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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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百平 付安
[摘要]文章阐述了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自成体系、边界清晰,分析了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衔接存在的问题,进而指出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运行机制不健全、工作认识不统一,导致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衔接面临政策滞后的各种困境,最后提出从提高认识、创新机制、构建平台、把握关键四方面着手构建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衔接协同一体化体系。
[关键词]职业院校 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资助政策
[作者简介]蒋百平(1981- ),男,广西灌阳人,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广西 南宁 530008)付安(1982- ),女,河北冀县人,天津师范大学音乐与影视学院,讲师,硕士。(天津 300382)
[课题项目]本文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政策专项委托课题的研究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桂教资助〔2013〕20号)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8-0109-04
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有机衔接,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内涵之一,也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节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必将成为中职和高职衔接工作的重要内容。课题组选取了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五所高职院校,广西物资学校、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广西钦州商贸学校、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广西桂林农业学校五所中职学校,采取实地考察、访谈、查阅文件资料、发放调查问卷及分析等方法,在深入调研和分析基础上提出,要构建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衔接协同一体化机制,以激励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升入高職院校继续学习。
一、基本现状:自成体系上的衔接探索
1.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自成体系。在现行的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中职学校实行以免除学费及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中职模式”;高职院校则按照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运行体系,实行奖、助、贷、勤、补、减等多种方式的“高校模式”。这两种模式的运行机制和政策体系有着各自的特点和区别,相互之间层次分明,政策边界清晰,运行自成体系。
2.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的逐步探索。随着现代职教体系建设步伐的加快和中高职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省市也在逐步探索和推动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新生入学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政策;从2014年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中职学校升入高职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补助,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每个年级补助名额10000人。
二、存在问题:独立运行下的衔接困境
1.政策衔接“立交桥”尚未建立。政府主管部门分别对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行了系统设计和深入实践,但对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层面考虑不足,既没有结合招生考试制度进行相应的衔接设计,也没有对应中高职衔接新思路设计和调整衔接机制。从国家政策层面看,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仅有的衔接,是对升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路费补助和短期生活费补助。从全国政策实施情况看,地方政府就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出台配套措施的很少。国家层面的政策设计缺失,使得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缺乏制度保障,已成为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立交桥”建设的最大障碍。
2.贫困生信息管理存在脱节现象。目前,中职和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系统相互独立,分别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发放、档案管理等学生资助工作,两者没有系统衔接设计,也没有管理模块的具体衔接,以致高职院校不能有效利用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基础数据,中职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档案建立、诚信管理等工作都需要重新建设和梳理。同时,由于中职和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系统自成体系,中职学校工作运行与高职院校做法不一致,从而导致中高职院校之间学生资助工作关键信息的脱节。
3.缺乏院校间衔接平台共建机制。调查数据显示,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考试形式多样,以致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招录的生源结构复杂多变。目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工作衔接平台和机制,调查的10所中高职院校都没有开展中高职对口衔接工作。
三、原因分析:工作发展中的政策滞后
1.思想认识不到位,学生资助政策衔接未得到有效重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时间不长,对政府和职业院校而言,从建设理念认识、政策设计到具体实践都是新课题。目前,中高职衔接是现代职教体系的关键,政府部门和职业院校把精力主要放在引导企业参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衔接等热点问题上,而对职业教育各层次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基础性工作考虑不足、研究不多、重视不够,以致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处于盲区,资助政策衔接设计、平台构建、系统连接都处于刚起步甚至尚未开始的状态。
2.运行机制不健全,政策设计和理论研究仍是盲点。调查研究显示,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最大的困难是缺乏上级部门的政策指导、工作导向和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中高职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部门对资助政策衔接工作较为谨慎。现行的中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于2007年制定并沿用至今,其政策理念及具体措施已跟不上中高职衔接发展步伐,从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出现缺失。从理论研究来看,大部分学者主要着眼于中高职各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完善、具体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而进行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研究的甚少,理论体系尚未形成。 3.工作认识不统一,院校间衔接平台建设缺乏主动性。中高职院校都承担着学生“就业准备”和“升学准备”两项职责;就中高职衔接而言,中职与高职形成了学生“升学准备”和“入学准入”的关系,也容易演化为中高职衔接中的主动和被动关系。调研发现,中职学校与高职院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工作态度有较大差异。受访的中职学校认为,80%以上的毕业生走向就业,反映办学质量的关键在就业,毕业生升学为高职学生,中高职衔接工作应由高职院校主要负责;受访的高职院校认为,中高职学生资助工作衔接的基础数据建设在中职,平台打造牵头在政府有关部门,且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录取的学生只占生源10%左右,主动对接积极性也不高。由于双方认识不统一、业务衔接不紧密,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及工作平台建设工作难以有实质性的进展。
