陈旧等诸多问题。针对当前这些问题,必须充分保障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真正能够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真正获得益处。
  一、加快转变职能。充分发挥政企作用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共同参与,在建设过程中,只有找准各自功能定位,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作用,才能确保社区建设少走弯路。首先,转变政府职能。政府是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应当充分发挥好主导作用,将工作重心放在定标准、编规划、建平台等基础工作上,要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的责任,切实加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制定科学的规划,出台资金保障等相关政策,真正发挥好政府的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其次,减少层层施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在农村,更多的是发挥村集体和农村群众的作用,各级政府要依据各自的定位,尊重经济社会發展规律,结合各个县市、乡村的实际情况,注重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鼓励先行先试,大胆鼓励创新。再次,激发企业积极性。激发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鼓励其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利用社会资本发展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事业,既可以缓解财政资金的不足,还可以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社会竞争,对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弥补政府工作的不足,有着十分有益的促进作用。
  二、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
  规划是建设的先导,必须充分发挥规划的主导作用,努力实现资源的科学利用,实现公共效益的最大化。
  首先,科学规划为先导。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之初,要加强基层调研,对辖区内村镇布局、经济发展、群众意愿等情况进行先期调研,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规划,根据不同的类型,将社区分别按照合村并镇、合村并城、扶贫安置等情况进行分类,制定社区建设的行动计划和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建设。对于因地理条件、经济基础、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有特殊原因,不宜整体合并的村庄,在保留的同时,完善基础设施,并对外观进行整体改造,打造规划保留村庄亮点。其次,注重规划衔接。依托城乡建设规划,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交通路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水系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实现多规合一,以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体系指导社区建设。再次,制定科学的建造计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新型农村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社区功能的发挥,必须与社区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投用,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真正发挥其功能。政府部门要加大交通、电力、通信、供暖和供气等部门的衔接,按照“规划先导、基础先行”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部门及所在地乡镇政府在社区建设之初就要对学校、医院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在硬件建设的同时,注重教师、医生等专业人才的培养,真正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多元资金投入渠道
  首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建立起科学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充分研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扶贫搬迁等专项资金支持,同时,要加大扶持资金整合力度,对涉及农村道路建设、扶贫资金开发、危房改造和教育、卫生、养老、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其次,搭建融资平台。对产业基础较好的新型农村社区可以充分利用好自身的产业优势,通过招商引资、企业与村集体共建等形式,实现社区与特色产业经济园的开发互动,通过企业担保、资产抵押、发行建设债券等等有效方式来募集资金进行建设。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农村社区,可以采用BT、BOT、PPP等模式来筹集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居民房屋所有权等农村物权进行抵押担保融资,以此来突破社区建设融资瓶颈,盘活农村资源,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问题。鼓励引导金融、担保等机构服务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发一系列金融产品,通过发行社区建设基金、信托产品等方式参与到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之中。第三,加强资金审计监督。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之不易,故在资金的使用上,要节约高效、专款专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四、注重产业支撑。提高就业保障能力
  第一,加强产业配套。根据城镇化发展需求,将社区建设在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周边,依托良好的产业基础,服务社区建设。按照改善农民生活和促进农业发展同步提高的要求,做到新型农村社区与专业园区两区共建,住房条件改善与群众就业致富同步提高,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持续发展。第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针对一些产业基础较好的乡村,要依托其良好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现代养殖、特色农产品加工等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农民的收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农村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等优势,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平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乡村游、农家乐等为生产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做大做强社区产业。第三,加强就业培训。根据社区居民年龄结构、就业需求、劳动技能等客观条件,大力开展餐饮、旅游、驾驶、劳保、酒店等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居民的劳动技能,提高其就业能力,使广大社区居民就业面更宽阔。出台相关创业就业政策,建立创业保障基金,加强创业培训,充分利用小额无息贷款等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有想法的社区居民开展创业。   五、推进制度改革。促进治理方式创新
  新型农村社区带来的不仅仅是社会关系、居住环境的转变,更重要的是生产方式、社会治理模式的变化,在社区建设过程中,为了充分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群众入住社区的积极性,就必须从土地制度、户籍制度、社会治理方式等配套改革抓起。第一,加快農村土地改革。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方向,因此,在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土地确权工作,明确农民群众对农村耕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权地位,在土地征收政策、征收方法、补贴标准、安置办法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规则流程,规范土地出让、流转、教育过程,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保障搬迁农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第二,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秉承城乡统筹发展的理念,按照机会平等、权力共享的原则,保证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政策,逐步改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提供更加丰富的社会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逐步实现由村民向市民的转变。第三,促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为了适应社区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分层次理顺体制,强化相关组织建设。要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前提下,进一步厘清社区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自治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联,构建起多元化的社会组织架构,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畅通、便利的参与政治事务、社会事务、经济事务的渠道,最终达到自治、善治的目的。
  六、鼓励群众参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社区居民既是集体组织的一员,更是社区管理的主体。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发展,维护社区稳定同样离不开居民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是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线。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对广大群众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使其充分认识到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动配合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其次,要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坚持把农民的权利保障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多次组织召开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大会。再次,鼓励群众全程参与。在社区的建设过程中,一定要让群众参与进来,让群众真正成为社区主人,逐一调查走访群众,对楼房选址、户型设计、补偿标准等征求每一户的意见,采纳合理建议,不断完善工作方案,从社区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户型选择等环节都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社区建设的质量。在服务的标准上,要以群众是否满意、群众是否支持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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