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亲职教育”的争议及其法律问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基于“亲职教育”在我国开展的过程中的诸多争议,以我国国情为视角,探求亲职教育的意义,分析亲职教育的利弊,浅析背后的法律问题。以期建立更加完善的亲职教育体系。
【关键词】亲职教育 家庭教育 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25-0241-02
一、“亲职教育”的前世今生
根据《教育大辞典》中的定义,“亲职教育”(Parents Education)是指“对父母实施的教育,其目的是改变或加强父母的教育观念,使父母获得抚养、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技能。”[1]这一概念最早起源于德国,目前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相应的亲职教育体系,我国成都等地也有相关试点工作。
二、“亲职教育”推广的意义
(一)解决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
我国近年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数量有所上升,而这些群体都存在监护缺失的问题,甚至在健全家庭长大的孩子也存在不同程度的教育缺失。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90后开始为人父母。由于年轻的父母往往抚养子女经验相对不足,在抚育子女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困难。通过“亲职教育”可以及时帮助父母掌握抚育孩子的技能,对于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缺失进行及时干预,避免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
(二)增强父母的教育能力和信心
父母在子女教育中能力的不足也会导致对子女的教育失去信心。此时往往需要社会力量及时的进行干预和帮助。根据相关调查数据显示有70.99%的父母希望和专家或教师一对一面谈或接受指导。[2]通过开展亲职教育,不仅仅帮助父母获得了专业的教育知识,还增强了他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信心。
(三)形成科学教育的良性循环
亲职教育不仅仅是对父母进行填鸭式的教学,而是通过技能和理念的灌输,让其在抚育子女的过程中养成良好的习惯,形成良性循环。最终成为自主学习者,达到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
三、“亲职教育”推广的争议
(一)加重父母的负担
當今时代家长面临生活、事业等多重压力,绝大多数的父母都在家庭和事业中疲于奔命,甚至偏远地区很多父母为了生计,外出务工。我国出台二胎政策后,抚育多个孩子的父母势必面临更大的压力。如果政府出台政策,要求父母进行亲职教育,势必会让本就在家庭和工作中疲惫切换的父母不堪重负。
(二)不符合我国国情
我国目前教育资源与西方社会存在很大不同。一方面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分配尚不均衡。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亲职教育在欠发达地区难以开展。另一方面我国的整体教育水平尚不发达,父母间的文化素质、思维观念差距较大,单一的亲职教育标准难以适应目前不同层次父母的需求。
对于亲职教育的争议问题其实并非不可解决,关键在于把握好亲职教育开展的方式方法。对于工作繁忙的父母,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多种灵活的学习方式。政府还可以购买社会亲子教育资源投入使用,这样既减轻了政府压力也扶持了亲子教育市场发展。在政策推广过程中还可以制定多种政策模式,适应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需求。
四,“亲职教育”推广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亲职教育的法理依据
亲职教育的法理依据主要来自“国家亲权”理念,该理念起源于西方,并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国家亲权是指国家应该积极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当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适当,国家有权强制介入,维护未成年人利益。[3]“亲职教育”其实是现代监护干预制度的表现之一,通过对于父母开展教育,使其教育行为更具效能,更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二)亲职教育与现行立法关系
尽管在我国《民法总则》、《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多部法律中规定了监护人的义务和权利,然而多年来的实践中,对于监护人的教育一直不到位。法定监护人的权利义务并非来自教育,而主要是道德规范,所以在现实生活中难免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监护人不清楚自身职责,也不具备履行职责的相关能力。通过开展亲职教育有利于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规定落到实处。
(三)亲职教育的立法方向
只有法律上得到明确,亲职教育的顺利开展才能得到保障。亲职教育的法律规定既不能过于松散,使其形同虚设,也不能过于严苛,使得父母焦虑不安。在亲职教育的立法中必须要明确法律上不同部门的职责,通过立法明确亲职教育的适用前提、程序、监督机制。形成以法律保障为前提,地方相关部门牵头,教育部配合多重保障体系。
结语
儿童决定着一个社会的未来,而家庭教育的缺席必将使得这份未来蒙上阴影。只有科学开展亲职教育,明确父母自身责任,增强父母履职能力。才能使儿童的成长得到更好的保障,让社会拥有一份更加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魏志玲,谢存德.亲职教育的误区与调试[J].职教论坛,2014.
[2]舒坦.学前儿童亲职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J].新西部,2019.
[3]毕宪顺,杨岭.强制性亲职教育的法理依据和法律保障[J].烟台大学学报,2018.
作者简介:
陆勤晶,男,1996年生,研究方向:法学。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164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