四、政策建议:构建中高职协同一体化体系
1.提高认识: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中高职衔接协同一体化体系。第一,深刻认识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衔接工作,不仅是确保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有效手段,更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重要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中高职院校要充分认识到中高职衔接是体系化建设问题,要将其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推动和开展。
第二,切实加强对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协同一体化工作的领导。政府有关部门要将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纳入中高职衔接工作体系,并加强对中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学生资助政策衔接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政府牵头、中高职院校主动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的中高职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模式。中高职院校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衔接工作研究,拓宽中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政策衔接思路,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和具体办法。
2.创新机制: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衔接协同一体化“职教模式”。第一,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现行的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政策“高校模式”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中职模式”进行工作梳理、政策对应和体系整合,统一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行统筹考虑,并按照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重新设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专门出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政策,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学生资助政策“职教模式”。
第二,建立与中高职衔接相适应的学生资助政策衔接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中高职有机衔接和多元立交的特点及任务,结合中高职衔接发展趋势、具体要求和衔接现状,分析设计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机制,并结合中高职衔接的招生考试制度,配套设计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衔接模式;还要从工作政策制定、信息一体化建设、平台一体化打造等机制体制方面着手,构建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点的中高职学生资助工作衔接政策体系。
3.构建平台:实现中高职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协同一体化体系。第一,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和管理对象一体化。调研发现,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工作没有得到重视和普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不够精准,从而导致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后认定困难、评价标准不统一等诸多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应在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信息统一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管理系统,从而实现中高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人一卡”的精准管理和信息的有机衔接,使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升入高职学习的贫困认定、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申请等工作前移,更好地提升中高职学生资助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二,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诚信管理一体化。政府有关部门应构建中高职信用考核体系和学生诚信管理系统,探索建立中高职学生个人信用制度。一是建立以账户资料为中心的个人资信档案,主要包括基本账户资料、个人信用记录等。二是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共享的网络系统,对个人资信进行跟踪调查和资源共享,实现个人资信记录在各使用者之间的快速传输。三是建立学生个人诚信与社会诚信管理相连接的工作体系,逐步完善信用法律体系,运用国家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的整套规章制度规范个人信用,使个人信用业务从信息采集、保管、披露、运用及失信惩戒等都有法可依。
第三,中高职学生资助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一体化。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建立中高职贫困生档案库、资助情况信息库、资助资金发放库以及学习综合表现资源库等方式,构建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资源管理共享和利用平台;还要建立一个覆盖城乡、全国统一、多层次、多类型的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受助情况、奖助资源数据采集、处理和及时发布一体化信息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大数据系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工作衔接奠定坚实的基础。
4.把握關键:健全中高职奖助学金管理协同一体化机制。第一,中高职奖助学金制度设计一体化。通过分析中高职学生资助政策发现,高职学生获得的资助项目更多且金额更高,中职学生享受资助的人员数量更大,应将中高职奖助学金制度设计逐步衔接并趋于一体化。政府有关部门应引导中职学校参考高职院校学生资助政策,适当增加贫困学生受助项目,设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并提高中职学生受助项目额度,使中职与高职资助项目和额度逐步衔接;要引导高职院校参考中职学校普惠制学生资助工作模式,在原有1/3受助面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比例,针对成绩优异、家庭特别贫困的高职学生开展减免政策,使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第二,中高职学生奖助学金评定标准一体化。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经济发展现状,逐步构建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属地统一标准,促使中职升入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管理一体化;建立中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互相运用的一体化体系,使中职升入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按照中职学习期间的家庭经济情况及学生综合表现评选高职院校各类国家奖助学金,使学生获取更多的经济资助,为解决经济困难问题开拓更多渠道。
第三,中高职奖助学金激励措施衔接一体化。在现行资助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优秀学生资助和激励力度,逐步完善资助措施和激励政策。政府有关部门要牵头制定专门的奖助学金申请制度,由高职院校具体实施,并设立专项资金、制定专门的评价制度,使中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入学前可以申请高职院校专门设立的奖助学金(金额可能足以支付学费)。政府主管部门还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激励更多的优秀中职学生升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2007-05-13.
[2]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Z].201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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