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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精准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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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我国的农业保护补贴从2004年施行至今已经有15年,国家财政每年支出巨额资金,2007年中央财政“三项补贴”支农资金为512.7亿元。学术界对“三项补贴”的实施效果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得出不同的结论。笔者认为,“三项补贴”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本文就县、乡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精准性;探讨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支农支出不断增加,中央连续出台了16个一号文件,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我国种粮直接补贴政策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4年开始实行对粮食主产区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同时,对部分地区农民进行良种补贴和大型农机具购具补贴,2006年“三项补贴”资金总额为196.4亿元。2004年广西也相应出台了强农惠农政策,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挂钩。从2016年起“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8年改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目标主要包括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农业补贴成为农民转移收入的重要来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府全程补贴、提供保护与服务是现代农业的政策特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必须坚定不移加大對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对农民种粮不合算的认识,就是政府实施种粮直接补贴政策的基本依据,农业补贴对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2004~2015年我国粮食产量实现了“十二连增”。本文就县、乡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政策设置提出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以促进农业补贴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1 主要做法
  1.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领导、财政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担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县的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核实全县补贴面积、补贴资金发放。
  1.2 加强政策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政策宣传资料和标语、出版专题板报、报纸刊登,编发短信、微信等形式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宣传工作,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增加农民的知晓率、获得感、幸福感。对因政策调整、土地调整而不能享受补贴的农民做好宣传解释,争取得到农民的理解和支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县、乡镇设立并公布补贴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做好受理政策咨询。
  1.3 认真细致做好基础工作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财政所密切配合,逐一审核每个农户基础数据、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在每一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县级对乡镇、村做好定期检查,严格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给予核减,严格执行补贴通过“一卡(折)通兑付”。认真核对已经发放的农户,如有错漏、重复的农户做好记录,以便退还。严禁截留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耕地补贴面积核准难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要求核实耕地面积、张榜公布,接受农民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耕地面积是由村民小组长上报,有些村民小组长没有逐户核对,存在错报、漏报的现象。有些农户耕地转包后仍然享受补贴。另外,村民小组长三年换届,新组长和旧组长对农民的承包耕地面积数据资料交接不好,有的农户耕地承包面积不精准。例如,有一个村民小组长来到我们推广站要求核对以他们村民小组的农户耕地面积。有个农户1982年包产到户后兄弟分户,他只有一个人的耕地,现在有耕地3亩。而另一个农户全家4人,现在耕地只有0.6亩,这个村民小组包产到户后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亩。这两个农户的耕地面积肯定是错误的,但要查出错误的根源较难,1982年承包到户至今30多年了,不知换了多少届村民小组长。
  2.2 不能完全做到谁种地、谁种粮给谁补贴
  主要原因是农户土地流转有些是私下交易的,村民小组长不掌握情况,即使掌握情况,有的承包户土地转包后仍然不愿意放弃享受种粮补贴。有的村民小组长怕得罪群众,明明知道农户转包了耕地,但也不实报,造成实际种粮的农户不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而承包权人仍然享受补贴。
  3 政策建议
  3.1 增加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编制
  以广西田阳县为例,乡镇推广站编制为4个人,实际在编只有2~3个人,个别乡镇只有一个人。乡镇推广站要负责全镇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现在又增加一种稻谷生产者补贴,有的农业技术人员还要参加所在乡镇的行政工作,还有现在正热火朝天的推进的脱贫攻坚工作,因此每个乡镇站至少需要5~6个人才能完成这些繁重的工作。现在农户信息变化要及时更新,如户主过世,公安部门就要注销户口,银行就要求更改农户的户主账号,这些日常工作都要推广站每天都有人在办公室值班,不能全员下乡指导农业生产。还有现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软件不断更新,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不少农技人员年龄大,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不能顺利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
  3.2 提高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
  对中央的一号文件,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性强,涉及全国2亿多农户。假设每一个村民委员会有一个农户补贴误差100元,全国补贴误差数额就不小。因此,要做到精准补贴,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要精确补贴到每一块田地、每一个农户。要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必须从村民小组工作抓起,要做好对村民小组长的培训,培训他们核对耕地面积的方法,教育他们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工作责任心。强烈建议恢复村民委员会的农民技术员职位,可以从现有的村干指定一名村干担任农民技术员。现在没有农民技术员,村一级的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农业补贴等工作,没有具体负责人,今天由支书负责,明天找村委主任负责,很难做好工作。同时,乡镇的农业技术人员要对村民委上报的农户信息和面积逐一认真核好,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对耕地抛荒、转为“三产”用地、转为宅基地、国家征地、土地流转等,要调查摸底,造册登记,不折不扣地核减面积,力争补贴面积误差降到零,使农民感到公平、满意,有获得感。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指向性,笔者建议,实际种植粮食的农民才能享受补贴,对用于种果树、花木、蔬菜(稻菜轮作的耕地除外)的农民不能享受农业补贴。对种粮大户要增加补贴额度,可以设置弹性的补贴标准,种粮面积越多,补贴标准越大,以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现在,大部分农业补贴是基于农户原来的承包地面积发放的,与实际生产“脱节”,所以对粮食生产没有产生影响。例如,有一农户,妻子是单位职工,丈夫在家务农,2010年后,丈夫转入单位就职,全家转入单位后仍享受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仍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补贴水平总体偏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分散的个体农户来说微不足道,但对全国来说,1700亿元是很大的财政负担。农业补贴不能解决农民收入稳定问题,农民有获得感但不敏感,个别农户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漠不关心,4~5年都不去银行领补贴的钱。当前,种粮成本对农户种粮积极性的抑制作用要远大于农业补贴的促进作用。因此,必须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推动农业补贴政策由黄转蓝变绿。以广西田阳县为例,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每亩102.84元,全县人均耕地不足1.5亩,平均每户享受补贴600元左右。因为种粮食比较效益较低,大部分农民种粮食只是为了保证口粮。种一亩早稻的成本是480元左右,其中机耕120元,机收110元,农药和化肥200元,种子50元等,一亩早稻平均亩产650公斤左右,产值1820元左右,一亩水稻的产值低于农民外出务工一个月的收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最低限额至少要达到收益高于成本并且不低于非农业收益,才能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否则,农民就会减少农业投入。所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有待进一步完善,将粮食补贴与实际种粮面积挂钩,将补贴资金发放给真正种粮的农民。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综合效益。
  3.3 要对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准确性执行问责制
  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强化高质量绿色发展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为了增加农民收入,保障粮食安全,振兴乡村经济,国家每年用巨额资金用于农业补贴,2012年达到近1700亿元。我们乡镇、村民委、村民小组的相关工作人员要认清形势,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精神,抓好耕地面积用途的核对、核减,做到每一块田地的种植情况、每一家农户的耕地面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对出现耕地已经改为三产用地、国家已经征用、已经改为宅基地的耕地没有核减,相关农户仍然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虚报耕地面积、冒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人员要追究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黄新文(1960-),男,大专,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业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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